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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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英语:U nited N ations F ramework C onvention on C limate C hange,UNFCCC或FCCC)是一个国际公约,于1992年5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

1994年3月21日,该公约生效。

该公约缔约方自1995年起每年召开缔约方会议(Conferences of the Parties,COP)以评估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

1997年,《京都议定书》达成,使温室气体减排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

按照2007年通过的《巴厘路线图》的规定,2009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将诞生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议定书》,以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

气候变化谈判,走过风云变幻20年气候变化谈判历程和南非德班气候大会展望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必须各国共同应对。

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诞生以来,各国围绕应对气候变化进行了一系列谈判,这些谈判表面上是为了应对气候变暖,本质上还是各国经济利益和发展空间的角逐。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结果表明:全球气候正在变暖,而导致变暖的原因主要是人类燃烧化石能源和毁林开荒等行为向大气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导致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升高,加剧温室效应的结果。

据美国国家大气和海洋管理局(NOAA)最新报告,全球大气中二氧化碳平均浓度已由工业革命前的280ppm(ppm:百万分之一)左右升高到了2010年的389ppm。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历次评估报告还在不断地警醒国际社会,应当尽快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否则,全球气温升高将导致海平面上升、粮食减产、传染病增加、水资源短缺、濒危物种灭绝等严重后果,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产生相当不利的影响。

因此,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应对气候变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及其 不利影响 。发展 中国家 ,尤其 是那 些易受 气候变化影 响的发 展中
国 家 的具 体 需 要 和 特 殊 情 况 应 该 得
对 于 上 述 呼 吁 ,有 关 国 际 组 织 迅速 作 出 了积 极 响应 。 1 8 年 l 月 ,WM0和 UNE 联 98 1 P 合 建 立 了政 府 间 气候 变 化 专业 委 员
《 公约 最 早 的 1个 缔 约 方 之一 。 0 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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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原 则 ) 。 各 缔 约 方 应 当 在 公 平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它 们 共 同 但 有 区 别 的 责 任 和 各 自的 能 力 ,为 人 类 当 代 和
后 代 的 利 益 保 护 气 候 系 统 ,发 达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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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合 国气 候 变 化 框 架 公 约 (J F C ) t C C N
随 着 世 界 各 国 对 煤 、石 油 等 化 石 燃 料 利 用 的 快 速 增 加 以 及 人 们 对 环 境 的 1益 关 注 , 国 际 社 会 加 强 了 3 对 气候 变化 问题 的 研 究 。 1 85年 1 9 0月 , 国 际 科 学 于19 年5 9 92 月 日在 纽 约 联 合 国 总 部
会 通 过 了题 为 《 人 类 当 代 和 后 代 为
保护 全 球 气候 的4 / 3 决 议 ,决 3 5号
方有权 并且应 当促进可 持续发展 ,
所 采 取 的 政 策 措 施 应 当适 合 自 己 的 具 体 情 况 ,并 应 该 结 合 到 国 家 的 发 展规 划 中去 。
并 提 出 减 缓 、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的 可 能

国际碳交易发展历程

国际碳交易发展历程

国际碳交易发展历程第一阶段:碳交易的观念形成(1980年-1997年)在1980年代,科学家开始提出气候变化与全球变暖的理论,并指出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是主要的致温室气体,导致全球变暖。

1988年,联合国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致力于集中研究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问题。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于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上通过,成为全球第一个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条约。

该公约的目标是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来防止危险的人为干扰气候系统。

然而,公约没有确定具体的减排目标和措施。

第二阶段:京都议定书与碳市场的建立(1997年-2005年)1997年,京都议定书在日本京都通过,并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的一个重要补充。

该协议要求发达国家在指定的期限内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并建立了碳市场。

碳市场基于“排放权交易”(Emissions Trading)的思想,即将温室气体减排的权利转换为可交易的资产。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通过,碳交易作为一种减排手段正式引入国际气候政策的舞台。

2005年,欧洲碳市场(EU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的碳交易市场,覆盖了欧盟28个国家的工业部门。

该碳市场采取了“顶出”机制,即政府对特定行业的排放设置一个总数,企业可以在碳市场上购买或销售排放权。

第三阶段:巴黎协定与市场机制的发展(2024年至今)202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巴黎达成历史性协议,即巴黎协定。

