行政采购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采购内控管理规定
行政单位采购内控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透明,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二、采购组织结构1.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单位采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成立采购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对重大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和决策。
3.在采购活动中,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采购管理部门的工作。
三、采购流程管理1.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申请,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2.采购方案制订: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预算、招标范围等。
3.招标公告发布: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时间要求、投标人资格和评标标准等。
4.投标评审: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和投标文件评审,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5.合同签订: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6.履约管理: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7.采购验收: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物品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8.结算支付:采购管理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款项的结算和支付。
四、风险防控措施1.引入供应商资质评估机制,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实力。
2.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实时更新供应商的资料和信用状况。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采购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加强内部控制,防止采购人员滥用权力或参与不正当行为。
五、违约处罚1.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采购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除合同金额、取消合作资格等。
2.采购人员违反采购管理规定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六、监督检查1.行政单位内设监察机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采购活动应接受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过去已进行的采购活动也适用。
行政单位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本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行政单位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五条本行政单位政府采购范围:(一)货物采购:包括办公用品、设备、车辆、燃料、原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维修等工程。
(三)服务采购:包括物业管理、技术咨询、培训、会议、印刷等。
第六条本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充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四)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市场竞争充分的货物。
(五)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采购申请:(一)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采购计划予以批准。
第八条采购方式确定:(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市场情况确定。
(二)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实施:(一)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和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活动。
(二)采购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供应商。
(三)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采购验收:(一)采购部门在收到货物、工程或服务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行政部门管理采购流程规定
行政部门管理采购流程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行政部门的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流程规定。
二、采购计划1.行政部门在每年开始前制定采购计划,详细列明需要采购的物品和服务、采购数量及预算,并提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核。
2.采购计划应根据行政部门的实际需求和经费限制确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三、供应商选择1.行政部门在需要采购物品和服务时,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询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2.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能够提供行政部门所需的物品和服务。
3.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评标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任人唯亲或索取回扣等不正当行为。
四、采购合同签订1.行政部门与供应商在确定供应商后,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交货期限、采购数量等重要条款。
2.采购合同应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按规定存档,以备后续审计和纠纷解决等需要。
五、采购执行1.行政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与供应商沟通,确保采购物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交货期限。
2.行政部门在收到采购物品和服务后,应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六、采购支付1.行政部门在经过采购验收合格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款项给供应商。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
2.支付过程应严格按照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七、采购结果监督1.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结果的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监督检查等方式,对行政部门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八、违纪处理对于违反本流程规定的行政部门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九、附则本流程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行政部门应按照规定进行采购活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采购流程。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
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
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采购。
行政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四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二)房屋、建筑、维修等工程采购;(三)培训、咨询、维修等服务采购。
第五条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及预算金额,可采取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适用于预算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二)邀请招标:适用于有特殊需求或预算金额较小的采购项目;(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四)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五)询价采购:适用于预算金额较小、供应商数量较多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质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等;(二)预算审批:将采购计划提交财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纳入年度预算;(三)发布采购信息:通过政府采购网、单位公告栏等渠道发布采购信息,邀请供应商参与;(四)组织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方式,组织开标、评标、谈判等活动;(五)签订合同:根据评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六)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采购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七)验收结算: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章采购监督第七条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
(一)内部监督:设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二)外部监督:接受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投诉处理: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行政部物资采购、保管、发放管理规定
