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知识讲解
信用证单据应该注意的问题
出口商缮制单据的基本要求
准确(Correctness)。这是缮制单据的第一要求。要求做到“单 证相符、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即所有的单据都要与信 用证保持一致,“单单一致”即单据与单据之间的相同内容 都要一致。
完整(Completeness)。内容完整、份数完整、种类完整。 及时(Punctuality)。在信用证项下交单必须掌握装运期、交单
转地开证行向第一开证行议货款,必须要求信用证明确规定将提单条款中收 货人做成“凭开证银行指示”抬头 ✓ 在代理出口下应征求委托方意见,说明风险及其防范办法,看其是否接受; 同时向银行交单议讨后暂不办理出口押汇,不能向委托方提前垫付货款。 ✓ 按要求及时交单、寄单,并密切关注单证流转及客户状况。
既不能随便接受,也不宜轻易拒绝。
主线为:合同(S/C)
信用证(L/C)
单据(DC)
1. 信用证的含义
2. 信用证的当事人
了
3. 信用证的内容
解
4. 信用证的收付程序
信
5. 信用证的性质和作用
用
6.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证
7. 信用证的特点
8. 信用证的种类
9. SWIFT信用证
单证工作要点
工作主线:合同、信用证、单据 工作过程:制作、审核、提交 基本单据:发票、箱单、提单 单据类型:官方、商业、金融 主要当事方:卖方(受益人)、买方(申请人)、第三方
加工证明); Non-wood packing certificate(非木质
包装证明) IPPC(植物保护熏蒸) 代理报关所需单据
运输单据问题—托运
承运人(货代VS船公司VS无船承运人) 单据(MBL/SBL VS HBL;MAWB VS HAWB) 指定船公司、货代、码头、泊位 LINER CONFERENCE SHIPS UNDER THE AGE OF 15 YEARS LATEST VS EARLIEST
信用证方式下的单据制作
根据《UCP500》的解释,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的前提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简而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以即期信用证为例:图解说明:①进出口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②进口人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出申请,填写开征申请书,依照合同填写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向银行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③开证行根据申请书的要求,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开或电开)信用证,并寄交(发给)出口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④通知行核对印鉴(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出口人⑤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贷款垫付给出口人⑥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付款行)索赔。
开证行(或其他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⑦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1、是一种银行信用。
由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2、是一种独立自足的文件。
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即独立合同二存在。
因此,信用证业务的有关当事人如开证行、受益人等只凭信用证的规定办事,而不管买卖合同如何规定。
如: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经检验与合同不符,但是所有单据均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此时银行也要履行付款责任。
反之,如果货物与合同完全相符,但单据与信用证不一致,开证行有权拒付贷款。
3、是一种单据买卖。
在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原则。
信用证业务及其单据处理课件
所谓实质一致的原则是允许单据有 差异,只要差异不损害进口人,或 不违反法庭的“合理、公平、善意” 的概念即可。换言之,单据有了与 信用证不一致的实质不符,则构成 单证不一致;单据没有实质不符, 则达到单证一致。故而要求单据达 到实质一致是比较适用的。
信用证业务及其单据处理课件
审证无误后,应由相应级别的有权 签字人签发信用证,并根据开证申 请书的要求,以相应的开证方法发 出信用证。
信用证业务及其单据处理课件
二、信用证的通知
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后,理论上说可 以将信用证直接寄交出口人。但在实 际业务中,开证行都会通过在出口人 所在地的另一家银行(通知行)通知 信用证,由通知行在验明信用证的真 实性后,再通知出口人。
信用证业务及其单据处理课件
第三节 审单 信用证的指定银行或开证行收到
单据后先要进行审单,单证一致 是开证行付款或其指定银行作出 相应行为的前提条件,也是出口 人安全收汇的关键所在。
信用证业务及其单据处理课件
一、审单原则
长期以来,银行在审单时既有采取 严格相符的原则,也有采取实质一 致的原则。所谓严格相符的原则, 是指在单据和信用证条款之间,一 个字与一个字、一个字母与一个字 母的相符,即使是拼写错误,也构 成单证不一致,其结果是造成大量 的不符问题和激增的诉讼案件。
4.通知行收到修改书后,先鉴 别其真实性,再通知受益人。
信用证业务及其单据处理课件
5.受益人收到修改书后,如果同意接 受,则信用证项下的修改自此生效。 如果受益人拒绝接受修改,将修改 通知书退回通知行,并附表示拒绝 接受修改的书面文件,则信用证项 下的修改视为无效。但受益人应该 注意:对同一修改内容的部分接受 是不允许的,因此是无效的。
信用证下的制单要领
9.5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Tips for Documentation under an L/C信用证下的基本单证及制单要领In examining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lways bear in mind such criteria as:* Correctness:all documents under an L/V should be compliant to relative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the L/C clauses and terms, to other shipping documents, and to the goods (四个相符)* Completeness:all shipping documents and their copies should be presented in sufficient quantities and all documents should be sufficiently filled out;* Timeliness: all shipping documents should be prepared and presented in due course without any delay;* Conciseness:all shipping documents should be clear and clean, without unnecessary information that may cause errors and troubles.根据UCP600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
