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诉讼时效
合同诉讼的时效与重点6篇
合同诉讼的时效与重点6篇篇1甲方(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签订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为明确双方权益,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就合同诉讼的时效与重点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合同诉讼时效期间:本合同诉讼的时效期间为______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甲方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2. 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乙方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诉讼时效中断。
自中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1. 合同成立与效力:双方应明确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合同的效力范围。
如合同存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双方应依法处理。
2. 合同履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乙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 证据收集与提交:在合同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证据应真实、合法、有效。
证据不足或证据不实的一方应承担不利后果。
4. 诉讼程序:双方应遵守诉讼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
如一方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导致不利后果。
5. 判决的执行:如法院判决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依法履行判决。
如乙方拒不履行判决,甲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条款1.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2甲方(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因合同事宜产生纠纷,为明确合同诉讼的时效与重点,特订立本协议。
诉讼时效期限的法律法规
诉讼时效期限的法律法规我国诉讼时效期限(不含刑法追诉时效)主要有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和二十年制,具体法律法规汇总如下:[一年]①《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②《海商法》第257条第1款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③《海商法》第260条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④《海商法》第263条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⑤《拍卖法》第61条第3款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年]①《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合同法解(一)》第6条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
③《专利法》第68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当合同签订⼈双⽅不能就合同履⾏达成⼀致时,就会产⽣纠纷,协商不成就有可能诉讼到法院,那么就产⽣了诉讼时效这⼀概念。
那么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店铺⼩编为⼤家解答。
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若⼲问题的解释对诉讼时效作了如下规定:⼀、技术合同争议当事⼈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起⾄合同实施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技术进出⼝合同争议当事⼈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起⾄《合同法》实施之⽇起超过两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该条除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规定适⽤其他法律的规定。
可见,诉讼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情况外,散见于各具体法律之中。
时效期间的计算,也是较为直接的法律问题,⼀般都规定为“从权利⼈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权利被侵害之⽇起计算,”但是也有例外,如《国际买卖合同时效公约》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请求权发⽣时开始计算。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标准1、有明确的书⾯书⾯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以约定的付款期限后⼀⽇;⼀⽅未按时付款的,另⼀⽅可从次⽇起主张对⽅⽀付逾期付款利息;2、以送货单形式起诉的,能够证明双⽅交易习惯的,依交易习惯;不能证明的,则债权⼈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应从债务⼈明确表⽰拒绝付款之⽇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与之相同;不应当从推出诉讼时效应从收到货物时起算,因为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的利益,督促债务⼈及时付款。
根据⼀般交易习惯,在买受⼈收到货物当时没有付款的,除⾮事前有约定,否则出售⼈不可能意识到买受⼈有不付款的意图,也不可能知道⾃⼰的权利被侵害;3、以⽋条的形式起诉的,若⽋条上写明付款⽇期的,按照写明的⽇期第⼆⽇起开始计算;没有写明的,则随时都可以主张付款,诉讼时效从债务⼈明确表⽰拒绝清偿⽋款时开始计算,同时起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
审理行政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The world is like a mirror: Frown at itand it frowns at you; smile, and it smiles too.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审理行政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审理行政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这三年是属于当事人的保护期限,只要在这三年之内提起诉讼,并且有合法的证明依据,那么自己的胜诉权就会得到保护,如果超过了时效这个胜诉权就会进行消失。
一、审理行政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中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
从传统大陆法系的规定来看,这1年的规定是与瑕疵担保的内容联系在一起的。
二、适用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况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上述第二项规定。
劳务合同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劳务合同作为合同法中的一种,其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劳务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如下:一、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意味着,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二、诉讼时效起算1. 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例如,如果劳务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 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如果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
3. 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
如果劳务合同中附有条件,那么诉讼时效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 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
如果劳务合同中附有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如果劳务合同中规定了请求他人不作为的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开始计算。
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1.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 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断。
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 诉讼时效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特殊情况1. 技术合同争议: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一、一审期间第一、诉讼时效1普通2年诉讼时效。
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民法通则》第135条21年诉讼时效。
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民法通则》第136条33年诉讼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环境保护法》第42条44年诉讼时效。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合同法》第129条5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民法通则》第137条第二、申请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民诉》第101条2诉中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
《民诉》第100条3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民诉》第108条4诉中证据保全。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证据规定》第23条第三、立案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立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3日内移送审判庭。
《审限若干规定》第6、7条第四、公告送达1国内。
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民诉》第92条2涉外。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公告之日期满3个月。
《民诉》第267条第五、答辩期1国内。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
《民诉》第125条,不提出答辩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2涉外。
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
《民诉》第268条第六、管辖权异议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
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诉讼时效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其中,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及时维权。
本文将深入探讨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二、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详解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自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诉讼时效基本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逾期未行使则诉讼权利消失。
诉讼时效的设立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秩序,防止长期争议的产生。
四、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诉讼时效的意义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规定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期限。
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防止劳动争议长期悬而未决,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
五、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适用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在一年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否则将失去维权的机会。
六、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这意味着劳动者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年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超过这个期限将无法行使诉讼权利。
七、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诉讼时效的合理性分析1.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这个期限对于劳动者来说是相对充裕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劳动者的救济需求。
2.防止长期争议:诉讼时效的设立可以防止劳动争议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秩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个相对清晰的时间节点。
八、符合时效规定的案例分析小明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8个月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他按照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定金合同法诉讼时效是多久?
