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外汇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5541e43a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e4.png)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银行:为进一步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改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并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措施。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外汇管理(一)融资租赁类公司包括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以及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等三类主体(以下统称为融资租赁类公司)。
(二)融资租赁类公司或其项目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应在融资租赁对外债权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所在地外汇局应当审核交易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1.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及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2.主管部门同意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或项目公司的批复和工商营业执照;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4.租赁合同及租赁物转移的证明材料(如报关单、备案清单、发票等)。
(三)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
(四)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
上述外汇资金入账时,银行应审核该收入的资金来源。
证券公司盈利模式
![证券公司盈利模式](https://img.taocdn.com/s3/m/2ffd3a2a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21.png)
证券公司盈利模式
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方式之一,包括证券交易、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
证券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交易平台、交易咨询和投资建议等服务,收取佣金和手续费。
经纪业务的盈利取决于证券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和客户规模。
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的另一项重要盈利方式,主要包括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
证券公司通过自主投资实现资产增值并获得投资收益。
自营业务的盈利取决于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投资决策质量。
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包括基金管理、信托管理、资产托管等。
证券公司通过管理客户资产并收取管理费用获得利润。
资产管理业务的盈利取决于证券公司的专业能力和客户资产规模。
投资银行业务是证券公司的高收益业务之一,主要包括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
证券公司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获得利润。
投资银行业务的盈利取决于证券公司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
总之,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是多元化的,需要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和提高服务质量来确保稳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证券公司需要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监管政策调整,以保持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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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全流通”外汇申报业务介绍
![H股“全流通”外汇申报业务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48ce211de518964bcf847c79.png)
202005
目录页
Contents Page
1 H股“全流通”项目进程 2 全面推开服务方案介绍 3 其他注意事项
一、H股“全流通”项目进程
政策层面:
证监会宣布试点
发布试点实施细则
证监会宣布具备全
面推开条件
证监会发布业务指引
中行层面:
2017.12
2018.4
➢ 针对影响股东原始交易额度的公司行为,在股东申领新的业务登记凭证前,将按原凭证额度执行
二、申报时效
➢ 请券商于T+1日9:45前将申报数据报送中国结算,中国结算于12:00前报送中国银行 ➢ 如有数据出错或其他应急情况,请按照后续发布的应急预案处理 ➢ 在应急情况发生时,请相关单位配合在人员及系统上给予支持,共同处理解决
3.按港交所交易规则完成证 券交易(T)
境外券商子公司 (香港)
2.通过深证通发送交易指令(T)
4.发送申报数据(T+1)
境内券商B股账户 (中国银行)
8.付款至境内券商(T+3)
9.内部划款(T+3)
境内券商营业部账户 (中国银行)
10.划款(T+3)
内资股股东H股专户 (中国银行)
1.下单(T)
2019.6
与中国结算对接 探讨试点方案
完成方案与系统准备 12月首笔业务平稳落地
7月完成全面推开方案 与系统的筹备
2019.11
资金汇划与申报方案获外 汇局认可,待正式批复
二、“全面推开”服务方案介绍(股东开户)
① 根 据 外 汇 局 【 2014 】 54 号 文 要 求,境内股东携境外持股登记表、 股东大会决议、减持批准件等材料 申请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政策
![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64c1e652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bd.png)
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政策
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政策是指证券公司在开展结售汇业务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
关规定和政策。
结售汇业务是指个人和企业通过购汇和售汇来进行资金结算或跨境交易的活动。
首先,证券公司在开展结售汇业务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外汇管理局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证券公司开展结售汇业务进行规范,包括购汇和售汇的金额限制、设置的业务审核程序和安全措施等。
其次,证券公司在进行结售汇业务时需要按照客户的真实需求进行操作。
证券
公司应当核实客户提供的结售汇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根据客户的合法需求进行相应的结售汇操作。
同时,证券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风险和进行风险管理。
另外,证券公司还需要加强与相关监管机构的合作与沟通。
证券公司应当与外
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结售汇业务的相关情况,并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审计。
