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招商引资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鲁政办字〔2023〕81号•【施行日期】202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11日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提出措施如下:一、更大力度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一)着力扩大重点产品和重点市场出口规模。
组织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产品出口潜力企业通过“前展后仓”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一企一策”制定国际市场开拓方案。
推动汽车整车、橡胶轮胎等优势行业企业在东盟、上合组织国家、中东等市场,依托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分支机构、零售网点,健全国际营销渠道。
完善山东省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交易撮合功能,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挖掘成套设备行业客户“小而美”项目出口潜力,支持成套设备“链主”出口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带动我省企业“抱团出海”。
(省商务厅牵头,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配合)(二)加快促进大宗商品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建立鼓励进口大宗资源性产品目录,完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保障市场需求。
建设国际矿产品保税混兑分拨中心,推广“边卸边混”“多国别、多矿种”监管模式,强化与国际知名矿产品分拨商合作联系,扩大保税混兑矿产品进口规模。
调整优化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华福龙军民融合小镇案例分析总结
青岛西海岸新区华福龙军民融合小镇案例分析总结
作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该小镇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60亿元人民币。
是全球首个以“航母”命名的特色产业园区和山东省内第三个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
一、规划篇华福龙军民融合小镇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华沟社区,项目主要由商务楼宇群、专家楼宇群、院士公寓群、配套商业等板块组成,其中商务楼宇总部7栋、院士公寓13栋、航母广场1座。
总建筑面积约40万㎡,入驻企业2000余家,就业岗位4万多个。
现已完工投用或在建的企业有:深圳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世界500强)、深圳易迅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山东同源铝业有限公司、青岛高新科瑞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创维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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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政府投资项目 管理办法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直接出资建设或用补助资金建设以及财政性投融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备选、决策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验收移交、稽察监督等进行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政府财政性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按照规定用于建设的资金;上级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区本级财政承诺借贷或者偿还债务的政府性融资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应当遵循量入为出、适度超前、综合平衡、保障重点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三)实行专家咨询制、工程质量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
(四)政府参与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
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通过政府成立或招标选择等方式确定。
不具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者代建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制。
(五)符合集中建设条件的项目应当依据规定和确定的分工实行集中建设。
(六)坚持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健全跟踪问责机制。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补助项目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概况
青岛西海岸新区概况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青岛胶州湾西侧,依托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和正确的发展理念,正逐步成为青岛新的经济发展重⼼。
⽬前青岛西海岸新区正着⼒构筑'四⼤基地'、'两⼤中⼼'、'⼀个胜地',着⼒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全局发展的'六⼤项⽬'和'⼗⼤⼯程'。
2014年6⽉,国务院同意设⽴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成为第九个国家级新区。
区域范围规划范围为青岛市黄岛区全域,陆域⾯积2096平⽅公⾥,海域⾯积约5000平⽅公⾥。
2010年常住⼈⼝139万。
规划期为2011年⾄2020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
地理环境折叠地理位置新区处于京津冀和长三⾓两⼤都市圈之间核⼼地带,青岛西海岸地理位置是黄河流域主要出海通道和欧亚⼤陆桥东部重要端点,与⽇韩隔海相望,具有贯通东西、连接南北、⾯向太平洋的区位战略优势。
海岸线282公⾥,滩涂83平⽅公⾥,岛屿21处,沿岸分布⾃然港湾23处。
陆域开发空间⼴阔,适宜建设⽤地约450平⽅公⾥。
折叠⽓候状况新区属暖温带季风⽓候,台风登陆概率低。
海岸多为⼭地基岩,近岸海域以清洁海区为主,⽔动⼒条件好,⾃净能⼒强。
⼩珠⼭、铁镢⼭、藏马⼭和⼤珠⼭风景区构成东北-西南向⽣态⾛廊,⽀脉蔓延全境,⽔系丰富,森林覆盖率44.2%,具备建设⽣态⽂明的独特优势。
折叠地形随着09年13年的进⼀步建设,西海岸的部分靓影西海岸正在华丽变⾝。
长达5公⾥的灵⼭湾海⽔浴场,沙滩宽阔平摊,沙质细腻柔软,海⽔澄净纯洁。
唐岛湾海滨公园依黄岛唐岛湾修建,各类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已经成为青岛⼈民周末休闲的好去处。
并且在连接灵⼭湾海⽔浴场⾄唐岛湾海冰公园的⼏⼗公⾥的海岸线上将陆续建起25家五星级酒店以及海上嘉年华、⾹港红树林等⼤型主题娱乐综合体。
青岛西海岸,依据其优良的⾃然资源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终将建设成为⼜⼀个世界性的度假天堂。
胶南经济开发区当前经济指标分析及今后工作思考
胶南经济开发区当前经济指标分析及今后工作思考周飞【摘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经济开发区作为一个省级开发区,主要职能是抓经济建设、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税收建设。
本文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黄岛区(西海岸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的大背景下,立足胶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实际,深入分析了开发区的总体经济指标、工业、服务业、特色园区、科技创新等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做好明年工作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建议。