该协定旨在控制全球变暖在2摄氏度之内,并尽可能将其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

协定要求各国制定自愿的国家贡献目标(NDCs),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

巴黎协定为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协定鼓励各方利用市场机制来实现减排目标,包括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执行(JI)等。

目前,碳交易已经成为国际气候政策中的主要工具之一、除了欧洲碳市场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市场,如中国、加拿大、韩国和新西兰等。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世界气候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

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

COP1·德国柏林 1995年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瑞士日内瓦 1996年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

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日本京都 1997年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 1999年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 2000年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隐含碳的定义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隐含碳的定义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对隐含碳的定义1. 背景介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于1992年通过的一项国际法律协议,旨在制定全球性的政策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随着对气候变化的关注不断增加,UNFCCC一直在寻求新的方法和定义来解决这一全球性挑战。

其中,隐含碳的概念也成为了UNFCCC的重要议题之一。

2. 隐含碳的定义隐含碳是指存在于产品、服务或生产过程中的未直接释放到大气中的碳。

这些碳可以是通过商品生产、能源利用或土地利用等方式吸收或储存的。

了解和管理隐含碳对于减少碳排放、推动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3. UNFCCC对隐含碳的看法作为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UNFCCC对隐含碳问题的关注程度逐渐增加。

在UNFCCC的框架下,各国被鼓励采取行动来减少和管理隐含碳的释放,并进行技术和知识的交流,以促进气候友好型的发展方式。

这一举措旨在促进各国间的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4. 隐含碳的重要性隐含碳的管理对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至关重要。

通过减少隐含碳的释放,可以降低产品和服务的碳足迹,进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管理隐含碳还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5. 我的观点和理解作为一个关注气候变化的个人,我认为隐含碳的管理应当得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关注。

除了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努力外,个人和企业也应当承担起管理隐含碳的责任,通过创新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来减少对气候的不良影响。

6. 总结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隐含碳的定义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隐含碳的管理不仅仅是一个政策问题,更是一个涉及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

通过UNFCCC的框架,各国可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本文总字数:421注意:本文为模拟示例,实际撰写的文章需按照实际的需求和主题展开深入阐述。

隐含碳的管理在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隐含碳的管理和减排对于全球的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的治理至关重要。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碳汇的定义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碳汇的定义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碳汇的定义1. 前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成立的一个国际条约组织。

它于1992年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召开的里约地球峰会上通过,并于1994年生效。

该公约的目标是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增加温室气体的吸收,来控制温室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全球气候变化的协调与合作。

在这个框架下,碳汇作为一个重要概念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定义。

2. 碳汇的定义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碳汇指的是可以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的自然或人工系统,包括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

这些生态系统通过光合作用或者其他碳循环过程能够固定大量的碳,有助于减缓大气中温室气体的增加,起到了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

3. 碳汇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碳汇不仅仅是一个生态学上的概念,它更是对抗气候变化的重要工具。

碳汇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自然资源,例如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可以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有助于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碳汇的保护和管理有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水源地和减少土壤侵蚀等诸多环境问题。

碳汇的发展还可以推动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或者土地所有者的收入,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环境的和谐。

4. 碳汇的挑战与机遇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碳汇的发展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生态系统的持续能力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森林砍伐、湿地开垦等行为严重影响了碳汇的能力。

其次是碳汇的管理和衡量问题,不同国家对碳汇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这给国际碳市场的发展和交易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但是碳汇也为世界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下,碳汇也有望成为一项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并为我国农业、林业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5. 总结《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碳汇的定义,为世界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认知和合作基础。

它不仅是对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固定过程的认可,也是对生态系统服务的认可,给人类社会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原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原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 前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UNFCCC)是国际社会共同制定的一个重要的国际环境公约。

本文将对UNFCCC公约的原则进行全面详细、完整的介绍。

2.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背景和目标2.1 背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公约的通过是对《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中有关气候变化的承诺的具体落实。

2.2 目标UNFCCC的目标是通过国际合作,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采取措施来适应气候变化,并实现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3. UNFCCC公约的原则3.1 公约原则之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简称CBDR)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UNFCCC公约的核心原则之一。

