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副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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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8•【字号】昆政办[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0〕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管理市级粮食储备和流通的职责划给昆明市粮食局。

(三)划入原昆明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有关协调、拟定、指导等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

(四)加强铁路和轨道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省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和指导区域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提出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部分市级专项规划。

(二)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研究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定期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145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145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中央驻兰有关单位,市属各重点企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班子现状和工作需要,现将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如下: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段廷智:兼任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张伟文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吕林邦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工作。

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分管办公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机关党委。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颜烨鲁:协助段廷智秘书长做好市政府领导有关服务工作。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各类发文把关、督查落实、综合服务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一科(政策法规科)、综合二科、督查科、人事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淡汉荣:协助吕林邦常务副市长负责兰州奥体中心建设项目。

协助马彩云副市长联系教育,商贸物流、市场监督管理、招商引资,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参与“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秘书十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张成虎:协助胡俊锋副市长协调中央单位在兰定点扶贫工作,联系民政、残疾人、地震气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马彩云副市长联系供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科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10]10号
【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1.22
【实施日期】2010.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
作者和优秀信息员的决定
(兰政办发[2010]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报送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07〕37号),并参照《2009年全市政务信息目标考评统计表》,通过对2009年度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决定对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0个先进单位、张大旺等20名先进工作者和桂国琪等32名优秀信息员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在政务信息工作中再创佳绩。

其它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质量,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好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名单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附件:
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名单。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项目建设团队服务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9〕38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项目建设团队服务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9〕38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项目建设团队服务办法的通知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项目建设团队服务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9〕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兰州市项目建设团队服务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4日兰州市项目建设团队服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服务方式,建设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据省、市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精神,落实服务保障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团队服务,是政府相关部门围绕项目前期事项开展集成服务的保障方式(以下简称团队服务)。

第三条团队服务坚持依法合规原则,优化流程,加快流速;坚持按级调度原则,总指挥统一领导,指挥长负总责,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坚持限时办结和风险控制原则,每项工作任务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持动态调整原则,按照条件组建,任务完成后退出。

第二章团队项目标准第四条基本标准。

组建团队的各类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标准:(一)遵守法律和法规。

组团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二)符合发展战略。

组团项目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

(三)涉及多项任务。

前期事项需三个以上政府部门和单位办理。

第五条分类标准。

组团项目在符合基本标准的前提下,应满足分类标准:一类项目。

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其它相关专项规划,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要求,建设计划明确、资金到位的项目。

兰州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七个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国外、省内外引进(含柔性引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各类高层次及实用人才。

引进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三条兰州市引进人才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进行。

建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引进人才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引进以及《细则》的落实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日常工作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

第四条引进人才所在县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产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积极配合做好引进人才的各项工作.第二章引进人才认定由市人社局牵头,从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方面做好引进人才的认定工作.第五条认定范围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一)创业人才。

在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具有较好市场潜力,能够创(领)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有望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引进人才。

(二)创新人才。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等方面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带动重点学科、突破关键性技术的引进人才。

(三)经营管理人才。

在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产业、旅游、金融服务、风险投资、资本运作、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国际先进理念,掌握产业发展前沿,熟悉国际规则,业界影响较大、业绩突出的引进人才.(四)实用技术人才.在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解决技术难题的各类引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五)其他引进人才.第六条认定标准引进人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有突出贡献者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等;(二)在国外、省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取得较大效益的创业人才;(四)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职称、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实用人才;(五)参加过国外、国家级、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六)国外、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担任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七)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学术技术骨干;(八)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管理等奖项获得者;(九)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海外留学归国经认定的本科毕业生及国家“211工程”、“985工程”等重点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十)各类急需紧缺实用人才,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