【期刊名称】《中国商论》【年(卷),期】2015(000)031【总页数】3页(P128-130)【关键词】开发区;经济指标;创新;统计【作者】周飞【作者单位】胶南经济开发区管委【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07胶南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2月,隶属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管辖。
辖区规划总面积51.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8.2平方公里,共23个行政村,12个城市居委会,总人口12万人。
先后顺利通过ISO9001、ISO14001国际质量、环境双体系认证,荣获“山东省十大科学发展园区”、“山东省首届最佳投资开发区”、“青岛市环境友好工业园区”等称号。
1 当前经济指标分析1.1 主要经济指标截至2015年10月份,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2亿元,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89亿元,增长40%;到账外资9871万美元,增长35%;实际利用内资28亿元,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16330元,增长11%。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亿元,同比增长12%。
1.2 工业发展情况已培育形成了以装备制造、机械电子、食品加工、橡胶轮胎为主的四大主导产业和以海洋生物、新设备、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四大战略新兴产业。
其中,以环球集团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产业,以圣元营养为龙头的食品加工产业优势明显;以明月海藻为引领的海洋生物产业,以新加坡三泰膜工业为代表的海洋新材料产业发展迅速。
目前,全区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2户,实现工业总产值375亿元,同比增长10.6%;实现工业增加值124.6亿元,增长11.2%;实现利润总额20.73亿元,增长23.1%,实现税收18.16亿元,增长25.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青政办字〔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2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5日青岛市提高招商引资成效若干措施为全面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工作转型升级,加快优质项目招引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重点产业大项目,提升产业链定向招商水平1.锚定重点产业招商布局。
明确重大产业、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加强重大产业与城市空间布局匹配,聚焦先进制造业和“四新”经济,谋划招引产业大项目,全力打造多个一流产业集群。
明确全市招商产业布局,细分各区(市)产业赛道,重点延伸发展3到5个主导产业,推动区(市)主导产业差异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2.明确“管产业也管招商”责任。
市直部门按照管理服务的产业行业推进项目招引,在重大项目谋划、战略资源引进、产业项目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国有企业混改、境外上市返投、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服务等工作中挖掘投资机会,加强与区(市)、经济功能区配合协作,推动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3.突出产业链精准招商。
制定完善全市重点产业链招商图谱和“两图一表”(产业链全景图、产业链路径图、重点招商项目表),推进产业链招商图谱数字化,加强图谱在招商工作中的运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青政办字[2020]64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3日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现园区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融合提升,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端产业集聚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布局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共计推出净地37.3平方公里,其中青岛西海岸新区片区4.5平方公里,即墨区片区6.3平方公里,平度市片区11.5平方公里,莱西市片区15平方公里,重点打造数字科技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3大产业集聚区。
(一)数字科技与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
1.产业基础。
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片区,已落户芯恩、安润封测等产业链企业,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领域,涉及工业电子、智能家电等行业。
拥有西门子创新中心等智能制造创新平台,海尔卡奥斯(COSMOPlat)被评为全国首家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海尔工业4.0中央空调、滚筒洗衣机等智能互联工厂已建成投产。
2.招商方向。
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数字科技产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及超高清视频等全产业链,智能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和机器人制造,建设集研发、设计、生产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9•【字号】青政字〔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9日青岛市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新形势下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主要形态,日益成为新常态下引领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
为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全市15个攻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争取到2022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数量、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基本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协同推进有力、产业特色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的发展新格局。
空间更加集中。
争取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达到15家以上,新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0家左右,同时引导各区(市)、经济功能区培育储备一批重点服务业集聚区。
产业更加集聚。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占比75%以上,市级及以上集聚区产业集聚度全部达到70%以上,平均营业收入和税收分别达到10000元/平方米和600元/平方米以上,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比较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特色服务业集群。
资源更加集合。
加快土地、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各类资源要素耦合提升,推动服务业改革创新政策在集聚区先行先试。