此外,证券公司还需要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调整其结售汇业务
策略。
证券公司应当关注国家外汇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和业务模式,以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
总之,证券公司在开展结售汇业务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根据客户的真实需求进行操作,并加强与相关监管机构的合作与沟通。
此外,证券公司还应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进行相应的业务调整。
只有遵守相关政策,证券公司才能够稳健地开展结售汇业务,保证资金结算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1559fdece2f0066f5332258.png)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1.银行外汇业务管理•(1)远期结售汇业务•已获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6个月以上的银行,依有关程序向外汇局备案后,可以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掉期业务。
取得对客户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满1年的银行,可以对客户开办包含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和利息互换的货币掉期业务。
•(2)综合头寸管理第四节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①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应根据国际收支状况、银行的结售汇业务量和本外币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以及资产状况等因素,核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并实行限额管理。
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下限为零,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
•②外汇管理局对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日”进行考核和监管。
•③银行按日管理全行系统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应使每个交易日结束时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外汇管理局核定的限额内。
对于临时超过核定限额的,银行应在“下一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
第四节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④外汇管理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考核和监管。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银行应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在交易订立日计入结售汇综合头寸。
考题举例•(2009)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结售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应根据国际收支状况、银行的结售汇业务量和本外币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以及资产状况等因素,核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并实行限额管理•B.银行按日管理全行系统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应使每个交易日结束时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外汇管理局核定的限额内•C.银行应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在交易订立日计入结售汇综合头寸•D.对于临时超过本银行综合头寸核定限额的,银行应在之后第三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2.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管理•【答案】ABC•【解析】选项D:对于临时超过核定限额的,银行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
证券合同四种外汇交易方式简析5篇
![证券合同四种外汇交易方式简析5篇](https://img.taocdn.com/s3/m/644cfde6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b4.png)
证券合同四种外汇交易方式简析5篇篇1证券合同四种外汇交易方式简析外汇是指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行为,外汇交易则是指在外汇市场上进行货币买卖的活动。
证券合同外汇交易是一种以证券为基础的外汇交易方式,是国际金融市场中常见的外汇交易方式之一。
在证券合同外汇交易中,交易双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外汇买卖,其中的合同细则和交易规则由交易双方自行制定。
下面我们将对证券合同外汇交易的四种主要方式进行简要分析。
第一种方式是现货外汇交易。
现货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达成合同后,立即按约定价格进行外汇买卖的交易方式。
现货外汇交易的特点是成交快速,资金周转快,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在现货外汇交易中,外汇价格实时波动,投资者可以随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买卖操作,灵活性较高。
现货外汇交易风险较大,但也存在较高的收益机会,因此备受投资者青睐。
第二种方式是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协商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约定价格进行外汇买卖的交易方式。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对于有较长期外汇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来说,是一种较为稳妥的外汇交易方式。
远期外汇交易的缺点是流动性较差,成交速度较慢,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第三种方式是掉期外汇交易。
掉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协商约定按照一定汇率进行外汇买卖,并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进行交割的交易方式。
和远期外汇交易相比,掉期外汇交易是一种更为灵活的交易方式。
在掉期外汇交易中,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变动,灵活调整交易条件,以适应不同的外汇需求。
掉期外汇交易具有较强的定制性和弹性,适用于满足各种特殊交易需求的投资者。
第四种方式是期权外汇交易。
期权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购买或者出售一种特定的货币期权,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进行外汇买卖的交易方式。