No kind of education can match adversity.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定金合同法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定金合同发生纠纷后诉讼时效是三年。
在双方进行约定后也是会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也是会通过缴纳定金的行为来确定双方的权益,那么如果因为定金方面发生了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在提起诉讼时也是需要注意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
一、定金合同法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定金相关知识定金罚则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2.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
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2.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3.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购房合同时效性
1. 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 购房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地产买卖达成的一致协议。
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购房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若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通常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 购房合同的诉讼时效:
- 购房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 对于购房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总结:
- 购房合同没有时效性一说,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
- 购房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论我国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则诉讼时效案例
论我国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则诉讼时效案例一、引言合同是现代市场经济交易的基础。
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完善,合同交易中也时有出现各种纠纷。
因此,为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维护合同交易的正常秩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其中,鼓励交易原则是该法的重要法律原则之一,它是体现合同各方自由意志的基本保障,所有立法和解释都应该尊重并体现这一原则。
因此,本篇文章将以一个具体案例为例,从中探讨我国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则及其对诉讼时效的影响。
二、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总价值为100万元的合同,约定出售商品A给乙公司。
合同生效后,甲公司将商品A交付给乙公司并收到了货款,交易一度进行得非常顺利。
但接下来的十个月内,甲公司先后向乙公司交付了6批商品A,但未能如期收到货款。
最终,甲公司只收到乙公司的前三期货款共计60万元,还有40万元的货款一直未能结算。
双方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但没有任何结果,于是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的40万元。
在该案中,诉讼时效成为争议的焦点,被认为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不利。
下面将从法律角度对该案进行分析。
三、法律分析1. 鼓励交易原则鼓励交易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法律原则之一。
该原则的核心在于保障合同各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发挥和自主选择权。
根据该原则,当事人的一方可以依法约束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以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目的。
换言之,当事人应该遵循自愿、平等、互信的原则,秉持合作精神,推动交易行为的良性发展。
在本案中,双方之间的合同存在明显的交易过程,而甲公司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合同应向乙公司提供商品A。
乙公司用于支付货款的资金也是在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得到的,其所尽力避免支付剩余货款的行为,与鼓励交易原则是相互矛盾的。
因此,在进行诉讼时效的具体处理时,鼓励交易原则应视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并被考虑到。
2.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时间内行。
什么是工程合同的时效性
工程合同的时效性是指合同在法律上规定的有效期限,即合同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限制。
工程合同的时效性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工程合同中,时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的成立时效合同的成立时效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时效一般为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
在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履行时效合同的履行时效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
在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数量等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当事人未能在履行时效内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履行时效一般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时效根据合同的性质、内容以及双方的协商确定。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时效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时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时间。
在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但是,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时效内行使变更或解除权,否则将失去法律保护。
四、合同的诉讼时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期限。
在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将失去诉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但是,在工程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中断、中止和延长等规定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总之,工程合同的时效性是合同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合同时效性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现。
同时,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计算和维护,以免失去诉讼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法律风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应怎样计算
法律咨询:
张三向李四借款1万,双⽅于9⽉30⽇签定借款合同,未约定何时还款。
合同签定当天,张三向李四出具借款1万的⽋条⼀张,李四收到⽋条后当场交给张三5千,剩下5千于10⽉1⽇交付。
请问,诉讼时效从何⽇起算?
