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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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凉山地区彝族的语言使用情况(全文)

谈凉山地区彝族的语言使用情况(全文)

谈凉山地区彝族的语言使用情况凉山彝族自治州是四川彝族的主要聚居区,是四川省民族类别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

全州面积6.42平方公里,辖、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甘洛、越西、喜德、冕宁、盐源及木里藏族自治县等17个县,州府西昌市。

其中普格、布拖、昭觉、金阳、美姑、甘洛、越西、喜德8县约2万平方公里,为大凉山腹心地区,彝族居住密集,比率在60﹪以上;美姑、布拖、昭觉三县的彝族人口密度达90﹪以上。

根据凉山州20XX年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20XX年全州总人口453.28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为237.75万,占总人口的52.45﹪,彝族人口222.68万,占总人口49.13%;汉族225.55,占总人口47.68%。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展,民族地区对外交流的机会增多,语言的沟通成为我们要解决的第一要务,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稠密的地区,交际的主要工具是其民族语,但是作为交际语言,民族语的使用范围大大受到限制,不利于各族RM之间的交流,那么民族地区要谋得长远进展,就得使用GJ通用的一般话。

但是目前的现状就是民族杂居地区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一般话水平都较低。

一方面,民族杂居地区语言接触的复杂情况对这些考生学习一般话有较大的负面影响,既有汉语内部的方言影响,又有民族语之间或民族语与汉语之间的影响。

不少人认为在民族间能使用汉语方言进行交流已经很不容易,在学习一般话时又因方言和民族语的语音、词汇、语法特点而存在较多难点,困难重重。

另一方面是工作生活中使用一般话的机会不多,缺乏说一般话的环境,即便在汉语课堂教学中也使用民族语作为辅助语言。

这些因素都造成了民族杂居地区一般话水平普遍较低的客观现实。

因此基于此种状况,对民族地区的语言使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把存在的问题都一一呈现分析出来,可以为其他地区彝族乃至其他民族语言政策的制定提供借鉴,为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作出相应的贡献。

这次的调查主要集中在西昌学院文教学院,学校严格执行GJ语委公布的标准,学校90﹪以上的教师都用一般话教学;再加上推普周的宣传,电子屏幕、标语以及所有宣传栏上都会给大家宣传有关一般话的方针政策,让学生越来越多了解的一般话,再加上就目前的就业情况来说,学生一般话这一块还是很重视,很多用人单位都要考查个人语言能力,所以这个一般话的证书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学生们都力争为就业要铺平道路,因此学生也是非常重视一般话知晓其重要性。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抢救保护彝族古籍工作方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抢救保护彝族古籍工作方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抢救保护彝族古籍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2.14•【字号】凉府办函〔2014〕32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抢救保护彝族古籍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函〔2014〕3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凉山州抢救保护彝族古籍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14日凉山州抢救保护彝族古籍工作方案一、凉山彝族古籍基本现状彝族古籍包括彝文古籍和彝族口碑古籍两大部分。

彝文古籍是以彝族文字为书写符号记录下来的古籍。

彝文是彝族先民创造的一种文字,是彝族先民早已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凝聚着彝族人民的思想与智慧,体现了彝族先民的发明创造精神。

在世界六大古自源文字(古彝文、中国甲骨文、苏美尔文、埃及文、玛雅文、哈拉般文)五种早已“作古”的情况下,古彝文仍以活态形式存在,它所表现的生命力、传承力令世人震撼。

古彝文字的载体就是彝文古籍。

彝文古籍古已有之。

晋人常璩在《华阳国志?南中志》中说“论议好譬喻物,谓之夷经。

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足可佐证。

彝族口碑古籍是彝族民间口耳相传下来的一种古籍,它比彝文古籍更为丰富,大致可分为宗教类和民众类。

凉山彝族古籍自成体系,内容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小。

记录语言的质料有木刻、竹简、石刻、骨刻、木牍、皮书、布帛书、金铭、石刻、刺绣和纸书等。

目前所见最多的是纸书,装帧多数为“棍竹线订卷轴装”,且有绵纸、麻纸、宣纸、牛皮纸、白纸和其他纸之分,其中清末到民国时期誊抄的绵纸、麻纸类版本收藏价值较高。

彝文古籍的最大特点是散藏于民间。

据不完全统计,全州藏量约50万卷。

截至2013年底,全州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共收藏400余种5652卷彝文古籍。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彝语新词术语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彝语新词术语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彝语新词术语
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12.04
•【字号】凉府办函〔2013〕362号
•【施行日期】2013.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凉山州彝语新词术语审定委
员会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3〕3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州政府决定成立凉山州彝语新词术语审定委员会,负责定期收集、审定彝文翻译中出现的新词术语,经规范后统一向社会发布推行。

