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按实收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2016版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详见预算清单

1.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

1.5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1.6、合同价格:

1.6、合同价格及结算:

1.6.1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收方进行结算,结算时的工程量要

在现场收方基础上按预算清单考虑损耗率。

结算工程量=现场收方工程量×(1+预算清单注明的损耗率)

(1)合同暂定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本工程结算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1.6.2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隐蔽工程前),甲乙双方对具备收方条件的部分进行工程量收方,工程完

工后5日内,甲乙双方对工程量收方完毕,并办理工程量收方签字手续,乙方在收方后5日内

编制好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0日内审核完毕。若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0日内未提出审核

意见,则视为甲方对结算书同意并认可。

1.6.4 如果国家对建筑业实行营改增政策,因此造成乙方税率变化,合同价格中税收部分按照最新的

税收政策据实调整。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如预算清单中未含物业收取的进场手续费用(包

括物业管理费、楼道维护费、建渣清运费及工程保险费等),则由甲方负责承担。

2.2、指派为甲方施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

收、变更手续、价款确认和其他事宜,其书面签字均代表甲方行为,甲方均予以认可和同意。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进场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

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

注意事项。协助乙方或直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足额拨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

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

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或物业核发的

进场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起始时间)。

4.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因素;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款未及时足额支付、甲方未对隐蔽工程进行工程量收方);

(3)因甲方提出增减项目而造成设计变更(含设计未确定),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影响正常施工;

(5)由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及专业分包单位(如空调、消防等)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为质量评

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

间工程验收,若甲方要求等待验收的,则工期顺延,若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签字

确认。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的支付

6.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6.2、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6.3、工程款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暂定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计¥元整;

(2)工程隐蔽验收合格后3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暂定价款的 30 %作为工程进度款,计¥元整;

(3)高隔断施工完成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款的 30 %,计¥元整;(4)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塑胶地板铺装完毕),甲乙双方对装修部分初步验收后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价款的 95 %,计¥元整;此笔工程款支付后甲方可安排家具进场,乙方配合插座安装。

(5)装修工程结算完毕后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 %;余结算价款的3 %作为质保金。

(6)甲乙双方对装饰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若甲方未组织验收,则以甲方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工程质保金,计¥元整;

6.4、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工程款的方式仅为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甲方在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

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乙方在收取工程尾款时,需向甲方开具发票;如果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只认可并指派财务人员收取现金。

6.5、如有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则其相应价款在金额确认后的下次(最近的一次)进度款

中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未按前述要求支付,甲方则在家具进场前支付完毕。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及设计变更的约定

7.1、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如采用的材料发生市场缺货,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