律师回答:
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借款合同的⽣效时间:10⽉1⽇。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百⼀⼗条⾃然⼈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提供借款时⽣效。
第⼆百零六条借款⼈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可以随时返还;贷款⼈可以催告借款⼈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条合同⽣效后,当事⼈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条当事⼈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下列规定:
(四)履⾏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可以随时履⾏,债权⼈也可以随时要求履⾏,但应当给对⽅必要的准备时间。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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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解释一(合集3篇)
合同法解释一(合集3篇)篇1:合同法解释一合同法司法解释一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于1999年公布实施,主要是为了知道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的适用。
本次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合同的效力以及代位权和撤销权五个方面,下面就是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的全文。
一、法律适用范围二、诉讼时效三、合同效力四、代位权五、撤销权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一、法律适用范围第一条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合同法实施以前已经作出终审裁决的案件进行再审,不适用合同法。
二、诉讼时效第六条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第七条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第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合同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
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
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关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1、以通知解除合同。
在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上,中国合同法采用德国民法的立法体例,在本法条中的第一项即规定了当事人一方在约定解除事由或法定解除事由发生而欲行使解除权时,必须通知相对人,合同自通知到达相对人时发生解除的效力。
此外,合同法草案曾规定以“情事变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加以裁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但后来并未采行,主要是考虑到如何划分正常的商业风险和情势变更较为困难,掌握不好,有可能使有的当事人规避正常的商业风险,有的法官也可能滥用这项权力,甚至助长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利因素。
所以最终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任何情形下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都只须以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不必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
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超过一年怎么办
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_超过一年怎么办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条中有明确规定:1.当一方发现对方发生合同违约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通常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2.若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依照合同性质或者交易习惯进行判断。
若属于即期合同,要求履行;如属于非即期合同,一般以合理时间为准。
3.解除权的期限,在合同纠纷未经解决前,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且在未解决前并不会自动消失。
即违约事件发生后收到通知之日起,限制受损方采取解除权行动的时间通常是不长的,不能超过3年,否则失权。
总之,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由很多因素共同决定的,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性质、交易习惯以及解除权的自动消失期限等,相关当事人应当认真了解法律规定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解除权超过一年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权通常是存在一定的期限限制的,一般不会超过3年。
如果合同解除权已经超过一年还未行使,另一方可以拒绝解除合同,认为其解除权已经过期。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对超过一年未行使的解除权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特别约定:当双方对合同解除权的期限作出了特别约定时,在约定的期限内可以行使解除权,超过期限则受限制。
如果是该情况,就需要根据具体合同约定来判断是否还能行使解除权。
2.诉讼时效:当一方行使解除权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通常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对方未履行义务的事实仍然存在,或者对方以某些方式阻碍另一方行使权利,那么解除权可能受到诉讼时效的特别保护,可以继续行使。
例如,当一方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后,对方利用种种手段阻挠另一方行使权利,导致时间超过一年,法院还是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另一方是否仍然具有解除权。
因此,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并以超过一年未行使解除权作为一项指控,然后需要在具体审理过程中,依据各种细节和情况综合判断,来确定是否给予解除权行使的权利。
合同无效法院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是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自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依据合同主张权利,也不能依据合同承担义务。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无效的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合同无效的救济途径等方面,对合同无效法院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合同无效的认定1. 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合同无效;(2)合同意思表示:合同意思表示应当真实、自愿,否则合同无效;(3)合同内容: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合同无效。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无效后,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2)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4)追缴财产:合同无效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追缴,返还给受损害的当事人。
2. 合同无效的特殊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2)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3)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的效力。
四、合同无效的救济途径1.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当事人认为合同无效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时效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时效甲方(原告):[甲方全称]乙方(被告):[乙方全称]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现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认为该合同无效,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无效的事实和理由1.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明和不实的合同信息,导致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2. 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乙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乙方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5. 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事实和理由。
