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20年酱香型白酒市场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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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型白酒市场分析报告
广州XXX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酱香型白酒行业概况 (1)
第一节行业介绍 (1)
第二节产品发展历程 (2)
一、发展历程 (2)
二、国内酱香型白酒供给趋势 (3)
第三节当前产业政策 (8)
一、产业政策 (8)
二、产业规范 (9)
第四节酱香型白酒所处产业生命周期 (10)
一、生命周期理论 (10)
二、酱香型白酒行业生命周期阶段 (12)
第五节酱香型白酒行业市场竞争程度 (13)
第六节酱香型白酒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14)
一、扩大产能,放大需求 (14)
二、安全标准,纷纷出台 (15)
三、增长速度,稳中放缓 (15)
四、集中两大平台优势,实现酱香白酒功能化发展 (16)
第二章酱香型白酒产品消费调查 (18)
第一节产品消费量调查 (18)
一、白酒消费调查 (18)
二、酱香型白酒消费调查 (21)
第二节酱香型白酒产品价格调查 (24)
第三节消费群体调查 (25)
一、消费群体构成 (25)
二、不同群体消费特点 (26)
三、下游消费市场需求规模调查 (27)
第四节消费区域市场调查 (28)
第五节品牌满意度调查 (30)
一、品牌结构 (30)
二、品牌地域性差异调查 (31)
三、品牌满意度 (31)
第六节渠道调查 (32)
一、销售渠道分析 (32)
第三章酱香型白酒典型企业与品牌调查 (35)
第一节郎酒 (35)
一、企业简介 (35)
二、产品构成 (35)
三、产销量统计 (36)
四、近期发展规划 (36)
五、产品投放区域格局 (37)
第二节习酒 (38)
一、企业简介 (38)
二、产品构成 (38)
三、产销量统计 (39)
四、近期发展规划 (40)
五、产品投放区域格局 (40)
第四章酱香型白酒广东省消费调查 (42)
第一节广东省总体情况 (42)
一、产品消费量趋势 (42)
二、消费群体构成 (45)
三、消费渠道构成 (46)
四、价格变化趋势 (46)
五、产品满意度调查 (47)
第二节深圳市 (47)
一、产品消费量趋势 (47)
二、消费群体构成 (48)
三、消费渠道构成 (48)
四、价格变化趋势 (49)
五、产品满意度调查 (49)
第三节惠州市 (49)
一、产品消费量趋势 (49)
二、消费群体构成 (50)
三、消费渠道构成 (51)
四、价格变化趋势 (51)
五、产品满意度调查 (51)
第四节中山市 (52)
一、产品消费量趋势 (52)
三、消费渠道构成 (53)
四、价格变化趋势 (53)
五、产品满意度调查 (54)
第五章酱香型白酒广西省消费调查 (55)
第一节广西省总体情况 (55)
一、产品消费量趋势 (55)
二、消费群体构成 (57)
三、消费渠道构成 (58)
四、价格变化趋势 (58)
五、产品满意度调查 (58)
第二节南宁市 (59)
一、产品消费量趋势 (59)
二、消费群体构成 (60)
三、消费渠道构成 (60)
四、价格变化趋势 (61)
五、产品满意度调查 (61)
第三节柳州市 (61)
一、产品消费量趋势 (61)
二、消费群体构成 (62)
三、消费渠道构成 (63)
四、价格变化趋势 (63)
五、产品满意度调查 (63)
第六章细分市场调查 (65)
第一节餐饮市场 (65)
一、产品应用特点 (65)
二、市场容量 (65)
三、消费模式 (65)
四、发展趋势 (66)
第二节商超市场 (66)
一、产品应用特点 (66)
二、市场容量 (66)
三、消费模式 (67)
四、发展趋势 (67)
第三节团购市场 (68)
二、市场容量 (68)
三、消费模式 (68)
四、发展趋势 (68)
第一章酱香型白酒行业概况
第一节行业介绍
白酒香型分为五种,酱香型、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和其它香型,虽然1993年国家颁布了兼香型和凤香型,但目前来说未成定,只好暂时定为其他香型。

酱酒,酱香型白酒,亦称茅香型,是中国白酒的香型之一。

以贵州茅台酒、习酒、四川郎酒为代表,具有酱香突出且香而不艳,低而不淡、酒体醇厚、幽雅细腻、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等特点。

