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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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台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我县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和《柳江县委员会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对县直属党政群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决定》,结合我台局的实际,经全体同志讨论建立如下制度:
一、早上到办公室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1、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首先到办公室签到,不得请人代签,签到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因公务在外的,必须向办公室汇报。
2、做好本办公室茶水等工作前的准备。
3、检查办公室的卫生,并做好本人办公桌上的整洁工作,保持办公室整体的整洁性。
二、上班工作期间
(一)工作要求。
1、上班时各自在自己的岗位做好工作,不得在非本办公室闲聊或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工作。
2、上班要服装整齐,仪态端庄,语言文明,遵纪守规,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上班时间要佩带工作牌,因故外出或外出回来要及时调整去向牌。
4、要始终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各股室自行搞好本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及卫生责任区。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桌面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下班前各自检查本办公室电源是否断开、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5、凡进出办公大楼的人员,必须文明礼貌,保持肃静,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
6、公务电话一般坚持三分钟原则,做到长话短说,闲话不说,禁止用电话聊天,上班时间非工作关系不得随意串门,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级交办、督办、转办的重要事项、有关批文和急需上报的材料,要按规定、要求、时限办结。对信访件要按规定、要求、时限办理。
(二)坚持首问责任制。凡到我局办事的人员,询问到我局的工作人员,被询问人都必须有礼貌、和蔼的接待,并如实解释来人要解决的问题或指引到负责具体办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地点。
(三)坚持有事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以内须得办公室主任或股长批准后方能外出;
2、请假一天的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有效;
3、请假二天以上须有主管领导批准;
4、凡请假的须有假条为凭。
(四)工作考勤制度。
1、年终考核
(1)凡全年累计病假30天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累计病假60天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等次。
(2)凡全年累计事假15天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累计事假30天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等次。
(3)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或合格)。
2、年终考核结果的使用
凡年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第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的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处理。
(五)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会和一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会。
2、每周一上午局班子会议,讨论有关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和工作制度。
(六)日常工作制度。
1、各股室的工作由股室负责人安排,正常情况下股室负责人在每周一参加台务会,协调一周工作。
2、各股室的工作由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汇报。
3、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股室的工作,负责局机关所有财产的保管、使用安排。
4、各股室人员外出工作,一般由股室负责人安排,特殊情况下须由局领导统筹安排。
5、各股室人员严格遵守上班纪律,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
三、附则
本制度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