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和党组织、行政的关系

合集下载

2023学校工会章程(详细版)

2023学校工会章程(详细版)

2023学校工会章程(详细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基本任务 (2)第三章会员 (3)第四章组织制度 (5)第五章学校工会 (8)第六章基层工会 (8)第七章工会干部 (9)第八章校工会经费和资产 (10)第九章校工会与学校党政的关系 (10)第十章附则 (11)为加强学校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各项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能,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学校总体目标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工会的各项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能,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学校总体目标任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工会条例》及《华东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教育工会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简称“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组织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第三条校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守宪法和法律,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与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在维护国家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等形式,积极组织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密切联系教职工,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促进教职工个人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校工会紧紧围绕党委和学校的中心工作组织与开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坚持以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为把华东师范大学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五条校工会的基本任务:(一)重视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引领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法纪校规、师德师风教育。

教代会与党政工和校长负责制的关系

教代会与党政工和校长负责制的关系

教代会与党政工和校长负责制的关系1、教代会与学校党委、行政、工会的关系⑴、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⑵、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保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⑶、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

2、党组织对教代会的领导学校党组织对教代会的领导,主要通过以下途径:⑴、召开教代会的计划方案由学校党组织审批。

⑵、教代会的议题、议程、报告等,在正式形成前由学校党组织审核,提出原则性的意见。

⑶、教代会与学校行政之间产生矛盾和分歧时,学校党组织进行协调解决。

⑷、学校党组织选配、推荐得力干部,选进学校工会领导机构。

3、教代会与校长负责制的关系校长负责制是一种领导体制,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即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全面负责、教职工(通过教代会)民主管理,三者缺一不可。

教代会与同级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两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教代会要支持和维护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要求修改和复议的权利。

4、工会与教代会的关系工会与教代会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工会与教代会在工作上、工作机构上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

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组织,从中央到地方,有系统的组织体系。

教代会则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的划等号。

两者之间的关系很密切。

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5、教代会工作中工会的主要职责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是学校工会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⑴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包括做好宣传、划定选区、分配名额、主持选举、组织代表团(小组)等工作。

2024年学校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二篇)

2024年学校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二篇)

2024年学校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1. 严格遵循国家政策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工会组织体系。

2. 在校党委及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积极承接并完成上级组织赋予的各项任务。

紧密围绕校党委与行政的中心工作,贯彻党委决议,依据学校总体工作规划,制定并实施工会工作计划。

3. 强化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与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其文化素养与业务能力,充分激发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携手共促学校发展。

4. 深入调研,紧密联系教职工群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配合学校解决相关问题。

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鼓励其参与学校管理,并向党委与行政领导及时反馈会员的意见与建议。

5. 关注会员的物质与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改善会员福利,定期举办多样化的文体活动。

6. 召集并主持工会委员会议,结合社会实际,深入研究学校工会工作的特性与规律,持续优化工作内容与方法,并做好总结工作。

7. 代表工会组织出席各类相关会议。

8. 依据工会章程,负责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并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进展。

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工作部(委)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完成教代会交代的各项任务。

9.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管理与使用工会经费。

10. 高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024年学校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二)一般职责:工会主席需对本组织内所有成员及所辖教职工群体,包括工会小组、各项业务工作以及工会下属各组织,负有领导、指导、监督及教育的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1. 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并指导基层工会及所属各级分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负责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与发展规划;处理并决定各项重大问题的审议与贯彻实施。

2. 协调工会与党组织、行政部门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校工会在学校中的独立地位得到切实保障。

3. 代表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机构的相应职责。

工会工作制度

工会工作制度

工会工作制度工会工作制度1工会各工作委员职责一、组织委员职责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二、财务委员职责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委员职责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搞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四、文体、生活委员职责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

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4、做好退休、工伤、病休及病亡人员的处理、慰问工作。

五、女工委员职责1、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四期”保护工作。

2、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学习活动,鼓励她们做“四有”新人。

3、关心女职工的工作环境,按时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

4、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的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5、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工作制度2(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学校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四篇)

学校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四篇)

