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定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定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定

XXXX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减少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号)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信息;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信息;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公司各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为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分管范围)产生的公司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敏感信息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相应的敏感信息管理制度,以保证公司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敏感信息。

第五条公司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排查及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敏感信息的管理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敏感信息。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了解公司敏感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敏感信息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公司敏感信息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交易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二)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委托或受托销售;

6、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

7、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或偿还债务。

(三)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1、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2、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合同;

3、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偶发事件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预计本期可能存在需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或预计本期利润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有较大差异的;

4、实施利润分配事项;

5、出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共传媒传播的信息;

6、股份回购事项;

7、吸收合并事项;

8、股权激励事项;

9、破产事项。

(五)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6、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上市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8、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9、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0、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及出现其他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六)其他重大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新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4、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5、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发审委会议,对公司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6、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

7、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8、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

10、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触及公司信息披露的事项。

第八条公司敏感信息的标准如下:

(一)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对外担保事项一经发生,即为敏感信息。

(二)关联交易事项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达到30万元以上;

2、与关联法人发生经营性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

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累计计算,已经履行相关报告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三)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涉及金额达到本制度第八条第(一)款标准的,即为敏感信息。

(四)偶发事件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即为敏感信息。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达到标准即为敏感信息,已履行报告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2、本制度第七条(四)偶发事件第2~9项偶发事件一旦出现,即为敏感信息。

(五)重大风险事项

1、重大风险事项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已达到本制度第八条第(一)款标准的,即为敏感信息;

2、其他重大风险事项一旦发生,即为敏感信息。

(六)其他重大事项

1、其他重大事项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已达到本制度第八条第(一)款标准的,即为敏感信息;

2、除此之外,其他重大事项一旦发生,即为敏感信息。

第九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第七条所述事项,达到第八条所述标准的,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亦为公司敏感信息。

第十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的以下事件: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敏感信息的归集和报告

第十一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负责人作为其所涉公司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涉公司敏感信息的归集、整理和报告,并对该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该责任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内部指定一名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为敏感信息联络人,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敏感信息联络人建议由各单位董事会秘书、行政办公室主任或财务科长担任;

(二)投资证券部对各单位敏感信息联络人采取备案制度,即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各敏感信息第一责任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将本单位(部门)敏感信息联络人名单及其通讯方式报投资证券部备案,敏感信息联络人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投资证券部重新备案;

(三)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敏感信息联络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进行敏感信息的归集、整理,同时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公司法定披露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四)第一责任人应充分支持该联络人的工作;

(五)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凡在公司备案的敏感信息联络人,由投资证券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指导业务工作。投资证券部应定期组织联络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内容进行学习、培训,以提高联络人员对敏感信息的洞察力,增强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敏感信息实行实时报告(通报)制度。公司敏感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敏感信息管理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将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通报),并知会公司投资证券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制度。

第十三条敏感信息第一责任人必须将敏感信息在第一时间以口头、电话、电子邮件、书面、会议纪要或决议等形式报告(通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并在此后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投资证券部提供书面形式的报告(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投资证券部认为有必要时,有义务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的相关资料。

子、分公司专业管理范围内的敏感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同时向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报告,由各职能处室进行归集、分析,并向公司投资证券部提出专业意见。如:涉及担保、贷款、股权资产交易等事项,报告人应以书面形式报财务部;涉及诉讼、仲裁等事项,报告人应以书面形式报法务部;涉及生产技术、设备及技改方面的事项,报告人应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部;涉及基本建设方面事项,报告人应以书面形式报审计部。

第十四条敏感信息在以下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报告(通报)责任:

(一)就重大事项进行内部讨论、调研、设计方案、制作建议书时;

(二)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审议时;

(三)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拟进行协商或者谈判时;

(四)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重大事项时。

第十五条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条规定向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通告)本部门(本公司)范围内敏感信息的进展情况,同时知会投资证券部: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意向书或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应当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

(三)重大事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

(四)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

(五)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交付或过户事宜;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完成交付或过户;

(六)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事件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第十六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发生本制度第十条所述事项时,应及时将该信息通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并持续、及时地向公司通报股份转让的进程。

第十七条公司投资证券部应保持与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及时掌握股东拟转让持有公司股份的动向及其他有可能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信息。

