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年终综合考核优秀等次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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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年终综合考核优秀等次评选办法为公平客观地评价教职工一年来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德才方面的表现情况,激励教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效能,并为教职工晋级、聘任、奖惩等方面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年终综合考核优秀等次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外国语学院所有正式在册的教职员工
二、评优条件:
(一)教师评选条件
1. 优先考虑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大、效果好、在人才培养中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就的教师;
2.本年度教学和科研考核合格并未发生教学事故者和学术腐败者;
3. 优先考虑在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工程建设等工作的积极参与者。
(二)行政人员评选条件
学院行政人员年终综合评优按学校人事处规定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评优综合考核
评优按照学院分配给各系部、院行政下达的名额,分开考核。其中,院行政人员的评优由综合办公室按参评价人员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教师的综合考核评优由各系部的评议小组根据教师个人提交的《湖北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年终工作考核优秀等次申请表》所列内容进行考核。教师评优条件如下:
(1)教学工作(权重50%)
教学工作主要指教师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按照承担教学任务的质和量进行综合考核。同等条件下,坚持两个优先原则:第一,教学获奖者优先,教学效果优秀者优先(教学效果可以参考教务处提供的本年度学生评教和督导评教的分数在学院全体教师中的排名情况。);第二,工作量饱满者优先。
(2) 科研工作(权重30%)
优先考虑获得标志性科研成果的教师,如获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期刊(南大2011年认定)论文者或出版学术专著者,或获批市、厅、局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南大2011年认定)论文者。同等条件下科研获奖者优先。
(3) 对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贡献度(权重20%)
此项包含为院系的发展所做的各项工作,如专业申报、优质特色及各级课程申报、院系规划的撰写、学生活动的参与、第二课堂的指导、课程组负责人及班主任等工作。
四、评优过程
1.个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年终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于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表》打印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交给各系部(室)主任。2.申请者在系部(室)内进行述职,系部组织不少于5人的评议小组对申请者进行民主测评、审定、评选、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上报学院。
3. 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全院公示,公示期为3-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学院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年终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申请表》(请在学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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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