期权外汇交易具有明确的合同期限和行权价格,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个人需求,在合同到期时选择是否行使期权。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的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e44cf9d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33.png)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的规定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的规定(1993年4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目前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作出如下限定:一、信托投资公司可经营的外汇业务范围以外汇信托、外汇代理、外汇投资业务为主,兼营外汇借款;外汇放款;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理买卖外币有价证券;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二、融资租赁公司可经营的外汇业务范围以外汇融资租赁业务为主,兼营外汇借款;外汇拆借;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外币有价证券;外汇投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三、财务公司可经营的外汇业务范围以办理集团内部企业融资为主,对集团内部企业可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放款、外汇投资,兼营外汇借款;发行或代理集团内部企业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理集团内部企业买卖外币有价证券;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四、证券公司可经营的外汇业务范围主营外币有价证券的发行和买卖业务,兼营外汇投资;外汇拆借;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五、保险公司可经营的外汇业务范围主营外汇保险业务,兼营外汇拆借;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投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上述限定范围,受理和审批不同类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的申请。
——结束——。
外汇业务产品体系
![外汇业务产品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b7ac3387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ed.png)
外汇业务产品体系外汇业务是指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外币账户为基础,提供外币买卖、远期交割、汇兑、汇款、结汇、售汇等服务的金融业务。
外汇业务产品体系是指外汇业务所涵盖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它包括外汇现货、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衍生品和外汇投资等。
首先是外汇现货业务。
外汇现货业务是指以当天的汇率进行买卖,即即期外汇交易,也是外汇业务中最常见和基础的业务。
通过外汇现货业务,客户可以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
这种交易方式快速灵活,成交时效性高。
其次是外汇期货业务。
外汇期货是指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和交割日期,在未来某个特定日期交割的外汇交易。
外汇期货业务在外汇市场上起到对冲风险、规避汇率波动的作用。
客户可以通过外汇期货进行远期交割的外汇交易。
第三是外汇掉期业务。
外汇掉期是指在交易时点上,同时买卖两个不同的外汇金额,一般是在两个不同的日期进行交割,交易时点与交割时点之间的这段时间,被称为掉期。
外汇掉期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对未来需求的外汇风险进行对冲。
此外还有外汇衍生品业务。
外汇衍生品是指以外汇现货或外汇期货为标的,由金融衍生品进行交易的业务。
常见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和外汇远期等。
这些衍生品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灵活交易,实现对冲和投机目的。
最后是外汇投资业务。
外汇投资是指通过外汇英雄平台进行外汇交易以获取投资收益的业务。
外汇投资风险较高,但收益也相应较高。
投资者可以利用外汇投资进行套利交易、趋势交易、基本面交易等,获得资本利得。
外汇投资不但可以增加资金效益,还可以提高投资组合的分散度,降低系统性风险。
总之,外汇业务产品体系涵盖了外汇现货、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衍生品和外汇投资等多个领域。
不同的业务产品可以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帮助客户进行外汇买卖、风险管理和投资增值。
在进行外汇业务时,客户应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业务产品,同时要了解外汇市场的规则和风险,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60bb213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d0.png)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8.30•【文号】汇发[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9月29日)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8月30日汇发[2006]4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满足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对外金融投资和资产管理的合理需求,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外汇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第5号公告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金管理公司办理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应事先经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取得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并取得境外证券投资的额度。
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在申请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的同时申请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二、基金管理公司可申请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外汇业务:(一)外汇资产管理;(二)外汇资本金投资;(三)外汇同业拆借;(四)资信调查、咨询服务;(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外汇资产管理业务和外汇资本金投资业务,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管理公司申请经营外汇业务资格,应持以下文件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一)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内部组织结构、公司外汇业务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格证明、经营外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以及经营条件的情况说明等;(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三)公司外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b6b1fe14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78.png)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
证券公司是指具有证券经营许可证并以发行和交易证券及其它金融工具为主要业务的
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由基本的投资者、证券发行机构、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组成。
