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规定与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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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成功以后何时做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成功以后何时做工伤鉴定

⼯伤认定成功以后何时做⼯伤鉴定我们知道,如果在⼯作时间受伤了,是可以申请⼯伤赔偿。

这其中也包涵了很多步骤,在经过⼯伤认定之后,还要再做⼯伤鉴定,若是鉴定结果达到⼀定级别,之后还可以有伤残待遇。

下⾯我们将就⼯伤认定成功以后何时做⼯伤鉴定?这⼀问题进⾏讲解,下⾯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伤鉴定:⼯伤鉴定是在申请⼯伤鉴定的职⼯被认定为⼯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对其⼯伤有关事宜进⾏鉴定的⾏为。

⼯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鉴定,停⼯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伤鉴定1、伤残鉴定⼜名劳动能⼒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2、⼀般情况下是⼯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要对⼯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政复议或者⾏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3、⼀般是⼯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单位要⾏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的。

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次⼊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伤认定结论书⽣效后⼀年之内做。

三、申请⼯伤的伤残鉴定时,⼀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正⾯免冠彩照⼀张;3、⾝份证及复印件等⾝份证明资料;4、两份《⼯伤职⼯劳动能⼒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次诊断记录和出院⼩结,如医院⾸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四、在进⾏⼯伤鉴定时,⼀般需要按以下流程进⾏:1、⽤⼈单位或⼯伤职⼯,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可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鉴定申请。

资料应含《⼯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伤残职⼯⾝份证明资料、就医病历等⼀切相关资料。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审核,若材料不全,会在5个⼯作⽇内⼀次性书⾯告知申请⼈补全。

工伤认定结果多久出来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结果多久出来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结果多久出来?人社局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它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并在20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1、用人单位;2、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3、工会组织,(二)申请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同意,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8)属借用或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10)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The greatest happiness in life lies not in what you possess, but in the process of pursuing something.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一)鉴定申请(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三)医学辅助检查和专家面诊(四)鉴定评审(五)鉴定结论领取(六)复查鉴定。

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病假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用期工资标准如果员工因为工伤或者生病需要提出暂时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单位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就来看看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

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

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1)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内容;(2)申请的劳动鉴定是否属于本鉴定委员会受理;(3)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

3、鉴定程序: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

(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这些问题会在下文一一的告诉大家。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这些问题会在下文一一的告诉大家。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1、职工发生工伤;2、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3、存在残疾;4、影响劳动能力。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流程(1)提出申请。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劳动者劳动能力的丧失,在进一步处理之前都必须先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定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序,然后再根据鉴定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

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流程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鉴定申请1、职工发生工伤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后,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原则上应当经过系统治疗和康复治疗一年以上,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方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未经系统治疗的或伤病情未稳定的,不予受理。

特殊疾病或离休干部视情况而定。

3、用人单位应当为因工受伤和因病、非因工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拒不为工伤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凭《工伤认定决定书》直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自由职业者因病或者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其填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经被鉴定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由被鉴定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直接提出。

4、鉴定收费:鉴定费280元/次,疑难病例300元/次(收费依据:苏价费[1996]156号);医疗辅助检查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由医院收取:(1)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符合《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的鉴定费及鉴定过程中进行必要医疗检查的费用,由统筹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他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2)申请再次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垫付,再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由统筹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申请复查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支付。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受伤后多久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受伤后多久做工伤鉴定?

在实践中,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员工受伤已经确认为了工伤之后再进行的,工伤鉴定需要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进行,通过工伤鉴定可以对受伤员工的劳动丧失程度进行等级划分,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4、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二、受伤后多久做工伤鉴定?对于伤残鉴定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标准,要根据具体的伤情,确定治疗终结的时间。

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在事故发生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

伤情严重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实务处理当中,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或出院后,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伤残鉴定申请。

以上内容就是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上任何法律相关问题,可以随时点击我们的咨询通道来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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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的流程与所需的资料

报工伤的流程与所需的资料

报工伤的流程与所需的资料
答案:
报工伤的流程包括报告事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赔偿。

报告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单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受伤人员及伤情等。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故发生经过的证明材料、受伤员工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通过后,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工伤职工的相关证件资料等。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赔偿支付给受伤员工。

报工伤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工伤认定申请表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事故发生经过的证明材料
受伤员工的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其他相关材料(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清单等)
整个流程需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以便顺利通过工伤认定和获得相应的赔偿。

上海工伤鉴定时间规定

上海工伤鉴定时间规定

上海工伤鉴定时间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办法》,上海的工伤鉴定时间规定如下:
1. 工伤鉴定申请时间
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员工应立即向所在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伤鉴定申请。

