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中欠条诉讼时效的认定
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借钱给别人或者别人借钱给自己的情况,在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打欠条,欠条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那么在我国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一)欠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欠条本身的效力。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
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欠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面的文章以后都应该知道在我国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了吧,其实无论多久都是有效的,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一定的帮助,若您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您详情咨询我们律师365的专业律师们。
▲:有关欠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打欠条的格式是什么欠条必须要写违约责任吗。
欠条怎样写才能有法律效果
欠条怎样写才能有法律效果一、欠条怎么写才有效一、欠条格式范本、欠条怎么写?欠条__于__年__月__日向__购买__货物,今欠金额为人民币__元,定于__年__月__日偿还。
如果超出还款期限未还,违约金为每日__执行。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本身并非借款合同,只是一般的书面或口头借款合同的证明和凭证。
3.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打欠条之前,双方已经济往来(这种经济往来多以买卖合同居多)。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货款,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4.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5.当借条持有者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者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者凭借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三、欠条有效期、欠条法律效力、欠条诉讼时效:1.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欠条,应该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诉讼时效。
2.对于没有注明欠款期限的欠条,应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3.欠条的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二、正规欠条怎么写一、正规欠条怎么写首先,合法有效的欠条应完整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该种欠条通常包括标题、正本及落款三大栏目。
1.题目。
欠条的命名方式主要采用文种名,即在正本的顶部中间醒目地注明“欠条”二字。
同时,也有部分书写者会选择在此处标明“暂欠”或者“今欠”等字样作为题头,然而此类标题需要将正文挪至下方一行的较顶端进行填写。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当合同签订⼈双⽅不能就合同履⾏达成⼀致时,就会产⽣纠纷,协商不成就有可能诉讼到法院,那么就产⽣了诉讼时效这⼀概念。
那么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店铺⼩编为⼤家解答。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若⼲问题的解释对诉讼时效作了如下规定:⼀、技术合同争议当事⼈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起⾄合同实施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技术进出⼝合同争议当事⼈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起⾄《合同法》实施之⽇起超过两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该条除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规定适⽤其他法律的规定。
可见,诉讼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情况外,散见于各具体法律之中。
时效期间的计算,也是较为直接的法律问题,⼀般都规定为“从权利⼈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权利被侵害之⽇起计算,”但是也有例外,如《国际买卖合同时效公约》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请求权发⽣时开始计算。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标准1、有明确的书⾯书⾯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以约定的付款期限后⼀⽇;⼀⽅未按时付款的,另⼀⽅可从次⽇起主张对⽅⽀付逾期付款利息;2、以送货单形式起诉的,能够证明双⽅交易习惯的,依交易习惯;不能证明的,则债权⼈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应从债务⼈明确表⽰拒绝付款之⽇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与之相同;不应当从推出诉讼时效应从收到货物时起算,因为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的利益,督促债务⼈及时付款。
根据⼀般交易习惯,在买受⼈收到货物当时没有付款的,除⾮事前有约定,否则出售⼈不可能意识到买受⼈有不付款的意图,也不可能知道⾃⼰的权利被侵害;3、以⽋条的形式起诉的,若⽋条上写明付款⽇期的,按照写明的⽇期第⼆⽇起开始计算;没有写明的,则随时都可以主张付款,诉讼时效从债务⼈明确表⽰拒绝清偿⽋款时开始计算,同时起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
欠条与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与的区别是什么欠条和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之间的区别可大了去了!咱先来说说欠条。
欠条呢,一般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的,比如说你找别人干活,结果工钱没当场结清,这时候打的条子就是欠条;或者是你买了东西,钱没给够,欠下的那部分打的条子也是欠条。
我就遇到过这么一件事儿。
我家装修房子的时候,找了个木工师傅来打家具。
活儿干完了,我一瞅这家具打得真不错,满心欢喜。
可到结账的时候,发现手里的现金不够,还差师傅800 块钱。
师傅人挺好,说:“没事儿,你给我打个欠条就行。
”于是,我就给他写了个欠条,上面写清楚了欠他 800 块工钱,还有我的名字和日期。
欠条在法律上的要求相对宽松一些,它不需要像借条那样,一定得表明是“借”的关系。
但是呢,因为欠条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所以要是到了打官司的时候,还得把形成欠款的原因解释清楚。
比如说我欠木工师傅的钱,要是闹到法庭上,我就得说清楚是因为装修打家具才欠下的。
再说说借条。
借条就简单明了多啦,就是因为借了钱才写的条子。
比如你找朋友借了 2000 块应急,那这时候写的就是借条。
借条上得写清楚借了多少钱,啥时候还。
有一次我朋友找我借 1000 块,我让他给我打了个借条。
借条上写得明明白白,借了 1000 块,一个月后还。
这借条就像是个保障,让我心里踏实。
从诉讼时效上来说,欠条和借条也不一样。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比较长,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有三年。
要是没约定还款日期,那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也是三年。
欠条的诉讼时效就有点复杂了。
如果是基于买卖关系产生的欠条,诉讼时效从交易发生之日起计算,一般是三年。
如果是因为劳动关系产生的欠条,那得按照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诉讼时效。
总之啊,欠条和借条别看长得像,里面的门道可多着呢!大家在生活中要是涉及到这方面,可一定要搞清楚,别稀里糊涂的,不然到时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干货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裁判规则及经典案例汇总
干货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裁判规则及经典案例汇总一、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裁判规则:对没有注明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如对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向法院起诉的时间一般不受两年限制(《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二、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动偿还部分借款,是否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FON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由此可以认定,该条规定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诉讼时效的中断职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此时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且无次数限制。