第十八条公司投资证券部应注意收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市场传闻,并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汇报,提出对其的处理方式,履行相应程序。同时指派专人对报告的信息予以整理并妥善保存。

第四章敏感信息的保密

第二十条敏感信息报告人、联络人员及其他获知公司敏感信息的人员,在敏感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敏感信息知情人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公司其他情况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公司未公开披露的敏感信息。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在经允许后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媒体活动时,应事先就被采访内容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的敏感信息,涉及已公开信息的,应统一以公告内容为准。

第二十三条公司接受外界采访、调研的,应事前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全程参加采访或调研。采访或调研结束后,接受采访和调研的人员应将调研过程及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来

访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并在两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由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进行报备。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对内部网站、宣传性资料等进行严格管理。公司拟准备上网和对外宣传的信息,要采取职能部门和公司投资证券部共同审核,重大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核准的形式进行把关,确保涉及敏感信息报道时间不先于证监会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的披露内容,报道内容不偏离公告内容。未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公司敏感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泄露、拷贝、复印、报道、传送、传播和粘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与敏感信息相关的各种报表、文件材料时,应切实履行信息保密义务,材料报送人应提醒上级主管部门为公司保密,并将涉及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如上报信息难以保密,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依据相关规定判定是否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敏感信息的披露

第二十七条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时,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文件。

第二十八条公司披露敏感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的敏感信息。

第二十九条公司未公开的敏感信息难以保密或相关事件已经泄露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等。如已披露的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十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社会公众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新闻媒体咨询或质询等事宜,对投资者关注且非强制性信息披露的

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或进行必要澄清。

第六章敏感信息排查

第三十一条敏感信息排查指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投资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对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进行现场排查。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敏感信息第一责任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按照本制度第二章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进行排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出现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设定信托的情形时,该股东单位应立即将有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董事会。在排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公司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或转让公司股份的动向。

第三十四条各报告义务人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未公开敏感信息时,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和保密义务。

第七章内部信息报告的监管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时常敦促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分管部门进行应披露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第三十六条投资证券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定期对各部门、子(分)公司的内部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评,以内部简报方式公布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各部门、子(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第三十七条报告责任人未按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应对报告人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前款规定的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不向董事会秘书或投资证券部报告信息和/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二)未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投资证券部报告信息和/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三)因故意或过失致使报告的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拒绝答复董事会秘书或投资证券部对相关问题的问询;

(五)其他不适当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补充亦同。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

企业信息安全规范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息系统及所承担维护服务的用户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提高信息系统和网络服务质量,提高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维护人员以及使用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和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范。本管理规范目标是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提供清晰的策略方向,阐明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原则,阐明信息安全的所需支持和承诺。 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导公司信息安全工作的基本依据,信息安全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标准、流程和安全制度实施细则,做好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安全是公司及所承担的用户信息系统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大力支持信息安全工作,并给予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 第四条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与公司信息系统及本公司所承担维护服务的各方面相关联的人员,它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集成商,软件开发商,产品提供商,商务伙伴和使用公司信息系统的其他第三方。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承担服务支撑的外部各单位的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范围。 第六条本规范主要依据国际标准ISO17799,并遵照我国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电信行业规范和相关标准。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则 第七条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信息安全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在采用安全技术和产品的同时,应重视管理,不断积累完善各个信息安全管理章程与规定,全面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全过程原则:信息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将它落实在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全过程中,安全系统应遵循与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原则,在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信息系统带来危害。 第九条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原则:应进行安全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以可以接受的成本或最小成本,确认、控制、排除可能影响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并将其带来的危害最小化。 第十条分级保护原则:应根据信息资产的重要程度以及面临的风险大小等因素决定各类信息资产的安全保护级别。制订各类网络系统和信息资产的安全保护等级表,在表中明确资产类别,同时确定对何种资产应达到何种级别的安全。 第十一条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实施原则:信息安全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各级部门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指导与监督下,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平衡原则:在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在安全性与投入成本、安全性和操作便利性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第十三条动态管理原则:在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动态管理原则,要针对信息系统环境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管理办法。 第三章安全组织和职责 第十四条建立和健全信息安全组织,设立由高层领导组成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对于信息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协调信息安全相关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支持和推动信息安全工作在整个信息系统范围内的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置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由安全管理员具体执行本公司信息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如下: 根据本规范制定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执行程序;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及职责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一、信息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网络中心、图书室、病案统计室、妇幼信息的工作。 2.建立所属科室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网络中心、图书、档案、病案、妇幼信息等部门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及时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 5.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 3.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4.管理人员须必须定时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5.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6.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7.采取有效的病毒防范措施,杜绝病毒感染现象发生。 8.每天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9.管理人员必须定时观察机房的空调运转情况及温度。 10.机房内严禁烟火,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三、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 1.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2.网络系统运行的全部信息均须在服务器上实行备份。 3.重要的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须在多台服务器上备份,并详细记录。 4.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专门的备份服务器,使用专业备份软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5.数据库一经修改,要及时保存和备份;丢失或误操作信息要及时修复或恢复。 6.网络存档资料不得借阅。 四、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制度 1.医院信息科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工作站设备的管理和调配。 2.系统管理员须每月对网络和网络工作站进行检修,对正常和不正常的结果均须记录,以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参阅。 3.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站操作人员报告的情况,及时进行解答和检修。 4.系统出现故障后工作人员应与相应科室操作人员密切协作,在最短时限内解决问题。 5.技术人员对发现不能维修的故障,要及时上报。 五、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1.网络工作站作为计算机网络系统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在终端机上启用其他软件。 2.工作站配置的微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3.操作人员要保证工作站微机正常运行及数据及时录入和提取。 4.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 5.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扳动与操作无关的开关和改动工