新培育省级以上服务业创新中心10个左右,服务业领域产业领军人才、省级以上专业人才20人左右。
服务更加集成。
新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20个以上,打造集高效政务服务、高端技术服务、高品质生活服务、高标准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服务体系。
追梦西海岸,扬帆再启航
追梦西海岸,扬帆再启航作者:王宇来源:《青岛画报·新青岛》2021年第01期开局即决战,起步就冲刺。
进入2021年,西海岸新区在总结“十三五”经验和成果的同时,谋定快动,迅速开启了“十四五”的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是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区获批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新区勇担国家战略使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2020年,新区出台一系列纾困惠企利民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融资14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3.3亿美元,形成了“投资西海岸就是投资未来”的广泛共识。
经济总量预计超过全省8个地级市,获评“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区”。
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起势,98项试点任务实现突破。
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240项省级赋权事项顺利承接,用改革“冲击钻”打开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开放迎来新气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更加重视进口的作用,进一步降低关税和制度性成本,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对各国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进口”。
积极扩大进口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高水平建设青岛自贸片区。
以行政高效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产业高端化为取向,推动青岛自贸片区开展首创式、差异化、集成性制度创新,推进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运输往来、人员进出便利化自由化,打造航运贸易金融耦合发展主阵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集聚地、新经济创新实践策源地。
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培育和运用各类进口渠道和平台,积极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创新发展。
以青岛自贸片区为引领,坚持对外开放这一国家级新区最大特质,贯通国内国际两大市场,提升城市开放能级和国际竞争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
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起势,98项试点任务实现突破,省内首家外商独资旅行社注册成立,海铁联运货物“全程联运提单”模式等13项首创案例全省推广,保税原油混兑调和等业务创出全国第一。
青岛西海岸工作总结报告
一、背景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经济发展稳中向好(1)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
新区着力打造“四新”经济,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新区加大项目储备和推进力度,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XX亿元,同比增长XX%。
(3)招商引资成果丰硕。
新区成功举办多场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一批优质项目,为新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2.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1)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
新区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XX个,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企业创新能力增强。
新区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XX%,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XX%。
(3)人才引进工作成效显著。
新区引进各类人才XX人,为新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3.城市品质持续提升(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新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XX公里,新增绿化面积XX万平方米。
(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XX%,PM2.5浓度同比下降XX%。
(3)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新区新建、改扩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4.社会治理能力稳步增强(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新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
(2)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新区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加强网格化管理,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3)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新区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工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1.存在问题(1)产业结构仍需优化。
新区部分产业仍处于成长期,产业链条不完整,抗风险能力较弱。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青政办字〔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2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5月31日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快培育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发展能级,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海洋人工智能集聚区。
到2026年,我市人工智能产业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高能级算力与数据基础设施持续优化,海洋大模型与重点行业大模型国内领先,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赋能应用生态更加完善。
——创新能力。
打造2—3个国家级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5个以上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揭榜国家人工智能创新任务15项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集群发展。