行政部物资采购、保管、发放管理规定一、引言行政部门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企业内部各项行政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物资采购、保管、发放是行政部门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此,为了保证企业内部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行政部门物资采购、保管、发放管理规定非常有必要,本文即是为此而制定。
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流程本企业物资采购流程分为需求申请、招标采购、采购合同签订、验收入库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1.需求申请: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发现物资需求,应用申请单形式填写需求,申请单需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事项,并经所在部门的主管审核后报送行政部。
2.招标采购:行政部收到需求申请后,组织采购部门按照公司采购条例进行招标采购,制定招标文件并广泛发布。
据招标结果评审,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质量、供货期限等因素,确定供货商。
3.合同签订:行政部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需规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价格等事项。
4.验收入库:行政部根据采购合同的内容,对收到的货物进行验收,并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入库。
2. 采购授权为了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本企业采购过程中需明确采购授权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需要超额采购时,需报经经理授权后方可执行,超出授权额度的采购任务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能执行。
3. 采购审批采购审批流程如下:需求申请→ 行政部审核→ 采购部门审核→ 决策人审批4. 采购记录本企业所有的物资采购都需记录,采购记录应包括计划采购时间、采购物品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采购价格、供应商信息等内容,并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统计分析,供后续工作参考。
三、物资保管管理制度1. 保管人员本企业物资保管涉及到行政部门、仓库管理人员以及使用部门人员,保管人员需接受公司规定的保管管理培训,掌握物资保管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仓库管理人员需负责物资的存储、保管、出入库、借发等管理工作。
行政部门管理采购办法规定
行政部门管理采购办法规定一、背景行政部门在履行公共事务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采购活动。
为了规范行政部门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行政部门管理采购办法规定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行政部门管理采购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办法。
二、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行政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应当公开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条件等,以便供应商了解并参与竞争。
2.公平竞争:行政部门应当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平等参与采购竞争,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或隐性门槛。
3.高效便捷: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科技手段提高采购活动的效率,简化采购流程,减少采购环节,提高采购处理速度。
4.经济合理: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采购预算,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最优的采购价格和质量。
5.法律合规:行政部门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采购公正与合法性。
三、具体办法1. 采购需求确认与计划编制行政部门在开展采购活动之前,应当明确和确认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要求及预算等信息,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2. 采购方式选择行政部门在选择采购方式时应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常见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
3. 供应商资格审查行政部门在确定供应商时应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必要的经营资质和合法经营能力。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业务领域、经营状况、信誉等。
4. 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布行政部门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应编制采购文件,并在规定的采购平台上发布,以供供应商参与竞争。
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或竞争文件、合同草案等。
5. 评标与定标行政部门在收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后,进行评标和定标。
评标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出最具优势的供应商。
定标后,行政部门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的原则,在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细化如下行政采购管理制度。
一、行政采购的负责部门为行政部,本制度所界定的行政采购均采用集中采购原则。
二、行政采购的范围:1、固定资产:各类价值较高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2、办公用品:消耗品,如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别针、橡皮筋、打印纸、便签、信纸、橡皮擦、文件夹、原子笔、订书钉等;3、管理消耗品,如剪刀、荧光笔、激光笔、美工刀、钉书机、记事本、打码机、日期章、计算器、印泥、电池、尺子等;4、价值在200元以上,但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用品。
5、其他物资:6、广告类,如宣传单页、宣传册等;7、礼品、购物礼券等;8、其他。
三、本制度对以下采购流程进行规范:采购计划、询价和甄选、合同签订、验收和付款、质量保证、监督管理、领用管理。
四、采购程序(一)采购计划管理:1.定期采购:对办公用品等需要定期采购的物品,行政部要根据各部门每月的领用情况,于每月25日统计各部门下月的需求填写请购单。
请购单由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行政部根据适量库存分发,不足部分交由采购员进行统一采购。
2.临时采购:需要临时采购的物品,须请购人填写请购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价格高于5000元的需由董事长审核签字。
(二)询价和甄选管理1.采购人员接到批准后的“请购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供应商无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并做好市场询价记录(附市场询价记录表),择优择廉购买。
2.办公用品等消耗品在甄选时,优先到或大型对公超市进行采购,特殊用品至少要选择三家供应商进行比对;固定资产和其他价格较高的物资在比价甄选时,至少要选择五家供应商进行比对,必要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由使用部门,相关公司领导一并参与综合考评确定。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范文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物资采购活动,保障行政单位物资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行政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行政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经济效益最大化、质量可靠性、合法合规以及社会效益最优化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二章采购需求管理第五条行政单位物资采购需求的识别和管理应采取科学、规范、合理的方式。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基本要求。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需求确定采购的时间节点和采购方式。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制定合理的采购预算,并根据需求确定采购资金来源。
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和供应商的情况,为采购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供应商名录,定期更新供应商的信息。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供应商的疑问和反馈。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确保采购活动的数据可以进行有效管理和分析。
第三章采购程序管理第十三条行政单位的物资采购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供应商的平等竞争。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公告采购需求应在政府采购信息网或其他指定媒体发布,确保采购信息的广泛传播。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组织开标工作,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公平。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根据采购需求,制定评标办法,并组织评标工作,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第四章采购过程管理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过程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行政物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保障企业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对行政物资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电脑设备、家具等。
