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
2024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2024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1. 用餐地点:公务接待用餐应选择环境优雅、设施齐全、服务优良的餐厅或酒店进行,确保用餐环境符合公务接待的要求。
2. 用餐预订:接待人员应提前预订用餐,确保能够得到合理的接待服务。
预订时应根据接待人数、用餐时间和预算确定菜单,并提前告知餐厅相关要求。
3. 菜单选择:菜单应根据接待对象的口味、饮食习惯和文化背景进行合理搭配,确保能够满足接待对象的需求。
同时,菜单中应包含适量的主食、蔬菜、肉类和海鲜,保证饮食的均衡。
4. 饮食安全:餐厅或酒店应具备相关的饮食安全证书,确保食材的新鲜、卫生和安全。
接待人员在用餐前要检查食材的原产地、质量和验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5. 用餐礼仪:接待人员应遵守用餐礼仪,注意与接待对象保持适当的距离,尊重对方隐私。
用餐时应文明用餐,不随地吐痰、乱扔餐巾纸等不文明行为。
6. 成本控制:在选择用餐场所和菜单时,应根据预算进行合理控制,避免浪费和奢华。
接待人员应合理安排用餐时间,避免超时用餐导致额外费用。
7. 账单支付:接待人员在用餐结束时应核对账单,并按照学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支付。
接待人员不得接受餐厅或酒店的超出菜单的费用要求,确保公款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8. 记录和报销: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用餐情况,包括用餐时间、地点、菜单、用餐人员等信息,并按照学院相关报销规定进行报销申请。
所有与用餐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应妥善保存,以备审核。
以上是2024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的内容,接待人员应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和有效性。
公司公务用餐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用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员在公务活动中的用餐行为,提高公司形象,提升企业文化,保证公务用餐的安全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员在公务活动中的用餐行为,包括参加商务会议、接待客户、商务谈判等情况。
第三条公务用餐应遵循合理、节俭、规范的原则,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第四条公务用餐应坚持文明用餐,遵守餐桌礼仪,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第五条公务用餐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选择场所和菜品,确保用餐质量。
第六条公务用餐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公务款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公务用餐应做好用餐记录和报销手续,确保用餐行为的合规性。
第八条公务用餐管理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公务用餐审批第九条参加公务用餐的职员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条公务用餐的审批应包括用餐日期、时间、地点、用餐人员、用餐费用预算等内容。
第十一条公务用餐的审批应由部门负责人或经理层审批,涉及较高费用的公务用餐应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公务用餐的审批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避免临时加班或其他原因导致用餐计划波动。
第十三条公务用餐的审批应将审批表和相关资料归档保存,用于审计和查验。
第三章公务用餐场所第十四条公务用餐的场所应选择有资质、卫生和安全的餐厅或酒店。
第十五条公务用餐的场所应考虑交通便利、用餐环境、服务质量等因素,确保用餐效果。
第十六条公务用餐的场所选择应避免选择高档豪华酒店或酒楼,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第十七条公务用餐的场所选择应根据用餐人数确定用餐包间或大厅,保护用餐的隐私性。
第十八条公务用餐的场所选择应根据用餐质量评价,及时调整人员拟定的用餐计划。
第十九条公务用餐的场所选择应及时沟通协调,确保用餐时间和地点的顺利安排。
第四章公务用餐菜品第二十条公务用餐的菜品应遵循合理、清淡、营养、健康的原则,减少油腻和高热量食品。
第二十一条公务用餐的菜品应根据用餐人员的食物喜好和口味进行选择,搭配合理。
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接待用餐行为,提高公司形象,保证员工和客户的用餐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接待活动中的用餐管理,包括员工餐厅、客户招待、外出用餐等。
三、用餐场所1.员工餐厅:公司设立员工餐厅,为全体在职员工提供用餐服务。
员工餐厅应保持干净整洁,厨房设施齐备,食品安全卫生符合相关规定。
2.客户招待:公司接待客户可以选择外部餐厅进行用餐,也可选择公司内部员工餐厅进行招待。
四、用餐安全和卫生1.食品安全:公司餐厅应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材料,保障食品安全。
严禁使用过期食材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卫生条件:公司餐厅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餐厅内应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提供洗手液等卫生用品。
3.食品储存:公司餐厅应建立合理的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存放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避免食品变质。