酱香型白酒受生产工艺及技术等方面的影响,从生产、窖藏到包装出售一般要经过3-5年时间。

因此,生产企业投资酱香型白酒项目,从项目竣工投产,其酱香型白酒最短也要3年才能进入市场销售,回收投资。

目前,我国共有近2万多家白酒生产企业,而白酒品牌更高达数万个,主要以清香型、浓香型为主。

白酒行业竞争激烈,特别是中低档白酒品牌,竞争进入白热化。

而酱香型白酒起步于2002年,以郎酒最早开始大力推广酱香型白酒,在最初的几年,我国酱香型白酒产销规模非常小,到2008年国内酱香型白酒产量仅为12.38万吨(注释:白酒统计单位一般为万千升,其集中重量为1千升约等于1吨,本报告为方便统计所有产销量统计数据均按吨、万吨为主,下同),占国内白酒总产量(569.34万吨)比重仅为2.2%,但其销售额高达150亿元,占国内白酒销售额(1575亿元)的比重达到9.5%,而销售利润额更是占到白酒利润额的19%左右。

从我国酱香型白酒生产来看,其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的贵州省及四川省,2013年这两个地区酱香型白酒生产量分别达到了30.74万吨和16.68万吨,占国内酱香型白酒总产量(55.42万吨)的比重分别约为55.47%和30.10%,合计占国内酱香型白酒总产量的比重约为85.56%。

对于酱香大势的认识与判断,国内市场不会有绝对的酱香时代,未来的酱香品类最多占有全国酒类市场20%-30%的份额。

原因只有一个,即产区与产能受到限制。

酱香首先是品牌认知:茅台,酱香型;其次是产区认知;第三才是品牌认知。

核心产区仁怀的产能在40万吨,即使未来产能充分释放,5年后酱香产能释放到80万吨,也仅仅能够占8%。

因此,未来所谓的酱香时代的销量数据意义将大于产量数据,预测酱香型白酒未来价格仍将持续上升,按目前酱酒平均增速20%来计算,未来3-5年中国酱酒市场将超过1000亿元。

第二节产品发展历程
一、发展历程
中国传统白酒从本质上讲属于地域资源型产业,其所具有的天赋资源及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决定了中国传统白酒不同香型的独特风格。

传统大曲酱香型优质白酒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的质量风格特征而深受消费者喜爱,其独特的风味来自长期的生产实践所总结的精湛酿酒工艺。

代表产品主要有:贵州茅台酒、习酒、珍酒,四川郎酒,湖南武陵酒、哈尔滨特酿龙滨酒等国家名优酒。

这些酱香型白酒大型生产企业在酱香型传统优质白酒产业中占主导地位。

酱香型大曲酒生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我国传统白酒三大基本香型之一。

建国前仅在贵州省仁怀县茅台镇赤水河流域中游一带生产,茅台酒是该香型代表产品,故也称茅香型酒。

早在1915年举行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茅台酒就夺得金奖,成为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

在建国后的历届全国评酒会上,均蝉联国家名酒称号。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国家轻工业部和专家的关心指导下,从1959年起由原国家轻工部发酵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贵州省科委、贵州省轻工科研所先后组织开展了“茅台酒传统工艺研究”、“两期科技试点”、“茅台酒异地试验”、“茅台酒香气香味成分研究”、“低度茅台酒的研制”等一系列的科学研究。

这些研究为极大地推动酱香型白酒生产工艺的发展和进步,对后来的酱香白酒科研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1989年举行的第五届全国评酒会上,大曲酱香型酒中有3种产品荣获国家名酒(金质奖),有3种产品荣获国家优质酒(银质奖);麸曲酱香型酒中有5种产品荣获国家优质酒(银质奖)。

这表明酱香型白酒品种不断增多,产量逐步扩大,质量稳定提高,在市场上获得了消费者的信赖。

为进一步加快优质酱香型白酒的发展,1990年由茅台酒厂牵头成立了全国酱香型协作组,对全国酱香型白酒企业开展协作,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质量,节粮降耗,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扩大声誉等都产生了积极作用。

2002年郎酒的改革拉动了国内酱香型白酒行业进入现代化发展时期,国内酱香型白酒投资加大,产能、产量逐渐增多,到2008年国内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已经突破200家,仍有大量酱香型白酒项目进入拟在建阶段。

截止到2013年底,我国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超过300家,主要分布在贵州省、四川省等西南地区,其次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等均有一定的生产企业,地区特定非常明显。

我国酱香型白酒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市场调查中心
二、国内酱香型白酒供给趋势
1. 国内白酒供给趋势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白酒生产量约为1226.20万吨,同比增长率约为6.33%。