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施遐州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委员:贾瓦盘加州语委主任
委员: 南正才州语委副主任
海来牛牛凉山日报社副主编、中级编辑
罗体古州文联副主席、翻译
蒋明全州电影译制中心主任、副译审
何刚西昌学院彝学院院长、教授
李忠英省彝文教材编译室主任、译审
马尔子州民族研究所所长、译审
勒尔吉哈凉山广播电视台彝语中心副主任、一级播音
时长日黑省彝文学校办公室主任、高级讲师
马曲博州语委古籍编译科科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语委,由贾瓦盘加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曲博兼任办公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正文:----------------------------------------------------------------------------------------------------------------------------------------------------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已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8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6月16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的决定2017年6月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由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2017年2月18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6月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起草第三章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四章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五章规章的备案审查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凉山彝族自治州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依法治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凉山彝族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的地方立法活动。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13•【字号】凉府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凉府发〔2022〕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2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程序中的主体第一节行政机关第二节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第三节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第三章行政公开第四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立法第一节重大行政决策第二节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立法第五章行政处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程序启动第三节调查与证据第四节决定第五节期限第六节行政裁量权基准第七节简易程序第六章特殊行为第一节行政协议第二节行政指导第三节行政裁决第四节行政调解第五节行政应急第七章行政听证第一节行政决策听证会第二节行政执法听证会第八章行政监督第一节一般监督第二节规范性文件监督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州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守本行政程序规定。

法律、法规对行政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的目的和法律的原则要求,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实现行政目的,所选措施应当必要、适当,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正文:----------------------------------------------------------------------------------------------------------------------------------------------------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1992年4月29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2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彝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彝语文是彝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的一种主要语言文字。

使用彝语文是自治州的一项重要的自治权。

第三条自治州的各级国家机关坚持语言平等原则,保障各少数民族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社会活动中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自治州的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新闻等各个领域里加强彝语文的使用。

第四条自治州内通用彝语文和汉语文。

自治州的各级国家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提倡彝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鼓励汉族干部学习、使用彝语文和当地其他少数民族语文。

第五条自治州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使用彝文应当遵守国务院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

第六条自治州的各级国家机关开展彝语文工作,要为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促进自治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第二章彝语文在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执行职务中的使用第七条自治州内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使用其中的一种。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切实维护各民族的合法权利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切实维护各民族的合法权利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切实维护各民族的合法权利民建凉山州委员会我州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也是彝族文化保持比较完整的地区。

全州17个县市均分布有彝族,其中,彝族聚居的就有10个县,彝族人口180多万,占总人口的44.43%。

彝族一直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彝文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典籍的民族文字之一,彝语文和汉语文一样,是凉山地区社会使用的主要语言文字,它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现实需要。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彝语文的使用水平,扩大彝语文的使用范围,对推动我州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文化资源向民族文化资本转变,构建和谐凉山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一、我州语言文字工作现状改革开放以后,我州的语言文字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主要有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一是规范彝文的推行和使用,成效非常显著。

在彝族农村宣传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普及实用科普知识,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开发民族智力,发展民族教育,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方面均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彝语文在自治机关已经成为执行职务时使用的一种重要工具。

州人代会、政协会等重要会议文件,已经基本上做到了同时使用彝、汉两种文本。

的若干规定,我州于1992年第六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彝语文工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初,州政府颁发了《关于实施〈彝语文工作条例〉的若干规定》,这两个法规文件的贯彻实施,把彝语文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使彝文工作进入了一个更加稳定和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从94年开始,结合宣传贯彻《彝语文工作条例》,我州第一次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社会用字整治工作,重点是汉文社会用字的规范化管理和彝文使用水平的提高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汉文社会用字混乱现象得到了基本遏制,规范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印章、文件函头、城镇街道的部分招牌,大多数公私汽车门徽标识的彝文使用情况也有了较大进步,广大社会用字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2007年修订)