证券公司的业务主要由证券发行、投资咨询、咨询及其它证券公司业务组成。
一、证券发行:证券发行是指对已发行或者即将发行的证券进行交易,这种交易一般
是指证券公司为发行机构代表集中出售发行证券,以及帮助发行机构来维护证券上市价格,收取发行费用及股息。
证券发行分为原始发行及收购,主要由股票、债券、凭证、转债、
企业债等证券组成。
二、投资咨询:投资咨询是指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提出的投资目标和要求的基础上,根
据投资要求和投资风险给出投资建议,以及有关股票、债券、期货和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
指导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的内容可能包括业务咨询、投资研究、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服务等。
三、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指为投资者提供有关金融投资领域的专业服务,包括市场
信息及参考建议,投资理论与实践,金融价值评估,法律与财税咨询,业务咨询,财务报
表分析等。
四、其它证券公司业务:其它证券公司业务包括债券期货、期权、外汇交易、期货结算、信托代理、咨询、证券质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审计服务、会计报表分析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5710a82e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d1.png)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1997.10.10•【文号】[97]汇管函字第258号•【施行日期】1997.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外汇管理正文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1997年10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97)汇管函字第258号)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界定》及分业管理原则,现对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作出如下规定:一、信托投资公司可经营以下全部或部分外汇业务:1.外汇信托存款;2.外汇信托放款;3.外汇信托投资;4.外汇委托存款;5.外汇委托放款;6.外汇委托投资;7.外汇同业拆借;8.外汇借款;9.外汇放款;10.外汇投资;11.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12.买卖或代理买卖外币有价证券;13.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14.委托外汇资产管理;15.外汇租赁;16.外汇担保;17.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二、融资租赁公司可经营以下全部或部分外汇业务:1.外汇租赁;2.外汇同业拆借;3.外汇借款;4.租赁项下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5.外汇投资;6.外汇担保;7.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三、财务公司可经营以下全部或部分外汇业务:1.对集团内部企业的外汇存款、外汇放款、外汇投资;2.对集团内部企业的外汇委托存款、外汇委托放款、外汇委托投资;3.外汇同业拆借;4.外汇借款;5.发行或代理集团内部企业发行外币有价证券;6.买卖或代理集团内部企业买卖外币有价证券;7.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8.对集团内部企业的外汇租赁;9.对集团内部企业的外汇担保;10.对集团内部企业的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四、证券公司可经营以下全部或部分外汇业务:1.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2.买卖或代理买卖外币有价证券;3.外汇同业拆借;4.外汇证券投资;5.委托外汇资产管理;6.外币有价证券抵押外汇融资;7.外汇担保;8.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426da5d3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7e.png)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你们知道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都有哪些吗?它们又有哪些特点呢?下面就让店铺带你们一起了解一下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吧。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外汇分账制外汇分账制是指银行办理各项外汇业务时所有账务组织和处理都以外币原币作为记账单位进行记账核算,并按各种外币设置账务系统凭证、账簿和报表记录,各种外币都自成一套独立的账务处理系统。
外币业务发生时,直接用原币记账,发生涉及两种货币业务发生时,直接用原币记账,发生涉及两种货币的交易时,通过“货币兑换”账户,分别与原币的对应账户构成借贷关系。
会计期末,按一定的汇率将各种外币性账户已记录的业务金额均换算为报告货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我国有关部门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以人民币为报告货币),各外币性账户调整后账面金额与原账面金额之差额,作为当期汇兑损益。
在此方法下,证券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业务和外币业务均应分设账户反映,即有几种币种人账,就应设几套账户。
在发生外币业务时,可先用该种业务的外币直接记入其外币账户,平时无需进行汇率折算,也不反映记账本位币金额。
到月末应将所有外币记账的各账户全部按其月末市场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金额,并汇总确认其汇兑损益数。
采用外币分账制核算的证券公司,应当设置“外币兑换”科目。
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账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
月末,公司应将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余额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折算的金额与记账本位币的“外币兑换”科目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外币兑换”科目应采用多栏式账簿,同时记录外币金额、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外汇统账制外汇统账制是一种以本国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记账方法,即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来记录所发生的外汇交易业务,将发生的多种货币的经济业务,折合成人民币加以反映,外币在账上仅作辅助记录。
我国除了有外币业务的金融企业外,其他企业一般都采用这种方法。
1. 交易日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外币交易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db61d6b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e7.png)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1993.01.01【实施日期】1993.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1992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993年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保证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银行金融机构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公司。
