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最新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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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设置基本要求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1 分: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小项不得分 )
(2)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 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小项不得分 )
2、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按规定配备安全矿长和安全技术负责人 (1分:每少1人
(2)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 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3)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 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 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9.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全文化建设
安全理念与目标、安全责任制内容齐全、清晰明 确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二、评分办法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8分)
2013年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评分办法》(安全管理)部 分解读
谢家旺
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表明,管理不到位是造成诸多事故 的祸首。将“安全管理”作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的一部 分进行考核,对于培养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严格 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 故隐患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煤矿 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但2004年版标准 没有这方面内容。我区原执行的标准涉及这方面内容的 只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资质、安全制度、图纸、操作 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5个方面39项标准要求。 新标准从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费 用提取及使用、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区队班组建设、安全信息管理、 安全文化建设等9个方面提出了62项考核内容,并尽量 做到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指标数值化,给出了有针对 性的考核方法。
,该小项不得分 )
(2)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数量符合定员标准,并能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2分:每少1人,该小项不得分 )
(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AQ 10702008规定 (2分:1人次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2013年3月,自治区安监局、广西煤监局、自治区 工信委联合下发《广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暂行规定》(桂煤安监 [2013]14号)。《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煤矿企业 和矿井必须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 机电的专职领导以及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 须设置生产、安全、通风、机电、调度和防治水 机构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同时,也明确规 定了必须配备的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和 任职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1)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炭 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 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2)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
2.安全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 实际适时修订。
3.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落实安全投 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按标准及时、足额提 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 用;
(3)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做到账目、项目相符, 项目完成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AQ 1070-2008(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 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 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 人员。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 者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 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 、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 科、队)的负责人。
(3)煤矿生产应有批准的设计,各类工程施工有 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建立作业规 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4)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 映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1)设置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具备满 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师资、场所、装备等;不具备 培训条件的,应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 教育培训协议;
(2)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 (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7.区队班组建设
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 理、齐全。
8.安全信息管理
(1)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 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规定: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
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 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 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 及以上经历。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 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 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52号)第十一 条规定: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
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 术负责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 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矿 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除 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 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4.隐患排查与治理
(1)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 患排查工作;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 登记建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5.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 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 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1 分: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小项不得分 )
(2)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 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小项不得分 )
2、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按规定配备安全矿长和安全技术负责人 (1分:每少1人
(2)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 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3)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 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 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9.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全文化建设
安全理念与目标、安全责任制内容齐全、清晰明 确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二、评分办法
(一)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8分)
2013年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评分办法》(安全管理)部 分解读
谢家旺
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表明,管理不到位是造成诸多事故 的祸首。将“安全管理”作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的一部 分进行考核,对于培养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严格 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 故隐患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煤矿 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但2004年版标准 没有这方面内容。我区原执行的标准涉及这方面内容的 只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资质、安全制度、图纸、操作 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5个方面39项标准要求。 新标准从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费 用提取及使用、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区队班组建设、安全信息管理、 安全文化建设等9个方面提出了62项考核内容,并尽量 做到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指标数值化,给出了有针对 性的考核方法。
,该小项不得分 )
(2)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数量符合定员标准,并能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2分:每少1人,该小项不得分 )
(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AQ 10702008规定 (2分:1人次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2013年3月,自治区安监局、广西煤监局、自治区 工信委联合下发《广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暂行规定》(桂煤安监 [2013]14号)。《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煤矿企业 和矿井必须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 机电的专职领导以及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 须设置生产、安全、通风、机电、调度和防治水 机构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同时,也明确规 定了必须配备的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和 任职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1)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炭 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 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2)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
2.安全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 实际适时修订。
3.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落实安全投 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按标准及时、足额提 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 用;
(3)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做到账目、项目相符, 项目完成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AQ 1070-2008(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 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 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 人员。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 者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 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 、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 科、队)的负责人。
(3)煤矿生产应有批准的设计,各类工程施工有 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建立作业规 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4)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 映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1)设置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具备满 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师资、场所、装备等;不具备 培训条件的,应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 教育培训协议;
(2)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 (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7.区队班组建设
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 理、齐全。
8.安全信息管理
(1)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 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规定: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
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 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 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 及以上经历。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 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 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52号)第十一 条规定: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
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 术负责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 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矿 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除 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 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4.隐患排查与治理
(1)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 患排查工作;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 登记建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5.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 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 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