”可见,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除了严格审证外,最重要的就是制单了。
如何确保我方单据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呢?就一般信用证的制单要领解释如下:A.基本原则(1)严格认真审阅信用证的每一条款。
第十一章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国际结算》PPT课件
• 8.全套商品单据的中心。在信用证业务中,要以商业发票 作为中心,对其他商品单据做横向的审查。
二、商业发票的主要内容
• (一)商业发票的首文部分 • 1.“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字样 • 2.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电传号码等 • 3.发票的“抬头”,即进口商的名称、地址等 • 4.发票的号码、开立日期和地点。 • 5.进、出口交易合同的号码。 • (二)商业发票的本文部分 • 1.商品名称和货物描述。 • 2.商品数量。 • 3.商品总额与单价。 • 4.货物的包装与重量、尺码、体积。 • 5.价格条件。 • 6.货物装运港和卸货港名称、运输标志、装货船名、装船日期等。 • 7.其它内容。
第一节 银行审单标准
• 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 虽然从性质上来说,信用证与其所可能依据的销售合同在
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两份法律文件,但是信用证的条款和 销售合同还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过,信用证不可能也没有 必要完完整整地把销售合同中的条款全部反映到信用证条 款中来,开证申请人(进口商)通常只是有选择性地在信 用证中规定那些证明受益人履行其各项义务的单据。这时, 针对信用证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事项,受益人可以根据 《UCP600》中的“相关适用条款”制作单据,银行也会按 照这些条款来审单。
第三节 商业发票
• 一、商业发票的概念及其作用
• 二、商业发票的主要内容
• 三、其它形式的发票
一、商业发票的概念及其作用
• (一)商业发票的概念 •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在国际贸易中通常简称发票
(Invoice)。它是出口商对于一笔交易的全面说明,是结汇工作 中的必备单据之一。它不仅是记载货物品名、数量、价格、支付 条件及装运内容的发货清单,也常成为出口商陈述、申明、证明 和提示某些事宜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600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信用证条款制作单据的原则单证一致-- 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与统一惯例和标准银行实务相符;与情理相符。
单单一致- -各单据之间所显示的信息需要一致,但并不是所有单据之间必须显示相同的内容。
信用证项下主要单据汇票 DRAFT发票 INVOICE箱单/重量单 P/L W/L 产地证 C/O检验证明、受益人证明、装船通知保单 I/P海运提单 B/L多式联运提单 MULTIMODEL/COMBINED B/L其它杂项汇票 DRAFT出票条款是否完整正确(信用证号码、开证行、开证日)受款人(to order of )处可填写受益人名称或ourselves汇票金额大小写及币别要一致,不得涂改付款人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出票人名称和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要一致,并由其授权人正式签字或盖章出票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及实际交单日期汇票编号一般为相应的发票号期限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发票 INVOICE受益人名称(beneficiary) 必须是信用证中所具名的。
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
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受益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必须以申请人(applicant)为抬头。
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
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申请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
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反映实际装运的货物。
例如,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显示两种货物,如10台电视机和5台空调,如果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而发票表明只装运了4台电视机,是可以接受的。
列明信用证规定的全部货物描述,然后注明实际装运货物的发票也是可以接受的.贸易术语发票应显示贸易术语,而且如有贸易术语的来源,则必须表明相同的来源。
第六章 信用证项下的商业单据
• 1992年8月国内某公司向莫斯科出口货物,该公司将货物 装入集装箱内,获得了提单,并由此委托某船务公司和某 铁路对外服务公司共同承担了该批货物的国际铁路运输 代办托运业务。船务公司和铁路外服公司以自己的名义 与天津铁路分局张贵庄车站签订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 同,并按照提单内容填写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1992年9月26日,铁路张贵庄车站将上述集装箱装入车号 为C771313的货车内运出。1992年10月1日,该批货物经 由中国满州里车站交付给俄罗斯后贝加尔车站。根据有 关规定,该批货物应于1992年11月5日前运抵俄罗斯莫斯 科车站,但从应运到之日起逾期一个月仍未运到。天津 保险公司经审核后根据莫斯科保险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 和无货物检验报告,于1993年1月19日按货物全部灭失向 投保人某公司进行了赔偿,并因此取得了代位求偿权,向 天津海事法院提起了诉讼。两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 本案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应该怎样解决?