根据该原则,各国应根据其历史责任、能力和发展阶段的差异,承担适当的责任和义务。

这一原则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不平等地位。

3.2 公约原则之二: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预防原则要求各国在面临不确定性和科学争议的情况下,采取行动来减少潜在的风险。

根据该原则,即使没有完全的科学证据,也应采取预防措施来应对气候变化。

3.3 公约原则之三:可持续发展原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rinciple)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经济发展应与保护环境和社会公正相协调。

根据该原则,各国应制定和实施政策措施,确保气候变化政策与经济增长、贫困减少和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

3.4 公约原则之四:共同推进原则(Cooperative Approach)共同推进原则要求各国通过国际合作和合作机制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根据该原则,各国应共同努力,分享信息、技术和经验,共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简介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截至2009年12月7日到19日缔约方第15次会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为止,目前加入该公约的缔约国增加至192个。

公约将参加国分为三类:1.工业化国家。

这些国家答应要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础进行削减。

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

如果不能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指标。

美国是唯一一个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

2.发达国家。

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

3.发展中国家。

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

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

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

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

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

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

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1]为本公约的目的:1.“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指气候变化所造成的自然环境或生物区系的变化,这些变化对自然的和管理下的生态系统的组成、复原力或生产力、或对社会经济系统的运作、或对人类的健康和福利产生重大的有害影响。

2.“气候变化”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

3.“气候系统”指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和地圈的整体及其相互作用。

4.“排放”指温室气候和/或其前体在一个特定地区和时期内向大气的释放。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1997-12-1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1997-12-1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概述】《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

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

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1997年12月条约在日本京都通过,并于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间开放签字,共有84国签署,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超过全球排放量的61%),引人注目的是美国没有签署该条约。

条约规定,它在“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I中规定国家在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这两个条件中,“55个国家”在2002年5月23日当冰岛通过后首先达到,2004年12月18日俄罗斯通过了该条约后达到了“55%”的条件,条约在90天后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是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

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

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

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

碳中和使用的国际标准

碳中和使用的国际标准

碳中和使用的国际标准
在碳中和领域,有一些国际标准被广泛使用和接受,其中包括:
1. ISO 14064:这是一系列国际标准,包括ISO 14064-1(温室
气体清单和报告原则)、ISO 14064-2(温室气体清单与测量)、ISO 14064-3(温室气体项目验证和验证)等。

这些标
准提供了一种统一的方法来量化、监测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以及验证和验证碳项目的减排效果。

2. PAS 2060(碳中和标准):这是由英国标准协会发布的一
项标准,用于衡量和验证组织的碳中和声明。

PAS 2060提供
了一套准则,组织可以遵循以实现碳中和,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减排措施的实施和跟踪、碳抵消项目的选择等。

3. GHG Protocol:这是由世界自然基金会和世界资源研究所共
同开发的一套温室气体排放计量和报告准则,包括企业会计与报告标准(Scope 1、2和3排放)和项目会计与报告标准。

GHG Protocol被广泛用于企业和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
和报告。

4. UNFC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作为全球性的气
候变化协定,UNFCCC设立了碳市场和碳中和机制。

其中,
联合国碳抵消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和联合国碳排放减少机制(Reduction of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REDD)等,为国际间碳
中和项目的认可和验证提供了标准和流程。

这些国际标准在碳中和领域,为各国政府、组织和项目提供了统一的计量、报告和验证方法,有助于确保碳中和行动的透明、可信和可比性。

世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国际合作

世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国际合作

世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国际合作1. 引言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生态退化、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严重,对人类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世界主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国际合作,以供参考。

2. 世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2.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UNFCCC是最重要的国际生态环境保护协议之一,于1992年通过。

该公约旨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以防止全球气候变暖。

各国通过定期会议和谈判,商讨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和策略。

其中,最为知名的是《巴黎协定》,于2015年达成,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升温幅度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

2.2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通过,旨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和公平分享遗传资源所带来的利益。

该公约通过各项国际行动计划和战略,推动各国保护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同时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

2.3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是全球各国在2015年至2030年期间追求的目标,旨在解决贫困、不平等、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等全球性问题。