打造10个左右人工智能产业集聚与赋能应用特色园区,培育20家左右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企业,加快构建资源集中、合作高效的产业集群。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布局确定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布局确定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空间开发格局揭开面纱。
今天下午,记者从青岛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将建设“一心五区”。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建平介绍,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是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明确建设的新区。
新区规划范围包括黄岛区和胶南市全部区域,陆域面积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
这里聚集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中德生态园等开放功能区,是我省国家级园区数量最多、功能最全和政策最集中的区域。
根据规划,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将构建“一心五区”空间开发格局。
一心是新区中心区,包括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南经济开发区、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胶南市城区和黄岛区部分城区,延伸放大国家级开发区政策功能,形成新区中心区,规划面积约330平方公里,建设新区行政、金融、商务、文化、科教中心和西海岸中心城区。
五区是五大经济功能区,培育支撑青岛未来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形成新一轮大开放格局。
一是保税功能拓展区,构筑胶州湾片区、董家口片区两大保税功能拓展区,总面积约110平方公里。
二是国际经济合作区,面积约19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中德生态园拓展区和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
三是董家口经济区,包括胶南市泊里镇和琅琊镇全域,面积约23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区和旅游宜居区。
四是西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由海岛片区、大珠山生态片区、小珠山生态片区三部分组成,面积约190平方公里。
五是古镇口服务保障区,面积约60平方公里。
在产业布局上,新区将构建“531”海洋特色产业体系,“5”即做强海洋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海洋高端石油化工产业、航空产业、海洋新兴产业等五大临港先进制造业,“3”即大力发展海洋运输物流业、海洋文化旅游业、涉海金融服务业等三大海洋服务业,“1”即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
为了加快开发进度,青岛已经确定组建注册资本金100亿元的青岛西海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市直国有企业管理,委托新区管委会实施监管,主要承担西海岸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一级土地整理和开发、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金融及资本运作等新区具体开发建设任务。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7年本)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7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青政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7年本)的通知青政发[2017]3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7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用海用岛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海洋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要把发展规划作为引导投资方向,稳定投资运行,规范项目准入,优化项目布局,合理配置资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资源的重要手段。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导。
构建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行业准入标准体系,强化节地节能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
完善行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相关行业有序发展。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有关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招商演变
招商演变作者:宋鑫陶来源:《商周刊》2013年第15期开放主旨下招商引资,既是一个永恒,也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
而梳理外贸大市青岛的招商历程,既可从中看到其中的轨迹,也为接下来的招商带来新的思考。
借势外资崛起1984年5月18日,青岛华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作为青岛市第一个中外合资企业成立,自此,外资开始大量进入青岛。
如今,近30年过去了,据不完全统计,青岛已累计批准利用外资项目2.4万个,合同外资75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54亿美元,112家世界500强企业累计在青岛投资了221个项目。
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外资企业的进入,使得国外的各种生产要素不断汇聚到青岛,由此培育出了一批纺织、机械电子、化工、电子家电、仪器仪表、造船等行业,集聚了朗讯、丽东化工、三美电机、德固赛、乐金浪潮、马士基等一批外资大企业,青岛制造业在产业集聚下崭露头角。
外资企业在青岛的发展,以其知识和技术传播的“技术外溢”功能,提升了青岛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海尔、海信、澳柯玛等青岛知名企业,则借势与国外同类企业进行合作与融合,强化了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也将青岛打造成了全国最大的电子家电制造基地。
相关案例不胜枚举。
青岛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吴日龙向记者列举了几个相关案例:南车四方通过与日本川崎的合作,将青岛打造成了中国高速列车的制造中心;即发集团通过与日本东丽的合作,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乡镇企业发展成为年出口额3亿美元的大型企业,带动了整个纺织产业链的技术创新,生产出了“甲壳质”、纳米材料等一些新的创新性产品;青啤集团境外上市,科研、创新、品牌形象上了一个新台阶;华润集团投资的两个风能发电项目,进一步提升了青岛利用绿色能源应用水平;其他如马士基投资青岛港、友达海尔光电、大手海恩信息技术、安普泰科电子、朗讯科技等项目的引进,对青岛市传统行业的信息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为外资企业配套,青岛还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拥有外资背景的金王、赛轮、特锐德电器逐步发展成为上市企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青政办字〔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8月2日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投入创新的积极性,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分类别合理设置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研发项目对企业联动投入要求。
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基础研究投入可按2倍计入)。