五、信用证项下对商业发票的要求 (一)UCP600对商业发票的要求 (二)审核商业发票的要点 1.签发人应是信用证指名的受益人,如果发票上有签发人的地址, 则该地址应是信用证上受益人的地址 2.除非信用证另有明确规定,商业发票的抬头人应是信用证的开 证申请人 3.对商品的描述,如名称、品种、品质、包装等,应该与信用证 规定完全一致 4、数量 5、交易的价格条件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6、单价中“佣金”或“折扣”的记载 7.公证人证实或证明 8. 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9. 手签 、签发日期 10.不能有“临时的(Provisional)”、“形式的(proform)”、 “错漏当查(E.& O.E.——Errors and Omissions Excepted )”之类词语或文句 11、相关号码
国际结算操作项目七信用证业务(四):制作或办理结汇单据-PPT精选文档
任务1: 第一步 制作商业发票
6、唛头(Shipping Marks)
◆唛头的几种特别情形: (1)没有唛头时,要填NO MARK(N/M) ; (2)唛头仅限于: MAR/LC
NO.14322/HAMBURG/C.NO.:1-UP
任务1: 第一步 制作商业发票
6、唛头(Shipping Marks)
【项目背景】
上接项目六的内容,2019年3月29日,浙江立方羽绒制 品有限公司在接受改证后,信用证修改书成了原信用证 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原信用证对应条款而使其失效。为 了以后更好地操作业务,我们可以把信用证修改书替代 原信用证对应条款而产生一份新的信用证:
L/C
L/C
L/C
L/C
L/C
导入项目
1、发票名称(ISBP745)——46A栏目
L/C: Invoice 允许: Invoice, Commercial Invoice, Customs
Invoice, Consular Invoice, Tax Invoice, Final Invoice and so on. 禁止: Provisional Invoice, Pro forma Invoice
任务1: 第一步 制作商业发票
6、唛头(Shipping Marks)
MARKS:JAM IN TRIANGLE/BARCELONA/C.NO.:1-965
JAM
BARCELONA C/NO.:1-965
任务1: 第一步 制作商业发票
Marks and Numbers
RAM LD20190318 A001/ A002 SOUTHAMPTON C/NO.:1-372
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法令和 规定。
信用证中单据要求详解
按正常国际贸易操作规程,⼀笔合同订⽴之后,买⽅通过向本国银⾏提出申请由后者开出信⽤证,买、卖双⽅就可以依信⽤证规定履⾏相应义务了。
卖⽅在履⾏合同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信⽤证不开到不备货,信⽤证不改好不装船。
⼀、⾯对信⽤证⼼中有数 拿到⼀份信⽤证,⾸先应“掐头去尾”(SWIFTMT700格式的信⽤证开始和结尾多为电传机在发送和接收信息时⾃动⽣成,与单据制作基本⽆关)明确下⾯⼏个问题: 1.了解有关单据的总体要求。
应清楚要求⼏种单据,对每⼀种单据都要全⾯理解如下内容:单据名称、份数、正副本、需否背书、如何签字、出单时间、有⽆额外要求及由谁制作。
信⽤证是单据⼯作最主要的依据,我们在着⼿制单之前必须明确证中提及的该单据的上述基本要求,这样才能有的放⽮。
2.熟悉各种单据的格式和内容。
不管是⾃制还是统⼀印制,每种单据都有⼀定的格式和内容,如不熟悉单据中的每个栏⽬,就是在做“⽆⽶之炊”,从业⼈员尤其应注意并⾮事先印制好的单据上的每个项⽬都要填写。
3.清楚各种单据运作过程。
制单⼈员应对信⽤证中要求的每种单据由谁制作、如何流转、怎样填写,各当事⼈间怎样沟通、衔接、洽谈等都要综合考虑,全⾯把握,应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动作”不⾛样。
4.严格按规定制交合格单据。
制单⼈员应按信⽤证和有关惯例的规定,从发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逐⼀顺序制作各种单据。
所有单据都应向发票这种国际贸易核⼼/基本单据看齐,并且单据本⾝不⾃相⽭盾,单据之间不冲突。
⼆、必须明确的信⽤证内容国际贸易中信⽤证多以“环银电协” (SWIFT)形式开⽴,这种规范的信⽤证通常包括三部分:栏⽬名称、栏⽬代码和具体栏⽬内容。
对任何⼀份信⽤证,完全理解、弄懂全部内容当然是最有助于单据制作⼯作,但对于初学者和具体的实际操作⽽⾔,并不需要将国外开来的信⽤证⼀字不差的弄明⽩,只要读懂相关要求并知道将该要求在哪份单据中以什么形式加以体现即可。
1.清楚谁是开证⾏。
信用证项下单据填制
汇票填制要点
出票人(Drawer)—— 一般汇票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发。 付款人(Payer) 即 受票人(Drawee)。汇票付款人的填写要按 照信用证的要求
例如:*汇票条款中规定:“...drawn on us”, 或“...on ourselves” 则付款人为开证行 *汇票条款中规定:“...drawn on xx bank” (非开证行) 则付款人为该银行(即信用证付款行) *汇票条款中规定:“...on yourselves” 则付款人为通知行,而此时,通知行 往往又是信用证的保兑行。
代理人代表船长签发提单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John Smidth, Master