第三条行政物资采购应遵从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具有透亮度和公信力,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四条企业行政物资采购应以需求为导向,依据实际需要订立采购计划。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要求。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适时收集和整理采购需求,订立采购计划并报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依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明的确在采购内容、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和报价方式等。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单。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依照采购方案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或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依据招标或报价结果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适时跟踪和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确保采购品质和交货期。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做好采购文件的归档工作,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管理标准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设置合理的采购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信誉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采购部门应定期组织采购活动的内部审计,发觉问题适时整改。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适时识别、评估和应对采购风险。
第二十条采购部门应依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库存管理,避开过量采购和过度储备。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二十一条采购部门应依照国家采购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进行采购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否则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_行政采购管理制度条例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_行政采购管理制度条例行政采购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支持并加强管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
(一)内部管理1、采购范围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统一由行政部购置。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1000元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用设备物品;或虽不属于生产经营物品的,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例如: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件价值在1000元以下,500(含)元以上物品,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实物形态,并非一次性消耗的。
办公用品:一般包括:剪刀、计算器、胶水、订书器、美工刀、圆珠笔、铅笔、中性笔、记号笔、文件架、文件夹、资料册、复印纸、印泥、回形针、夹子、名片册、档案袋、电池、皮面笔记本、线圈本等纸张耗材、辅助办公小用具。
2、购买(1)办公用品的购买:各部门在每月25日,按本部门下月需求填写《办公用品领取表》(附件一)交由公司行政部统一采购。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各部门应按根据购买计划与预算在CRM 系统进行费用申请,审批通过后,将CRM申请单给到行政部,行政部根据部门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3)办公用品购买后要及时入库,并做好清点登记。
对于市场缺货、价格波动较大、购买而未能采购到的物品,行政部要做出说明,并及时在适当时机购买。
3、保管及发放(1)行政部于每月初发放办公用品,其他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发放。
(2)物品发放及使用。
应本着节约和爱护的原则,杜绝浪费,对消耗量的大的物品要严格控制,对一般消耗品要爱护使用。
4、购置管理(1)定期管理:行政部每月填写《办公用品支出》,统计出月度办公用品总耗费数。
(2)供应商信息:行政部定期更新供应商档案信息,便于掌握同类商品市场信息。
(二)外部管理:供应商管理1、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所有考察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备选进行管理。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规范行政物资采购行为,加强行政物资采购管理,提高行政物资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行政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在行政物资采购活动中的行为。
3. 行政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进行,并注重合理采购和节约用品。
4. 行政物资采购应合理控制采购数量,减少废品、损失和浪费,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采购程序1. 行政物资采购应按照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
2. 行政单位应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
3. 行政物资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进行。
4. 行政物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交货期限、验收标准和支付方式等事项。
5. 行政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理价格的审定和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1.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2. 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质证明和业绩材料。
3. 行政单位应组织专业评审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4. 行政单位应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纳入黑名单并公示。
四、采购文件1. 行政单位应编制完整、准确、清晰的采购文件。
2. 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内容。
3. 采购文件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交货期限等。
4. 采购文件应公开、平等、公正对待供应商,不得设立任何歧视性条件。
五、评标原则1. 评标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2. 评标委员会应由多名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标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3. 评标应充分考虑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权衡各项利益。
4. 评标结果应公示,并向所有投标人提供评标报告和具体评分情况。
六、合同管理1. 行政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进行合同履行的管理和监督。
2. 合同履行过程中,行政单位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关于行政采购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行政采购活动。
第三条行政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依法采购。
第四条行政采购管理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主体、采购范围、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和采购监督等内容。
第五条行政采购活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采购主体第六条采购主体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行政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七条采购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采购需求;(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采购预算;(四)有具备相应资格的采购人员。
第八条采购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和采购监督等内容。
第三章采购范围第九条行政采购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货物采购,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二)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三)服务采购,包括物业管理、咨询、培训、维修等。
第十条下列项目不得列入行政采购范围:(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采购的项目;(二)已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三)经批准的自行采购项目。
第四章采购程序第十一条采购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需求申报;(二)预算编制;(三)采购方式选择;(四)招标投标;(五)合同签订;(六)合同履行;(七)验收结算;(八)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需求申报:(一)采购主体应当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需求报告,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质量、技术参数、服务标准等;(二)采购需求报告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一)采购主体应当根据批准的采购需求报告,编制采购预算;(二)采购预算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规定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及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完善行政采购管理工作,确保行政采购的公正、公开、公平,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采购的质量和效果。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的所有行政采购活动。