4.用餐区域:公司餐厅应设立明确的用餐区域,保障员工和客户有足够的用餐空间。
用餐区域应保持整洁,座椅、桌面等设施要定期清洁。
五、用餐时间1.员工餐厅:公司餐厅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服务。
早餐时间为7:00-9:00,午餐时间为11:30-13:30,晚餐时间为18:00-20:00。
2.客户招待:公司在接待客户时,应提前预定餐厅并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客户用餐的舒适和顺利。
六、用餐规范1.员工用餐:员工在公司餐厅用餐时应排队有序,不得浪费食物,注意文明待人,保持用餐环境整洁。
2.客户招待:接待客户时应注意礼仪,尽量满足客户的用餐需求。
员工应主动为客户提供餐具及服务,并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3.宴会用餐:公司举办宴会时应提前安排菜单,并根据参会人数合理安排用餐桌椅布置。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浪费食物、未经许可擅自外出用餐、食品安全问题等。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务接待用餐是组织单位为了开展公务活动而安排的一种对外接待活动。
在单位高效运行和合规经营的要求下,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务接待用餐行为,加强对公务接待用餐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二、规定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单位的所有公务接待用餐行为,接待对象包括来访领导、客户、同行业界人士、特约嘉宾,接待时间包括工作日、休息日和节假日。
三、管理原则1.接待单位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安全环保、公开透明、廉洁用餐的原则,确保接待用餐规范有序、合理经济。
2.接待单位应当根据具体需求、接待对象的身份地位,采用合理的接待方式和餐饮标准,防止铺张浪费。
3.接待单位应当重视环保,选择环保产品和环保用品,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
4.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告核准、公示信息记录,接受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透明公开、节约有序。
四、食品安全与卫生1.接待单位应确保用餐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
2.接待单位应确保菜品新鲜,不使用变质食材,严禁使用过期食品和通风不良的冷藏设备。
3.接待单位应加强对餐厅卫生的检查、巡视和管理,确保餐具、桌椅、环境卫生干净,并消毒。
五、费用核算1.接待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审核程序报告用餐费用,明确费用来源和用途。
2.接待单位应保证用餐费用合理、经济、公开透明,明确费用的统计、核算和支付方法。
3.接待单位应注意控制用餐费用,尽力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六、接待报告1.接待单位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接待情况,并明确相关信息。
2.接待报告应当包括接待场所、接待对象、接待菜品、用餐人数、用餐费用、支付方法、用餐日期、用餐时间等信息。
3.接待报告应当签字盖章并对外公示,以接受上级和社会的监督。
七、监督管理1.上级单位应当对接待单位的公务接待用餐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2.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接待单位的监督和检查,抽查监督接风宴、招待会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对外

机关食堂接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机关食堂运行机制和搞好就餐服务,提升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一、内部用餐
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机关以5元/天作为福利予以补贴。
二、对外接待
1、园区来客招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
具体办法:接待经办人填写《来客接待申报单》送园区负责接待工作的工作人员交食堂安排,食堂凭《来客接待申报单》报账。
来园区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发高档烟,不喝高档酒,县主要领导每桌不突破800元,其他不突破400元。
2、严格控制陪同人数,除大型接待活动外,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
零星接待按60元/人的标准接待。
3、结帐办法。
每月初食堂管理人员对就餐签字情况进行认定,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园区主任签字后,园区财政局开往来票据结帐。
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进货和出货有明细。
食堂管理人员每月底要将食堂的收支情况汇总报园区财政局审核,财政局每月月初要将上个月的食堂收支情况报园区主任。
食堂进货和出货严格接受监督,食堂需要采购的物品,由食堂管理人员填写好进货单(含价格、数量、标准)报办公室审核认定后再按审核标准采购。
每月底园区财政局组织对食堂物品
进行一次盘底,并登记造册。
食堂出货(烟、酒)必须经办公室同意,领取人签字,并注明招待对象。
2020年新编公务接待办法

公务接待办法
为了更好地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和兄弟单位来我局联系工作,
使客人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和用餐环境,本着热情、周到、节约、规范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制度:
1、接待新乡河务局领导及兄弟单位检查工作时,就餐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餐厅,就餐标准安排在每桌100元至2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机关招待室。
2、接待河南河务局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就餐原则上安排
在机关餐厅,根据不同情况,经单位一把手批准,也可以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就餐标准安排在每桌200元至4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
3、接待黄委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就餐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就餐
标准安排在每桌200元至5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
4、接待大型公务活动(20人)以上的,根据上级要求或由局领导临时研究
决定,制定相应的'接待标准。
5、机关各部门如有客人需要接待时,向主管局领导请示后,由办公室统一
安排。
6、关于陪客人员原则上由主管部门领导、部门负责人陪同,局长根据当日
工作情况,适时通知。
7、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8、其它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参照本制度执行。
【公务接待办法】。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2)

新店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党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公务接待加班用餐管理制度 (2)公务用餐管理制度 (3)明德小学公务接待用餐工作管理制度 (4)新店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促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接待组织管理。
所有接待工作由分管领导统一安排,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后勤管理人员具体承办,并按照审定的接待方案安排、协调、组织、实施,并做好全程服务工作。
2、实行标准限额接待。
县级及以上领导来镇就餐人均伙食标准控制在25元;上级局级及以下部门领导来镇就餐人均伙食控制在15元;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人均伙食控制在8元;人代会、党代会等重要会议标准另行决定。
所有接待及会议原则上一律在政府食堂就餐,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政府食堂用餐的,经分管领导、对口接待领导协商同意后,在外接待,费用自行承担。
3、接待就餐实行派餐制。
接待用餐,须有对口接待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安排,到党政办填写派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安排就餐,未经同意安排的就餐,管理人员不予接待,食堂不安排就餐。
4、接待烟酒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由党政办公室指定食堂统一登记管理。
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食堂管理人根据接待对象和人数供给接待用烟酒。
接待活动中提倡少喝酒、不吸烟、不酗酒。
5、履行廉洁自律规定。
来人接待本着勤俭节约,尽量减少陪员的原则,一般性接待由业务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对口接待,确需增加陪员,经业务分管领导和后勤分管领导协商,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陪同。
重大接待活动由主要领导确定陪同人员。
坚决杜绝“客少主多”、“陪员过多”现象。
6、接待就餐实行备案登记。
后勤管理员按派餐单采购接待用品,食堂按核定菜单准备,就餐当日由管理人员将接待用品如实登记制单,经分管领导按派餐单签字确认,在当月内进行审签结算核销。
7、接待用品和剩余物品,由办公室和后勤管理人员及时整理归位,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损坏浪费的,由当日接待人员照价赔偿。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在公务接待工作中,用餐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理的用餐安排和标准是体现公务接待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了规范公务接待用餐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用餐场所选择。
1.1 优先选择政府指定的用餐场所进行公务接待用餐,如无法在指定场所用餐,应选择信誉良好、卫生状况良好的餐厅进行用餐。
1.2 用餐场所应具备合法的餐饮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1.3 在选择用餐场所时,应考虑就餐人数、菜品口味、餐厅环境等因素,力求满足宾客的用餐需求。
二、用餐菜品搭配。
2.1 用餐菜品应根据宾客的口味和饮食习惯进行搭配,合理搭配荤素搭配,确保菜品种类丰富、口味多样。
2.2 在考虑菜品搭配时,应兼顾宾客的饮食健康,尽量选择清淡、营养均衡的菜品,避免油腻、辛辣等食物过多。
2.3 饮食搭配应注意菜品的色、香、味的协调,注重菜品的美观和口感,提升宾客的用餐体验。
三、用餐礼仪规范。
3.1 在用餐过程中,应注意礼貌待人,尊重宾客的饮食习惯和个人隐私,不得强迫宾客食用不喜欢的菜品。
3.2 用餐时,应注意餐桌礼仪,不大声喧哗、不随意挑食、不浪费食物,保持餐桌整洁。
3.3 主持人应主动为宾客倒酒、夹菜,展现出热情好客的形象,细致周到地照顾宾客的用餐需求。
四、用餐费用管理。
4.1 用餐费用应合理控制,不得超出规定标准,确保用餐经费的合理使用。
4.2 在用餐结算时,应及时开具发票,明细清晰,确保费用的合规合法。