第三条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管机关,负责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审批、终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外汇业务的申请、审批和终止第五条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停办外汇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查和批准。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申请经营外汇业务;一、具有法定数额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
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1,50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75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可以高于上述规定的法定数额。
二、具有与申报的外汇业务相应数量和相当素质的外汇业务人员。
其中机构和部门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应当有三年以上经营金融、外汇业务的资历,并在以在的经营活动中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具有适合开展外汇业务的场所和设施。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经营外汇业务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一、经营外汇业务的申请书;二、经营外汇业务的可行性报告;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金融机构的文件;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司章程;六、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收外汇资本金验资报告;七、近三年的人民币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八、机构和部门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和外汇业务操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九、经营外汇业务场所和设施情况简介;十、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监管问题研究
![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监管问题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5bdfdcd980eb6294dd886cd2.png)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课题组
( 家外 汇管理局 吉林 省分局 吉林 长春 国 105 ) 3 0 1
在 国际金 融危 机影 响 不 断深化 的今 天 , 球 流动 性 差 , 资 者 主要 为 境 内外 个 人 , 中境 内个 人投 资 者 占 全 投 其 过剩 已经 成 为后 危 机 时 代对 我 国经 济 发 展最 主 要 的威 8%以上 , 0 而未 减 持 的外 资法 人股 数 量非 常少 , 市 场 B股 胁之一。 虽然 由于我 国资本项下 的严格管制 导致境外 难 以通过 股权转 让进 行并 购重组 。 “ 热钱 ” 难通 过正 常 渠道 流入 , 是也 有 部分 “ 钱 ” 很 但 热 通 ( ) 三 投资价 值功 能褪色 。 B股 市场 设立 以来 , 没有 与 A股 市场 同步发展 , 是 而 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方式进入境 内。 而证券公司的外汇业 务( 主要 是 B股 业务 ) 为 国内资 本市 场 中可用外 汇直 接 逐 渐 被 边缘 化 。 作 不仅 总市 值 没 有稳 定 持 续 增 长 , 且 上 而 交易 的 品种 , 已成 为非法 流 人 “ 业 热钱 ” 窥视 的重要 目 市 公 司的数 量也 是 长时 间原地 踏 步 。 别是 20 年汇 率 所 特 06
( 市场结 构组成 特殊 。 四)
B股 最 初 仅 允 许 境 外 投 资 者 以 美 元 或 港 元 投 资 ,
了证券 公 司外 汇业 务监 管 的权 限 真空 。 随着我 国资本 市 20 年 政 策 变化 后 , 内个 人 逐 渐成 为 投 资 主体 。 01 境 目前 场 的不 断发 展 , 证券 公 司 的外 汇业 务 越 来越 复 杂 , 监 的投资 者 有境 内外 个人 和境 外 机构 , 中以境 内个 人投 对 其 管 的要 求 也越 来越 高 。 了能 够及 时 了解证 券公 司执行 资 者 为 主体 , 外个 人 占一 部分 , 机 构投 资 者 占 比极 为 境 而
证券公司ficc业务面临的合规风险及政策建议
![证券公司ficc业务面临的合规风险及政策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1f15c3ba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1f.png)
证券公司ficc业务面临的合规风险及政策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固定收益、外汇、大宗商品和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交易逐渐成为金融市场的主流,证券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其FICC业务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加强,证券公司FICC业务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合规风险。
一、证券公司FICC业务面临的合规风险1.市场风险:证券公司在FICC业务中承担了大量的市场风险,如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如果没有充分的风险管理能力,可能会导致巨大的损失。
2.合规风险:证券公司的FICC业务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如外汇管制、资本充足率、反洗钱等,如果没有做到充分的合规,可能会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严重的后果。
3.操作风险:证券公司在FICC业务中需要处理大量的交易,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错误交易、违约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4.声誉风险:证券公司在FICC业务中需要与大量的客户进行交易,如果不能保证交易的公正、透明和合法,可能会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二、针对证券公司FICC业务面临的合规风险,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加强监管力度:针对证券公司FICC业务面临的合规风险,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和力度,确保证券公司的FICC业务合规。
2.完善制度建设:监管部门应该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包括制定更为细致的FICC业务监管规范和标准,明确证券公司的合规责任和义务,提高证券公司的合规意识和能力。
3.加强风险管理:证券公司应该加强风险管理,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确保证券公司在FICC 业务中能够充分控制风险。
4.加强内部控制:证券公司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在内部控制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证券公司在FICC业务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结论:证券公司的FICC业务面临着诸多合规风险,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制度建设,证券公司应该加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确保FICC业务合规。
