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风险等级、风险类别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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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价规程-成都质量技术监督局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价规程-成都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一五年七月《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程》是成都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之一,由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和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

起草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协调、论证、修改,同时还广泛地征求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单位以及监察机构和检验部门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形成现在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标准》编制中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简况1.必要性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已成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设施。

和曳引式电梯不同,自动扶梯主要工作在人流量较大的环境,特别是公共交通型的自动扶梯,运载量大、运行环境非常恶劣,甚至有很多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在露天条件下,经受风吹雨打甚至霜冻的极端天气考验。

特别对于一些使用年限较长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零部件磨损与电子元气件老化等造成的故障率高;二是由于早期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落后,导致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性能指标低下,有些安全性能指标已无法满足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三是由于有些需要更换的早期生产的备品备件已不再生产,导致难以购买,甚至无处购买,造成存在安全隐患的零部件得不到有效地维修。

这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本身存在的问题,不仅导致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故障不断、事故增多,而且群众反映强烈,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对一些使用年限较长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进行预测评估,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保障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测内容与要求、方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测内容与要求、方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测内容与要求、方法1B1使用资料B1.1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证内容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受检设备)应当相符。

查看使用登记资料。

其中的登记内容应与电梯产品的出厂资料、及实物相符。

2B2驱动与转向站B2.1转动部件防护装置转动部件防护装置应当有效。

现场目测。

①目测转动部件,如以下部位:a)轴上的键和螺栓;b)链条和传动皮带;c)传动机构、齿轮和链轮;d)电动机主轴伸出部分;e)外露的限速器;f)必须在内部进行修理工作的驱动站和(或)转向站内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g)手轮和制动盘(鼓)]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时,是否设置了防护装置;②验证设置的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3B2.2主开关主开关应当不切断电源插座和照明电路的电源。

现场试验。

观察断路器或用验电器测量①能分断主电源并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②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4B2.3驱动与转向站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当功能正常,开、关位置标记清晰。

目测,现场操作。

①停止开关应为红色,标识清晰。

②操作停止开关,应为双稳态。

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时,操作停止开关,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能停止运行。

以上②和③可以结合进行。

5B2.4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当标称电压为特低电压时,测试电压(直流)为250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25MΩ;(2)当标称电压小于等于500V 时,测试电压(直流)为500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1.00MΩ;(3)当标称电压大于500V 时,测试电压(直流)为1000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1.00MΩ。

现场测量。

用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照明电路的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左栏要求。

CTSEI/C-GY01-2021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手支架4mm;梯级、踏板或者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安全装置应口或者对于由使用者的进入而自动启动或者加速的受检设备,45B9运行检查B9.3工作制动器的制停距离B9.3.1*自动扶梯的制停距离(1)名义速度为0.50m/s,制停距离在0.20m~1.00m之间;(2)名义速度为0.65m/s,制停距离在0.30m~1.30m之间;(3)名义速度为0.75m/s,制停距离在0.40m~1.50m之间。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

附录 A(规范性附录)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A.1 表A.1 给出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检的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

对于允许按照GB 16899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

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表A.1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方法(续)附录 B(资料性附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式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年度自检报告使用单位名称设备注册代码设备代码设备类别设备品种自检日期年月日XXXXX电梯有限公司编制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本报告适用于所有技术参数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自检。

2、本报告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

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上方书写正确内容,并由更改人签章、标注更改日期。

3、“自检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合格的可填“符合”,不合格的用简要文字说明不合格原因;若无此项目时,填“无此项”。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等单项结论。

4、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应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5、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6、报告应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字。

7、报告应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二、自检现场条件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进行自检时,检验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自检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电扶梯步道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电扶梯步道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SO/TS 14798:2006《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对ISO/TS 14798:2006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将“本技术规范”、“本文件”改为“本标准”:---本标准引言删除了ISO/TS 14798:2006引言中与本标准无关的内容,因为其存在与否对本标准的理解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本标准的“参考文献”中用国内文件代替了ISO/TS 14798:2006的“参考文献”中对应国际文件。

---改正了ISO/TS14798:2006附录F第1页实例序号与实例不符的编辑性错误。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提出、归口和负责解释。