二、诉讼请求1. 请求确认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无效。
2. 请求判令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具体金额]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3. 请求判令乙方赔偿甲方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
4. 请求判令乙方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证据清单1. 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
2. 乙方提供的虚假资质证明和不实合同信息的证据。
3. 乙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证据。
4. 乙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5. 乙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证据。
6. 其他证明合同无效的证据。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本诉讼时效自甲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合同无效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
甲方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此致[法院名称][甲方全称][日期]。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2008.07.01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
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例子
诉讼时效的例子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法律保护和解决争议的权利。
以下是关于诉讼时效的十个例子:1. 民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在购买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质量赔偿诉讼,否则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2. 刑事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例如,如果某人犯下了重大犯罪,警方应在二十年内将其绳之以法,否则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债权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借给某人一笔钱,但对方拒不归还,您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追偿。
4. 债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债权法》,债务人主张债务履行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例如,如果您欠某人一笔钱,但对方在二年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将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5.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例如,如果您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超过时效将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6. 不动产登记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如,如果您对一处不动产的登记有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改变登记结果。
7. 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例如,如果您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应在二年内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获得赔偿。
8.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例如,如果您的商标被他人侵权,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9. 行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一般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例如,如果您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异议,应在六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时效将无法撤销该行政行为。
采购合同诉讼时效
采购合同诉讼时效采购合同诉讼时效是指当采购合同发生争议后,当事人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合同诉讼时效是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它确保了合同争议能够及时得到解决,避免长期拖延或诉讼过程被滥用。
一、采购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采购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也就是说,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的四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超过这个时限,原则上,诉讼请求将被法院驳回。
采购合同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一般为合同履行完成或者被和解、解除、终止的时间。
如果采购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基于合同的特定性,通常可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将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定为合理期限。
诉讼时效的计算存在一些复杂情况,比如在民事责任诉讼中,如果事实关系复杂,难以确定合同履行的具体日期,时效的起始时间也相应会有所不同。
二、诉讼时效的重要性采购合同诉讼时效的确立对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十分重要。
首先,它可以强制当事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违约行为进行追责,避免长期拖延导致证据的丢失和争议的升级。
其次,时效规定可以防止恶意的滥用诉讼权,保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最后,诉讼时效对于法院及时审理案件、维护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指导和保证作用。
采购合同一般涉及大额交易,如果没有诉讼时效的约束,当事人可能会无限期地拖延诉讼,从而对约定的履行期限和双方权益产生严重影响。
特别是在供应商与采购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中,对制止恶意滥用诉讼权、保障交易安全至关重要。
三、采购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与暂时中止采购合同诉讼时效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中断或暂时中止。
中断时效的行为包括起诉、应诉等,暂时中止时效的行为包括和解、调解等。
当事人在时效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效将被中断。
中断后,如果原告撤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从最初的提起诉讼行为到撤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的时间段不计算在诉讼时效内,而从撤诉、反诉发生之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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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诉讼时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
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 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
1 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
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
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
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 此外,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13bb134931b765ce050814df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 pe=pic&aimh=44&md5sum=00bb2c626a7220ffc623d72101ff7f4f&sign=1c6a138a44&zoom=&png=10971-20897&jpg=0-0"target="_blank"> 点此查看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三)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合同种类的。