二、基本原则1.公正、公开、公平:行政采购的过程必须公正、公开、公平,不能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公开竞争:采购需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有平等参与的机会。
3.合理采购:采购决策必须基于需求分析、供应市场调查等科学依据,确保采购项目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4.诚信守法:采购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采购合同和承诺。
5.信息公开:采购信息应及时公开,确保供应商和社会公众获得必要的采购信息。
三、采购程序1.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申请表,由负责采购的部门审核确认。
2.采购方式选择: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金额,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
3.招标公告发布:对于需要公开招标的项目,负责采购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4.投标文件评审:对于收到的投标文件,由采购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5.中标确认和合同签订:确定中标供应商后,负责采购的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6.履约管理:负责采购的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7.采购验收:采购项目完成后,负责采购的部门对供应商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要求。
四、采购管理要求1.采购计划编制:各部门在年度或季度初编制采购计划,并提前汇总给负责采购的部门,以便统一协调和安排采购工作。
2.采购合同管理: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合同的规范与履行。
3.采购文件归档:所有采购相关的文件必须按照规定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
2024年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鉴于集团的行政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行政采购管理规范,以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强化对采购过程的监督与管理,遵循“确保质量、节约成本、堵塞漏洞、预防损失、提升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包括:一、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效率,最大化资金使用效益。
二、采购行为应符合节能与环保要求,优先选择低能耗、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的管理与执行部门,负责详细进行采购物资的成本核算,并根据各部门具体需求选择产品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以控制产品价格,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采购、保管、审批人员应分离制衡。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直属全资子公司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采购管理(不含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集团行政采购采取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1、单价超过特定金额,批量采购金额超过特定金额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2、合同价值超过特定金额的公共工程,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执行;3、合同价值超过特定金额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采购方式第四条集中采购应统一在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进行;如无定点单位,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应共同确定不少于特定人数的采购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实施采购。
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第五条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要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第六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谈判程序、谈判内容、评定标准等;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三、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及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条询价采购项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询价小组成员、价格构成、评定标准等;二、询价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要求供应商一次性书面报价,确定中标人是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023年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2023年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政府公共服务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行政物资采购(以下简称“采购”)是指行政机关为履行职责需要,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商品、服务或工程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通过政府采购经费进行采购的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采购活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风险防控,提高采购效能,加强采购监督,保障采购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行政机关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
第五条采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
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采购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腐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
第二章采购组织机构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采购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便捷高效进行。
第八条采购组织机构应包括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行政机关的采购活动,具体职责包括编制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等。
第十条采购评审委员会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采购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采购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一条采购程序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金额确定,包括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等方式。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在一定范围内选取供应商进行采购,保证供应商的竞争性,防止垄断和不正当限制竞争。
第十三条采购公告应当在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采购要求、投标限制等。
第十四条开标应当公开进行,采购人员应当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保密。
第十五条投标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行政机关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服务质量和合同履行。
行政办公室 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办公室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行政办公室的采购管理流程,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高效性。
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地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并建立良好的供应商合作关系。
2. 适用范围本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办公室的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服务等。
3. 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的产生和确认由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申请。
采购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采购物品/服务的名称和规格要求•预估采购量•预估采购时间•预算金额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核实需求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确定是否进行采购。
3.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评估标准,并向潜在供应商发出询价函或邀请招标。
供应商应提交符合要求的报价或投标文件。