总体来看,我国白酒产品产量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

2009-2014年1-6月我国白酒产量统计如下表所示:
2009-2014年1-6月我国白酒产量统计
年份 产量(万吨) 同比增长率
2009年 706.93 24.17%
2010年 890.83 26.01%
2011年 1025.55 15.12%
2012年 1153.16 12.44%
2013年 1226.20 6.33% 2014年1-6月 612.65 7.0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释:白酒酒精含量不同,其产销量对比有较大的误差,本文为统计方便,将白酒产销量均转化为65度标准,下同
2009-2014年1-6月我国白酒产量及增长趋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白酒产品生产主要集中在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等。

2013年我国白酒生产地区及产量统计如下表所示:
2013年我国白酒生产地区及产量统计
地区 产量(万吨) 占国内总产量比重
全国 1226.20 100.00%
四川 336.36 27.43%
山东 131.71 10.74%
河南 106.76 8.71%
江苏 94.05 7.67%
湖北 72.15 5.88%
内蒙古 64.59 5.27%
吉林 56.17 4.58%
辽宁 54.78 4.47%
黑龙江 50.05 4.08%
安徽 40.20 3.28%
贵州 32.38 2.64%
北京 28.00 2.28%
河北 27.66 2.26%
湖南 25.67 2.09%
重庆 17.23 1.41%
江西 14.19 1.16%
广东 11.88 0.97%
山西 11.19 0.91%
陕西 10.49 0.86%
广西 9.31 0.76%
云南 7.63 0.62%
新疆 6.47 0.53%
甘肃 4.46 0.36%
福建 3.86 0.32%
天津 2.77 0.23%
青海 2.11 0.17%
浙江 2.07 0.17%
宁夏 1.26 0.10%
上海 0.63 0.05%
海南 0.12 0.01%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 国内酱香型白酒供给趋势
(1)国内总供给量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酱香型白酒产品生产量约为55.42万吨,同比增长率约为55.46%,表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

2009-2014年1-6月我国酱香型白酒产量统计如下表所示:
2009-2014年1-6月我国酱香型白酒产量统计
年份 产量(万吨) 同比增长率
2009年 16.53 33.52%
2010年 22.27 34.72%
2011年 30.18 35.52%
2012年 35.65 18.12%
2013年 55.42 55.46%
2014年1-6月 30.24 9.13% 资料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2009-2014年1-6月我国酱香型白酒产量及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2)生产地区及供给量
我国酱香型白酒产品生产主要集中在贵州省和四川省。

2008-2013年我国酱香型白酒生产地区及产量统计如下表所示:
2008-2013年我国酱香型白酒生产地区及产量统计
年份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贵州省 30.74 17.62 13.28 8.24 6.54 4.24 四川省 16.68 10.45 9.96 7.56 4.23 3.85 山东省 2.04 1.96 1.82 1.75 1.55 0.95 河南省 1.68 1.58 1.52 1.45 1.32 0.90 江苏省 1.23 1.15 0.94 0.94 0.85 0.76 湖北省 1.12 1.08 1.02 0.86 0.80 0.72 其他省份 1.93 1.81 1.64 1.47 1.24 0.96 资料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2008-2013年我国酱香型白酒生产地区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3)酱香型白酒占白酒总产量比重
从酱香型白酒占白酒总产量比重数据来看,我国酱香比重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趋势,到2013年这一比重已经达到4.52%,较2008年的2.17%有了长远的进步。

2008-2013年我国酱酒产量及占白酒产量比重统计如下表所示:
2008-2013年我国酱酒产量及占白酒产量比重统计
年份 白酒产量(万吨)酱酒产量(万吨)酱酒比重
2008年 569.34 12.38 2.17%
2009年 706.93 16.53 2.34%
2010年 890.83 22.27 2.50%
2011年 1025.55 30.18 2.94%
2012年 1153.16 35.65 3.09%
2013年 1226.20 55.42 4.52% 2014年1-6月 612.65 30.24 4.94%
资料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2008-2014年1-6月我国酱香型白酒占白酒总产量比重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第三节当前产业政策
一、产业政策
1. 《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白酒消费税,是指在消费白酒的过程所征收的税率。

国家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酒产品消费税,制定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并在2009年7月份开始实行,届时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一倍
方案一:
20%的从价税率不变,改变白酒征收的税基,最终上交的税额要增加一倍。

方案二:
溢价达到400%以上由国税审批,溢价200%以上则由当地省国税审批。

核定标准:
第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
自行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2. 《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年8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作为酿酒行业在“十二”五期间最重要的产业指导政策。