提单背书
记名背书: * Endorsed to: DEF Co.或 Delivered to: DEF Co. ABC Co.(签章) December 11, 2004 空白背书: ABC Co.(签章) December 11, 2004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Carrier
代理人代表承运人签发提单(提单正面已标明“Carrier”字样)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Carrier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the above named. Carrier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信用证下的相关单据学习教材PPT课件
第六章 信用证下的相关单据
§6.1单据概述 一. 单据的概念
单据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的一种 依据。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履约的程度。 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有了单 据,就表明有了货物。 UCP500第4条: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 理的是单据,而非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 行为。
注:信用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济管理学院
信 用 证 下 的 相 关 单 据
其他发票的形式:
形式发票 (Performa Invoice)
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不可用于结算
它是某些国家的海关(如非、美、澳)制定的一种固定格式 的发票,由出口商填写供进口商报关时使用。 作用:1、证明货物的价值;2、证明商品产地
经济管理学院
信 用 证 下 的 相 关 单 据
二、单据的种类
跟单信用证汇票(BILL OF EXCHANG) 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 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 ) 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S ) 其他单据(产地证、检疫证、装箱单、品质证等)
§6.2 跟单信用证汇票
含义:
受益人开立的用作支取信用证款项的凭证,通常附 全套货运单据,因此称为跟单汇票。 出票人为出口商 收款人通常是议付行 付款人通常是开证行 出票日期和地点 出票条款(Drawn under) 付款期限 金额
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内容:
信 用 证 下 的 相 关 单 据
中心单据,其他票据号码与此号码保持一致 应早于提单和汇票的日期
信用证方式下的单据制作与审核-2023年学习资料
二、信用证审核的内容-1、通知行审核-①鉴定信用证的真伪-②开证行的改治背景(改策方面)-·开证行所在国与 国是否存在贸易往来-·开证行所在国与我国是否签有贸易支付协定-③开证行的资信,付款责任及索汇路线-开证行的 款责任-·信用证是否可微销-·有无明确表示付款的文句-·信用证是否已生效
2、受益人审核-①开证行的付款责任-▣信用证的性质-·信用证是否已生效-②开证中请人、受益人名称/地址是否 确-③L/C到期的时间、地点-④L/C的装运期、交单期和有效期衔接是否合理
5.寄单索偿-1信用证指定了付款行paying/drawee-bank,则议付行交单给付款行索德。-2指定 德付行reimbursing bank,则-寄单给开证行,同时向偿付行索德。如-德付行拒绝偿付,则开证行承 付款责-任。-3没指定其他银行,则寄单给开证行索偿。-注意:开证行和付款行的付款是不可追索的。
二、即期付款信用证流程-出口方-买卖合同-进口方-受益人-申请人-④货物-⑨-⑤交单-垫付-通知-通知赎单 @付款障单-议付行-通知行-②开证-开证行-付款行-偿付行-⑦寄单-出口地银行-⑧偿付-进口地
1.中请开证:-1填写并向银行递交开证中请书-内容:-指示银行开立信用证的具体内容-②申请人applica t与开证行lssuing-Bank之间的权利义务声明-2向开证行支付押全或担保品
6.申请人付款赎单-中请人审单无误,付款(扣除押全本息)-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可拒付。
三、信用证的业务特点-1.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首要的付款责任)-2.是一种自足文件(独立于合同)-3. 一种单据业务
创1-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鱼,7月16日接到通知行-转来的一张信用证简电通知。该通知表明了信用证号-码 商品品名、数量和价格等几个项目,并说明-“详-情后告”。-我食品进出口公司收到了信用证简电通知后急于出口, 于7月20日按简电通知中规定的数量将鱼装运出口。-在货物装运后制作单据时,收到了通知行转来的一张-信用证证 书,证实书中规定的数量与简电通知书中-规定的数量不符。-请问:-我方应按信用证证实书的规定还是接简电通知定制作单据?