据此,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动偿还部分借款,并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三、未约定履行期限买卖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裁判规则: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或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四、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应与定期给付债务相区分,诉讼时效也应相应分别计算裁判规则: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应与定期给付债务相区分,定期给付债务是继续性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定期发生债务,比如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债权债务是在合同履行中不断产生的,承租人支付的每一期租金都是其在一定时期使用租赁物的对价,在使用租赁物之前,租金债务并未发生,因而在各期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债权都是独立的,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因每笔债务的独立性而分别计算。
一、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裁判规则:对没有注明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_1
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欠条是欠款的证明之一,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持欠条等的证据到法院起诉,而向法院起诉是有诉讼时效限制,债权人起诉要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是怎样的?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民法典规定,产生债务纠纷时,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如果超过3年诉讼时效的,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个人债务纠纷如何举证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下列证据:1、原告(债权人)应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
若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我进行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超过诉讼时间的,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欠条的有效期为多少年
欠条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需要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可能会有,这个时候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双方应该会写欠条,来保证其法律效应,那么,大家知道欠条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吗?关于欠条其中还有很多法律规定哦,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我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欠条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写欠条的时候最好是约定还款日期,以免以后发生什么争议,出于朋友或亲戚的立场又不好意思要求还钱。
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在还款日期到了之后的两年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你所谓的欠条的期限是你怕过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吧,欠条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如果你在这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就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二、欠条与借条是一样的吗法律规定没有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
但是,法律又规定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却是20年。
借条跟欠条在法律意义上也是有所不同的。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
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
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
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
欠条多久失效?打欠条时应注意什么
欠条多久失效?打欠条时应注意什么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债务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写欠条时,要注意的事项,一般是要求关键的要素必须齐全、正确、无涂改、无差错。
比如债权人、债务人、债务金额、归还期限、有无利息、债务发生的日期等必须准确、无遗漏、双方当事人无异议。
一、欠条多久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欠条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欠条是不会失效的,但是权利人到法院起诉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要不回来最好两年内提起诉讼,上法院告他,不然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欠款人以此为抗辩理由,法院是不会支持权利人要求欠款人还款的主张的。
二、打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一)欠条应当注明出借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1、如果出借币种不是人民币,则必须注明出借币种,如美元、港币。
不注明币种的,均视为币种为人民币。
2、出借日期是证明借款时间的重要要素之一。
3、还款日期是计算利息、计算诉讼时效的重要要素。
如无还款日期且无约定利息,则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
4、利息必须明确约定,但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二)欠条应注明借款人身份资料;很多欠条只有借款人姓名,无相应的身份证信息,而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信息,这样造成诉讼困难。
因此,在写欠条时,出借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
(三)欠条约定管辖便于提交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欠条中最好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债权人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明确了管辖法院,有利于债权人主张债权。
(四)书写要清楚;打欠条的时候注意大小写,名字要写全名,最好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还有,欠条一定要写明日期,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得不要太大,否则容易被人增写其他内容,做手脚,印章要规范。
欠条和借条和收据
一、欠条和借条有哪些区别?1、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
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法律事实。
而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
因此,如果无法举证欠款人在诉讼期间内有还款行为或者有向欠款人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从欠条的落款时间起算两年。
2、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为两年。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上则是有显著区别的。
对于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没有写明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二者在先前的经济往来中,有书面合同约定了迟于“出具欠条”之日后的某个日期付款的情形除外),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据出具之次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该批复对此作了明确答复。
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当然,如有证据证明欠条是借贷关系的凭证,也可以作为借条来认定。
3、规范的欠条格式欠条截止至X年X月X日,本人尚欠XX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特立此据。
借条和欠条有哪些不同点
一、借条和欠条有哪些不同点1、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都是从规定的还款期限起2年内起诉主张权利。
4、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
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二、基本概念的不同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它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