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2007年修订)

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200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05.31•【字号】•【施行日期】1987.07.02•【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987年4月16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7年7月2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07年1月13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订通过,2007年5月31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是在四川省管辖区域内凉山地区彝族人民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境内还居住有汉族、藏族、蒙古族、回族、苗族、傈僳族、纳西族、布依族、傣族、白族、壮族等民族。

自治州的辖区为: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金阳县、雷波县、美姑县、甘洛县、越西县、喜德县、冕宁县、盐源县和木里藏族自治县。

自治州的州府设在西昌。

自治州的区域界线如需变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以下简称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

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四条自治州各民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把自治州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的民族自治地方。

彝语

彝语

彝语(一)语言文字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彝族人民和其他人民一道,共同建设和开发了中国大西南这片富饶的土地。

同时彝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源远流传、丰富多彩的本民族灿烂的文化和艺术。

彝族创造了自己的语言文字。

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族支。

彝语分北部、东部、南部、东南部、西部和中部6大方言,各方言内部还分许多次方言和土语,方言间差别较大,基本上很难相互通话和交际。

彝文是彝族文化的瑰宝。

汉文史志称之为“爨文”、“爨字”、“爨书”、“倮倮文”、“韪文”、“夷经”;彝族称之为“诺苏补玛”、“乃苏讼纳”、“聂苏索”、“尼斯”、“阿哲苏”、“纳苏缩”等。

关于彝文的产生年代,现在还无定论。

从山东邹平县丁公遗址出土的龙山时代晚期陶文,与彝文非常近似,并且全部可以识读,云南省昭通地区发现西汉堂郎府彝文印章,贵州大方有东晋彝文“济火碑”,结合彝文经籍和汉文志书上的记载来推算,彝文最迟产生于汉代或更早一些。

有关彝文的创始人,在民间传说中有:吉禄老人、本夺本耿、毕阿伍、伯博耿、宓阿叠、冉冉一义等;彝文是一种古老的音节文字,一个字形代表一个意义,其文字总数达万余字。

这些彝字从结构上看,有点、横、竖、横析,大致有象形、会意、指事、假借四类。

彝文独特体字多,合体字少。

滇川黔桂彝文古书中的彝字形体,大部分相同或近似。

只因彝族居住分散,山川阻隔,方言差别大,各地彝文又随着方言发展,导致读音不一样,用字不统一,再加上辗转传抄,某些字的写法出现差异。

四川凉山一带彝文一般由右向左横行书写;云南、贵州、广西一带则由左向右竖行书写。

日长月久,自成体系。

要严格按照1980年8月1日经国务院颁布使用的《彝文规范方案》所规定的以圣乍方言语言是有民族性的,一个民族的语言往往在本民族内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因此,翻译时一定要根据各民族自己的语法规律行事,决不能生搬硬套,逐字硬译,更不能只注意形式而忽略了内容。

因为不同的民族,他们的语法规则也有异同。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2013-04-01 05:13:00 来源:云南日报[提要]省人民政府设立的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应当单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经费,主要用于抢救、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载体传承的民族传统文化等。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在出版、播出前,出版、制作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认为确需审定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定。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号)《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3月28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保护和抢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少数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

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三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科学保护的原则,尊重各民族群众意愿和语言文字自身发展规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政府统筹协调、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应当单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经费,主要用于抢救、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载体传承的民族传统文化等。

第五条县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

浅谈中国民族政策的研究成果——以四川凉山为例

浅谈中国民族政策的研究成果——以四川凉山为例

浅谈中国民族政策的研究成果——以四川凉山为例凉山是我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也是四川省民族类别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还是国家确定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区之一。

凉山州的发展历来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民族政策在凉山的贯彻执行更是让凉山的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口述者XXX是凉山彝族地区出生并在党的民族政策照耀之下成长起来的彝族领导干部,年轻时曾赴攀枝花参加国家“三线建设”,后历任乡镇干部、普格县委书记、中共凉山州委副书记等职。

2004年1月当选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3月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2013年3月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

XXX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受益者,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在凉山的实践者和发扬者。