企事业单位应在受理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所在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如果申请超过30个工作日后才递交,则视为放弃工伤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是为了确定受伤员工的工伤程度和劳动能力损失情况。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企事业单位报告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鉴定。

3. 工伤认定时间
工伤认定是指确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以及受伤员工是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企事业单位报告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

4. 医院诊断时间
受伤员工在事故发生后应前往医院接受诊断和治疗。

医院应尽快对受伤员工进行初步诊断,并报告给所在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便进行后续的工伤鉴定和认定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规定仅是参考时间,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调整。

另外,对于一些复杂的工伤案件,可能会涉
及更多的程序和时间。

总之,根据上海相关法规和规定,上海的工伤鉴定时间包括工伤鉴定申请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工伤认定时间和医院诊断时间。

这些时间规定的宗旨是保护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确认工伤情况,为受伤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限制与截止日期

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限制与截止日期

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限制与截止日期伤残等级鉴定是指对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其伤残等级的一项程序。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伤残等级鉴定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时间限制与截止日期。

本文将就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限制与截止日期进行探讨。

一、伤残等级鉴定程序与时间限制伤残等级鉴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的,其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材料审查、健康检查、鉴定评议、等级确定。

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步骤对应着不同的时间限制。

1. 申请阶段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需主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在工伤发生后的两年内提出鉴定申请。

超过此期限,申请将不被受理。

2. 材料审查阶段一旦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材料审查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的健康检查和鉴定评议流程。

3. 健康检查阶段健康检查是伤残等级鉴定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劳动者的身体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评估其健康状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健康检查应该在收到申请后的六个月内完成。

超过此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4. 鉴定评议阶段在完成健康检查后,鉴定评议阶段将对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和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鉴定评议应在完成健康检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有正当理由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5. 等级确定阶段经过鉴定评议后,伤残等级将被确定并告知申请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等级确定的通知应在完成鉴定评议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出。

二、伤残等级鉴定的截止日期伤残等级鉴定的截止日期是指申请人或相关部门在鉴定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最后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等级鉴定的截止日期如下:1. 申请的截止日期劳动者需在工伤发生两年内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超过此期限将无法受理。

劳动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鉴定流程是怎样的没有规矩,不成⽅圆,法律规范我们的⾏为,对于劳动鉴定流程是怎样的,你有疑惑吗?想知道法律对于劳动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规定?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进⾏解答,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劳动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伤职⼯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特殊情况下,职⼯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伤残的,需持⼯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4、对符合条件的,统⼀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员;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员进⾏丧失劳动能⼒的医学诊断;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7、职⼯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伤职⼯及其家属因申报⼯伤与⽤⼈单位发⽣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政部门或⼯伤保险经办机构发⽣争议的,按照⾏政复议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相信⼤家看完以上店铺⼩编整理的,有关劳动鉴定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对这⼀问题也有了更加全⾯的了解。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祝您⽣活愉快!。

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一、啥时候能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呢?一般来说啊,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届满),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啦。

就好比你受伤了,经过一段时间治疗,感觉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是好像有点后遗症影响干活儿了,这时候就可以去申请这个鉴定了。

二、那要准备些啥材料呢?材料可得准备全乎了,少一样都可能得折腾半天。

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这个表一般可以在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或者直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公地点领取。

填写的时候可得认真点,别马虎,把自己的基本信息、工伤情况啥的都写清楚。

2. 工伤认定决定书。

这可是很重要的东西啊,它就像一个凭证,证明你这是工伤。

如果没有这个,人家可能都不会受理你的鉴定申请呢。

3.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这些材料就是要让鉴定人员知道你伤得咋样,都做过啥治疗。

可别小看这些病历啊,那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可能影响鉴定结果呢。

4. 检查、检验报告等。

比如说你做过X光、CT啥的,这些检查报告都得带上,它们能更直观地显示你受伤的部位和程度。

三、申请的流程是啥样的呢?1. 先提出申请。

就像前面说的,把材料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啦。

有的地方可以线上申请,那就方便多了,直接在网上把材料上传就行。

要是只能线下申请,那就得自己或者委托别人(比如家人或者律师)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公地点提交材料。

2. 受理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你的申请材料之后,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审查。

这个时候你就只能耐心等待啦。

如果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他们会通知你补充材料或者修改。

要是收到这种通知,可别不耐烦,赶紧按照要求弄好,这样才能顺利进入下一个环节。

3. 组织鉴定。

如果材料审查通过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会组织专家对你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这个时候你就得按照他们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去参加鉴定啦。