0.1本标准的目的是为电梯的风险评估方法制定统一和系统的原则与程序。

但是,本标准中规定的风险分析和评价的原则与过程也可用于其它设备的风险评估。

注:本标准中的“电梯”是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简称。

0.2本标准作为一种工具,用来识别由各种危险、危险状态和伤害事件引起的伤害风险,综合设计、使用、安装、维修、事故以及有关伤害的知识和经验来评价从设计、制造至报废电梯寿命期间各个阶段的电梯风险。

本标准的使用者不做医学判断,而是评价可能导致本标准所定义的伤害等级的事件。

本标准不独立的提供与电梯任何安全要求相符合的推论,包括与第1章中所提到内容的符合性。

注:由于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主观性,因此风险评估并非一门精确的科学0.3建议本标准编入培训课程和手册中,以便为下列工作安全方面的基本指导:---评价电梯的设计、操作、测试和使用。

---制定与电梯安全有关的规范或标准。

0.4 本标准第3章规定了安全和风险评价的概念;第四章规定了风险分析的程序,包括风险评估;第5章规定了风险评定的程序;第6章规定了判断风险是否已充分降低的程序;第7章规定了降低风险的程序;第8章规定了相关文件;附录A、附录C和附录D构成本标准的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风险等级、风险类别评定方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风险等级、风险类别评定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A.1 设备本体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附录B(资料性附录)风险等级、风险类别评定方法安全评估的操作是基于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部件及子系统危险状况现场检测的,而部件的安全评估指标描述的则是部件的危险状态,因此选取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并结合失效模式及影响分析的方法与思想,对部件进行安全评估。

部件危险度评估主要从风险二要素出发,考虑两个方面:危险状态导致伤害的严重程度(事故的严重程度)S以及伤害发生的概率(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P。

数学模型如下:R=f(s,P)=S*P(1)伤害的严重程度(事故的严重程度)S。

事故的危害主要考虑对人员的伤害以及对设备的损害,其中对设备的损害还包括对设备对应功能造成的削弱或丧失。

(2)伤害发生的概率(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P。

根据GB16899的规定,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事故类型主要包括剪切、挤压、坠落、绊倒和跌倒、夹住、火灾、电击以及由于机械损伤、磨损、锈蚀等原因而引起的材料失效等,直接与人身伤害相关的有七种,而材料失效则主要是引发故障后可能对设备及人员造成损害。

部件的不安全状态是引发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事故的必要条件,根据部件的功能分析、防护装置的保护情况等,可判断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

评估项目的风险等级由其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和伤害发生的概率(P)等级组合而成。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伤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和概率等级对每一个安全评估项目进行风险评定,确定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别。

B.1 伤害的严重程度(S)根据评估项目的风险,既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后果,将其严重程度评定为表B.1所列的等级之一。

表B.1 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B.2 伤害发生的概率(P)根据评估项目发生的概率、暴露于危险中的频次和持续时间以及影响、避免或限制伤害的可能性,将其发生的概率评定为表B.2所列的等级之一。

表B.2 伤害发生的概率(P)等级表B.2 伤害发生的概率(P)等级(续)B.3 风险等级通过综合衡量评估项目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和发生的概率(P)等级,按照附录A 的方法组合成表B.3中不同的风险等级。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实施方案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实施方案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实施方案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在用自动扶梯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近年来,电梯数量快速增加,截止2015年底,全国在用电梯已达420万台,而且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

由于在用电梯使用维保不到位、电梯生产单位产品质量等问题,电梯事故和困人故障时有发生,有的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如2011年“7.5”北京地铁扶梯事故、2012年“1.29”北京西单商场扶梯事故、2015年7月26日,湖北安良“电梯吃人”事件,引发群众对电梯安全的忧虑,社会影响较大。

2015年国务院派出16个组督导各地安全生产,电梯成为重点。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多次对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作出批示;国家质检总局也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的措施,其中加强在用电梯使用管理和安全状况分析及风险监测是保障电梯安全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全国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30多万部,现存的按照1997年版本甚至更早期标准制造和安装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总量很大,这些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由于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和相关标准的不完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不足是一个与生俱来的问题。