一、改革开放前党的民族政策在凉山的实践建国前,凉山被称为“荒凉之山”,由于历史、社会、地理、自然等各种因素,长期封闭,与世隔绝。

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凉山彝族地区仍然停留在反动、黑暗、野蛮、残酷的奴隶社会,藏族地区停留在封建农奴社会。

因为凉山有木里藏族自治县,冕宁、甘洛、越西等都有藏族,广大奴隶、娃子(凉山解放前没有自由,可以被奴隶主买卖的贫苦群体)被当成会说话的工具,世代过着铁链缠身、刀耕火种、食不果腹、目不识丁、结绳记事的苦难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挣扎在死亡线上。

1935年红军长征进入凉山,当时红军分别走的两条线,一条是走会理、德昌、西昌,毛主席在会理召开了会理会议。

另外一条是何长工、罗炳辉带队从巧家、会东、宁南,进入普格,在西昌礼州与主力部队会师。

后来红军过冕宁才有了著名的彝海结盟。

以前彝海结盟的“彝”还是这个“夷”字,后来毛主席才改成“彝”,意为让我们这个民族有米吃,有丝穿。

彝海结盟就是党的民族政策在凉山的第一次成功实践。

1952年10月1日,凉山彝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辖昭觉、美姑、布拖、普格、喜德、金阳、普雄7县。

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四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