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规定

客户信息管理流程和管理规定 一、客户信息管理的工具 二、客户意向级别的判定 三、客户信息回访的规定 四、客户信息归属的判定 五、客户信息跟进管理的流程 六、客户信息的定期盘点和分析 一、客户信息管理的工具 4S店针对到店、来电或其他途径获得的客户信息,是必须要通过一套的管理流程和管理工具,进行管理和监控的,此类工作贯穿前台接待监督、销售顾问执行、信息员建档管理监督并定期表格形式统计,销售经理和市场部进行分析和改善,管理流程并非一成不变,管理工具也并非一成不变,现在大部分品牌应厂家的要求,建立使用客户信息的CRM、DMS等管理系统,原理全部来源于现实的纸质表格管理工具的统计、提醒、记录、监督功能,也就是说,不论再先进的管理系统完善或改进,都和我们现实使用客户信息管理工具万变不离其踪。 1、来店(电)客户信息登记表:体现客户名称、随行人员、到店时间、离店时间、意向车型、信息来源、沟通概况、销售顾问、来电或到店、试驾与否。 容易出现问题:销售顾问未留客户信息的情况不做登记,前台接

待或展厅经理需要进行现场的监督;登记客户信息不全面,特别是信息来源重视程度不足,展厅经理需强制性对信息不完善或造假的情况进行处罚,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上述管理工具表格,作为公司销售部、市场部乃至整个公司的数据分析的基数,保证数据分析的有效性和意义,任何一家4S店在管理考核方面必须重视和加强此表格的管理。 2、客户信息资料卡(跟进卡)、预购客户管理卡,简称“A卡”A卡的主要功能是要记录从首次获得客户信息到客户跟进直至产生最终结果的整个过程。 需要体现如下信息:客户信息的基本概况(,性别,年龄,单位,地址,从事行业,联系,现在车辆使用情况、现在使用其他联系方式);车辆需求的基本概况(欲购车型、颜色、配置、对比车型、购车预算、购买方式,购车用途);信息来源(。。。。。。);沟通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分析,需要何种资源协助。 建卡日期,首次接待日期,A卡编号,回访日期,首次接待概况,意向级别,主管审核签字,下次回访计划,访问记录,回访方式,主要异议诉求。 容易出现的问题:首次接待概况体现客户购车要素和需求分析情况不全面、不制定下次回访计划,未按照计划执行回访、主管审核未能按时进行和指导意见不足、回访计划制订不合理、访问记录无效回访信息、客户订车后不再进行回访跟进不能跟进至最终交车。 3、战败申请表:战败日期,战败车型、价位、战败原因分析,

媒体信息排查制度

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排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的排查与管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健全维稳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媒体信息,是指可能或者已经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在网络(包括股吧、QQ群、博客等新媒体)、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对公司的报道、传闻等。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信息;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信息;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为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证券投资处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排查工作。 第二章媒体信息的排查与管理 第四条证券投资处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关注媒体上对公司的报道、传闻及投资者反映的信息。