三、借条与欠条的区别(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补充代理意见
补充代理意见审判长:本人认为本案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为:一、本案欠条所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二、买卖合同履行中债务人出具欠条的诉讼时效的证明责任;三、本案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四、由付款方在供货方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签字证明一个什么法律关系。
一、本案欠条所反映的法律关系性质问题。
买卖合同履行中债务人出具的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与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人出具的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的欠条,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
买卖合同适用我国合同法第九章买卖合同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适用我国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规定。
而本案中的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买卖板材过程中,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产生欠条的原因是基于双方之间的板材买卖合同,基于欠条产生的还款行为是为了履行买卖合同所设定的义务,其合同标的物是板材货物。
而民间借贷合同中欠条所反映的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其用途是为了解决生活和生产中所需资金,其合同标的物是货币。
本案中欠条所反映的法律关系无疑符合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特点。
二、关于合同履行中债务人出具欠条的诉讼时效证明责任问题。
被反诉人主张反诉人欠条的债权已超诉讼时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被反诉人主张反诉人持有的欠条债权因诉讼时效消灭而丧失胜诉权,应就该时效消灭的事实负担证明责任。
被反诉人认为,反诉人提交的欠条证据的落款时间明确指向2008年元月6日,上述时间点是反诉人向被反诉人主张权利的时间,是反诉人知道被反诉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的违约时间,2008年元月6日是反诉人主张权利的时间,此时,被反诉人已经初步证明反诉人最后一次主张权利的时间是2008年元月6日。
2008年元月6日之后的两年里,反诉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同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主张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事由的当事人,就该时效中断的事由、具体时间负担证明责任。
承担本案诉讼时效是否发生过中断事实证明责任的反诉人在没有证据并且其所主张的事实通过法庭调查仍然真伪难辩时要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欠条的有效期一般是多少年
欠条的有效期一般是多少年一、个人欠条有效期多少年法律常识: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较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2、欠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年;3、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4、欠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较长不超过20年。
超出了欠条的诉讼时效的应对方法如下: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4、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或者向仲裁机关主张权利,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较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欠条的有效期是两年吗
欠条的有效期是两年吗一般在借款的时候打欠条是最好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打欠条的方法确实是必要的,但是欠条本身的诉讼时效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则会承担不利风险。
所以接下来由我将带来欠条的有效期是两年吗的知识。
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我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欠条的有效期是两年吗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到期。
如果在欠条上并没有规定时间时,则要从借钱的限制时间截止期三年内欠条才具有诉讼时效。
如果过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尽可能的要求借款人与还款人协商。
如果还款人在欠条诉讼时效过期后还款在要求退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二、欠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三、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一)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
;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
最高法院关于欠条与诉讼时效问题的两个批复
最高院关于合同交易未付款出具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时效认定的司法解释法复〔1994〕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1994年3月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
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
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此复〔2005〕民二他字第3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6年3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5〕1号《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所述情况,冯树根向广州市白云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农业公司)购买农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因此,该合同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白云农业公司向冯树根主张权利时起算。
本案不符合法复〔1994〕3号批复适用的条件,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
此复。
承诺书和欠条的区别
1.协议书和欠条的区别1、欠条和协议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协议书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协议书诉讼时效不同。
协议书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执行。
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3、欠条和协议书的正规程度不同。
借款协议书一般比较正规,有比较完整的合同条款和内容,借条一般只是用来证明双方有借款欠款的存在。
2.他给我写的是承诺书,这跟借条有区别吗一、双方约定违约金的,则法院庭审时会支持三、承诺书不同于借条,但是承诺书和借条一样可以作为庭审的证据。
被告亲自承诺的则证据有利于原告胜诉。
其次是承诺书和借条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关于你最关心的违约金问题。
违约金在我国合同法规定,双方约定违约金时最高不能超过本金的20%。
这样你可以计算了吧3.协议书和欠条的区别1、欠条和协议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协议书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协议书诉讼时效不同。
协议书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执行。
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3、欠条和协议书的正规程度不同。
借款协议书一般比较正规,有比较完整的合同条款和内容,借条一般只是用来证明双方有借款欠款的存在。
4.还款承诺书和欠条哪个法律效力大还款承诺书和欠条从法律效力角度讲,欠条效力范围更广。
1、从对人的效力上讲,欠条的法律效力更广,它涉及到借款双方,而还款承诺书的效力只约束承诺人,对方可以不遵守。
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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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导读:如果欠条上约定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内有效,如果欠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三年内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民事经济活动的往来,双方当事人时常会出具欠条等债权债务凭证,以表明双方当事人因为先前的民事活动关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那么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呢?