工伤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

⼯伤鉴定流程在发⽣⼯伤之后,每个职⼯都要经过⼯伤鉴定的流程才能依法获取赔偿,那么⼯伤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呢?下⾯就请跟着店铺⼩编⼀起来看⼀看,下⽂就是⼩编整理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伤鉴定流程⼯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伤认定,劳动能⼒鉴定和⼯伤职⼯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1、⼯伤认定符合《⼯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外出期间,由于⼯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符合《⼯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视同⼯伤:(⼀)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时之内经抢救⽆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命伤残军⼈证,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申请做⼯伤认定,需要按照《⼯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伤待遇。

因⼯负伤待遇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2、劳动能⼒鉴定⼯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伤职⼯还应当进⾏劳动能⼒鉴定。

劳动能⼒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活⾃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个伤残等级,⼀级最重,⼗级最轻。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因工伤导致劳动者劳动能力减少或丧失的程度进行评定的程序。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定其工伤赔偿和康复治疗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和劳动保障监督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一、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理和审核。

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进行受理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情的严重程度等。

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将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

劳动者需携带相关医疗证明和检查报告,接受专业医生的诊断和评定。

医生将根据劳动者的伤情和身体状况,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确定劳动能力的减少程度或丧失程度。

四、鉴定结果公示。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鉴定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权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根据异议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鉴定结果。

五、颁发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根据最终确定的鉴定结果,颁发《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结论书中将详细说明劳动者的伤情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作为工伤赔偿和康复治疗的依据。

六、法律诉讼。

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

以上就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在整个流程中,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希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能⼒鉴定的程序进⾏劳动能⼒鉴定需要履⾏⼀定的⼿续,经过⼀定的流程,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能⼒鉴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呢,为了解答⼤家的疑惑,店铺⼩编整理了下⾯的资料,欢迎阅读。

劳动能⼒鉴定程序根据《⼯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鉴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开展:(1)⾸先由符合劳动能⼒鉴定条件的⼯伤职⼯本⼈(或其亲属)或者⽤⼈单位向当地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鉴定申请,同时要提交⼯伤认定决定和职⼯⼯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当地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申报劳动能⼒鉴定的资料后,⾸先要进⾏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如果申请⼈提交的资料⽋缺,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则会要求申请⼈补充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期限从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时起算。

(3)组织鉴定。

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鉴定申请后,应当在30⽇内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鉴定。

进⾏劳动能⼒鉴定的专家必须具有医疗卫⽣⾼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鉴定的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专家组鉴定后出具的鉴定意见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活⾃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鉴定结论,提出为伤残职⼯配置辅助器具的建议。

(4)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应当⾃作出鉴定结论之⽇起20⽇内将劳动能⼒鉴定结论及时送达⼯伤职⼯及其⽤⼈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伤职⼯或者其⽤⼈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起15⽇内向省、⾃治区、直辖市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编为您介绍的内容如上,⽣活中劳动能⼒鉴定程序⼀般有具体的流程,只要依据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的指⽰进⾏下去就可以了。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较复杂,欢迎来店铺进⾏律师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你解答问题。

202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和时限规定

202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和时限规定

202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和时限规定工伤申报主体及时限(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怎么走的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怎么走的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怎么走的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要对伤残情况做一个鉴定,这就是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比较复杂的,普通人或许不清楚,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怎么走的。

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上海市宝山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上海市宝山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上海市宝山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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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鉴定流程及材料

工伤劳动鉴定流程及材料

工伤劳动鉴定流程及材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和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书》、《职业资格登记证》、《社会保险证》等原件扫描件;
3.工伤保险证原件扫描件;
4.申请人索赔的伤残等级证明(如果有);
5.受伤工人报销费用凭证及费用明细表等;
6.伤情调查报告;
7.申请人提出要求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表》;
8.申请人提出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1.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充分说明申请理据;
2.工伤保险机构或者被派发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递交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3.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签订委托委任书,确定鉴定专家的组成;
4.伤残鉴定机构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准备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5.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购买工伤保险机构签发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报告转至工伤保险机构或受伤工人本人;
7.受伤工人拿着《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给付工伤赔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8.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在购买方收到和承认。

工伤期满后做劳动鉴定流程

工伤期满后做劳动鉴定流程

工伤期满后做劳动鉴定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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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鉴定材料在工伤期满后,用人单位应主动为工伤职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Thinking actions in mind, not creeds, will help meet our greatest need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导读:工伤鉴定流程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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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规定与鉴定流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一年。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
根据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参见本法第17条)。

2、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或者前款规定提起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一年,超过这个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不过,本法中还特别规定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规定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并未马上发生,而是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与事故发生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则应当以工伤事
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标准。

不过,如果工伤劳动者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也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据此剥夺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如果单位不作出赔偿的话,劳动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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