每年九月份的第三周为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使用。

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管理和监督,核发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第八条各有关部门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发现不规范的用语用字,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一)教育部门应当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二)人事部门应当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三)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部门应当对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活动及其设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四)广播电视、信息产业等部门应当对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五)新闻出版部门应当对各类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互联网出版及电子出版物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名称、广告、商品名称等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七)民政、建设、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对地名、风景名胜区标牌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车站、码头、机场、港口、街道、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公共设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产品标志和中文信息处理产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九)旅游等部门应当对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饭店及其从业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十)商务、邮政、电信、银监、证监、保监、电监等部门应当对商业、贸易和服务活动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十一)公安部门应当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中公民姓名的用字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双语教育工作的决定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双语教育工作的决定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双语教育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25•【字号】凉府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双语教育工作的决定凉府发〔2018〕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我州自1978年恢复各科以汉语文为主要教学语言、开设一门彝语文的双语教育模式(以下简称二类模式),1984年举办各科以彝语文为主要教学语言、开设一门汉语文的双语教育模式(以下简称一类模式)以来,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探索形成了“母语起步、汉语会话过渡、双语并重”的双语教育模式,已经成为最具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符合民族教育实际的办学模式,培养了大批民汉双语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为提高民族素质、增进民族团结、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在新形势下,由于自然条件、招生体制和就业趋势等综合因素制约,双语教育发展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和瓶颈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精神以及省、州的部署要求,提高我州双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结合我州实际就加强双语教育工作作出以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依法开展双语教育工作(一)正确认识双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凉府函[2011]26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凉府函[2011]26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正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凉府函〔2011〕2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国务院批准的四川《彝文规范方案》实施三十年来,全州各县市、彝语文工作部门以及广大彝语文工作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规范彝文的使用,传承民族文化,促进凉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先进,激发广大彝语文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推动我州彝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西昌市人民政府等29个先进集体和潘文武等101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希望广大彝语文工作者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为己任,攻坚破难,奋发有为,进一步提高规范彝文的使用水平,为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彝语文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附件1: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名单西昌市人民政府宁南县人民政府普格县人民政府布拖县人民政府昭觉县人民政府金阳县人民政府雷波县人民政府美姑县人民政府甘洛县人民政府越西县人民政府喜德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盐源县人民政府会东县人民政府会理县人民政府德昌县人民政府州教育局州语委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州民宗委州文联凉山日报社省彝文学校州民研所州彝文教材编译室凉山广播电台凉山电视台州电影公司西昌学院彝语言文化学院附件2:彝语文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101名)潘文武西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主任吉则木呷西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工作人员代军西昌市民宗局副局长洪志强西昌市民族中学校长杨明鑫西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娅西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工作人员刘远鸿德昌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世全德昌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谢树和德昌县教育局副局长、县语委主任肖志高会理县民族中学副校长田正学会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蔡兴荣会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殷明会理县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付雪婷会东县民族中学教师王文刚会东县民族中学语文教师陈智友宁南县民族中学教师王小梅宁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员张文宁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潘正同宁南县朝阳小学校校长安以发普格县语委办副主任孙国惠普格县教体局副局长罗瓦格普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军普格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沙马拉呷布拖中学高级老师俄底尔以中共布拖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乃古尔聪布拖县文体旅游局翻译荣敬龙布拖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克其阿牛昭觉县民族中学教师阿克鸠射昭觉县委宣传部记者阿都拉且昭觉县柳且乡日呷村农民贾巴阿果昭觉县语委翻译蒋山林昭觉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期沙俄格金阳县语委办公室主任毛只日金阳县语委、教育局主任、副局长穆志图金阳县语委原主任谭福宣金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马加也雷波民族中学教师白史且雷波县人民政府县委常委、副县长曲比尔古雷波县语委主任科员何娟雷波县语委综合股股长刘甘娜美姑县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嘎哈石者美姑县毕摩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副译审沙马拉林美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丽辉美姑县城关小学教师李新瑜甘洛县教育局语言文字股股长吉及什布甘洛县吉米九年制学校校长、高级教师木机约哈甘洛县吉米九年制学校教导主任车明胜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沙马加甲越西报社记者巫期伍且越西县语委主任刘小平越西县普雄民族学校彝语文教师熊东越西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吉伍依作喜德县文化旅游局工作人员依火布都喜德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阿果古体喜德县贺波洛中心校小学高级教师阿伍瓦洛喜德县民族中学中教一级教师范明权喜德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吉卡瓦伙冕宁县民宗局语委办工作人员王树国冕宁县民宗局局长彭光泽冕宁县语委办工作人员郑太兴冕宁县民宗局语委办副主任李勇刚盐源县语委副主任沈国祥盐源民族中学政教处主任张仁德盐源县中学校长马顺英木里县民族学校中教一级教师向永贵木里县旅游体育局办公室主任杨建军木里县语委办主任刘东芝中共凉山州委原州委调研员刘勇州委办公室一科许琪州人大民族法制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王布哈州人大民族法制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调研员潘峰州政府办副县级秘书,综合科科长李光明凉山州政府办调研员骆木加凉山州政协学习文史委主任孙成凉山州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安小林州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罗志忠西昌市二中副校长殷体石凉山州语委党组书记、主任阿迪嘎嘎凉山州语委纪检组长赵晓福凉山州文广局副局长刁建生凉山州人事局调研员殷德清凉山州民宗委社会事业科科长王英凉山州旅游局副局长樊建强凉山州民政局副局长谢赋凉山州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刘冬凉凉山州司法局副局长袁定成凉山州法制办副调研贾斯拉黑凉山日报社副译审果基木呷凉山日报社副总编时长日黑省彝文学校高级讲师、办公室主任贾巴甲哈省彝文学校讲师、副科长贾瓦盘加凉山州文联副主席、主编阿则尔布凉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尔子凉山州民族研究所所长阿苏木戈四川省凉山州彝文教材编译室副主任李桂英四川省凉山州彝文教材编译室副译审勒尔吉哈凉山电台彝语部副主任、主持人罗克基凉山电视台彝语中心主任阿来呷呷凉山州民族电影译制中心科长罗洪瓦达西昌学院彝语言文化学院原系主任、教授何刚西昌学院彝语言文化学院院长、教授——结束——。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7•【字号】凉府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凉府发〔2008〕1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凉山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九届州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现予印发。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政府)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国务院工作规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州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州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州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四、州政府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省政府的命令、决定,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全州行政机关中全面贯彻实施。

五、全州行政机关要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认真执行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管理方式,增强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六、州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和各委员会主任、各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普通话推广【发文字号】凉府办发[2008]13号【发布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08.03.06【实施日期】2008.03.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凉府办发〔2008〕1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7〕197号),巩固我州语言文字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我州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社会氛围,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为准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稳步地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正确把握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语言观。

坚持以规范标准建设为核心;坚持语言生活主体化与多样性和谐统一;妥善处理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学习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正确处理方言、繁体字以及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和规范,发展和保护中华传统语言文化。

(二)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

(三)加强机构、队伍、制度等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融入与结合,完善体制机制,注重工作创新。