关于建立青年人才库的通知

关于建立青年人才库的通知

关于建立****市青年人才库暨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团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团工委,开发区政工部、团工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青年人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大共青团青年人才工作力度,选拔和培养一批在我市各项事业建设发展进程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青年人才,激励广大青年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奋发成才,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市委决定联合建立“****市青年人才库”,拟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优秀青年编入人才库,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同时为成立****市青年联合会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库宗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做好人才工作,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青年人才是党的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和突击队,青年人才资源开发是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青年联合会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党和国家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共青团、青联做好青年人才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共青团、青联竭诚服务青年,就必须全面加强青年人才工作,关心青年成长,帮助青年成才,建设一个发现、培养、举荐优秀青年人才的平台。

二、入库条件凡是在****市学习、工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奋好学,业绩突出,立志成才的优秀青年均在推荐范围,具体推荐对象及条件如下:(一)优秀青年公共管理人才1.40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从事公共管理工作,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青年干部;2.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热爱本职工作,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表彰的正科级以上(含正科级)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公共管理人员。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

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6.18•【字号】•【施行日期】2024.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各县(区)及功能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各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23〕21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23〕21号)精神,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我市财会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兰州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条件(一)政治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讲政治、守规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为经济、财政、财务会计、审计、税务、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

(三)工作经历要求。

热爱财会监督事业,从事财政监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资产评估、内控管理和项目审核等相关工作一般不低于3年,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其他要求。

在职在岗且身体健康,优先选拔50周岁以内的人才。

(五)优先录取条件1.二级主任科员(含同等职级职称)及以上职务职级。

2.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法律等职业资格或中级会计、经济、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获评市(含)以上会计、资产评估或相关行业领军(高端)人才;4.具有较为丰富的监督检查经验,组织或参与财会监督检查工作2次(含)以上;5.在财会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的。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兰政办厅字[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兰政办厅字[2008]17号)办公厅各处室、各管理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和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市管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补充市管副县级后备干部的通知》精神,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和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建立和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适应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的后备干部队伍,努力推进办公厅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有发展潜力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重视培养提高和实践锻炼的原则;(六)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

三、程序和方法(一)资格审查(9月1日至5日)1、正县级后备干部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1)年龄在50岁以下(195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2)任副县级领导干部4年(2004年10月31日前任)以上;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4年(2004年10月31日前任)以上,2005年至2007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也可推荐;(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5)身体健康。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6•【字号】筑党办发[2005]23号•【施行日期】2005.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筑党办发〔2005〕23号)各区、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贵阳警备区,各人民团体,市管企业:《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12月16日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筑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高地,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04〕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促进人才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实施“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原则是,坚持党管人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总量、人才结构和人才素质的需要,在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市人才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实施“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重点是,立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各类人才的职业特点、社会责任及发展需要,分类建设、整体推进,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方法,着重加强高层次党政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印发《甘肃省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甘组通字[2009]51号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印发《甘肃省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甘组通字[2009]51号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印发《甘肃省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正文:----------------------------------------------------------------------------------------------------------------------------------------------------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印发《甘肃省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甘组通字[2009]51号)为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制定了《甘肃省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2009年5月10日甘肃省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轮岗交流,是指在省直机关内设机构中进行的职位交流和省直机关之间正处级领导干部跨部门交流任职。

第三条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四条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轮岗交流的范围主要是省直机关的处级干部和一些工作性质特殊的科级干部。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正文:----------------------------------------------------------------------------------------------------------------------------------------------------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2002年12月21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有力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世纪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调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有关问题,不断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发[20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基本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努力建设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为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主要看有没有突出的政绩,群众拥护不拥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体决定干部的任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兰政发〔2019〕6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兰政发〔2019〕6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兰政发〔2019〕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现将市政府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设置通知如下:一、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民政局兰州市司法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兰州市商务局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兰州市审计局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兰州市林业局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市体育局兰州市统计局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兰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兰州市科学技术局挂兰州市外国专家局牌子;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挂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挂兰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兰州市商务局挂兰州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挂兰州市广播电视局牌子;兰州市林业局挂兰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兰州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挂兰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06
•【字号】兰政办发[2012]325号
•【施行日期】2012.11.0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2〕325号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