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3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研发投入在1亿元(含)-10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2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对研发投入10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8%及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
青岛西海岸新区产业发展十大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产业发展十大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青西新管发〔2015〕52 号第一条为科学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批复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在改革创新中先行先试精神和省市支持新区加快发展意见,结合《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产业发展十大政策>的通知》(青西新发〔2014〕11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涉及的政策措施,主要涵盖产业基金助推发展、投资贸易便利服务、项目用地熟化供给、提供基础设施配套、支持产业项目融资、补助租购经营场所、扶持企业增资改造、实施人才特区政策、免费实施技能培训、重奖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新区内依法注册、经营、纳税的法人经济实体。
符合《新引进项目申报新区政策扶持范围及条件指南》的重点产业项目,新区内现有企业增资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相关扶持政策。
第四条对新引进项目申请新区产业政策扶持的,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办理。
对其他项目,按照申请奖励或扶持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五条提出扶持申请对申请新区产业政策扶持的新引进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引进单位或属地单位等,下同)负责根据本细则和新区其他产业政策规定,充分考虑项目区域贡献和新区实际情况,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与项目方洽谈协商提出政策扶持申请。
第六条分类提报研究(一)对拟落户大功能区启动区(转型区)内的新引进申请扶持项目,符合本细则和新区其他产业政策规定的,由大功能区自主研究确定项目扶持意见,并报区领导小组备案;突破本细则和新区其他产业政策规定的,提报区领导小组研究。
(二)对拟落户大功能区启动区(转型区)外的新引进申请扶持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将项目材料提交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投资促进办”)负责结合项目准入选址评审,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等相关政策实施单位的意见,并汇总提出项目扶持意见,提报区领导小组研究。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6号——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6号——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01•【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6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6号《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已于2017年12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规划建设第四章产业发展第五章军民融合第六章生态保护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以及青岛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务院批准的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西海岸新区)陆域和海域范围。
第三条西海岸新区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推进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打造海洋强国战略支点。
第四条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西海岸新区的领导,协调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西海岸新区全面健康发展。
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中央驻鲁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
第五条西海岸新区应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与相邻区域招商引资合作以及利益分享机制,加强与相邻区域在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产业、高端制造业、旅游业以及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协同协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现状评估及对策建议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现状评估及对策建议立于开放、兴于开放、强于开放。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深度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阔步迈向开放发展新时代,续写国家级新区更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摸着石头过河时刻走在开放最前沿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青岛西海岸新区如何从一片阡陌农田,发展成为青岛市、山东省面向世界开放发展的桥头堡,一条时间轴可以串联起这片土地开发开放30多年来波澜壮阔的历程。
1984年10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
面朝大海的青岛西海岸,打开了开发开放的大门。
“兴办开发区是全新的工作,没有先例可以借鉴,靠‘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实践探索前进。
”时任青岛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吴希善回忆说,开发区设立后,借助国家给予的开放政策,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很快成为青岛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10年后的1994年,开发区扩大至黄岛全区,实现两区体制合一,开创了全国沿海城市开发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的先河。
随后,一系列国家战略规划和平台在这里落地,青岛开发区内先后设立了青岛保税区、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中心。
依托开放带动战略,西海岸开放优势逐渐形成,逐步建立起一个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运行机制和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发挥了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窗口示范作用。
2012年12月,国务院批准青岛市进行区划调整,原黄岛区和原胶南市合并,整个西海岸真正连为一体。
2014年6月,青岛西海岸新区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成为全国第九个国家级新区,这也是2014年1月国务院出台《新区设立审核办法》后批复的第一个新区,被赋予了“一个主题、两项使命、五大定位”的战略使命。
青岛西海岸新区的诞生,开启了这座城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征程,开放大门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敞开。