券商加码FICC业务
![券商加码FICC业务](https://img.taocdn.com/s3/m/d9d3c2de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74.png)
券商加码FICC业务在资本市场日益国际化、科技驱动的背景下,证券公司也在加紧布局固定收益、货币、外汇和大宗商品等业务——FICC业务(固定收益、货币和大宗商品业务)。
据业内人士统计,《数据来说》全球25家上市券商中,超过三分之二的公司在固定收益、货币和大宗商品业务上的市场份额排名前十,其中约一半公司排名前五。
同样,国内券商也在这一业务中有着不菲的表现。
增强统筹能力首先,FICC业务包含了各种涵盖复杂的金融产品,如利率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大宗商品等等,它们常常以资产支持工具的形式结构化发行,使得这些产品设计和交易流程变得非常复杂。
因此,券商的FICC业务水平可以反映公司的统筹能力。
优秀的FICC业务可以更好地增强券商的综合x能力,加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与科技手段结合其次,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创新,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券商可以更好地整合FICC业务和信息技术。
例如,FICC业务中的高频交易可以利用算法交易,从而提高交易的效率和精确度。
机器学习则可以用于分析不同市场中的表现趋势,以帮助客户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
巩固客户基础此外,FICC业务也是券商巩固客户基础和提高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券商通过能够顺应市场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业务和服务,来满足客户的需要。
随着新型企业和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很多公司需要在不同的市场中获取资金和融资支持,尤其是小型公司和初创企业。
对于这些公司和机构来说,FICC业务是相当重要的资金来源,也是券商不可忽视的市场机遇。
通过扩展FICC业务等领域,券商可以增加交易量,提高收入和利润,并巩固占据市场份额的地位。
举个例子,拥有强大的FICC业务平台的券商可以通过为固定收益、货币、大宗商品等分类提供交易机会来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
FICC业务的金融产品属于高级别的金融活动,因此它的高门槛给了券商相当大的核心竞争力,而这又赋予了券商采取合适的风险管理策略的能力。
发展前景最后,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FICC业务的发展前景也十分广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a94a356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f4.png)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8.10.20•【文号】银办发[1998]112号•【施行日期】1998.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外汇管理正文*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示该文件已失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1998年10月20日银办发[1998]112号)外汇局、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行司、合作司:按照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职能以及对金融机构外币资产质量和风险监管职能移交给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
以上职能移交后,外汇局仍保留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监管职责。
现就人行和外汇局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监管职责分工通知如下:一、对金融机构执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的监管。
外汇局负责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监督金融机构执行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并按照规定向人行提供国际收支统计数据。
二、对金融机构在外汇交易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管。
人行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制定交易风险监管模型;外汇局负责监管金融机构在外汇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及有关外汇市场的发育、成长及相关事宜。
三、对金融机构办理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等业务的监管。
人行负责监管金融机构在经营国际结算业务中的风险状况,将金融机构的国际结算业务纳入授信管理;外汇局负责监管金融机构办理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及办理进口核销中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情况。
四、对金融机构资本项目交易活动,如境外借款、发债、境外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担保等的监管。
人行负责金融机构境外借款、发债的政策协调和统一金融机构有关信用评级问题的对外口径;外汇局负责金融机构境外借款、发债的具体审批;包括制定合同规范,审核金融条件,协调发行市场,境外投资资金的汇出审批,对外担保的审批和外债的统计监测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https://img.taocdn.com/s3/m/561ad47e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18.png)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项目名称: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实施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衢州市中心支局承办部门:外汇管理科设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2.《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汇发[2002]95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18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对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审核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85号)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需求、人员配置、营业场所和设施等情况);2.所属保险公司出具的、授权其经营外汇业务和承诺其资金最后清偿的文件;3.所属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5.外汇业务主管人员的名单、履历;6.与申请外汇业务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外汇资金管理制度;7.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情况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扩大外汇业务审批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2.《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汇发[2002]95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18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对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审核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85号)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及可行性报告(列明其申请新增外汇业务的需求、开办新增业务的规划);2.《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外汇业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报告;3.《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4.新增外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外汇资金管理制度等;5.新增外汇业务人员名单、履历;6.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情况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国内外证券公司的区别