为确保全市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曹丕玉副市长
副组长:
吴永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何泳忠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
王玉保市人社局副局长
南战军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正明城关区副区长
魏丽红七里河区副区长
毛新华西固区副区长
苏勇安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荣红古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马立仁永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丽霞榆中县副县长
薛蕾皋兰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王玉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试点改革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29•【字号】兰政办发〔2015〕244号•【施行日期】2015.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兰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29日兰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39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兰发〔2014〕22号)精神,设立兰州市农业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入的职责将市商务局承担的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

(二)划出的职责将原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的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划入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取消的职责取消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承接的职责承接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加强的职责强化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产业(以下简称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发展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牧区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靖远县建立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工作方案

靖远县建立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工作方案

靖远县建立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干部队伍长远建设奠定基础,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100名科级后备干部,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择优选拔一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85后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为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储备力量。

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3、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4、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原则。

二、公开选拔数量公开选拔1985年以后出生的科级后备干部100名。

后备干部中,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应具有一定数量。

三、选拔资格条件后备干部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甘肃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在编在册在岗);(4)具有1年以上工龄(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拔: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2、参加工作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理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公开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按照宣传动员、报名与资格审查、单位推荐、知识测试、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及公示的程序进行。

1、宣传动员(7月23日——29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29•【字号】兰政办发〔2015〕248号•【施行日期】2015.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29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39号)、《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兰发〔2014〕22号)精神,设立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入的职责将市监察局承担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市政府国资委。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对监管企业投融资活动及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督管理。

2.加强对监管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监管企业分类管理及考核制度,督促企业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3.依法规范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关系,加强对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管理和考核,促进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

(三)增加的职责1.负责兰州地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和原市属“关、停、并、转”企业所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工资补差工作。

2.负责市属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股权),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股权)的管理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颜烨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兰政任字[2014]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颜烨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兰政任字[2014]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颜烨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颜烨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兰政任字【20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任字〔2014〕4号、5号、6号文件通知,经2014年1月10日中共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颜烨鲁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延泽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张伦涛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修伟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两年);
王述忠为兰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高正荣为兰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扈进明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代职期两年);
李箫宏为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文昌为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正县级)。

免去:
郑志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颜烨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魏国万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宋小平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正功兰州市农业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李箫宏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0日
——结束——。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初始提名权问题的思考与探索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初始提名权问题的思考与探索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初始提名权问题的思考与探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中央、省委和市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都反复强调:“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为了认真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上级党委的各项要求,适应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等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努力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理性上探讨如何增加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的民主、将提名决策权如何前移等难题,市委组织部在年初制订下发的《全市干部监督工作要点》中,就明确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初始提名权问题作为今年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调研课题,并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

同时,我们认真还查阅了党建理论中涉及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内容,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一些兄弟省、市在提名权方面的有益探索。

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召开了初始提名权问题的研讨会,听取了各县(市)区的调研汇报,充分了解各地在初始提名工作中创新的工作方法和存在的问题。

最后,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各地在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方面一些成熟的做法和成功的尝试,对部分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解决设想,形成了综合调研报告。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权提名内涵的理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初始提名权问题虽然在《干部任用条例》中没有作为一项工作进行单独地规范和明确,但它却是影响群众公认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中能否得以充分体现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中必须要深入思考和探索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是有效解决“少数人选人”、从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关键性问题。

要真正通过明确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就需要突破一些思想观念、思维定势等束缚,进行前沿性大胆的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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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兰政办厅字[2008]17号
【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08
【实施日期】2008.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民主
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兰政办厅字[2008]17号)
办公厅各处室、各管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和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市管正县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调整补充市管副县级后备干部的通知》精神,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和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建立和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适应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的后备干部队伍,努力推进办公厅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有发展潜力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重视培养提高和实践锻炼的原则;
(六)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

三、程序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9月1日至5日)
1、正县级后备干部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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