单据填制的要求
单据填制的要求下面就以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为基础说明单据填制的要求。
(一)单证不得矛盾根据《UCP600》,要求信用证的条款必须在单据上体现,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信用证的要求必须在单据上已经照办。
1、开证行开证后信用证条款无修改,则应按信用证条款制单。
包括:(1)同一商品名称,不同信用证会有不同的翻译方法,制单时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2)对信用证规定的商品名称制单时应全文照写,不应随意增加或删减字符(尤其是在制发票时,名称应严格相符)。
(3)在包装规格上,不可随意折算改称。
(4)卖方出具的各种单据的名称、份数、出证机关、特殊语句等均应与信用证一致。
(5)单据提交的份数、提交的方式以及提交的时间要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
2、开证行开证后,若对信用证主要条款做了多次修改,须将原证规定与后来的修改作为制单的依据,特别是对在原证描写基础上补充修改的情形,应仔细分辨有关条款的完整规定。
3、制单时应注意来证中对单据与货物有无特殊的规定。
(二)单单不得矛盾单单之间不能彼此矛盾。
比如,提单上的重量与装箱单上所列的货物重量必须一致,不能因为信用证上面没有规定具体的货物重量就可以在提单上与装箱单上显示不一样的重量。
除此之外,还需注意以下要点:1、各种单据签发日期应保持合理,符合逻辑性及国际惯例。
(1)汇票是根据发票开立的,所以汇票日期应等于或晚于发票日期,且不能先于提单日期,以符合先发货后收款的一般交易原则。
(2)商业发票的日期一般可早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期,但必须在交单日期内。
海关发票的签发日期不应迟于提单日期;形式发票日期应先于装运日期。
(3)提单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装运期,也不得早于规定的最早装运期。
(4)保险单日期一般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
(5)装箱单、重量单日期应等于或略迟于发票日期,但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6)一般产地证日期不应迟于提单日期,普惠制产地证书号码和日期须按正式商业发票填写,签证当局签署日期和出口商签署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信用证项下单据制作
信用证中有关商业发票条款举例以及缮制1、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duplicate showing a deduction of USD200.00 being commission.签字商业发票一式二份,显示扣除200美元作为佣金。
2、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one original and two copies.签字商业发票,一正二副。
3、Manually Signed Invoice in five folds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Indent No.ABC567 of 03.10,2004 quoting L/C No.手签发票一式五份,并在发票上显示根据2004年3月10日合同号ABC567订立,注明信用证号码。
4、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ombined with certificate of origin and value in triplicate as required for imports into Nigeria.已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发票须连同产地证明和货物价值声明为输入尼日利亚所需。
5、Signed Commercial in quintuplicate, certifying merchandise to be of Chinese origin.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五份,证明产品的原产地为中国。
6、5% Discount should be deducted from total amount of the 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的总金额须扣除5%折扣。
7、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five fold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Contract No.12345 of 03.11,2004 quoting L/C Number BTN/HS NO. and showing original invoice and a copy to accompany original set of documents.签署发票一式五份,证明货物是根据2004年3月11日号码为12345的合同,并注明信用证号码和布鲁赛尔税则分类号码,显示正本发票和一份副本随附原套单证。
第三章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制作
2、其他损失
由一般外来风险或特殊外来风险而造成的种种损 失。
金刚轮号2000年从伊朗阿巴丹港开出驶向中国, 船上装有轮胎、钢铁、棉花、木材,当船航至上海海 面时突然着火,经救助造成以下损失:
A. 抛弃全部轮胎USD9000,其中20% 已着火。 B. 扔掉未着火的木材及其他易燃物质价值 USD3000。 C. 烧掉棉花USD5000。 D. 船甲板被烧100平方厘米,修理费用USD200。 E. 检查费用USD100。 求: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各为多少?