其中,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目标包括:确保可持续发展,改善地球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确保公平、公正、包容性的社会和经济增长,以及加强全球 partnership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4 各国国内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同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因国情而异,但都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主要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美国美国环境保护局(EPA)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包括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控制等。

此外,美国还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燃油经济性标准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全球气候问题共识

全球气候问题共识
目标
《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是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
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
同时,广大市民已开始作出反应。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地方的热浪和风暴虽然不是直接由气候变化引起的,但也导致了一系列的对气候变化及其预期的新闻报道。
1990年12月,联合国常委会批准了气候变化公约的谈判。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C/FCCC:The 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 Committee for a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在1991年2月至1992年5月期间进行了5次会议。参加谈判的150个国家的代表最终确定,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签署公约。
内容
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istr. LIMITEDFCCC/SBSTA/2007/L.10 17 May 2007CHINESEOriginal: ENGLISHGE. 07-70354 (C) 180507 180507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 第二十六届会议2007年5月7日至18日,波恩 议程项目5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主席提出的结论草案1. 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科技咨询机构)表示赞赏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共同承办第二次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问题研讨会,研讨会于2007年3月7日至9日在澳大利亚凯恩斯举行。

科技咨询机构还表示赞赏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挪威政府为研讨会提供资助。

2. 科技咨询机构注意到关于这个问题的两次研讨会的报告(FCCC/SBSTA/ 2006/10和FCCC/SBSTA/2007/3)。

3. 科技咨询机构同意以附件所载草案为基础,在第二十七届会议(2007年12月)上继续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4. 科技咨询机构请缔约方于2007年8月15日前,就与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激励行动的方针有关《公约》之下的进一步步骤方面的问题向秘书处提交意见。

科技咨询机构还请秘书处将这些提交的材料进行汇编,供第二十七届会议审议。

FCCC/SBSTA/2007/L.10page 2附件关于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决定的草案决定草案[-/CP.13]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缔约方会议,回顾《公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第二条、第三条第1、3、4款、第四条第1款(a)、(b)、(c)、(d)项和第3、5、7款,[关注毁林所致排放量对全球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作用,]承认森林退化也会导致排放,对此须在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同时予以处理,[确认已经在进行努力和行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并保持和养护森林碳储存,] [备选1:确认需要针对不同的国情和毁林的多重驱动因素制定具体的政策方针,以提高旨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努力的效能,备选2:确认问题的复杂性,并确认处理不同的国情和毁林的多重驱动因素,以提高旨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努力的总体效果,][确认进一步采取行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对于帮助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的潜在作用,][申明迫切需要采取进一步有意义的行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 [注意到大幅度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要求具备稳定和可预测的资源,]确认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可促进共同受益,并可补充其他有关国际公约和协定的目的和目标,1. 请缔约方进一步加强和支持目前正在自愿进行的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的努力;2. 鼓励所有有能力的缔约方支持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并促进技术转让,以便除其他外改进数据收集、毁林所致排放量的估测、监测和报告,并解决发展中国家在估计和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方面的体制需要;FCCC/SBSTA/2007/L.103page3. [进一步鼓励缔约方探索一系列行动、找出备选办法并进行努力,包括开展试点活动,处理与本国国情相关的毁林的驱动因素,以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4. [请缔约方,特别是《公约》附件二所列缔约方,调动资源,支持旨在减少毁林所致排放量的能力建设和努力;]5. 鼓励使用最新的报告指南1,作为报告毁林所致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依据,同时注意到鼓励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运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良好做法指导意见2;第6段备选16. [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就一系列行动开展进一步的方法学工作,包括进行努力,评估与旨在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所致排放量的政策方针和积极激励办法有关的行动的有效性,同时[酌情][考虑到][注意到]有关文件中所表达的意见(脚注 1)。

cop21

cop21

COP21简介COP21,也称作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是一次重要的国际会议,旨在推动全球各国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共识并采取行动。

本文将介绍COP21会议的背景、目标和成果。

背景随着工业化和人口增长的加剧,全球气候变化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过去的几十年里,地球温度持续上升,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危及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健康。

为此,联合国在1992年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目的是协调全球国家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COP21是UNFCCC框架下的第21次缔约方大会,于2015年12月在法国巴黎召开。