采购部门将收到的报价或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评估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交货期等因素。
3.3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选择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最终确定采购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采购物品/服务的名称和规格要求•数量和价格•交货期和地点•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采购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
3.4 采购执行和监督采购部门负责对采购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时履行合同条款。
同时,采购部门需要确保采购物品/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关文件的记录和归档。
3.5 采购支付和结算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进行支付和结算。
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发票和相关财务文件,以便采购部门进行核对和记录。
4. 采购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改进4.1 监督行政办公室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监督。
监督人员应定期进行采购活动的检查,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
4.2 改进行政办公室应定期评估采购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改进和调整的内容可包括采购流程的简化、采购标准的更新等。
行政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行政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公司的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公司内部所有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等。
三、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阶段:–采购需求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采购物资或服务的具体要求、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信息。
–采购需求应经过核准,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供应商选择阶段:–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求,搜索潜在的供应商,并进行评估和筛选。
–评估标准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合理性、交货能力等。
–评估结果应形成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投标阶段:–采购人员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或招标邀请。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报价,采购人员进行评审和比较。
–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履约管理阶段:–采购人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规定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
–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
5.采购结算阶段:–采购人员核对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交付的物资或服务,确保一致性和合规性。
–将采购信息录入财务系统,进行结算和付款。
四、采购管理的原则1.诚实守信原则: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公平公正原则:采购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经济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目标,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4.风险控制原则:采购活动应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纪律处分、解除合同等。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是指对行政机关进行物资采购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1. 采购规划和预算:行政机关需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明确采购目标和需求,保障采购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采购方式:行政机关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3. 采购程序和流程:行政机关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物资采购,包括需求调研、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评审等环节。
4. 供应商资格审查:行政机关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查看供应商的注册资质、经营情况、质量管理能力等。
5. 采购合同管理:行政机关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 采购结果公示和监督:行政机关应公示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7. 采购备案和报告:行政机关需将采购活动进行备案,并向上级机关报告执行情况。
8. 采购风险控制:行政机关应对采购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采购活动的风险。
具体的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机关和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所差异,上述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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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采购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采购程序,确保各部门所需物品能够及时、保质、保量地采购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采购定义及主管部门
(一)行政采购:指固定资产(包括电脑、办公家具、投影仪等)、办公用品(包括笔墨纸张、文件框、文件夹等)、后勤保障采购(如:日常劳保用品、保洁用品、物耗等采购)、安全保障(灭火器、安防设备等)、印刷品、礼品、福利品、会议活动用品采购及其它的临时性采购。
(二)行政部负责总部及分公司的全部行政采购及审核工作,京外单位由行政部根据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或由当地行政负责人采购。
二、预算编制
(一)各部门应根据财务部要求提交预算表,将涉及行政类采购金额具体注明(附上明细表),预算审核通过后,即可在该预算生效当月执行,当月预算未执行,不累积到下个月,下月需重新申请。
(二)各部门申请采购物品应填写相应《物品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申购。
(三)行政采购如无预算,各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集中报总裁审批,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执行采购。
三、采购程序
(一)行政采购按规定时间和流程执行
1、办公用品采购:以《办公用品采购流程》为准
2、资产采购:以《资产采购流程》为准
3、印刷品采购:以《印刷品采购流程》为准
4、其它采购:以业务便签形式按逐级审批。
(二)采购遵循“高质、高效、节约”的原则进行,一般采购渠道以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购买为主。
如因付款、税票或网上价格较高、无法提供产品的情况下,可采取自寻供应商方式采购,自寻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价格不应高于主流电商同类产品均价。
(三)涉及售后维护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承诺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按照合同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采购的物品应与申购部门要求相符,若无法采购到相同的物品而采购替代品,应与申购部门提前沟通,同意后方可采购。
(五)物品领用
1、物品采购完成后,行政部进行入库登记,申购部门需按照规定时间来行政部领取,物品领用应保留领用记录。
具体领用时间如下:
(1)办公用品、劳保易耗:除新员工入职外,常规领用时间为每月10日。
(2)固定资产:行政部或当地行政采购人与审批程序完成后一周内到位,具体时间可根据《资产购置审批表》与申购人协商确定。
(3)印刷品根据需求应至少提前10天申购,部分特殊印刷品还需要根据印刷工艺确定时间。
(4)活动及其它临时采购以活动计划采购,至少提前一周申请。
2、办公类等物品领用由各部门指派固定人员,统一签字领取,拒绝除指定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领用。
3、物品领用后,即由使用人负责保管。
(六)退货要求因质量问题,造成采购的物品无法使用的,可交由采购人员退货,并重新采购,退货时应将原有包装及说明书等保存完整。
四、其它规定
(一)各部门应加强内部物品使用的控制,内部领用应建立领用记录,杜绝浪费,行政部将对各部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若出现记录不全、有浪费现象,将根据情况核减其相应物品采购数量。
(二)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台帐和明细,进行控制。
(三)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动,应交接固定资产、办公、劳保用品,未进行交接的,按原价值从其工资中扣除。
五、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制度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物品申购单》
2、《办公用品采购流程》
3、《资产采购流程》
4、《印刷品采购流程》
5、《印刷品申请单》
行政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物品申购单
申购时间:申购部门:
审批人:审核人:制表人:
附件5:
印刷品采购申请表
申请部门:申请时间:申请人:
需求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人:审批人:印刷对接人:
联系方式:备注:需求时间最终须按设计时间及印刷制作实际要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