三、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一)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通过开展目标管理、量化评估、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全社会齐抓共管,在2012年实现全州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31•【字号】凉府办发[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通知(凉府办发〔2008〕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从2004年开始,我州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用字整治工作,州政府先后下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社会用字的通知》(凉府发〔2004〕23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整治社会用字的紧急通知》(凉府办函〔2004〕59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社会用字整治工作的通告》。

各县市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还存在彝文排序错误、彝汉文字体比例失调(彝文字体偏小)、彝文翻译不准确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以国家、省、州关于社会用字管理规定为依据,以彝文使用为重点,对全州社会用字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基本消除彝汉文社会用字尤其是城镇公共场所用字混乱和彝文使用空白现象,实现全州社会用字规范化和双文字化。

二、社会用字规范标准(一)汉字的使用。

一律以国务院1986年10月15日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不得滥用已被简化的繁体字和已被淘汰的异体字,防止出现错别字。

(二)彝文的使用。

一律以国务院1980年8月1日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为准。

(三)彝汉文对照使用书写格式。

横写彝文在上,汉文在下;竖写彝文在右,汉文在左;环写彝文在外环,汉文在内环或者彝文在左半环,汉文在右半环。

彝汉文字体大小相当,协调美观。

(四)在公共场所使用外国文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汉语拼音的使用,一律以1958年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为准。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先
进单位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6.17
•【字号】凉府办函〔2017〕217号
•【施行日期】2017.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
正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的通报
凉府办函〔2017〕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州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积极推广使用以彝语文为主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并重并举,在语言文字的规范管理、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彝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规范化、双文化社会用字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决定对西昌市人民政府等8个县市和州教育局等10个州级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州各县市、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务实创新,履职尽责,推动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文明和谐新凉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7日附件
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市
西昌市人民政府宁南县人民政府木里县人民政府喜德县人民政府
昭觉县人民政府布拖县人民政府雷波县人民政府越西县人民政府
二、州级部门
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
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旅发委州语委。

四川彝族地区普通话推广策略探究

四川彝族地区普通话推广策略探究

四川彝族地区普通话推广策略探究
王浩
【期刊名称】《语文建设》
【年(卷),期】2016(0)4Z
【摘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及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河口区,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是中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该地区彝族语言学习状况在全国彝区中具有非常大的代表性。

笔者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2011年前往凉山彝族地区摸底、2015年5月对四川理工学院就读的彝族学生的调查和2015年7月对参加四川省国培项目(2015)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中彝族教师的调查,基本上掌握了四川彝族地区彝族学习普通话的现实情况,对该地区彝族普通话推广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改进和提高四川彝族普通话水平的途径和方法。

【总页数】1页(P24-24)
【关键词】四川;彝族;普通话;推广策略
【作者】王浩
【作者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102
【相关文献】
1.彝族地区推广普通话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J], 伊增繁
2.民族地区普通话普通话测试现状探析——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 [J], 黄立佳;
3.学前教育专业彝族学生普通话水平提升策略探究——以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J], 卓康
4.学前教育专业彝族学生普通话水平提升策略探究——以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J], 卓康
5.民族地区幼儿园普通话推广策略探究——以早期阅读为例 [J], 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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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法规类别】语言文字工作
【批准部门】四川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1992.09.26
【发布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2.09.26
【实施日期】1992.09.26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发布日期:2009年6月15日实施日期:2009年8月1日)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1992年4月29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2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彝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
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彝语文是彝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的一种主要语言文字。

使用彝语文是自治州的一项重要的自治权。

第三条自治州的各级国家机关坚持语言平等原则,保障各少数民族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社会活动中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自治州的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新闻等各个领域里加强彝语文的使用。

第四条自治州内通用彝语文和汉语文。

自治州的各级国家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提倡彝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鼓励汉族干部学习、使用彝语文和当地其他少数民族语文。

第五条自治州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使用彝文应当遵守国务院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

第六条自治州的各级国家机关开展彝语文工作,要为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促进自治州的经济发展和
社会进步服务。

第二章彝语文在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执行职务中的使用
第七条自治州内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彝、汉两种语言文字;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使用其中的一种。

自治州和州内各县(市)国家机关公布法规和重要文告,应当同时使用彝文和汉文,下发文件和宣传学习材料,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同时或者分别使用彝文和汉文。

第八条自治州内召开各种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同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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