l 国内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
2 涉外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
涉外合同纠纷因为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时要比国内合同困难得多。
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合同主体一方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国外,合同标的位于国外等。
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时,往往会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合同语言问题,解决纠纷地点问题等等。
甚至纠纷解决后的执行间题也很复杂,所以,应尽量避免在涉外合同上发生纠纷。
( 四) 有名合同纠纷和无名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
合同法具体规定名称的合同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则为无名合同。
1. 有名合同纠纷从合同法规定来看,有名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15 种:(1) 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
(2) 供用电合同纠纷,包括供用电、气、水、热力等合同纠纷。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retype/zoom/13bb134931b765ce050814dfpn=3&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 pe=pic&aimh=44&md5sum=00bb2c626a7220ffc623d72101ff7f4f&sign=1c6a138a44&zoom=&png=20898-&jpg=0-0"target="_blank"> 点此查看(3) 赠与合同纠纷,包括馈赠合同纠纷、遗赠合同纠纷等。
(4) 借款合同纠纷,包括各类长短期限的民间或商业借款合同纠纷。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篇二:崔建远合同解除与诉讼时效合同解除与诉讼时效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上传时间:XX-6-231. XX年2月22日,《人民法院报》曾刊载过拙作《合同无效与诉讼时效》。
合同解除与诉讼时效较之于合同无效与诉讼时效,既有类似之处,也有不同之点。
本文着重讨论合同解除与诉讼时效独特的问题。
2.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的表现。
按照我国法及其理论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分工,这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管辖的领域,前者受制于除斥期间,后者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以及合同生效的规定。
合同解除本身虽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但因解除而生的有关法律后果则同诉讼时效有密切关系,需要讨论。
3.物的返还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合同解除的效力如何,与法律采取何种学说密切相关。
学说有直接效果说、间接效果说、折衷说、债务关系转换说等(参见韩世远:《中国的履行障害法》,《法律科学研究所年报》No.17,明治学院大学,2 0 0 1年7月)。
所谓直接效果说,是指合同因解除而溯及既往地消灭,尚未履行的债务免于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发生返还请求权的学说(我妻荣:《债权各论》上卷,岩波书店1 9 5 4年版,第19 0页)。
可以将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的规定解释为采纳了直接效果说。
依据此说,在不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法制下,合同解除又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时,所给付的有体物的返还请求权应是物的返还请求权,基本上属于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性质和效力。
此类物的返还(返还财产)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观点不一。
笔者认为,在我国法未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的情况下,不宜承认物的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以免出现下述不妥当的局面:所有权人虽有所有权之名,却无所有权之实;占有人虽有所有权之实,却无所有权之名。
在我国民法典或者物权法将来规定了取得时效的背景下,可以借鉴德国民法典(第19 7条第1款、第9 0 2条、第9 2 4条等)规定的模式,即区分登记所有权与不登记所有权,在不登记所有权场合,所有物返还请求权适用消灭时效;在登记所有权场合,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则不适用消灭时效。
其理由主要为交易安全的需要,盖登记具有公信力,以登记为确定所有权归属的依据,不以占有不动产的事实为准,所以,即使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长时期不主张不动产占有的返还,不论占有不动产的人占有的时间多长,不动产所有权都不变化。
这就排除了消灭时效适用的余地(崔建远:《绝对权请求权抑或侵权责任方式?》,《法学》2 0 0 2年第1期)。
据此可知,在合同解除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时,受领人基于合同受领不动产并且已经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由办理注销登记、给付人重新登记制度解决,不适用诉讼时效;但在已经办理完注销登记手续,受领人继续占有该不动产,给付人一直未重新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也未主张返还该不动产的占有场合,似乎有适用诉讼时效的余地;在受领人受领该不动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给付人继续享有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在动产所有权等其他情况下,适用诉讼时效,即给付人未请求受领人返还给付物达到法定期间,法院便不再保护给付人(详见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 0 0 3年3月第二版,第1 9 9 —2 0 1 页)。
此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次日)起算。
因为于此场合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成立。
在这点上,不同于合同无效情况下物的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因为后者是自判决生效时或者判决指定的时间起算。
至此,合同解除生效的时间成了重要的问题。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解除权人未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的情况下,是否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笔者认为,如果解除权确实已经产生,并具备行使的条件,那么,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不因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而受影响。
这样,可以防止违约方故意提出异议阻碍合同的解除。
在举证责任的配置上,应由解除权人举证其享有解除权并符合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3月第三版,第196页)。
4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时,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因此,解除前进行的给付还有法律根据,只是自合同解除之时起尚未履行的债务被免除。
这样,就发生了如下问题: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债务,对方却未履行对待给付,或者虽然也履行了债务,但双方各自的履行在数量上不对等。
对这一问题采取所有物返还显然不妥,因为给付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未取得给付物的所有权。
惟一的办法是运用不当得利制度加以解决,即受领人将其多得的利益按不当得利规则加以返还。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解释为包含着不当得利返还。
即使合同解除有溯及力,但给付物已不复存在,或虽存在但返还给付物不符合效益原则等,或者债务的履行为提供劳务,亦按不当得利返还处理释)。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没有理由不适用于诉讼时效。
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仍为合同解除生效时。
这也是它不同于合同无效场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之处。
5.赔偿损失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后段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这过于抽象,因合同法上的解除类型较多,何种解除在什么情况下存在损害赔偿,需要具体分析。
其一,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无此约定时,则无损害赔偿。
该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其起算点应为当事人约定的支付损害赔偿金的期限届满的次日。
其二,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目的而解除,一般无损害赔偿,但在因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可能存在着损害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