第五条公司工作人员在知悉媒体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应的情况后,若发现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立即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报告。 相关媒体信息若有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董事会秘书应依法进行信息披露。需履行会议审定程序的,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并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全体董事或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在相关信息披露之前,所有知情人均负有信息保密义务。 第六条证券投资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对涉及公司的媒体信息,快速反应,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各方发问询函等方式进行认真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及时作出正面回应,主动依法披露相关事项或予以澄清,消除市场的不良影响,确保全体股东公平地知悉公司的重大信息。 第七条媒体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董事会秘书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信息传播的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披露的澄清公告包括下列内容:(一)媒体传播的信息内容及其来源; (二)媒体传播的信息涉及事项的真实情况; (三)有助于说明问题实质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公司在进行相关媒体信息排查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投资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邮件等渠道向公司反映的情况,在核实的基础上,及时、耐心、细致地答复投资者的疑问,妥善处理各类咨询或投诉,切实防止投资者因情绪激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与规范.doc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与规范1 信息系统岗位要求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海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公司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信息系统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结合信息管理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管理是指公司管理工作中,运用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分析技术而建设和运行的能对有关数据进行收集、传送、 加工、处理、存储和管理的各种系统的总和。 第三条公司信息系统工作目标是:以供应链、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逐步建立全行业统一的、科学的、经济合理,并具备有辅助核算、支持决策和 办公自动化功能的网络系统。 第四条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全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 (一)研究制定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并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根据公司领导新的需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进和 完善; (三)制定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四)组织和管理信息管理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总结、交流推广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经验,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管理工作; (六)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信息分析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七)建立公司“技术支持热线”,负责协调各种同信息系统相关的技术服务 和相关技术的解答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系统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各部门应充分重视这一工作,把它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流程管理质量、满足决策需 求,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决策层、管理层提供高 质量的信息服务,要把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和其它工作相结合,逐步过渡 到以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和手段的工作方式中来,逐渐摆脱手工工作。 信息管理部要做好普及培训工作,使企业绝大部分人掌握各相关岗位的 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期间,应尊重公司商业机密,所使用的系统账号密码禁止外泄,公司商业信息不得外传,本管理制度实行 30个工作日内,涉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商业保密协 议》。 二、岗位及岗位责任

信息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xxxx 信息化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的人员信息安全管理,提高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承担并切实履行各岗位相应的信息安全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内部人员”包括编制内的正式人员,借调、轮岗、派遣的内部人员,以及从事常设岗位的非编制人员。“外部人员”是为指xxxx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或合作方的临时人员,以及其他临时使用的非编制人员。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xxxx信息科为信息化人员安全管理主管部门,xxxx信息科为本单位信息化人员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并应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修订更新。 (二)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人员信息安全培训。 (三)在日常工作中对各部门人员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所有人员信息系统的准入离岗审批管理。 第五条 xxxx为xxxx人员主管部门,xxxx人事科为本单位人员管理部门。 (一)负责参与本规定的制定和更新,并协助信息科做好

信息系统人员安全管理。 (二)协助信息科在人员管理的全过程中应落实对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包括对人员的背景调查、签订保密协议、技术考核、离职审核、年度考核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一)落实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 (二)确保本部门人员参加各项信息安全培训。 (三)负责本部门人员信息系统准入和离岗的审核。 第三章人员准入 第七条人员上岗前,信息科应会同人事部门根据信息安全的要求负责对其人员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签订保密协议。对于重要关键岗位信息科应对其所具有的技术能力进行考核。 第八条上岗人员明确其承担信息安全责任。内部人员上岗前应安排参加信息安全培训,包括信息安全制度的学习、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等相关内容。外部人员上岗前可根据工作需要,接受信息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九条人员上岗前应填写《xxxx信息系统人员调整申请表》,外部人员由其所在的部门责任人填写,填写包括工作内容、岗位、权限等内容。信息科审核通过后发放信息化设备,开通网络、账号、权限、邮箱等。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 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 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 2 管理体系 2.1 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

2.2 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 2.3 信息中心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的组织、协调、采购、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信息平台、信息整合等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技术支持工作。信息资源管理业务工作接受股份公司信息系统管理部的指导。 2.4 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3 内部信息的管理 3.1 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3.2 信息中心组织汇总各业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并进行归类,对各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归纳为部