《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行业将实现酿酒总产量8070万千升(含酒精及白、啤、黄、葡等五个子行业),比“十一五”末(以2010年计,以下同)增长25%,年均递增4.6%;销售收入达到8300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3%,年均递增10%;利税1660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52%,年均递增8.7%。

其中,白酒行业产量为960万千升,比“十一五”末增长8%,年均递增1.5%;销售收入达到4300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0%,年均递增10%;利税990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46%,年均递增8%。

而目前这一目标已经超额完成。

3. 《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2年1月,我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明确支持贵州“适度发展名优白酒”,而贵州省委、省政府且将白酒作为“五张名片”之首重点打造。

4. 《贵州省十二五白酒产业发展规划》
在》贵州省十二五白酒产业发展规划》中,到2015年,全省白酒产量确保80万千升,力争100万千升,占全国白酒市场份额10%左右,到2020年争取达到20%。

其中酱香型白酒将成为贵州省主要发展酒种之一。

二、产业规范
1. 《酱香型白酒产品标准规范》
《GB/T 26760-2011 酱香型白酒》于2011年7月20日颁布,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起草单位包括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等。

标准对酱香酒生产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均有详细规定。

2. 《酒类产品认证目录》
2010年国家认监委发布《酒类产品认证目录》(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3号公告)。

2013年2月27日,为完善食品质量—酒类认证制度,国家认监委对《酒类产品认证目录》进行修订,已按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3号公告发布的《酒类产品认证目录》获得认证的酒类产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由颁证认证机构结合获证后监督完成转换。

3.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中国商务部2013年21号公告颁布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于2013年11月1日在全国实施,规定了酒类流通的术语和定义,界定了酒类流通的范围和流程,提出了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对宣传推介以及服务规范提出了要求,因此对规范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具有积极意义。

4.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2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严格落实白酒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强化监督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目标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等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通知》对进一步提升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白酒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5. 《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针对当前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2014年5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

旨在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严格规范企业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使用,严肃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四节酱香型白酒所处产业生命周期
一、生命周期理论
通常,每个行业都要经历一个由成长到衰退的发展演变过程。

这个过程便称为行业的生命周期。

一般地,行业的生命周期可分为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1. 幼稚期
这种行业的生产往往是科学技术产生突破性进步的结果,经常萌芽于实验室或者科技园区,例如生物医药、生物工程、海洋产业等。

在这一阶段,由于新行业刚刚诞生或初建不久,只有为数不多的投资公司投资于这个新兴的行业。

另外,创业公司的研究和开发费用较高,而大众对其产品尚缺乏全面了解,致使产品市场需求狭小,销售收入较低,因此这些创业公司财务上可能不但没有盈利,反而出现较大亏损。

同时,较高的产品成本和价格与较小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使得创业公司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而且还可能因财务困难而引发破产风险。

因此,这类企业更适合投机者和创业投资者。

在幼稚期后期,随着行业生产技术的成熟、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新行业便逐步由高风险、低收益的幼稚期迈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成长期。

2. 成长期
判断一个行业的成长能力,可以从以下方面考察:
(1)需求弹性:一般而言,需求弹性较高的行业成长能力也较强。

(2)生产技术:技术进步快的行业,创新能力强,生产率上升快,容易保持优势地位,其成长能力也强。

(3)产业关联度:产业关联度强的行业,成长能力也强。

(4)市场容量与潜力:市场容量和市场潜力大的行业,其成长空间也大。

(5)行业在空间的转移活动:行业在空间转移活动停止,一般可以说明行业成长达到市场需求边界,成长期也就进入尾声。

(6)产业组织变化活动:在行业成长过程中,一般伴随着行业中企业组织不断向集团化、大型化方向发展。

这一时期企业的利润虽然增长很快,但所面临的竞争风险也非常大,破产率与被兼并率相当高。

由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市场上生产厂商的数量会在一个阶段后出现大幅度减少,之后开始逐渐稳定下来。

由于市场需求趋向饱和,产品的销售增长率减慢,迅速赚取利润的机会减少,整个行业便开始进入成熟期。

3. 成熟期
行业的成熟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

具体来看,各个行业成熟期的时间长短往往有所区别。

一般而言,技术含量高的行业成熟期历时相对较短,而公用事业行业成熟期持续的时间较长。

行业处于成熟期的特点主要有:企业规模空前、地位显赫,产品普及程度高;行业生产能力接近饱和,市场需求也趋于饱和,买方市场出现;构成支柱
产业地位,其生产要素份额、产值、利税份额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

