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
工程缺陷维修合同
工程缺陷维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施工达成如下协议,现双方就该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维修,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维修范围和内容1.1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缺陷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检查后列出详细的缺陷清单。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工程项目中的以下缺陷进行维修:(此处列出具体的缺陷名称和部位)第二条维修期限和进度2.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天内完成维修工作。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进度计划,分阶段向甲方报告维修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三条质量保证3.1 乙方应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确保维修后的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3.2 乙方应对维修后的工程项目提供____年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第四条费用支付4.1 维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此处详细说明支付方式和时间)4.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维修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约定支付维修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维修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维修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保修范围
工程合同保修范围第一条保修期限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保修期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保修期限为:1. 主体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外墙防渗漏:5年;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4. 其他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条保修范围1. 施工质量缺陷:包括材料、工艺、施工等方面的质量问题;2. 设计缺陷:由于设计不合理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3. 材料缺陷:由于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引起的质量问题;4. 设备缺陷:由于设备制造或安装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
第三条保修内容1. 对于施工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负责无偿修复;2. 对于设计缺陷,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解决方案,施工单位协助实施;3. 对于材料缺陷,应由材料供应商负责更换或修复;4. 对于设备缺陷,应由设备供应商或安装单位负责维修或更换。
第四条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用户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2.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查验;3. 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修复;4. 若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延误修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修排除以下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1.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2. 用户使用不当或改动结构造成的损害;3. 超过保修期限的质量问题;4. 法律法规或合同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保修责任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保修范围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补充;2. 本保修范围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是施工合同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更多精彩内容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14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4.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达到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程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的延长缺陷责任期。
但是任何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累计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按照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的日期返还质量保证金。
14.2 缺陷责任14.2.1 修复费用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1)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4.2.2 检测费用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有关造成缺陷或损坏的原因都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检查认定。
如果监理人与承包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认定。
经检测机构认定工程缺陷、损坏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缺陷、损坏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4.2.3 未能修复承包人若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发包人通知的缺陷或损坏,发包人应确定一个日期,要求承包人不迟于该日期修复好缺陷或损坏。
如承包人到该日期仍未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则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如某项缺陷或损坏可能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关键性能,则该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承包人应重新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验和试运行,相关费用由造成缺陷或损坏的责任方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一、合同双方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三、工期与进度1.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2.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3. 工期延误: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应协商调整工期。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1.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2. 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2. 乙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七、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________________2. 合同解除:________________八、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2.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九、争议解决1.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 若协商无果,可提交至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诉讼。
十、其他约定1. 保密条款:________________2. 知识产权:________________3.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十一、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示例)一、合同双方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三、工期1.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2.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3. 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四、质量标准1.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2. 质量检验:________________五、价款与支付1.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变更价款:________________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2. 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七、材料设备供应1.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________________2. 材料设备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八、竣工验收与结算1. 竣工验收:________________2. 结算:________________九、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2.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十、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筑工程合同保修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保修通用条款第一条:保修范围1. 本工程的所有施工项目及其相关材料、设备均应包含在保修范围内。
2. 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安全、防水防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装饰装修等。
3. 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保修期限1. 主体结构及主要构件的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内。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4.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保修责任1. 承包方应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2. 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无偿修复。
3. 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四条:保修服务1. 承包方应提供完善的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故障排除和维修等。
2.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应合理操作,不得人为损坏工程结构及设施。
3. 用户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第五条:违约责任1. 承包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责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用户不当使用导致损害的,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保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