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在于各国将共同努力达成新的全球气候协议,以取代2005年到2020年的京都议定书。

目标COP21的主要目标是达成一个新的全球气候协议,以控制全球气候变暖在2°C以下,尽可能接近1.5°C。

同时,该协议还力图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并提供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为达成这些目标,各国需要提交自己的减排目标(也称作国家自主贡献)并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此外,会议还将讨论技术转让、适应气候变化、资金和市场机制等议题。

会议成果在COP21会议期间,187个国家提交了自己的国家自主贡献,并通过了《巴黎协定》。

协定中的核心内容包括:1.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各国承诺采取具体措施以限制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在2°C以下,并努力实现1.5°C的目标。

2.国际合作机制:协定鼓励各国加强合作,共享技术、知识和资金,以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3.适应气候变化:协定要求各国制定适应气候变化的计划,并提供支持给发展中国家进行适应工作。

4.透明度与追踪:协定要求各国定期报告其减排进展情况,并接受国际追踪和审核。

此外,各国还就气候融资、科技创新、林业保护等议题达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协议和合作框架,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2015年12月的《巴黎协定》是什么?它为什么如此重要?

2015年12月的《巴黎协定》是什么?它为什么如此重要?

2015年12月的《巴黎协定》是什么?它为什么如此重要?2015年12月通过的《巴黎协定》是世界上所有主要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第一次一致同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并将其排放量减少到一个数量级,以避免危险的气候影响的协定。

该协定始于1992年6月的里约地球峰会,是随后长达20多年进程的最终结果。

而在这次峰会上,世界主要国家同意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或简称《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一项全球环境条约,截止到2017年,共有197个成员国或缔约方。

该《公约》的目的是订立一个国际协议,“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一定的水平,这样人类对气候系统的影响就不会达到危险的程度”。

《公约》当时并没有定义“一定水平”是多高。

2009年,缔约方会议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缔约方一致同意2℃是危险干扰开始的阈值。

一开始,会议没有确定对温室气体有约束力的目标,也没有制定实施机制,只是设立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非约束性目标:让发达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回到1990年的水平。

《公约》是一个各缔约方可以协商的、有约束力条约的框架,从1995年开始,每年都会举办一次缔约方会议。

会议的缔约方都承认“就历史和当前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来说,最大的部分来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量仍然相对较低,但发展中国家为了满足自己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排放量会继续增长”。

会议承认了“所有国家具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确定了“每个国家具体的责任”,并且确立了一条核心原则:“缔约方中的发达国家应该在对抗气候变化和相关不利影响的战斗中起领导作用。

”在1997年的日本京都缔约方大会上,缔约方协商制定的《京都议定书》只为几个发达国家的排放目标设定了日程。

大部分工业化国家,除了美国,都同意这份协定,协定要求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发达国家要在1990年的水平上至少削减其主要温室气体总排放的5%。

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

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

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
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是指在2001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第七次缔约方大会(第COP7)期间,
于南非德班(Durban)召开的会议上通过的一项文件。

该文件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原则和行动指南。

德班宣言主要内容包括:
1. 承认寻求的目标是通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避免危害人类和自然系统。

2. 承认需要加大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合作,并支持发展中国家的适应和减缓措施。

3. 承认科技合作和转让将对实现气候变化目标起到重要作用,并强调应加强技术转让机制。

4. 承认应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额外的财政和技术支持。

5. 承认应基于科学原则,并逐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德班行动纲领则是对德班宣言的进一步细化和实施,主要包括:
1. 确定了第二承诺期(2020年后)的工作计划,包括减排承诺、适应和减缓措施等。

2. 为实现减排承诺提供了财政和技术支持的框架。

3. 强调了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特殊情况,并提供了相关支持机构和方法。

4. 确定了制定全球法律框架的时间表和进展情况,以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为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合作提供了指导,为各国制定和落实气候政策提供了基础。

然而,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分歧,特别是在财政和技术支持的分配上存在争议。

碳汇基础知识

碳汇基础知识

碳汇基础知识气候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气候变化定义为: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组成所造成的气候改变。

碳汇:一般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

在林业中主要是指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

碳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将“碳源”定义为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碳截存(Carbon Sequestration):是指二氧化碳的捕获、分离、存贮或再利用。