• 3、MARINE INSURANCE POLICY OR
• 3、PACKING LIST IN DUPLICATE SHOWING NET WEIGHT, GROSS WEIGHT AND MEASUREMENT PER PACKAGE.
三、运输单据
(一)概念:提货单简称提单,英文叫Bill of lading, 行话”B/L”。 出具人:承运人(船东或者货代) 种类: 海运提单 (Ocean or marine) Bill of lading 航空运输单据 Airway Bill 邮包收据 Parcel Post Transport 多式联运提单 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偷窃、玷污、渗漏、破碎等
特殊原因:
战争、罢工、交货不到等
1、海损
全部损失Total Loss (1)从损失程度分 部分损失Partial Loss
Actual Total Loss 实际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推定全损
(2)从损失性质分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ge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填制(ppt 29页)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Carrier
代理人代表承运人签发提单(提单正面已标明“Carrier”字样)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Carrier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XYZ Shipping Co. Ltd.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the above named. Carrier 或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空白背书: ABC Co.(签章)
December 11, 2004
保险单填制要点
被保险人 ——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一般为信用证受益人 保险金额——按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及加成率投保。如信用证对 此未做具体规定,则按CIF或CIP或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注意:保单上的保险金额的填法应该是“进一取整”!
代理人代表船长签发提单
ABC Co. Ltd.
(签署) As agent for (或 on behalf of) John Smidth, Master
提单背书
记名背书: * Endorsed to: DEF Co.或 Delivered to: DEF Co.
ABC Co.(签章)
December 11, 2004
则付款人为该银行(即信用证付款行)
*汇票条款中规定:“...on yourselves”
则付款人为通知行,而此时,通知行
第九章 信用证单据的制作与审核
第九章国际结算中信用证单据的制作与审单第一节一、单据缮制的基本要求1、准确。
这是单据的第一要求。
单据应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要求做到:“单内一致”即单据内的信息协调一致;“单证一致”即所有的单据都与信用证一致;“单单一致”即单据与单据之间的相同内容都要一致。
2、完整。
包括内容完整、份数完整、种类完整。
3、及时。
在信用证项下交单必须掌握装运期、交单期和信用证有效期。
4、简明。
单据文字内容力求简单明了。
5、整洁。
单据的缮打必须力求表面整洁。
个别错误可以更正,但必须在更正处加以签署或加盖更正章,不能遗漏。
二、发票及其作用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简称发票(Invoice),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也是卖方凭以向买方索取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价款的依据。
是全套单据的中心。
(一)、发票的作用:商业发票是全部单据的中心。
1、是出口商装运货物并表明是否履约的总说明。
2、便于进口商核对已发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
3、作为出口商和进口商记帐的依据。
4、在出口地和进口地作为报关缴税的计算依据。
5、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发票替代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二)、发票的内容及缮制时应注意的事项1、出口商名称发票的顶端必须要有醒目的出口商名称、详细地址、电传、电挂、传真和电话号码,与信用证上的受益人的名称、地址一致。
2、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面,要标出“COM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的字样。
3、发票抬头人根据UCP500规定,发票必须做成以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名称为抬头(可转让信用证除外)。
如果信用证上有指定抬头人,则按来证规定制单。
4、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合同号码发票号码由出口商统一编制。
一般采用顺序号,便于查对。
发票出单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最迟交单日期和有效日期,而可以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
合同号与信用证上列明的应一致,一笔交易有几份合同的,都应打在发票上。
5、起运地和目的地目的地应明确具体,不能笼统。
信用证项下单据制作
信用证中有关商业发票条款举例以及缮制1、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duplicate showing a deduction of USD200.00 being commission.签字商业发票一式二份,显示扣除200美元作为佣金。
2、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one original and two copies.签字商业发票,一正二副。
3、Manually Signed Invoice in five folds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Indent No.ABC567 of 03.10,2004 quoting L/C No.手签发票一式五份,并在发票上显示根据2004年3月10日合同号ABC567订立,注明信用证号码。