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保修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保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 本保修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 合同目的和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建筑施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施工的过程和结果。
本合同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合同,无论是公共建筑、商业建筑还是住宅建筑。
2. 合同成立和效力2.1 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签署建筑施工合同,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修改合同。
2.3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并书面签署补充协议。
3. 施工效果和质量要求3.1 承包商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效果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2 若建筑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整改或赔偿。
3.3 建筑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 工期和延期4.1 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明确的工期,并在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
4.2 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延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工期的调整。
4.3 工期延长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 施工过程管理5.1 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5.2 承包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措施。
5.3 承包商应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展情况和质量报告。
6.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6.1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6.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结果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6.3 甲方拖欠支付合同价款超过约定的期限,承包商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7. 变更和索赔7.1 如需变更施工合同的内容,双方应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7.2 若施工合同的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双方应进行合理的费用调整,并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
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
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特制定本质量保修书。
一、保修范围:1. 主体结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外墙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3. 室内装修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保修期为2年。
4.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需保修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限内,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害,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2. 乙方应保证修理工作及时进行,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 对于超出保修范围的维修要求,乙方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三、保修期限:本质量保修书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具体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执行。
四、保修服务:1.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合理时间内派员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 若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维修。
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质量保修书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1. 本质量保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质量保修书未尽事宜,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一)20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条款制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对象为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签订的,目的在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劳务或者创造物有偿报酬的合同。
第三条本条款适用于以下几类工程施工合同:1. 新建和改建工程施工合同;2. 拆除和修复工程施工合同;3. 安装和调试工程施工合同;4. 其他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合同。
第四条合同的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第六条合同应当详细描述工程的规模、内容、质量要求、工程价款、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合同。
第八条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施工期间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暂停或者不能按期完工,双方应协商解决,互相谅解;如无法解决的,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索赔。
第十条若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补救或追究。
第十一条发包人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承包人应按期履行工程合同,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合作。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应由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变更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程价款、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20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范围1.1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约行为,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合同通用条款。
1.2本合同通用条款适用于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第二条合同基本信息2.1合同双方2.2项目名称和工程规模本合同所指建设工程的名称为_______,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___。
第三条各方义务3.1甲方的义务3.1.1提供建设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图纸、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并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合理资源。
3.1.2按约定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并及时支付临时工程款项、进度款项等。
3.2乙方的义务3.2.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并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人员参与工程建设。
3.2.2保证按照工程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
3.2.3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第二章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四条合同价款4.1合同价款为___(大写)人民币,甲方按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给乙方。
第五条支付方式5.1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具体的支付方式及款项支付比例根据合同附表确定。
第三章临时工程和变更工程第六条临时工程6.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需要或技术要求,若需要建设临时工程,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第七条变更工程7.1甲方若要求对工程进行变更,应向乙方提出变更工程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约定支付额外费用。
第四章施工质量与保修责任第八条施工质量8.1乙方需严格按照工程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第九条保修责任9.1完工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
保修期限为合同约定的__个月。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赔偿工程损失等。
10.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利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两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二)第一条合同的定义和签署1.1 本合同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
1.2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并由双方自愿订立。
第二条工程的承包范围2.1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设备安装调试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工作。
2.2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三条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3.1 乙方承包的工程造价根据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进行支付。
合同总价应详细列明分项价款及支付方式,并附带相关支付计划。
3.2 工程款项按照工程进度及验收情况支付,支付方式可采用分期付款或按阶段完成支付的方式。
第四条施工期限和交工验收4.1 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施工期限应准确、合理,并符合实际施工需求。
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4.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困难,并与甲方及时协商解决。
如因乙方责任导致施工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组织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保修责任5.1 乙方应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为合同约定的期限。
在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修缮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缺陷。
