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长信箱网民来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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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长信箱网民来信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09]17号

【发布部门】忻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9

【实施日期】2009.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长信箱网民来信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了畅通民意,保证市长信箱正常运转,及时答复、采纳和解决群众给市长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特制定如下办理制度:

一、市长信箱网民来信由市政府网站(经研中心)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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