4、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ombined with certificate of origin and value in triplicate as required for imports into Nigeria.已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发票须连同产地证明和货物价值声明为输入尼日利亚所需。
5、Signed Commercial in quintuplicate, certifying merchandise to be of Chinese origin.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五份,证明产品的原产地为中国。
6、5% Discount should be deducted from total amount of the 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的总金额须扣除5%折扣。
7、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five fold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Contract No.12345 of 03.11,2004 quoting L/C Number BTN/HS NO. and showing original invoice and a copy to accompany original set of documents.签署发票一式五份,证明货物是根据2004年3月11日号码为12345的合同,并注明信用证号码和布鲁赛尔税则分类号码,显示正本发票和一份副本随附原套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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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制作要点➢I 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600➢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81)➢信用证条款制作单据的原则➢单证一致-- 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与统一惯例和标准银行实务相符;与情理相符。
➢单单一致- -各单据之间所显示的信息需要一致,但并不是所有单据之间必须显示相同的内容。
信用证项下主要单据➢汇票 DRAFT➢发票 INVOICE➢箱单/重量单 P/L W/L➢产地证 C/O➢检验证明、受益人证明、装船通知➢保单 I/P➢海运提单 B/L➢多式联运提单 MULTIMODEL/COMBINED B/L➢其它杂项汇票 DRAFT➢出票条款是否完整正确(信用证号码、开证行、开证日)➢受款人(to order of )处可填写受益人名称或ourselves➢汇票金额大小写及币别要一致,不得涂改➢付款人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出票人名称和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要一致,并由其授权人正式签字或盖章➢出票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及实际交单日期➢汇票编号一般为相应的发票号➢期限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发票 INVOICE➢受益人名称(beneficiary) 必须是信用证中所具名的。
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
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受益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必须以申请人(applicant)为抬头。
地址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同在一国。
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类似细节)作为申请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被不予理会。
➢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一致。
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反映实际装运的货物。
例如,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显示两种货物,如10台电视机和5台空调,如果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而发票表明只装运了4台电视机,是可以接受的。
列明信用证规定的全部货物描述,然后注明实际装运货物的发票也是可以接受的.➢贸易术语发票应显示贸易术语,而且如有贸易术语的来源,则必须表明相同的来源。
如信用证规定CIF Singapore Incoterms 2000,发票注明CIF Singapore 或 CIF Singapore Incoterms是不可以接受的。
➢必须表明货值,币别须与信用证一致。
如信用证要求有折扣或扣减,发票必须显示。
➢显示的货物数量、重量和尺寸不得与其他单据显示的同种数值相矛盾;➢应有体现信用证所规定的装运路线;➢可注明唛头;➢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得遗漏箱单/重量单 P/L W/L➢信用证要求显示的包装条件是否显示;➢载有的数据如:货物体积、毛重、净重、包装数量、信用证号等与其它单据要一致;➢如信用证要求“装箱单和重量单”,可以提交两份单独的“装箱单”和“重量单”或提交两份正本“装箱和重量联合单据”。
产地证(C/O)➢如果信用证要求原产地证明,则提交经过签署、注明日期的证明货物原产地的单据即满足要求。
➢货描与发票的货描相关联,可使用统称;➢如系贸促会或商检局出具的产地证, 运输路线及方式应与其它单据一致。
➢宜注明发票号码和日期, 该信息应与其它单据一致。
➢出具人应是信用证规定的人。
但是,如果信用证要求原产地证明由受益人、出口商或厂商出具,则由商会出具的产地证是可接受的,。
➢如未规定出具人,则由任何人包括受益人出具的产地证都是可接受的。
➢收货人的信息,如果显示,则不得与运输单据中的收货人信息相矛盾。
如果信用证已经转让,以第一受益人作为收货人也可接受。
➢FORMA填写要根据信用证要求,重要的栏目不能空项,第12栏日期(商检局签发日期)不得早于第11栏日期(受益人申请日期),第三栏装运方式及路径一定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第12栏不能漏注进口国名称;如规定标注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等需予以标注。
检验证、受益人证明、装船通知➢检验证明签发日期不能早于检验日期;➢检验证明显示的检验货物数量要合理,不能少于所出的货物数量。
受益人证明日期要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内容,要合情合理,合乎逻辑。