第六条变更和索赔6.1 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变更施工合同内容或施工进度,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6.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友好解决,可报请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7.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经书面协议并按照约定程序办理。
建设工程合同保修
建设工程合同保修一、保修范围1. 本保修条款适用于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之间签订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等。
2. 乙方应对其负责施工的全部工程提供保修服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保修期限1. 主体结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十年。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五年。
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两年。
4. 装修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两年。
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无偿修复。
2. 乙方应保证维修质量,维修后的工程应达到原设计标准和功能要求。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需要返工或更换材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四、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情况1.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法律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
2.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动、改造或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
3. 正常磨损及老化导致的性能下降。
4. 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和维护说明操作造成的损害。
五、保修流程1. 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3. 确认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制定维修方案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4. 维修完成后,双方应共同验收,并签署维修完成证明。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因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导致再次出现同一问题,乙方应重新承担维修责任。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维修工作无法进行,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约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保修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但任何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期不一致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期不一致的处理转自:今日头条 2022-06-09 11:28·中闻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2017年7月1日施行)对质量保证金和缺陷责任期做了相应规定,按照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来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和缺陷责任期是绑定的,但是实践中,由于对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概念的混淆,合同中约定多样化等原因,对于质量保证金应何时返还,尤其是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二者不一致情形下,何时返还,仍存在诸多的争议。
本文对此种情况进行讨论。
一、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期限(一)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概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保修期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保修期内,承包人对工程的保修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予以排除。
同时,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保修期没有必然联系,发包人不得以保修期未满为由拒绝返还质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是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期限,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承担的是质量缺陷修复义务。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应当返还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承包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部分工程保修年限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不同1. 保修期的期限关于保修期,原建设部于2000年6月30日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7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工程合同保修条款
工程合同保修条款第一条:保修范围1.1 本工程的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屋面、墙体、地面、水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均应包含在保修范围内。
1.2 乙方应确保所有使用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对所使用材料的性能、规格、质量负责。
第二条:保修期限2.1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2.2 对于主体结构,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内。
2.3 对于防水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2.4 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保修期限为两年。
2.5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无偿修复。
第三条:保修责任3.1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或材料问题导致的缺陷或损害,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3.2 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害,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3.3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保修服务负责,确保修复工作的质量,修复完成后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四条:保修流程4.1 甲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2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4.3 修复完成后,乙方应提供修复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2 如乙方修复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应重新进行修复,直至满足质量要求为止。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保修条款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本保修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均无效。
6.3 本保修条款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工程合同保修条款范本
工程合同保修条款范本一、保修范围1. 本工程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屋面、墙体、地面、水电安装等,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2. 保修范围应涵盖因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或设计缺陷导致的任何缺陷和损害。
二、保修期限1. 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不少于五十年。
2. 屋面防水、外墙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
3. 室内装修及水电安装保修期为两年。
4. 其他特定项目的保修期限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材料耐用性单独约定。
三、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在合理时间内组织维修。
2. 承包方负责维修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 如承包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四、保修程序1. 发包方发现质量问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证明材料。
2. 承包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现场核实情况,并与发包方协商确定维修方案和时间。
3. 维修完成后,双方应共同验收,确认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五、保修例外1.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行为造成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2. 正常磨损、人为损坏或非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3. 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擅自改动或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保修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双方在履行保修义务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保修条款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2. 本保修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同意,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工程合同规定质保
工程合同规定质保一、质保范围1. 本工程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施工材料、设备及工艺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2. 质保期涵盖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的时间段内,对于任何因施工不良导致的缺陷或故障,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3. 质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安全、防水防漏、电气系统安全、装饰装修质量等关键部分。
二、质保期限1. 主体结构质保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通常不少于50年。
2. 防水防漏质保期限为5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3. 电气系统质保期限为2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4. 装饰装修质保期限为1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三、质保责任1.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在合理时间内安排维修。