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为确保人员信息准确与更新及时性特制订本规定 1、上海大众经销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分为售前和售后两个网址,是上海大众对所有经销商进行人员管理、信息沟通的平台,包括两大模块:经销商人员管理、信息发布。进行人员管理时,售前网在“人员管理”模块中,售后网在“人力资源”模块中。 2、人员信息系统管理的归口部门为行政管理部。行政部人事培训主管拥有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操作权限,人事培训主管定期登陆系统,查看最新通知,对系统人员进行维护;其他人员无权进行系统信息修改。行政经理负责监督检查人员系统维护的时效性,人力资源管理指标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指标达成率等。 3、维护时间 3.1 常规自查:人事培训主管根据《人员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要求对相应岗位的信息进行维护和管理,做到准确、无误、及时。人事培训主管每月20日进行人员系统维护,每月25日根据劳动合同花名册进行自查,行政经理每月28日对上月系统操作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和核实。(签订合同审批表,调岗通知、调岗表) 3.2 变更时限:人员入职应该在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维护。转岗应填写人员内部调动申请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工作状态维护成转岗。离职维护应在员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工作状态维护成离职。 4、售前网维护内容 4.1员工入职:在“添加新员工”模块中依次维护员工信息,重要岗位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身份证明、驾驶证等。 4.2转岗:在“查看员工信息”模块中选择员工姓名,在“工作状态”一项中选择“转岗”,最后点击“修改”。员工转入的新岗位和替代者按员工入职上报。 4.3离职:在“查看员工信息”模块中选择员工姓名,在“工作状态”一项中选择“离职”,最后点击“修改”。 4.4重要岗位人员维护:按照DOS规定要求,已获得认证的岗位人员(销售顾问除外)出现变更(已从公司离职),包括以下人员(总经理、销售总监、服

客户基础信息管理规定

客户基础信息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客户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客户基础信息管理体系,确保日常业务经营正常开展,根据省局(公司)基础信息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客户基础信息包括识别信息、基本信息、业务信息、经营信息、守法信息与形象信息。 第三条客户基础信息中的所有字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维护,不需要维护的字段,信息中心要及时屏蔽。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涉及到客户基础信息维护的各岗位人员要按照系统赋予的权限做好各自系统内的客户信息维护工作。 第五条每个岗位设立AB岗,A岗休假时,B岗负责A岗的基础信息维护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六条各岗位人员的系统维护密码要定期修改,不得随意透露。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七条新入网户维护 1、统计分析员每日上班后查收证件管理员传来的新入网户信息,客户经理协助统计分析员在第一个工作日确定客户所处的地理位置、访销批次、送货线路、送货顺序、票据类型、服务人员、订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第二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将信息维护完毕,并通知

到相应客户经理。 2、客户经理在第三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将客户的市场类型、经营业态与科学定量信息维护完毕,并通知到营销服务科科长。不需要立即维护的信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维护完毕,其中与客户等级评定密切相关商圈类型与出样形式在十个工作日内维护完毕,重视程度与客户经理合作程度在二十个个工作日内维护完毕,等级评定前要及时调整。新入网即赶上等级评定的客户,商圈类型与出样形式在等级评定前维护完毕。 3、营销服务科科长接到客户经理维护好科学定量信息后最迟在客户订货前一天审批,确保采用电话订货与现金结算的客户正常订货。 4、采用网上订货的客户到单位填写新商盟网上订货申请表,客户经理与营销服务科科长审批后,统计分析员做好系统维护,维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查收订单部内勤发来的新商盟订货密码,统计分析员将密码交客户经理或直接告知客户,由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保证客户订货日正常订货。如果因系统原因未收到密码,相应客户经理在新商盟系统中为客户重设密码。 采用手机订货的客户持相关证件到电信公司交取一定金额的话费后领取订烟专用手机,签订手机订货业务三方协议书,统计分析员收到电信公司送来的三方协议书与手机绑定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为电信公司提供客户代码与客户订货日期,并做好系统维护,由电信公司在订货日培训客户订货。 采用烟信通订货的客户持相关证件到移动公司交取一定金额的押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敏感信息的相关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证券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下属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控股(包括实质性控制)子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敏感信息排查及职责 (一)公司证券部为公司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责任部门; (二)公司证券部负责牵头,组织其他有关部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 (三)证券部负责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对各部室、子分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避免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条 各部门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加强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二、本信息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制度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三、信息管理制度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四、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五、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行政信息管理制度