学校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一般职责:工会主席对本组织中的每个成员和所统辖内的教职工群众和包括工会小组、各种业务工作和工会内的各下属组织,都有领导、指导、监督、教育的责任。

主要职责:1、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作和工会所属各级分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处理各项重大问题的审议、决定以及决定的贯彻实施。

2、协调工会与党组织、行政以及其它组织的关系,使校工会在学校中的独立地位得到保障。

3、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利益,组织教职工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担负起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机构的任务。

4、代表本单位教职工同行政签订集体合同或其它专项协议,并组织教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完成集体合同或专项协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完成教学、科研计划。

5、组织基层工会对任职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6、改革不适应任务需要的组织形式、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任务要求的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7、组织会员和教职工群众对工会干部进行监督、评议,保障工会干部和教职工的优良传统和廉洁作风。

8、在政策允许和可能的条件下,兴办经济实体,以利于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为开展工会工作服务。

9、处理与基层工会有关的各种外部活动和民事关系,维护基层工会(含工会小组)的合法权益。

10、全面履行基层工会组织的各项任务。

学校工会主席的岗位职责(二)一、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合学校党支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工会的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召开工会的会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行政班子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党政的关心、支持,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完成交办任务。

四、参加学校行政会议,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和规章制度的制订。

五、带领工会委员组织会员开展工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工会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组织筹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2024年教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2024年教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2024年教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教代会的性质及其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一)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我国学校民主管理的形式多种多样,教代会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和基本的形式。

这是由其本身特点决定的。

第一,教代会代表是由全体教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第二,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教代会通过的决议能够体现教职工大多数的意志和利益;第三,教代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它的决定、决议对全体教职工具有约束力,具有很大的权威性;第四,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有工会作为常设机构,可以保证它在闭会期间也能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工作。

可见,教代会更有利于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更有利于学校民主管理真正取得成效。

(二)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教代会是具有广泛群众性、代表性、确定职权和组织原则的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它代表全体教职工,参与学校的管理。

教职工参加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教代会就是根据国家法律赋予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建立起来的。

正确认识教代会的性质必须同时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教代会不是学校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只是在法律赋1予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范围内行使权力的机构,教代会的权力是有限的。

其二,教代会不是一般民意咨询、参谋智囊性的形式和机构,它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代会的权力不是可有可无的。

夸大或忽视教代会的权力,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有害的,都不利于教职工作为学校主人翁的权利的正确行使。

(三)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可以从它与学校党组织、学校行政的关系中表现出来。

(1)党组织与教代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一方面党组织领导和支持教代会的工作,另一方面教代会是党组织依靠教职工办好社会主义学校的一条重要途径。

(2)学校行政与教代会的关系是集中指挥与民主管理的关系,它们各行其职,相互支持:一方面行政要尊重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权利,支持它依法行使职权,依靠它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办好学校;另一方面,教代会要支持行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的指挥权威,团结和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工会章程38261

工会章程38261

同方学校工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中国教育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代表教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

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5、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努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基本任务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决定,开展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支持校长对学校管理工作行使职权,建立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及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投资方的利益,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3、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品,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了解他们的困难,努力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工会组织建设1、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谈“工会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谈“工会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谈“工会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摘要:学校工会组织是学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的功能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些学校被淡化,为了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工会组织在学校管理中“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的要求,本文就工会组织的建设提出一些设想。

关键词:十八大;工会组织;学校;民主管理;作用中图分类号:g4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2)23-005-2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十八大在谈到基层民主建设时还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由此看来加强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不仅是管理的需要,更是政治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

一、端正“一个认识”是赋予工会民主管理学校的基础工会参与学校的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权利。

因此,提高认识应从三个方面理解,一是要端正学校领导班子的认识。

工会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学习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知识,交流民主管理经验,研讨学校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内容。

二是要端正工会干部的认识。

工会是群众性组织,工会干部应依法履行维护、参与、教育、建设职能。

学校党组织要将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工作范畴,通过培训和学习,使工会干部了解工会的职能和性质,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