![国内外证券公司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f646ce49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ed.png)
国内外证券公司的区别
国内外证券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业务范围、市场规模、监管机构以及文化和管理方式上。
业务范围:国内证券公司主要业务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交易业务,同时提供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服务。
而国外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加广泛,除了证券交易业务外,还包括外汇、期货、商品等交易业务,同时也提供企业融资、并购重组等服务。
市场规模:国内证券公司的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
而国外证券公司的市场规模较大,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
监管机构:国内证券公司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而国外证券公司的监管机构则是各国的证券监管机构。
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券商机构的监管标准和要求也存在差异。
文化和管理方式:国内证券公司管理方式相对较为传统,注重规范和稳健。
而国外证券机构的管理方式则更加灵活和创新,注重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
总的来说,国内外证券公司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但都在不断适应并融入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证券公司的功能
![证券公司的功能](https://img.taocdn.com/s3/m/720f9c04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06.png)
证券公司的功能
证券公司是金融机构中的一种,它主要负责将企业筹集的资金投向合适的投资项目,帮助投资者由少到多增加财富,并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证券公司既可以在债券市场上买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又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买卖上市企业发行的股票。
除此之外,证券公司还提供外汇服务,可以在货币市场进行外汇买卖,以实现投资者之间的货币兑换;同时,证券公司还可以提供其他的投资服务,如期货、期权等。
证券公司不仅具有协助投资者投资的功能,还可以弥补投资者在信息方面的不足,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胃口评估其资产配置,帮助投资者进行充分理性分析,从而可以实现更加有效地理财。
此外,证券公司还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企业完成上市服务,帮助企业快速融资、完成历史类资产结构调整,以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总而言之,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诸多金融服务和财务咨询,确保投资者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帮助企业有效地推进自身发展。
它是投资者和企业实现稳健增长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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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回顾 01 年,世界经济和全球贸易增速放缓,国际金融市场震荡加剧,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进一步分化,国内经济虽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但外部环境使得未来不确定性加大。
从全年来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遭受了一定的贬值压力,人民币对主要货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更加市场化。
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人民币外汇市场年累计成交额达1 . 万亿美元(日均 亿美元),同比增长 . %1。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顺利将人民币纳入SDR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 )货币篮子,汇率市场化改革取得瞩目进展,也标志着资本项目改革、人民币国际化将进入新的历程。
虽然国内外汇业务一直属于银行的业务领域,但参照国际经验,外汇业务并非仅限于银行业务范围。
从证券行业发展来看,国内证券公司正处于转型期,业务多元化发展日益明显,盈利模式逐渐由传统通道驱动、市场驱动变为资本驱动、专业驱动,抗周期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增强,创新发展诉求日益紧迫,国内证券公司向国际现代投资银行转型、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传统固定收益业务向FICC (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Fixed Income Currencies & Commodities )拓展等布局已箭在弦上。
而从证券公司FICC 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看,固定收益和大宗商品业务多已开展,但外汇业务的发展速度非常缓慢。
* 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研究小组成员包括: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雯、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俊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德斌、周
晗,顺序不分先后。
1 数据引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 01 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01 年 月 1日,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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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吸引境外资本流入,促进经济发展;又比如,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人提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币的做市、汇率套保等服务,这既有利于提高“一带一路”沿线货币的境内流动性、管理汇率风险,又有助于中国经济、金融进一步融入全球。