六、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七、行政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公司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4、保密制度。 第三节市场信息管理 八、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九、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市场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十、营销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新)

佛山市XXXXXX五金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客户信息管理制度 目的:为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完整和安全,科学、高效地保管和利用客户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客户信息相关人员的工作。 客户的分类: 1、供应商:所以向公司供应产品的客户 2、业务客户:所以向公司下单(含正在洽谈中的客户) 3、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律师、财务顾问、广告、公关、银行、保险等个人及机构。 实施日期:2017年4月20日 一、客户信息归档 1、客户开发专员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及时在客户信息专员处建立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标准化、规范化。 2、客户服务部负责企业所有客户信息、客户信息报表的汇总、整理。 3、为方便查找,应为客户档案设置索引。 4、客户档案按客户服务部的要求分类摆放,按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5、客户信息的载体(包括纸张、磁盘等)应选用质量好、便于长期保管的材料。信息书写应选用耐久性强、不易褪色的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避免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二、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1、客户服务部信息管理人员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2、其他部门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户服务部提供有关客户信息资料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的审查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3、客户信息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应报总经理批准,由客户服务部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4、客户服务部编制的各种客户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报表必须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及发放。 5、为确保客户信息统计报表中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客户信息主管、客户服务部经理应对上报或分发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后方可报发。 三、客户档案的检查 1、每半年对客户档案的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13年4月)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2) 第三章敏感信息报告额度 (5) 第四章管理机构 (6) 第五章内部报告程序 (6) 第六章加强内部监管,严防内幕交易 (7) 第七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章程》”)以及《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或者已经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三条敏感信息排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网站、内部刊物以及控股股东等资料和信息进行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对敏感信息的 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董事会办公室可以对各部门、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 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下述人员或机构为敏感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等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 (五)公司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关联人(包 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五条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下列事项时,或对已报告的敏感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时,报告义务人都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一)关联交易事项(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 项)包括以下交易: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办 法试行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公司软件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 .............................................................................. - 2 -第二节适用范围....................................................................... - 2 -第三节作业办法....................................................................... - 2 -第四节相关管理....................................................................... - 2 -

第一节目的 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第三节作业办法 3.1 权责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3.1.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行政管理部负责安装。 3.1.2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各子集团及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子集团及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有使用、保管及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3.1.3 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异动等事项。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的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的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行政部协助移除。 3.2 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购置 委托开发 授权使用 随硬设备附赠 赠与。 3.3 计算机软件的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人员配置管理制度

集团人员配置管理制度 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招聘录用管理 第三部分试用期管理 第四部分定岗管理 第五部分调动管理 第六部分 离职管理 第七部分退休返聘管理 第八部分专家库管理 第九部分 附则 1、制定目的 2、制定原则 3、职责分工 4、适用范围 1、试用期限 2、试用期管理 3、转正考核 4、转正结果应用 1、适用对象 2、定岗期管理 3、定岗考核 4、定岗结果应用 1、调动类型 2、调动流程 3、调动相关说明 1、离职类型 2、离职手续办理 3、其他事项规定 1、定义 2、返聘对象 3、返聘条件 4、返聘流程 5、返聘待遇 6、返聘人员管理 7、解聘手续 1、适用范围 2、岗位职责 3、专家入库条件、分类来源 4、专家推荐与聘用控制流程 5、专家评审 6、专家选取 7、评价与信息反馈 1、人员配置评估 2、资料归档 1、人员需求 2、配置方式 3、招聘计划 4、招聘渠道 5、信息发布 6、简历收集 7、招聘测评 8、录用 9、入职 1、校园招聘 2、网络招聘 3、招聘会 4、内部推荐 5、猎头 1、内部招聘流程 2、社会招聘流程 3、校园招聘流程