三是要让广大教师特别是教代会代表的认识。

要通过培训班、辅导报告等形式不断提高代表的自身素质和民主管理水平,增强参政议政能力。

二、坚持“两全原则”是落实民主管理学校的保证1.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工会中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这一原则落实到学校工作中,就是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

3、学校工会和党组织、行政的关系

3、学校工会和党组织、行政的关系

学校工会和党组织、行政的关系——支部书记刘凤军同志在行政与工会关系协调会议上的讲话一、学校工会组织与党组织的关系1、学校工会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②讨论决定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③推荐工会领导干部;④发挥党员在工会组织中的模范作用;⑤协调和行政的关系;⑥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学校工会与行政是亲密的合作者,伙伴关系。

两者的根本利益、大目标是一致的。

(1)学校行政和工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2)在工作职责上,行政代表国家管理学校,处于管理者地位。

(3)在工作上,学校行政要树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权威,工会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益,需要很好地协调、配合和互相支持。

学校工会不是党委的一个部门,也不是行政的附属机构。

二、工会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义务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1、工会的性质: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2、工会的地位:工会的地位是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占的位置。

①工会在国家政治关系中的地位。

工会主要是作为社会政治团体发挥作用。

②工会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

集中体现在劳动关系中工会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

③工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主要是指工会在现实的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影响力的声望。

④工会的法律地位。

工会的地位反映到国家法律中,就成为法律地位。

我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1950年。

成为我国社团组织的第一部法律。

《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其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工会的职能。

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建设、参与、教育。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法》对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5、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党、政、工、团领导职责

党、政、工、团领导职责

党、政、工、团领导职责1、党支部书记职责学校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2)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意见,尊重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

(4)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5)支持召开支委会议、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6)认真做好党务工作,吸收党员,收缴党费,组织党员活动,审查和鉴定党员,宣传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7)领导学校教育工会、团委会、学生会工作,使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8)支持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做好其本职工作,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搞好学校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

2、校长职责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负总责的行政领导,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切实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2)负责校内的人事安排和工作分工,做好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考核、聘任工作,抓好教职工队伍的管理,搞好班子作风、教师教风和学生学风的建设。

(3)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卫工学和后勤工作,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和教职工会议,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宜,做好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党、政、工、团领导职责

党、政、工、团领导职责

党、政、工、团领导职责1、党支部书记职责学校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2)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意见,尊重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

(4)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5)支持召开支委会议、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6)认真做好党务工作,吸收党员,收缴党费,组织党员活动,审查和鉴定党员,宣传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7)领导学校教育工会、团委会、学生会工作,使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8)支持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做好其本职工作,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搞好学校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

2、校长职责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负总责的行政领导,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切实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2)负责校内的人事安排和工作分工,做好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考核、聘任工作,抓好教职工队伍的管理,搞好班子作风、教师教风和学生学风的建设。

(3)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卫工学和后勤工作,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学校行政会议和教职工会议,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宜,做好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

学校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

学校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一:学校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一、工会与党委的关系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工会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照《工会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实行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组织原则。

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②讨论决定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③推荐工会领导干部;④发挥党员在工会组织中的模范作用;⑤协调和行政的关系;⑥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工会与行政的关系高校工会与行政是亲密的合作者,两者的根本利益、大目标是一致的。

主要表现在:①行政和工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②在工作职责上,行政代表国家管理学校,处于管理者地位;③在工作上,行政要树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权威,工会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益,需要很好地协调、配合和互相支持。

目前,依据《高等教育法》,高校较为普遍地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负责制是指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全面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学校管理模式。

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的校长,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大力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同时工会在校长负责制中的监督保证作用不可忽视,因此,高校工会,一定要时刻明确角色定位,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动地争取同级行政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向党委汇报工作,向行政通报工作,邀请党政领导出席工会工作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及时争取党政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的指导帮助。

三、工会的职能高校工会具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社会职能。

主要体现在教职工具体利益、民主管理、教书育人及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等四个方面。

1、维护教职工利益职能教职工自愿结合,组成工会,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具体利益。

正确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是新学校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新学校工会履行维护职能包括两大方面,即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和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代会制度,尊重和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教代会民主评议和监督,认真落实教代会决议。

