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公司通用员工工作时间、工资及福利待遇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企业公司通用员工工作时间、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作时间与假期

(一)工时制度:一周六天工作制

早上:8:00~12:00

下午:14:00~17:30

晚上:18:30~21:00(加班)

(二)假期规定:

1、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2、以下所有请假均包括周休日及法定假日。

3、休假:

(1)公司提倡员工休假化整为零使用,申请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2)员工申请调休,需提前填写《补休单》经部门经理审核报中心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调休;

(3)员工旷工、迟到、早退之工时不得以休假日或加班时间相抵,公休假可抵冲病假和事假。

4、事假:

(1)试用期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则顺延转正期;

(2)员工因私事待理需请事假时,应事先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中心办公室批准,紧急情况须电话告之主管,并在上岗的第一天补办手续;

(3)最高期限不得超过7天,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须经中心负责人批准;

(4)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超过3天的须经中心办公室审核后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5)部门经理请假须经中心办公室审核后报中心负责人批准。员工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5、病假:

(1)如遇病假,原则上当天交病假条,并于事后二日内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的作事假处理,未办请假手续的以旷工论处;

(2)如遇急病,员工应在复工后第一天填写病假条并附病假证明交中心办公室,无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以旷工论处。

6、婚假:

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条件,可请带薪婚假7天,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只可请事假,不享有带薪婚假。男方或女方家住外地的,到外地结婚另加路程假。

7、产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请90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三个月到七个月而流产的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的给假一星期;

(3)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可给假三天;

(4)上述产假在公司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产假发基本工资。

8、丧假:

丧假带薪,员工享有的丧假有:

(1)父母、子女、配偶丧亡可请丧假7天;

(2)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丧亡可请3天;

(3)其他亲属丧亡可请1天。

9、公伤假:

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公伤假带薪。

10、公假:

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兵役征召、集会及参加选举等,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公假带薪。

11、对缺勤的扣款

(基本工资+职位补贴)/26 ×缺勤天数

二、员工培训

1、入职培训:由中心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公司介绍、制度说明;

2、上岗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包括工作内容、职责说明,业务技巧等;

3、在岗培训:由所在部门提出,中心办公室协助安排,包括能力提高、改善工作质量、提高效率等;

4、下岗员工的再培训

(1)员工表现达不到工作标准,又不足以辞退、解聘条件者须下岗培训。

(2)培训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实施,中心办公室协助。

(3)培训期间只发试用期工资,培训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重新安排工作,并重新确定工资标准。

(4)经培训仍达不到标准,本人应自动辞退。上岗后表现不佳,将予以辞退。

5、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

(1)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或业务进修,必须专业对口,工作确实

需要,并经部门经理同意或推荐,由中心办公室审核后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2)凡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一律凭结业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报销,其学习期间工资另行制定。

(3)凡为达到某种学历拟报各类业余院校员工,其学费一律自理。

6、员工自修

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进行自修,但必须以不误工作为前提,需脱产学习者,学校开据相关证明,但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三、工资

(一)薪金组成:

1、基本工资

2、职位补贴

3、奖金

4、满勤奖

5、保险

6、工龄补贴

(二)发薪日期:

月薪金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公司的发薪日为次月15日。

(三)加班调休:

1、周一至周六晚上21:00前加班不安排调休。

2、周日、周一至周六晚上21:00后因公确需加班者,必须提前报批,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报办公室批准方可计算加班。

3、特殊情况临时安排加班的,须于第二日补办手续,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4、加班仍须打卡考勤确认,无考勤记录的不予计算加班。

5、员工申请调休,须有加班工时冲抵,且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内(含3天)报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不含3天)报营销中心领导审批,紧急情况需电话告知主管,并在上岗的第一天补办手续。

6、员工旷工、迟到、早退之工时不得以休假日或加班时间相抵。

7、凡出差均包含休息日,其中休息日不予调休。

8、法定节假日值班的,由所在部门事先将值班名单报中心办公室审核,报批后方予以计算加班,根据情况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