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长信箱网民来信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长信箱网民来信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09]17号
【发布部门】忻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9
【实施日期】2009.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长信箱网民来信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畅通民意,保证市长信箱正常运转,及时答复、采纳和解决群众给市长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特制定如下办理制度:
一、市长信箱网民来信由市政府网站(经研中心)按程序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