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申请计划及消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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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申请计划及消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全面预算制管理的有效实施,保证生产所需材料的供应,完善领取消耗制度,根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室。
第二章材料申请计划及消耗的原则
第三条以满足生产需要,降低消耗为基本原则,在限额计划内制定申请计划。
第四条定额材料依据下月生产经营计划及定额消耗指标制定申请计划。
第五条各种材料的领取以真实、适量、准确、节约为原则,减少库存、降低资金占用、防止流失。
第三章材料申请计划的申报
第六条各车间部门根据下月生产经营计划及材料消耗限额于每月17日前,将下月材料申请计划报物资采购部。
第七条月材料申请计划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材料申请计划表》,按所申请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使用时间等内容详细填写,并附各类材料申请汇总目录。
第八条材料申请计划的制定,申请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计划认真研究,力争及时、准确、全面,经申请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
第九条材料申请计划的制定,必须以定额、限额消耗指标为依据。超定额、限额指标的申请计划,必须由申请单位写出书面报告,说明超报的原因,经主要领导签字,随申请计划一并上报。超定额、限额消耗指标的申请计划无书面报告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十条(物资采购部)各主管计划员,根据公司预算制管理计划及限额指标对各类材料申请计划进行初审。在保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有权对超定额、限额指标的申请计划进行调整、删减。初审后的材料申请计划,经供应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公司财会部批准。
第四章计划外材料的申请
第十一条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必须是生产急需材料。生产急需材料是指事故
抢修所用材料或危及生产又必须限时解决的材料。
第十二条计划外材料的申请程序:
1、由申请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列出所需材料的类别、规格型号、数量、解决的时间及用途,经申请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物资采购部负责人。
2、报告经物资采购部长审核签字后,移送材料主管计划员,由主管计划员填写《生产急需材料申请表》并报主管经理、总经理、财务部长批准。
第十三条报送后的材料追加计划,主管计划员要及时与材料主管部门沟通,督促采购主管部门,按申请单位所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材料到位。
第五章材料的领取与管理
第十四条材料的领取应以保证生产、降低消耗为原则,按申请计划领取,减少车间库存。
第十五条领取材料应填写《生产(备件)支出单》,材料员、单位领导盖章,经主管计划员、供应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
第十六条任何人无权更改批准量,实领量原则上不准超过批准量。
第十七条各种材料的领取是为了保证生产,与生产无关的材料领取(如解决员工困难等)一律不予批准。
第十八条劳动保护品及员工个人保管的工具,各领取单位要建立员工领取卡片,按周期领取发放并由领取人盖章。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材料管理,建立材料领发台帐,防止材料流失,降低材料消耗。
第二十条定额材料的消耗,以满足生产需要为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千方百计要降低各类材料的单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物资采购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