(二)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拓展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需要
回顾 00 年 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至今,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建设已卓有成效,但是因交易主体多为银行和少数财务公司,导致市场交易同质化、同向化、人民币汇率易单向波动,汇率市场化改革及金融市场改革面临较多障碍。
与银行和财务公司相比,证券公司作为国内银行间市场的
(三)化解金融风险,避免跨境资金大幅波动,管理资本市场改革风险的需要
从 01 年“ 11汇改”和 01 年第一个交易周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中国金融市场的表现来看,外汇市场的大幅波动同样伴随股票、债券等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说明新汇改之后中国的资本市场联动性在加强,同时改革风险、金融风险在加剧。
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越来越多地关注人民币汇率走势。
同时,从外汇储备、银行结售汇、涉外收付款等跨境收支数据可以看出,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程度在加大。
从证券公司客户角度来看,自 01 年人民币汇率呈现双向波动趋势之后,国内进行跨境投融资活动客户的汇率风险逐步暴露,有些客户甚至承受了严重的汇兑损失,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证券公司跨境投融资客户面临的汇率风险将日益频繁;从证券公司自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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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来看,目前,固定收益和大宗商品基本已纳入经营业务范畴,尚缺外汇,与国际投行相比,FICC 业务板块、服务类型并不完整。
未来,一方面,随着中国金融市场不断对外开放,证券公司将面临更多国际投行带来的冲击,外汇业务的缺失不利于应对国际竞争;另一方面,证券公司为生存发展,需要改革创新,走出国门、面向世界,迎接国际挑战。
在这一过程中,外汇业务板块缺失使得证券公司不仅很难管理自身汇率风险,亦很难为客户提供跨境金融服务。
而结售汇等外汇业务资格的获取,有助于证券公司完善服务类型、增加服务能力、改变传统盈利模式,推动证券公司向国际现代投资银行转型,从整体上提高国内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证券公司外汇业务模式探讨
一直以来,银行作为外汇市场最主要参与
因支付全球市场运作所需软硬件投资设施(如路透、彭博及一些大型风险管理系统等)而引发的售汇及套保需求;( )因在全球范围内大宗商品投资产生结售汇敞口,对冲汇率风险而引发的结售汇、套保需求。
未来随着自身跨境投融资活动的增多,境内金融服务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证券公司对外汇业务的需求将愈发强烈,需求量将增大。
(二)代客外汇业务
当前证券公司客户——合格境外及境内机构投资者(QFII / QDII )、沪港通客户面临较多汇率风险暴露,未来随着证券公司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 )等跨境经纪、跨境投行和外汇买卖等跨境投融资活动将愈发频繁,客户将存在较多外汇交易及汇率风险管理需求。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最直接提供者,若可以
向客户提供结售汇、套保交易等外汇业务服务,则能提高服务效率和业务质量。
并且证券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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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套保决策的业务。
.结构化产品设计及交易
这是证券公司根据客户(例如:基金经理或银行理财产品设计经理等机构或高净值客户)的汇率风险暴露及管理需求,为其量身定做个性化、结构化外汇产品并代其进行相应交易服务的业务。
.外币理财
这是证券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通过发行外汇相关产品融资,代客户对国际外汇市场上的汇率产品和利率产品进行交易,帮助其提高资产收益,规避市场风险的业务。
.个人外汇买卖
这是指客户通过录音电话、柜台、手机、电脑等自助终端方式,按照证券公司发布的外汇汇率牌价进行外汇即期或衍生产品买卖操作。
典型业务类型有挂钩外币对汇率(例如:G 货币对)的保证金业务(监管可考虑不带杠杆或者限
交易和外币资产投资两大类型。
其中,外汇自营交易是指使用自有或通过合法渠道融入资金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进行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期权和期货等外汇交易的业务,按交易币种划分,又可划分为结售汇自营交易及外币对自营交易;外币资产投资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或通过合法渠道融入资金投资外币计价资产的业务,标的多为外币计价的债券。
三、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开展路径
在取得监管部门相关批复之后,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的自身、代客及自营三大板块开展顺序仍需合理安排,具体开展路径如下:
第一步,从自营外汇业务开始,完善系统、人员及制度等建设,打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业务汇报流程及沟通机制,保障业务的顺利起步、开展。
考虑到证券公司多已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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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
同时,还能够为后续自身及代客外汇业务开展打下良好基础,有益于提高境内外汇业务的服务质量。
第二步,自营外汇业务运作顺畅后,在监管允许的情况下,开展自身及外币对代客业务,提供必要的汇率风险管理及理财产品服务。
证券公司自营外汇业务虽然能够活跃市场,但是在证券公司净资本扣减、综合结售汇头寸等约束下,规模较难做大。
而证券公司自身结售汇业务仅将交易从银行转移到证券公司,并不影响国内外汇市场整体需求。
证券公司外币对代客业务亦不影响结售汇交易状况及人民币汇率走势,同时,还有助于外币资金留存境内,故待证券公司自营外汇业务系统、人员、制度及业务汇报机制完善之后,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可以从自身及外币对代客业务入手扩展。
第三步,适时开展结售汇代客外汇业务,在满足实需等原则下,不断提高代客外汇业务
服务效率和质量。
借鉴国际经验,一方面,国际投行多具备外汇做市资格,在提供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交易效率、转移及分担风险和促进市场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未来证券公司在积极开展外汇业务的基础上,逐步积累经验,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资格,例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币,通过主动承担风险、履行做市商义务,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流动性,推动“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
另一方面,国际投行多重视外汇系统建设,比如:德意志银行的Autobahn 系统为许多大中型企业的外汇管理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平台。
未来证券公司外汇业务也可考虑自主研发外汇交易平台,不但有助于简化客户接入系统的操作流程,而且模块化操作功能有助于提高操作效率,便于客户外汇交易头寸和风险管理,大大提高客户的黏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