同时随着时间推移,我国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将会越来越多,安全风险将会不断加大。

加强在用自动扶梯使用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保障自动扶梯安全、正常使用,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但由于专项经费严重不足,面对逐年增多的在用老旧设备,目前无法进行专项检查和分析研究,无法对其开展全面的风险监测,导致设备维护更新实施依据不足,部分设备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为百姓的出行留下了安全隐患,大大影响了我国自动扶梯安全的整体状况。

(二)目的和意义开展自动扶梯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目的是建设自动扶梯使用管理示范区,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在用自动扶梯大修、改造技术评估方法和标准,来指导和规范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开展工作,同时为提升在用自动扶梯的安全性、可靠性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和便利。

电扶梯步道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电扶梯步道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SO/TS 14798:2006《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对ISO/TS 14798:2006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将“本技术规范”、“本文件”改为“本标准”:---本标准引言删除了ISO/TS 14798:2006引言中与本标准无关的内容,因为其存在与否对本标准的理解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本标准的“参考文献”中用国内文件代替了ISO/TS 14798:2006的“参考文献”中对应国际文件。

---改正了ISO/TS14798:2006附录F第1页实例序号与实例不符的编辑性错误。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提出、归口和负责解释。

0.1本标准的目的是为电梯的风险评估方法制定统一和系统的原则与程序。

但是,本标准中规定的风险分析和评价的原则与过程也可用于其它设备的风险评估。

注:本标准中的“电梯”是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简称。

0.2本标准作为一种工具,用来识别由各种危险、危险状态和伤害事件引起的伤害风险,综合设计、使用、安装、维修、事故以及有关伤害的知识和经验来评价从设计、制造至报废电梯寿命期间各个阶段的电梯风险。

本标准的使用者不做医学判断,而是评价可能导致本标准所定义的伤害等级的事件。

本标准不独立的提供与电梯任何安全要求相符合的推论,包括与第1章中所提到内容的符合性。

注:由于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主观性,因此风险评估并非一门精确的科学0.3建议本标准编入培训课程和手册中,以便为下列工作安全方面的基本指导:---评价电梯的设计、操作、测试和使用。

---制定与电梯安全有关的规范或标准。

0.4 本标准第3章规定了安全和风险评价的概念;第四章规定了风险分析的程序,包括风险评估;第5章规定了风险评定的程序;第6章规定了判断风险是否已充分降低的程序;第7章规定了降低风险的程序;第8章规定了相关文件;附录A、附录C和附录D构成本标准的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4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园角或倒角状。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5
允许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护壁板应是单层安全玻璃(钢化玻璃),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6
围裙板应是十分坚固、平滑、县是对接缝的。但是,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停止开关的动作应能切断驱动主机电源,并使工作制动器制动。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2.13
停止开关应为:
a.手动的;
b.具有清晰的,永久性的转换位置标记;
c.符合安全触点要求。
外观检查
2.14*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测量并计算
6.
梳齿
与梳
齿板
6.1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6mm。间隙不应超过4mm。
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槽啮合深度至少为4mm。间隙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超过4mm。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专用塞尺测量
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6.
6.2
梳齿板或其支撑结构应为可调式的,以保证正确啮合。梳齿板应易于更换。
目测检查,必要时测量。
3.2.2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上部出入口的踏板或胶带在进入梳齿之前或离开梳齿之后,应至少有一段0.4m长,最大倾角为6°的运行距离。
目测检查,必要时测量并计算
3.2.3对踏板式自动人行道,离开梳齿的踏板前缘和进入梳齿的踏板后缘,至少应有0.4m以上的一段不改变角度的距离。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
操作试验
2.12可移动的手动盘车保护C●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安全可靠。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目测,操作试验
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驱动与转向
2.13紧急停止装置B
目测
2.3电源插座C
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每一处应配备电源插座:
①2P+PE 型250V,由主电源直接供电;或者
②符合安全电压的要求供电的型号。
目测,万能表检测
2.4主开关B●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4.3扶手装置要求C●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钩绊的危险
目测,测量相关数据
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C●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
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技术资料
1.5维保资料B●
(1)现场维保人员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在有效期内;
(2)现场应能提供适合有效的作业指导书或维保方案;
(3)自检报告(记录)项目符合《维保规则》规定,填写规范,并经审核人员签字和维保单位盖章;
(4)事故隐患告知使用单位和严重隐患报告监察机构应有记录;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如果有)、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控制屏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用玻璃作护壁板,应采用无碎片的钢化玻璃。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实施方案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实施方案