第一部分总则 1制定目的 满足企业用人需要,落实人力资源规划。 2 制定原则 2.1 可行性原则 2.2 规范性原则 2.3 完整性原则 3 职责分工 3.1 人力资源中心 3.2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 3.3 各级管理者 4 适用范围 久泰集团各中心、各单位人员配置工作。 第二部分招聘录用管理1 人员需求 1.1 人员需求类型 1.1.1 年度人员需求 1.1.2 日常人员需求 1.2 人员需求收集时间 1.3 人员需求申请审核 2 配置方式 2.1 内部招聘 2.1.1 内部平选 2.1.2 内部选拔 2.2 内部调动 2.3 聘任 2.4 外部招聘 2.5 退休返聘 2.6 劳务外包 3 招聘计划 3.1 招聘计划类型 3.1.1 年度招聘计划 3.1.2 专项招聘计划

公司客户信息管理办法格式.docx

公司客户信息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客户界定 1.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 2.公司有关的律师、财务顾问、广告、公关、银行、保险、融资协助机构,可列为特殊的 一类客户。 三.客户信息管理 1.公司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信息的汇总、整理。 2.公司建立客户档案,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3.客户档案的建立。 ??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不夫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 4.客户档案的更新、修改。 ?? 1).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基、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 2).对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 3).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四.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重大事项,均须报告信息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五.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业务部门会同信息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六.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七.客户管理 1.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对理要的客户按贵宾级别接待。 2.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 案内。 3.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 报告制。

感谢你的观看 4.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产指派其员工顶替调 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八.附则 ?? 本办法由信息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感谢你的观看

xxx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上海x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关于信息安全的总述 (2)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 (3) 第三章岗位和人员管理 (3) 第四章信息分级与管理 (3) 第五章信息安全管理准则 (4) 第六章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审计 (8) 第七章培训 (9) 第八章奖惩 (9) 第九章附则 (9)

第一章关于信息安全的总述 第一条(制度的目的)为了维护公司信息的安全,确保公司不因信息安全问题遭受损失,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安全的概念)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安全是指在信息的收集、产生、处理、传递、存储等过程中,做到以下工作:1)确保信息保密,但在经过授权的人员需要得到信息时能够在可以控制的情况下获得信息;2)保证信息完整和不被灭失,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应当销毁一些不应保存的信息档案;3)保证信息的可用性。 第三条(制度的任务)通过对具体工作中关于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公司经营过程中信息的安全保障,最终确保公司所有信息得到有效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制度的地位)本制度是公司各级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的相关措施、标准、规范及实施细则都必须遵守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条(制度的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均必须自觉维护公司信息的安全,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一切违反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组织和员人,均予以追究。 第六条(信息的概念)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一切与公司经营有关情况的反映(或者虽然与公司经营无关,但其产生或存储是发生在公司控制的介质中),它们所反映的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组织状况等一切内容,其存储的介质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甚至是存在员工大脑中。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个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如设计文档、源代码、可执行代码、配 置、接口以及相应的数据库和数据库相关备份等; 2、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种业务数据,如用户资料、经销商资料、合作伙伴信息、合同、 各业务系统运行时数据、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收入数据等; 3、与公司内部管理相关的各类行政数据,如人事资料、人事组织结构等; 4、与公司财务管理相关的财务类数据,如采购信息、资产信息、财务信息; 5、其他如公司各分子公司和外地办事结构的数据;公司员工对内、对外进行各种书面 的、口头的信息传播行为等。 第七条(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信息安全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及长期性的工作,其贯穿整个公司各项业务与各个工作岗位,各个中心和部门必须积极配合该项工作的开展。

企业信息化管理规范.doc

企业信息化管理规范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三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是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五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集团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 1

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第三章统一标准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一计划 第十条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依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审核,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第五章统一建设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和项目需求单位共同负责建设,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不得自行建设和 2 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严把需求管理关。需求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的建设目标、详细的业

客户的信息管理制度

客户的信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法的安排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有关客户的信息管理制度吧! 一、总则 为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客户界定 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 公司有关的律师、财务顾问、广告、公关、银行、保险、融资协助机构可列为特殊的一类客户 三、客户信息管理 公司营销部(市场部、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信息、资料、数据的分类、汇总、整理 公司建立客户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规定统一格式、内容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四、客户档案的建立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客户档案资料、信息、数据要做到定期更新、修改

4.客户单位的发生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5.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五、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重大事项均须报告所辖部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六、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主管部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七、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八、客户管理 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对重要的客户按贵宾级别接待 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案内 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制 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并指派其员工顶替调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营销部(市场部、信息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