欠条的有限期即是指欠条主张还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便不能再获得法律的强制力保护。
如果欠条上约定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内有效,如果欠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三年内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于“欠条”和“借条”,无法分辨其区别。
通常情况下,因为借款关系而出具的债权债权凭证通常用“借条”表示,因为买卖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通常用“欠条”表示。
当然有时候,借款关系也可以出具“欠条”,当内容
符合借款法律事实时,此时的“欠条”便发生同“借条”一样的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欠条应标明产生其的基础法律关系,即因为什么原因而产生的欠条。
因为违法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欠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譬如因为赌博、嫖娼、贩毒等原因而出具的欠条,债权人去法院主张权利便得不到支持。
未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宁夏君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任立华:未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刊发于中卫日报法制版2009.11.03)案件速递:2007年1月2日,贾某欲到四川旅游,但是手头不是很宽裕。
于是,贾某找到朋友刘某借钱并出具了一张欠条,但没有注明还款日期。
之后,刘某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向贾某催要欠款。
2009年3月15日,刘某向贾某催要借款,贾某未能偿还且有推脱的现象。
无奈之下,2009年7月2日,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贾某偿还欠款。
贾某辩称,该欠款欠条形成时间是2007年1月2日,到原告起诉之时已经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贾某的说法成立吗?律师说法:本案实际上属于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二)项以及《合同法》第62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依据上述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开始起算诉讼时效,以向债务人请求且等到宽展期之后起算,也就是说,只有在宽展期到期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才发生侵害债权的情况。
因此,对于无约定期限的借款之债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需要符合两个要件:一是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二是宽展期到期。
这也适用于其他合同之债。
当然,对于某些合同之债在计算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时应该予以考虑行业的惯例,比如欠饭店的餐饮费,一般餐饮费应该即时结清,在长期客户的情况下,一般也是在年底结清。
本案中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为刘某向贾某催要欠款之日的一个月的宽展期后起算,即2009年4月15日。
理由是本案为不定期债权,债权自债权人主张债权,宽展期结束之时成立。
此时,债权才受到损害,诉讼时效时间也才应该起算。
因此,本案中贾某关于刘某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说法不能成立。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你可以随时向借款人催讨。
你把钱借给别人,打了一张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过了些年,你去找他要钱,他说还不了或是不还了,那么这个就算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就是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0年。
但如果你钱借出去后一直都不催讨,那么诉讼时效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
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就是你)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按道理说,你现在就是要求他还,他不还,所以你就是已经知道被侵害了,诉讼时效从你要求他还开始计算,2年哦)。
欠条有效期有几年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欠条有效期有几年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一、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法律依据是哪些一、欠条的有效期是多少年1、欠条有效期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约定,没有约定的,且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或可撤销事由的情形效力是永久的。
但是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1、借条或欠条的内容应该完善: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借款(物)、欠款的原因;(2)借款、欠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2、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3、一定要搞清借款人或欠款人的真实身份,较好留下借款人或者欠款人的身世分量证复印件或者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世分量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较后拒绝承认借条。
5、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较标准的借条。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
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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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中欠条诉讼时效的认定
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经常出现因为买方无钱可付而由买方向卖方出具欠条的情形,这些欠条中又有很多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一旦涉诉,买方以诉讼时效加以抗辩的情形较多。
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这种情形处理不尽一致,或对买卖合同中形成的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有两种情形,两种情形对诉讼时效的处理截然不同。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两种情形作出两种不同的回复,其中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二他字第35号答复常被审判实务部门忽视。
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即法复(1994)3号。
其答复内容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
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
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继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此复。
另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二他字第35号答复,其答复
内容如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奥高法民一请字(2005)1号《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借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你院报告所述情况,冯树根向广州市白云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农药,双方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因此,该合同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应从白云农业公司向冯树根主张权利时起算。
本案不符合法复(1994)3号批复适用的条件,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答复适用情形显然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4)3号适用的情形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包括根据买卖合在同或者交易习惯货物交付后需即时给付货款由于买方无钱可付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欠款条的情形。
这种情形下,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二他字第35号适用情形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包
括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或者约定付款日期而付款日期未到而出具的未定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及根据交易习惯无需即时给付的情况下出具的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应从卖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