4.3 严禁以公务接待为名义进行铺张浪费,不得出现超标准用餐、奢侈浪费等行为。
五、用餐后的服务工作。
5.1 用餐结束后,应及时对用餐场所进行清理,保持环境整洁。
5.2 主持人应向宾客致谢,表达诚挚的欢迎和感谢之意,留下良好的印象。
5.3 对用餐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总结反思,不断提升公务接待用餐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事项。
6.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公务接待用餐行为的规范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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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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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接发〔2018〕4号文《关于认真落实XX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要求,按照“节俭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制订本《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一、接待范围
上级机关、兄弟院校、校友、协作单位领导或职能部门(院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因公务来访。
二、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一律不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可酌情安排工作餐。
早、中餐原则上一律安排自助餐,晚餐可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每批客人原则上安排自助餐,确因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
职务(含)早餐中、晚自助餐工作餐
省部级
20元90元/人180元/人
厅局级70元/人150元/人
县处级及以下50元/人130元/人
三、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流程
(一)审批
流程:接待部门凭公函(或邀请函)和名单按用餐类型到学院办公室领取相应的接待审批清单。
接待审批清单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审批清单中的实际用餐人数和实际陪同人数在用餐后填写即可)。
来访公函须明确来访内容和来访人数、姓名、单位、职务。
接待部门将审批清单交院办录入公务接待监管平台系统审批,填写《XXX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确认签字。
权限:自助餐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批;工作餐经分管(此项工作)院领导审批,学院办公室凭接待审批清单通知总务处安排用餐。
(二)用餐
接待部门负责引导客人用餐,餐后由用餐部门负责人签阅接待明细账单确认用餐情况,并如实填写接待审批清单。
(三)报销
流程:各接待部门需餐后一周内,将报销所需所有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报销,如因逾期、漏缺材料或用餐金额超标不能完成报账的,费用由用餐部门负责人自理。
报销所需材料:
1.接待审批清单(填写上实际用餐人数和实际陪同人数),接待审批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接待活动来访公函或邀请函原件,并附就餐及陪同人员姓名及职务。
3.发票或凭证(含菜单)。
在校内就餐,自助餐、工作餐以总务处提供的(经用餐部门负责人签字)接待明细账单为报销凭证。
公务活动结束后,总务处应当如实填写实际接待费用。
4.XXX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
由办公室在江西省公务接待监管平台系统下载《XXX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并确认签字。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接待审批清单须提前一天办理完毕,临时来客时,接待部门须于事后两天内补办完成手续,未补办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2.无公函和客人名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同城一般不安排用餐。
3.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工作餐、自助餐应多以家常菜、本地菜为主,所有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烟和酒;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
自助餐、工作餐要控制菜品、数量,确保在公务接待费用标准之内,杜绝浪费。
5.学院公务接待费用严禁超出本年度公务接待预算,如超预算则不予接受客饭审批。
附件:1.XXX学院接待审批清单
2018年6月1日
附件1:
XXX学院公务接待审批清单
接待部
门:填报时间:
接待公函便函 / 文件 / 通知(请用"√"表示)
接待对象
所属地区省市区
接待事由
姓名单位职务
接待用餐时间来客人数
场所陪同人数
最高级别省部级 / 厅局级 / 县处级及以下(请用"√"表示)用餐类型自助餐 / 工作餐(请用"√"表示)
接待限额标准(办公室填写)实际接待费用(总务处填写)
接待住宿(若不安排住宿不需填写)时间住宿人数场所
申报部门
经办人申报部门
负责人
分管院领导
审批
说明:来客人数10人及以下陪客人数不得超过3人,10人以上的,陪客人数不超过1/3;请履行完所有签字手续后,提前交办公室,由其录入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再转交总务处安排接待并填写实际接待费用。
原件作为报销凭证,复印件办公室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