如:要求装船日后发生的事件,证明的日期不能早于装运日;➢应显示信用证号或发票号等,以使其与其它单据保持关联。
Example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1/3 original B/L has been sent to applicant immediately after shipment .寄送提单的动作应该发生在装船日后,故该证明的日期不能早于提单签发日期。
➢要求将单据传真给指定方并要求提供传真报告时,不可缺少;➢要求将单据寄送指定方并要求提供快邮收据时,不可缺少;➢装船通知显示的信息要符合信用证要求,不得与其它单据矛盾。
保单 I/P➢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信用证要求投保ALL RISKS时可以投保ICC(A)。
保险单据必须表明保险责任至少覆盖信用证所规定的运输全程。
➢保单出具日期不得晚于提单日期。
➢保险单据必须按信用证使用的币种,并至少按信用证要求的金额出具。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投保金额的最低比例,则最低投保金额必须是CIF价之金额的110%➢必须以货物的总价值为基础来计算保险金额。
➢如果信用证对被保险人未作规定,可做成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然后空白背书,使得保单项下的索赔权利在放单之时能够得以转让。
➢包装件数及发票号、货描等相关内容与其它单据一致;➢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都必须与信用证及其它单据一致;➢金额大小写一致;➢勘察代理人理赔地点与信用证规定一致;➢正本份数符合信用证要求。
海运提单 B/L➢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出口单位,即LC受益人,或为第三方(third party)。
➢收货人(consingee)严格按LC要求擅制,具名收货人前不能有“to order”(无论打印还是印就),反之亦然;to order, to order of shipper,则该提单必须经托运人(shipper)背书。
➢通知方(notify party)如信用证未规定到货被通知方,可空白或以任何方式填写;如信用证对此有规定,则按照信用证规定填写。
➢如果申请人的地址和联络细节为提单上的收货人(consignee)或通知方(notify party)细节的一部分时,应与信用证规定的相同。
➢提单必须表明实际的装货港及/或卸货港,装货港名称应在提单的装货港栏中(port of loading)表明;信用证要求的卸货港名称应在提单的卸货港栏中(port of discharge )表明。
如果信用证规定的是一地理区域,则提单显示的港口必须在规定的地理区域或范围之内。
➢货物描述:可使用与信用证规定不矛盾的货物统称。
➢清洁(clean)提单:即使信用证可能要求“清洁己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L) 提单也无需出现“清洁(clean)”字样.载有明确声明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条款或批注的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不可接受。
➢运费和额外费用如果信用证要求提单注明运费已付或到付,则提单必须有相应标注。
如果信用证规定运费之外的额外费用不可接受,则提单不得表示运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已产生或将要产生。
➢已装船批注 (shipped on board)提单需要标明“已装船”字样及装船日期;当提单含有“预期船”(intended vessel)或类似词语,提单需标明“已装船”、装船日期及货物实际所装船只;如果提单装货港载有“预期的”或类似词语,则需以已装船批注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发运日期以及实际船名。
➢提单应注明签发的日期和地点。
➢提单必须注明正本份数,提交的正副本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一致,如果信用证已经要求一份正本提单由受益人自行寄申请人,则不能提交全套正本提单。
➢提单的签署承运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并表明承运人身份;签章人要表明其身份。
A . 承运人自己签署提单B. 代理人代表承运人签署提单C. 船长或其代理签署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EL/COMBINED B/L)➢如果信用证要求的收货地和最终交货地有一处或都是内陆点,运输全程必然包括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
多式联运单据不能表明运输仅由一种运输方式完成,但就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可不予说明。
44A 场: Place of Taking in Charge/Dispatch from44E场:Port of Loading/Airport of Departure44F场:Port of Discharge/Airport of Destination44B场:Place of Final Destination/For Transportation to/Place of Delivery➢多式联运提单的签署•注明承运人•可由承运人自己签署并表明其身份•可由代理人签署,表明其代理人身份,并且必须表明被代理人即承运人•可由船长或其代理签署其它杂项➢缩略语:使用普遍承认的缩略语不导致单据不符,例如,用"Ltd."代替"Limited"(有限)、用"Int'1"代替"International"(国际),用"Co."代替"Company"(公司),用"kgs"或"kos-"代替"kilos"(千克),用"Ind"代替"industry"(工业),用"mfr"代替"manufacturer"(制造商),用"mt代替"metric tons”(公吨).反过来,用全称代替缩略语也不导致单据不符。
➢斜线("/")可能有不同的含义,不得用来替代词语,除非在上下文中可以明了其含义。
➢任何单据,包括分析证明、检验证明和装运前检验证明注明的日期都可以晚于装运日期。
但是,如果信用证要求一份单据证明装运前发生的事件(例如装运前检验证明),则该单据必须通过标题或内容来表明该事件(例如检验)发生在装运日之前或装运日当天。
➢由于UCP对诸如“装运单据”(shipping documents)、”过期单据可接受“(stale documents )、”第三方单据可接受“(third party documents)等用语未定义,因此,不应使用此类用语。
如果信用证使用了这些用语,则其含义应能通过信用证上下文得以确定。
否则,根据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做法,这些用语将做如下理解:➢a)“装运单据”(shipping documents)-指信用证要求的除汇票以外的所有单据(不限于运输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