2. 承包方应提供质保期内所需的所有维修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 若承包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或维修质量不达标,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四、质保期外的服务1. 质保期满后,承包方可继续提供有偿维修和维护服务,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对于非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承包方可提供专业建议和服务,但相关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争议。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六、其他事项1. 本质保条款是工程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质保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通过上述质保范本的设定,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指引。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还能减少后续纠纷,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2013版示范文本。。。
2017版《建设⼯程施⼯合同(⽰范⽂本)》(GF-2017-0201)与2013版⽰范⽂本。
2017版⽰范⽂本与2013版⽰范⽂本修改部分对照表部分序号 17版施⼯合同 13版施⼯合同通⽤条款 1.1.4.4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预留质量保证⾦(已缴履约保证⾦的除外)的期限,⾃⼯程实际竣⼯之⽇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预留质量保证⾦的期限,⾃⼯程实际竣⼯⽇期起计算。
10.9计⽇⼯ 10.9需要采⽤计⽇⼯⽅式的,经发包⼈同意后,由监理⼈通知承包⼈以计⽇⼯计价⽅式实施相应的⼯作,其价款按列⼊已标价⼯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计价项⽬及其单价进⾏计算;已标价⼯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的计⽇⼯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的单价。
10.9需要采⽤计⽇⼯⽅式的,经发包⼈同意后,由监理⼈通知承包⼈以计⽇⼯计价⽅式实施相应的⼯作,其价款按列⼊已标价⼯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计价项⽬及其单价进⾏计算;已标价⼯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的计⽇⼯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作的单价。
14.1竣⼯结算申请除专⽤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
已缴纳履约保证⾦的或提供其他⼯程质量担保⽅式的除外;除专⽤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 15.2缺陷责任期 15.2.1缺陷责任期从⼯程通过竣⼯验收之⽇起计算,合同当事⼈应在专⽤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
单位⼯程先于全部⼯程进⾏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的,该单位⼯程缺陷责任期⾃单位⼯程验收合格之⽇起算。
因承包⼈原因导致⼯程⽆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竣⼯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验收之⽇起计算。
施工合同的保修
施工合同的保修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保修范围施工合同的保修范围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绿化工程、设备安装等。
保修范围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约定,以确保双方在保修过程中的权益。
二、保修期限施工合同的保修期限是指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届满之日止。
保修期限应根据工程性质、施工内容、行业标准等因素进行合理约定。
一般情况下,土建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安装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装饰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绿化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保修期限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以免发生争议。
三、保修责任1. 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提供施工场地、办理施工许可等义务。
发包人要求提前使用或进入工程,造成工程损坏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2. 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赔偿责任。
3. 保修责任:在保修期限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因发包人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工程损坏的,承包人应提供维修服务,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四、保修程序1. 保修申请:发包人在保修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承包人提出保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2. 保修验收:承包人收到保修申请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查验,确认质量问题是否存在。
3. 维修处理:对于确需维修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4. 保修结束:质量问题修复后,发包人应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保修结束。
5. 保修记录:双方应将保修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维修记录等予以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是指承包人在保修期限内,因维修、更换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篇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如有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价款:人民币______元整。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合格证书。
3. 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五、工程变更1.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工程内容,双方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六、工程保修1. 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年。
2. 在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3. 保修期满后,如需继续维护,双方应另行签订维护协议。
七、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按未付金额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施工的,应按工程总价的百分之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合同保修模板
工程合同保修模板第一条保修范围1. 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屋面、墙体、地面、水电安装等,均纳入保修范围。
2.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导致的缺陷或损害,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二条保修期限1.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2. 对于工程中的特殊部分,如防水工程,保修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五年。
第三条保修责任1. 乙方应保证在保修期内,对甲方提出的与工程质量相关的维修要求做出响应,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复。
2.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保修流程1. 甲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与甲方协商确定维修方案。
3. 双方达成一致后,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并确保质量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第五条保修例外1.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2.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动或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1. 双方在执行保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保修条款作为工程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形成书面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生效条件本保修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是合同范本网施工合同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更多精彩内容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
14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4.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
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达到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程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的延长缺陷责任期。
但是任何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累计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按照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的日期返还质量保证金。
14.2 缺陷责任
14.2.1 修复费用
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4.2.2 检测费用
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有关造成缺陷或损坏的原因都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检查认定。
如果监理人与承包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认定。
经检测机构认定工程缺陷、损坏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缺陷、损坏是由其他原因造成
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4.2.3 未能修复
承包人若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发包人通知的缺陷或损坏,发包人应确定一个日期,要求承包人不迟于该日期修复好缺陷或损坏。
如承包人到该日期仍未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则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如某项缺陷或损坏可能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关键性
能,则该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承包人应重新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验和试运行,相关费用由造成缺陷或损坏的责任方承担。
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不能损害到发包人有关保安和保护秘密等相关权利。
14.3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提前占有或擅自使用工程的,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自发包人提前占有或擅自使用之日起进入保修期,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合同规定,在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合的期间,由发包人选择适用保修责任条款或者缺陷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