目前,碳截存技术已在世界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得以利用,并有望成为人类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温室气体:是指可导致大气增温的气体。

温室气体的种类很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目前将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列为管制对象。

其中,以二氧化碳为主。

温室效应:是指温室气体能够让太阳短波辐射自由通过,同时吸收地面发出的长波辐射(红外线),引起地球表面和大气层下沿温度升高的现象。

因这种作用类似于栽培植物的温室,故称为温室效应。

温室气体的源与汇: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所谓温室气体的源,简单的讲,就是指温室气体向大气排放的过程或活动;而温室气体的汇是指温室气体从大气中清除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具体说:温室气体的源是指温室气体成分从地球表面进入大气,如燃烧过程向大气中排放CO2;或者在大气中一些物质经化学过程转化为某种气体成分,如大气中CO被氧化成CO2,对于CO2来说也叫源。

温室气体的汇则是指一种温室气体移出大气,到达地面或逃逸到外部空间(如大气CO2被地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或者是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经化学过程转化,成为其它物质成分,如N2O在大气中发生光化学反应而转化NO x,对N2O就构成了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GE. 04-71064 (C)171204 171204EZE.04-577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届会议2004年12月6日至17日,布宜诺斯艾利斯议程项目6(d)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筹备工作两个附属机构提交缔约方会议的其他事项与《京都议定书》第七条和第八条有关的问题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主席的建议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科技咨询机构)在第二十一届会议上决定建议缔约方会议第十届会议通过一项决定草案(FCCC/SBSTA/2004/L.30/Add.1)。

该草案随后又在科技咨询机构主席的主持下作了修改,以解决其中在技术上的不一致之处。

以下是修改后的案文,现将其提交缔约方会议第十届会议通过。

FCCC/CP/2004/L.9page 2决定草案-/CP.10用于报告《京都议定书》单位的标准电子格式1缔约方会议,忆及第11/CP.7号、第16/CP.7号、第17/CP.7号、第18/CP.7号、第19/CP.7号、第22/CP.8号、第19/CP.9号决定,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第七条,意识到第-/CP.10号决定(修订第七条之下所要求的信息编制指南以及根据第八条审评信息的指南的某些部分),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的有关建议,1. 建议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通过决定草案-/CMP.1(用于报告《京都议定书》单位的标准电子格式)如下;2. 注意到汇编和核算数据库的重要性以及建立此数据库需要额外资源;3. 鼓励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附件二所列缔约方就2005年汇编和核算数据库的工作向《气候公约》补充活动信托基金提供捐助;4. 请秘书处协调进行国际交易日志以及汇编和核算数据库的编制工作,并且就进展情况向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作出报告;5. 进一步请秘书处与登记册系统管理人进行协商,以利按照《京都议定书》第八条审评国家登记册和分配数量信息。

30·60双碳目标

30·60双碳目标

30·60双碳目标3060双碳目标是为了缓解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而制定的一项环境行动计划,它是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机制(UNFCCC)在2015年的巴黎协定中提出的,着眼于在2050年之前将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30%至60%。

严格保持这一双碳目标将有助于全球温度在比工业化前水平升至最高两摄氏度以内,从而缓解潜在的气候变化威胁。

3060双碳目标旨在引导世界各国实施更有效的减排政策,开发低碳技术,并增加能源效率,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更高的能够收入及更好的健康状态。

首先,在政策制定层面,各国家应加强政府财政扶持,有效调整能源投入和碳排放的权衡,进一步鼓励低碳能源的开发和使用。

国家应加大对分散发电技术开发的投入,更好地利用风能和太阳能,进一步完善低碳能源市场,鼓励企业探索低碳经济,从而推动3060双碳目标的实施。

其次,有效的需求管理是实现定量减排的重要措施,可以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改善能源使用结构,降低能耗。

同时,社会应充分自觉地实施节能减耗,发挥普通民众的主体作用,防止过度消费,实施节能政策,积极参与政府发起的低碳减排和能源节约行动。

最后,应继续推进可持续发展,扩大自然资源保护面积,增强国家和地方林业管理能力,合理调配树种,实施植物改良技术,实施植物保护措施和多功能林业结构改善技术,以增加植物的净碳吸收量。