聚焦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优势,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和全球胸襟谋划开放、推动开放,以开放促进转型、倒逼改革、助推发展,凝练出“先行先试、善作善成”的新区精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司发布《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司发布《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国家级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目前全国共19个,包括上海浦东、河北雄安新区和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浙江舟山群岛、兰州、广州南沙、陕西西咸、贵州贵安、青岛西海岸、大连金普、四川天府、湖南湘江、南京江北、福州、云南滇中、哈尔滨、长春、江西赣江新区。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新区扎实推进事关全局和专项领域的改革创新,聚集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发挥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在新征程上,为进一步凝聚激发新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增强先行探索、示范引领功能,打造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现就今后3年拟集中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综合功能平台的定位,推动新区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更有作为,在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上精准施策,在重点领域改革上深化探索,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更好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一)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发挥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支持张江、南沙科学城等高水平承担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任务,建成投运一批大科学装置,研究“十五五”时期在有条件的新区建设新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可行性,支持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向具备条件的新区倾斜。
本埠要闻:
◎编辑/于丽NEWS本埠要闻0599月20日,青岛科技大学迎来了建校70周年华诞。
省市领导、兄弟院校、离退休老领导、校友及在校师生代表等约2000人欢聚一堂,纪念大会隆重举行。
大会现场宣读了北京大学和世界银行副行长华敬东校友的贺信。
政府部门、兄弟院校、企事业单位也纷纷给学校发来贺信。
青岛科技大学校长陈克正教授,兄弟院校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校长于志刚教授,1983届校友、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傅向升,青岛市政协副主席卞建平,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邓云锋在大会致辞。
校庆期间,发布了校徽和《青科大赋》,校史馆重装升级开馆,举办了建校70周年诗文音乐会、美术作品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第五届“青科大年度人物”颁奖典礼、工业互联网研讨会、高校书记校长论坛、“高端橡塑材料”学术与产业融合论坛、1990届校友毕业30周年集中返校大会、政产学研融合成就展、建校70周年师生联欢晚会以及“云校庆”系列活动等。
Babaclin巴巴可琳创立于2019年,属于年轻的轻奢品牌,旗下设计师均服务过海外轻奢饰品品牌,并拥有自己的海外设计师团队,积累了上万种海外中高端饰品款型。
拥有多样化的产品体系,每一个系列的产品都有自己独特的主题含义,它们不仅仅是一件件饰品,更可以称之为具有独立灵魂的艺术品。
Babaclin巴巴可琳期望用全球视角与匠心精神,打造中国人自己的轻奢品牌时尚饰品,同时将对饰品的美学精神传播给更多追求高品质、艺术化生活的人。
青岛科技大学迎建校70周年华诞轻奢品牌Babaclin用饰品诠释美学艺术◎撰文/李宜臻 ◎摄影/于风亮◎撰文/摄影 李宜臻在第20届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上,以人间烟火气,最是暖人心为主题,雅设美学生活馆以美学为视觉,上演艺术与时尚相融合的男装高定发布秀,碰撞出时尚灵感与创造力。
走秀采用“剧情化”概念,通过“服装走秀+剧情演艺”相结合的方式,有故事、有温度的讲述人间烟火的真情故事,在现场观看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温情大秀,领略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艺术体验,在温情中重塑服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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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招商引资项目
推进管理暂行办法
青西新管办发〔2015〕41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招商项目质量,加快项目建设速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新区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通过招商引资行为或通过招投标落户新区的社会类投资项目(不含住宅地产项目)。
第三条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坚持明确责任、突出节点、加强督办、提高时效的原则。
第二章准入选址
第四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入驻准入评审制度。
凡新引进申请建设用地的项目、新增土地扩建的项目以及特许经营项目,须纳入准入评审程序。
第五条准入评审及选址由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和各大功能区按照《关于加强招商资源统筹和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青西新发〔2015〕1号)要求办理。
区领导小组统筹全区项目布局,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准入评审及选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拟落户各大功能区启动区(转型区)内的项目,由各大功能区自行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结果应于会后 2 个工作日内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通过准入评审并明确选址的项目,6 个月内无明显进展的,不再保留项目用地选址;同一选址有多个项目申请的,优先保证质量高、进展快的项目。
第七条为提高引进项目成功率,各招商责任单位对引进项目质量严格把关,充分论证。
有关投资协议要需明确项目注册、开工、竣工、投产时间节点、投资规模及投资强度、经济社会贡献、扶持政策和扶持节点、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土地供给
第八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合审查制度。
通过区领导小组及大功能区准入评审的项目,纳入供地计划。
用地指标安排方案由区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发改局、投资促进办等单位提出,报区政府批准。
用地指标优先保证区级以上重点
项目。
第九条土地征收工作由区国土资源房管局牵头,大功能区、镇(街道)、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青黄政发〔2014〕36 号)规定,分工负责,地面附着物清理工作由镇(街道)负责,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不影响土地报批、出让、项目进场工作。
地面附着物清理原则上应在补偿款拨付到位后,30 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