通常在短期内很难识别一个行业何时真正进入成熟期。

在行业成熟期,行业增长速度降到一个适度水平。

在某些情况下,整个行业的增长可能会完全停止,其产出甚至下降。

行业的发展很难较好地保持与国民生产总值同步增长。

当然,由于技术创新、产业政策、经济全球化等各种原因,某些行业可能会在进入成熟期之后迎来新的增长。

4. 衰退期
行业衰退是客观的必然,是行业经济新陈代谢的表现。

行业衰退可以分为自然衰退和偶然衰退。

自然衰退是一种自然状态下到来的衰退。

偶然衰退是指在偶然的外部因素作用下,提前或者延后发生的衰退。

行业衰退还可以分为绝对衰退和相对衰退。

绝对衰退是指行业本身内在的衰退规律起作用而发生的规模萎缩、功能衰退、产品老化。

相对衰退是指行业因结构性原因或者无形原因引起行业地位和功能发生衰减的状况,而并不一定是行业实体发生了绝对的萎缩。

衰退期出现在较长的稳定期之后。

由于大量替代品的出现,原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开始逐渐减少,产品的销售量也开始下降,某些厂商开始向其他更有利可图的行业转移资金,因而原行业出现了厂商数目减少、利润水平停滞不前或不断下降的萧条景象。

至此,整个行业便进入了衰退期。

但在很多情况下,行业的衰退期往往比行业生命周期的其他三个阶段的总和还要长,大量的行业都是衰而不亡,甚至会与人类社会长期共存。

每个行业都会经历一个对行业的当前业绩和未来前景产生影响的生命周期。

大多数行业都会经历一个与产品生命周期相似的生命周期,即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但是,许多行业往往会通过使用新技术而得以更新或再成长,而不会像某些特定产品或服务那样走向衰退。

在制定企业战略时,了解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属于哪个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考虑因素。

二、酱香型白酒行业生命周期阶段
我国酱香型白酒行业已经发展了十数年,国内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均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且酱香型白酒产品价格相、盈利水平等均高于清香型、浓香型白酒。

国内酱酒行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特征
特 征 起步期 成长期 成熟期 衰退期 消费者数量 少 增加 大众 减少
产量 低 增加 稳定 减少
市场增长率 较高 很高 不高,趋于稳定降低,负值 利润 较低 增加 最高 降低
竞争 对手数量少,
不激烈
对手数量增加,
开始激烈
对手数量最多,竞
争最激烈
对手数量减少,竞
争激烈程度降低
企业规模 较小 扩大 最大 降低或增加 产品品种 单一 增加品种 较多 减少 技术 不稳定 趋于稳定 稳定 落后
行业进入壁垒 低 提高 最高 企业退出该行业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市场调查中心
目前,国内有多个酱香型白酒项目已经进入拟在建规划,在不久的将来将有大量酱酒项目产能将要释放。

随着国内酱酒行业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生产规模越来越多,行业竞争程呈现出越来越激烈的趋势。

总体来看,我国酱酒行业正处于行业生命周期的成长期阶段。

我国酱酒行业生命周期阶段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市场调查中心
第五节酱香型白酒行业市场竞争程度
目前,我国酱酒市场品牌主要分为三大梯队:第一梯队为茅台酒、习酒、郎酒等强势酱酒品牌,其在国内具有鲜明的品牌优势,是国内酱酒领域的主导
品牌,处于领导地位;第二梯队为厚工坊、御匾、汉酱酒、珍酒等一系列酱酒品牌,数量在10-15家,已经初步形成全国性销售网络,企业品牌效应较好,但与第一梯队有一定差距;第三梯队是地方性品牌,数量众多,这些企业产能、产量有限,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品牌效应较差,多采用市场跟随战略。

我国酱酒行业企业竞争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市场调查中心
总体来看,我国酱酒市场参与者众多,产能、产量处于高速增长的趋势,虽然有品牌型领导企业但其市场占有率仍较低,主要集中在高档领域,国内规模庞大的中低端酱酒市场被众多品牌瓜分。

因此,我国酱酒市场仍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竞争较为激烈。

第六节酱香型白酒市场未来发展趋势未来几年,我国酱香型白酒市场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一、扩大产能,放大需求
由于酱香白酒的生产、储存周期(3-5年左右)的特殊性,随着消费教育的速度正在加快,“产地和产能”的瓶颈也在逐渐被突破,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必须形成强劲的市场驱动力。

现阶段很多酱香白酒企业面临着脱产、脱销的状况,为了改变这种尴尬的局面,多数企业选择扩产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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