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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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团…2008‟17号
关于开展2008年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
总结交流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杭州商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向长期化、项目化、阵地化方向发展,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经研究,拟定于8月26日(周二)团干部培训期间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和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评选程序及奖项设臵等见《浙江工商大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评比细则》(附后)。
2、各团总支应认真做好本学院社会实践有关总结、交流和评比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工作奖”、“先进集体”和“优秀基地”申报材料统一于2008年8月22日(周五)下午2:00-4:00向校团
“先
“优秀论文”、
委(下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5室)沈笑莉老师报送,
进个人”申报材料统一于2008年9月16日(周二)前向校团委(下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5室校团委)沈笑莉老师报送,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组织工作奖”、“先进集体”和“优秀基地”的,应上交申报表格、申报书面稿及清单,并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版,清单应加盖公章。
(2) 申报“优秀论文”、“先进个人”的,应上交申报表格及清单,并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版,不需要上交论文和个人总结书面打印稿,清单应加盖团总支公章,颁奖证书以汇总单上的名称为准,务请各团总支认真核对清单。
(3)电子版名称要求:申报“先进个人”的写个人姓名,“优秀
论文”的则写上论文题目全称,“组织工作奖”、“先进集体”和“优秀基地”的则注明学院或团队或基地全称。
3、初定于8月26日(周二全天)召开全校社会实践评审工作会议,评选校级“组织工作奖”、“先进集体”、“优秀基地”,届时每学院PPT演示介绍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定于9月1日开学迎新期间开展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展,请各团总支结合本学院实际,根据统一格式样本设计制作2-4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板,宣传板宽 1.5米×高2米,用COREDRAW或为PHOTOSHOP软件设计,同时接受JPG图片格式(像素500*500或以上),于8月22日(周五)下午2:00-4:00将COREDRAW 或为PHOTOSHOP原始电子稿拷贝至校团委(下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5室校团委)沈笑莉老师,不受理邮箱接收,由校团委统一印制宣传板。
5、其他详情请登录http://10.110.106.88社会实践专栏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考核办法
2、浙江工商大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评比细则
3、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申报表
4、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基地申报表
5、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6、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论文申报表
7、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
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推动我校社会实践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在学校文件《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考核办法》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具体实施情况和当前学校实际,特作如下修订:
一、社会实践的体系与内容
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和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社会实践包括军训、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行动等。本办法中社会实践特指每学年由各级团学组织为主组织开展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主要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实践、“公民道德”的学习宣传实践、科技支农、企业帮扶、文化宣传、法律普及、支教扫盲、环境保护、区校共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团建等。
二、社会实践时数与学分认定
每年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应在7天以上。
社会实践共计2学分。凡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被学校评为“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在所在党总支审查认定,并经校团委审核后,向教务处申请任意选修课学分各1学分,三年社会实践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三、社会实践的考核与学分取得
1、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标准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评比细则》执行。
2、“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比由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实施,推报校团委后由校团委组织人员进行终审,向校团委申报成立团队的,
国家级和省级团队的优秀名额不超过6人,校级团队的优秀名额不超过4人,分散开展社会实践的,每班优秀名额不超过3人;“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的评比,由校团委会同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优秀论文获奖率原则上不超过推报数的30%。
校团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比程序等进行监督,对于严重违反“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比条件和程序的,取消该学院当年及下一年度“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奖”等社会实践奖项评比资格并给予全校通报。
3、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具体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并将《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记入学生档案;组织有关教师评选本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组织全院社会实践交流,并向校团委报送“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的推荐材料。
4、辅导员负责组织、指导本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班的社会实践交流,并在总结交流评比的基础上向所在学院团总支报送“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辅导员要在学生的《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评定成绩。
5、经校团委同意,由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团队,其成员考核办法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6、被评为“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浙江工商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的同学,于每年11月将其社会实践调研论文(实践总结报告)复印件经所在党总支审查,校团委审核认定后上交教务处申请学分,由教务处审定并确认学分。
四、本办法适用于二○○八年暑期组织的经校团委批准的各社会实践团队。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