由区国土房管局列出需清理地面附着物的项目明细、时间安排、责任单位等内容,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第十条区国土资源房管局应在供地材料齐全后5 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出让方案报区政府或土审委研究,并在方案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
第十一条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应当先与土地所在大功能区或镇(街道)、项目引进单位、区国土资源房管局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对土地投资强度、达产时间、利用条件、土地产出、实缴税收等条款和指标进行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
履约监管协议书内容及相关条款列入招拍挂出让文件、土地出让合同。
第十二条分期建设的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弹性供地。
当期投资密度及容积率等达到约定条件后方可申请下一期用地。
土地规划预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6 个月。
第十三条区国土资源房管局要会同城市综合执法局健全完善项目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对已批项目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程动态跟踪检查,全方位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项目因自身原因造成动工延迟的,对闲置土地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
第四章开工投产
第十四条一般项目应于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许可等手续,12 个月内开工建设,24 个月内竣工投产。
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区国土资源房管局、规划分局、项目引进单位、大功能区、属地镇(街道)应及时告知、督促项目方按照前款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实行行政审批“一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网上办理、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协同审批,缩短审批时限。
项目审批要按照《青
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社会投资领域网上行政审批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青黄发改〔2015〕33 号)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由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受理,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社会投资类项目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4〕26 号)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
第五章责任主体
第十七条招商部门引进的项目,招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落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的推进工作,落地后的项目推进工作主要由各大功能区、镇(街道)负责。
招商部门应做好项目落地后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大功能区引进落户其启动区(转型区)内的项目,由其全程负责项目推进;引进拟落户其他区域的项目,由区直招商部门或拟落户地的大功能区、镇(街道)负责推进。
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镇(街道)引进落户其属地范围内、大功能区启动区(转型区)外的项目,由镇(街道)负责项目推进;引进拟落户其他区域的项目,由区直招商部门或拟落户地的大功能区、镇(街道)负责推进。
不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镇(街道)的招商引资工作,由相应的大功能区或对口招商服务的区直专业招商部门负责,镇(街道)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领导小组和大功能区负责项目评审准入、确址及扶持政策确定工作;各行业、产业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产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统筹推进工作。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投资促进办)负责统筹全区土地资源、统筹项目选址及项目落地前综合协调推进工作。
区园区统筹办负责大功能区启动区(转型区)内产业项目落地后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大功能区启动区(转型区)外产业项目落地后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作。
区国土资源房管局牵头制定用地指标安排方案,负责组织开展土地征用、地面附着物补偿、土地出让及批后监管等工作。
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
其他各部门依本部门职责范围开展项目推进服务保障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已落户项目涉及土地、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服务保障和
社会化管理工作,配合大功能区和招商部门开展属地范围内招商引资工作。
区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或改变有关项目推进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由区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建立专业招商部门对口招商服务大功能区、镇(街道)制度,由专业招商部门对应服务大功能区、镇(街道)招商工作。
第二十条建立合作引进项目招商指标分配制度。
大功能区引进项目落户其启动区(转型区)外的,资金到位以及涉及引进环节加分由引进大功能区与落户大功能区按五五比例分成,招商绩效经费按同比例分配。
镇(街道)提供信息落户属地范围外的项目,涉及项目引进环节加分由项目信息提供方与负责推进的大功能区或招商部门按五五比例分配。
合作引进项目须提前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考核部门备案。
第六章督办考核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项目推进各环节督办考核。
项目推进实行责任分解、定期督办,重点环节限时办结。
项目推进各责任单位事项办理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区委督查考核中心、区投资促进办、区政府督查室负责项目推进全过程督办考核。
区园区统筹办负责大功能区启动区(转型区)内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工作督办考核。
区发改局负责大功能区启动区(转型区)外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工作督办考核。
区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土地报批、土地征收、地面附着物清点拆迁、土地利用等事项考核。
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涉及项目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考核。
其他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对相关部门、单位涉及项目推进事项考核。
第二十二条项目推进督办单位、牵头单位要将督办或推进事项办理情况定期报区监察局。
对项目推进责任单位、责任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影响项目推进,甚至造成项目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 年8 月7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 年8 月6 日。
本办法实施前颁布的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