第四条教代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教代会职权第七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校务公开工作、教代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会主席岗位职责1.做党总支的参谋与助手,维护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协助党政领导带领职工群众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工会干部和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基层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3.收集会员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坚决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机构的主要职责,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落实,负责抓好会期的重要工作。

5.协助行政改善教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6.领导工会的全面工作和日常的主要工作,适时召开工会委员会、教工代表大会、工会小组长会议和其他工会工作会议。

7.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组织工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8.工会主席参加同级党政会议,及时汇报和交流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一流的学校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行政部门、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职工、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教代会工作方案

教代会工作方案

教代会工作方案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充分发扬民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教代会的性质和职权1、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代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建议权: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基金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三、教代会代表的产生1、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校在职教职工。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参政议政能力。

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2、教代会代表的产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以教研组、年级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名额应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按一定比例确定。

选举结果应报学校工会备案。

四、教代会的组织制度1、教代会每届任期X年,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

如有必要,经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代会。

2、教代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教代会设立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主席团负责教代会的组织领导工作。

关于高校教代会、工代会、工会三者关系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高校教代会、工代会、工会三者关系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高校教代会、工代会、工会三者关系的实践与思考摘要:高校教代会、工代会和工会是高校实行民主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机构和载体。

其如何在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处理和发挥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是高校贯彻执行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重大课题。

本文从三者关系的多年实践,进行了总结和思考,为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教代会;工代会;工会2011年12月8日,教育部以部长32号令颁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并决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历经27年的“暂行条例”没有扶正而寿终正寝。

千呼万唤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终于破茧而出。

这是全国高校广大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也是高校党组织、行政和工会久久盼望的治理学校的重要法规,更是中国高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大举措,其标志着高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其将“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共同指导和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本文件,成为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遵循、成为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准则。

”(《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宣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教政法函〔2012〕2号)。

当前,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教代会规定》),要结合《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近30年来的历程,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全面认识《规定》发布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加强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着手,建立健全高校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大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学习贯彻中要以《教代会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为指导,首先理顺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关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履行职责,让其各就各位、各尽其责,互相协调、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共同前进,共筑高校民主管理之架构,共推高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建设。

清华大学工会章程

清华大学工会章程

清华大学工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清华大学高校工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清华大学教育工委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基本任务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工作,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工会组织建设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学校的工会工作的职责

学校的工会工作的职责

学校工会工作职责1、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向会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

2、协助党政做好推荐、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工会主席列席学校行政会议,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收集反映情况,征求会员意见等项事宜。

4、组织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5、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

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开展会员互助互济活动,关心会员生活困难,协同行政做好离退休人员和会员家属工作。

6、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8、做好会员档案的登记整理工作。

9、要按照《劳动法》关心会员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会员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向会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解决影响师生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10、完成校党、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县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精选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精选

学校工会管理制度8篇精选学校工会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

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

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工会和党组织、行政的关系
——支部书记刘凤军同志在行政与工会关系协调会议上的讲话
一、学校工会组织与党组织的关系
1、学校工会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路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
②讨论决定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③推荐工会领导干部;
④发挥党员在工会组织中的模范作用;
⑤协调和行政的关系;
⑥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学校工会与行政是亲密的合作者,伙伴关系。

两者的根本利益、大目标是一致的。

(1)学校行政和工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2)在工作职责上,行政代表国家管理学校,处于管理者地位。

(3)在工作上,学校行政要树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权威,工会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益,需要很好地协调、配合和互相支持。

学校工会不是党委的一个部门,也不是行政的附属机构。

二、工会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义务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1、工会的性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2、工会的地位:
工会的地位是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占的位置。

①工会在国家政治关系中的地位。

工会主要是作为社会政治团体发挥作用。

②工会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

集中体现在劳动关系中工会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

③工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主要是指工会在现实的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影响力的声望。

④工会的法律地位。

工会的地位反映到国家法律中,就成为法律地位。

我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1950年。

成为我国社团组织的第一部法律。

《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其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工会的职能。

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建设、参与、教育。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法》对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5、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
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2012年2月24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