在用自动扶梯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近年来,电梯数量快速增加,截止2015年底,全国在用电梯已达420万台,而且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

由于在用电梯使用维保不到位、电梯生产单位产品质量等问题,电梯事故和困人故障时有发生,有的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如2011年“7.5”北京地铁扶梯事故、2012年“1.29”北京西单商场扶梯事故、2015年7月26日,湖北安良“电梯吃人”事件,引发群众对电梯安全的忧虑,社会影响较大。

2015年国务院派出16个组督导各地安全生产,电梯成为重点。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多次对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作出批示;国家质检总局也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的措施,其中加强在用电梯使用管理和安全状况分析及风险监测是保障电梯安全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全国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30多万部,现存的按照1997年版本甚至更早期标准制造和安装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总量很大,这些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由于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和相关标准的不完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不足是一个与生俱来的问题。

同时随着时间推移,我国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将会越来越多,安全风险将会不断加大。

加强在用自动扶梯使用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保障自动扶梯安全、正常使用,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但由于专项经费严重不足,面对逐年增多的在用老旧设备,目前无法进行专项检查和分析研究,无法对其开展全面的风险监测,导致设备维护更新实施依据不足,部分设备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为百姓的出行留下了安全隐患,大大影响了我国自动扶梯安全的整体状况。

(二)目的和意义开展自动扶梯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目的是建设自动扶梯使用管理示范区,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在用自动扶梯大修、改造技术评估方法和标准,来指导和规范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开展工作,同时为提升在用自动扶梯的安全性、可靠性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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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A.1 设备本体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风险等级、风险类别评定方法
安全评估的操作是基于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部件及子系统危险状况现场检测的,而部件的安全评估指标描述的则是部件的危险状态,因此选取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并结合失效模式及影响分析的方法与思想,对部件进行安全评估。

部件危险度评估主要从风险二要素出发,考虑两个方面:危险状态导致伤害的严重程度(事故的严重程度)S以及伤害发生的概率(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P。

数学模型如下:
R=f(s,P)=S*P
(1)伤害的严重程度(事故的严重程度)S。

事故的危害主要考虑对人员的伤害以及对设备的损害,其中对设备的损害还包括对设备对应功能造成的削弱或丧失。

(2)伤害发生的概率(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P。

根据GB16899的规定,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事故类型主要包括剪切、挤压、坠落、绊倒和跌倒、夹住、火灾、电击以及由于机械损伤、磨损、锈蚀等原因而引起的材料失效等,直接与人身伤害相关的有七种,而材料失效则主要是引发故障后可能对设备及人员造成损害。

部件的不安全状态是引发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事故的必要条件,根据部件的功能分析、防护装置的保护情况等,可判断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

评估项目的风险等级由其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和伤害发生的概率(P)等级组合而成。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伤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和概率等级对每一个安全评估项目进行风险评定,确定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别。

B.1 伤害的严重程度(S)
根据评估项目的风险,既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后果,将其严重程度评定为表B.1所列的等级之一。

表B.1 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
B.2 伤害发生的概率(P)
根据评估项目发生的概率、暴露于危险中的频次和持续时间以及影响、避免或限制伤害的可能性,将其发生的概率评定为表B.2所列的等级之一。

表B.2 伤害发生的概率(P)等级
表B.2 伤害发生的概率(P)等级(续)
B.3 风险等级
通过综合衡量评估项目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和发生的概率(P)等级,按照附录A 的方法组合成表B.3中不同的风险等级。

表B.3 风险等级
示例:如果严重程度(S)等级和概率(频次)(P)等级分别评估为“1”级和“B”级,则风险等级为“1B”级。

B.4 风险类别
根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特征和实践经验,以及通过各个风险等级相互之间的比较,评定各危险状态下的风险等级的风险类别,并最终确立三个风险类别,如表B.4所示。

表B.4 风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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