同时,要为实现3060双碳目标提供经济技术支持,加强研究,改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技术应用的能力,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3060双碳目标的实现。

总之,实现3060双碳目标,既需要从政策层面推动低碳减排,又需要科技进步,推进可持续发展。

只有实施有效的气候行动计划,才能更有效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解决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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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缔约方会议第 17/CP.7 号决定(第 11 段)进一步决定,第九届缔约方会议所 作关于上文第 1 段所述将清洁发展机制之下的造林和再造林项目活动纳入第一承 诺期的定义和模式的决定,应以有关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和再造林项目活动模式和 程序的附件为形式,经必要修改后反映出第 17/CP.7 号决定中有关清洁发展机制的 模式和程序的附件(下称“清洁发展机制的模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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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 02-65241 (C)
120203 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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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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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基准相关的问题 ............................................................ A. 基准的范围…………………………. ........................... B. 基准的方法………… ................................................. C. 基准的计算…………………………… ........................
纳入第一承诺期拟订定义和模式
有关处理基准、额外性和渗漏问题的模式的备选办法文件
秘书处的说明
目录
段次
一、导 A. B. C.
言………………......................................................... 任 务…………………………................................... 本说明的范围…………. ............................................ 科技咨询机构可采取的行动 .....................................
1 载于 FCCC/CP/2001/13/Add.1 号文件。 2 载于 FCCC/CP/2001/13/Add.2 号文件。 3 载于 FCCC/CP/2001/13/Add.1 号文件,第 11/CP.7 号决定。 4 见 FCCC/SBSTA/2002/MISC.22 和 Add.1-3 号文件。 5 见 FCCC/SBSTA/2002/6 号文件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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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7 8 9 9 10 11 12 12 13 13 14 15 15 16 17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Distr. GENERAL
FCCC/SBSTA/2003/6 24 December 200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 第十八届会议 2003 年 6 月 2 日至 13 日,波恩 临时议程项目 4 (d)
方法问题
土地使用、土地使用的变化和林业:为了按照 《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将造林和再造林活动
三、额外性……………………………………………. ................ A. 额外性的定义………………………………… ............. B. 固碳量的计算……………………………….. ............... C. 固碳量的核查……………………………….. ...............
五、交叉的问题………………………………………… ............. A. 监测计划………………………………. ....................... B. 监测计划的审定和实施………………………............. C. 入计期……………………………................................
四、渗漏……………………………………………. .................... A. 项目边界的定义……………………………… ............. B. 渗漏的定义 ....................………………………………. C. 渗漏的调整…………………………………… ............. D. 渗漏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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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本说明的范围
4. 本备选办法文件是依照上述任务授权,参照清洁发展机制的模式和程序编 写的。本文件提出了如何处理关于第一承诺期造林和再造林项目活动基准、额外 性和渗漏模式的可能备选办法。最后一章中还载有关于如何处理交叉问题的备选 办法,特别是有关监测计划和入计期的问题。根据科技咨询机构职权范围中所载 的授权,本文件没有提出法律案文。有些备选办法之后有斜体的说明,载述有关 问题和或解释性评论。
3. 科技咨询机构第十六届会议商定了上文第 1 段所述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议 程。科技咨询机构请缔约方就有关模式的问题发表意见 4 。科技咨询机构请秘书 处在科技咨询机构主席的指导下,根据缔约方提交的书面文件和缔约方在科技咨 询机构第十七届会议上的其他投入,编写一份有关处理基准、额外性和渗漏问题 的模式的备选办法文件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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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 言
A. 任 务
1. 缔约方会议第 11/CP.7 号决定(第 2 段(e)分段) 1 和第 17/CP.7 号决定(第 10 段(b)分段) 2 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科技咨询机构)考虑到非永久性、额外性、 渗漏、不确定性问题以及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包括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所 受影响等问题,以第-/CMP.1 号决定草案(土地使用、土地使用的变化和林业) 3 序 言中的原则为指导,为将清洁发展机制之下的造林和再造林项目活动纳入第一承 诺期制订定义和模式,以期就定义和模式建议一项决定草案,供缔约方会议第九 届会议通过,并送交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 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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