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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资源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资源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内容资源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是用于报送资源税相关信息的一种申报表格。

申报表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纳税人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等必要信息。

2. 税款计算:包括纳税期间、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计税方法等相关信息。

3. 纳税申报信息:包括应纳税额、已缴税额、应补(退)税额等具体数值。

4. 附表信息:如果有需要,可以在申报表上附上相关的附表信息,例如补充说明、计算细则等。

填报要点在填报资源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准确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根据纳税期间进行税款计算,确保资源税计税的准确性。

3. 申报信息应当准确反映纳税人的真实情况,确保计税额、已缴税额等数值的一致性。

4. 如有需要,填写附表信息,提供详细的补充说明和计算细则。

填报流程填报资源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的流程如下:1. 根据纳税期间和税款计算依据,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

2. 填写申报表的纳税人基本信息。

3. 填写税款计算相关信息。

4. 填写纳税申报信息,包括应纳税额、已缴税额等。

5. 如有需要,填写附表信息。

6. 核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递交申报表。

注意事项在填报资源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 填报过程中应当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填写错误或遗漏。

2. 如有需要,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纳税指南进行填报。

3.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税务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指导。

以上为资源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和填报要点,请按照要求填写并递交申报表。

如有需要,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

SZ020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
(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资源税纳税人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除外)。

2.“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3.征收品目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的税目,征收子目是同一税目下属的子目。

4.“计税单位”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所规定的计税单位。

“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

5.“本期减免销量”是指“本期减免税额”对应的应税产品减免销售量。

“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资源税季度申报表

资源税季度申报表

资源税季度申报表简介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开采和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资源税需要按季度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

本文档将介绍资源税季度申报表的填写要求和流程。

填写要求资源税季度申报表是一份重要的财务申报文件,填写有关信息时需要遵守以下要求:1. 准确填写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2. 填写开采和利用的资源类型: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选择相应的资源类型进行填报,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等。

3. 填报资源开采和利用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季度内的资源开采和利用量,注意单位的统一和准确性。

4. 填报征收税率和金额:根据国家规定的资源税税率表,确定本季度的税率,并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5. 完整填写申报人信息:包括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便税务机关与企业进行联系。

申报流程资源税季度申报的流程如下:1. 按规定的时间,在税务机关指定的地点领取资源税季度申报表。

2. 根据上述填写要求,认真填写资源税季度申报表。

3. 将填写完整的资源税季度申报表和相关附件(如开采和利用数据报告)一同提交到税务机关。

4. 税务机关审核并核实申报内容,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核对。

5.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应交的资源税款。

6. 定期进行资源税季度申报,确保及时、准确地履行税务义务。

结论资源税季度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流程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要求,准确填写申报表,按时申报和缴纳资源税款。

同时,企业可以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6.06.22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
•【施行日期】2016.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本篇法规中的附件2、附件3、附件4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自2020年9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

为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62号)同时废
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2.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
3.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
4.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2日。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资源税有关规定制定本表。

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适用于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填报(另有规定者除外)。

本表包括三个附表,分别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由开采或生产原矿类、精矿类税目的纳税人以及发生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填写。

除“本期已缴税额”需要填写外,纳税人提交附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下需要手工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的例外)。

2.“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纳税人名称”:即税务登记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填写日期”:即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减免税代码:XXXX):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及具备登记一般纳税人条件而未登记的,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次、月或年的,自登记或具备登记条件的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季的,自登记或具备登记条件的次季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期限规定为按次、月或年的,自转登记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若纳税期限规定为季的,自转登记的当季起适用减征优惠。

本期适用纳税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比例(%):填写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号文件确定减征比例。

5.第1栏“税目”:是指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

第2栏“子目”:反映同一税目下适用税率、折算率或换算比不同的明细项目。

子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老会计经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

【老会计经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源税纳税人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除外)。

2.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3.煤炭的征收品目是指财税[2014]72号通知规定的原煤和洗选煤,征收子目按适用不同的折算率和不同的减免性质代码,将原煤和洗选煤这两个税目细化,分行填列。

其他从价计征的征收品目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的税目,征收子目是同一税目下属的子目。

4.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

煤炭、原油的销售量,按吨填报;天然气的销售量,按千立方米填报。

原油、天然气应纳税额=油气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5.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的洗选煤,其所用原煤如果此前已按从量定额办法缴纳了资源税,这部分已缴税款可在其应纳税额中抵扣。

6.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如有免税项目,减征比例按100%填报。

延伸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两部联合发布2014年最新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方案两部委解读:2014最新煤炭资源税费改革政策方案煤炭资源税改革将会有哪些创新?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本表适用于有减免税项目代码的纳税人填报)
填表日期:年月日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
月日
单位:元至角分,立方米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表单说明】
1.本表适用于有水资源税减免税项目代码的纳税人填写。

只有减税或免税项目,而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正式文件对此编制减免性质代码的,纳税人不用填写此附表;纳税人需要申报缴纳水资源税的,直接按表A或表B进行申报即可。

2.本表与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相同的项目按税源信息采集表有关填报说明填写。

3.第1栏“项目”:在“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中勾选一项。

4.第2栏“减免税项目名称”:填写现行水资源税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名称。

5.第3栏“减免性质代码”:填写规定的减免性质代码。

6.第4栏“减免税水量”:填写减免税项目对应的取用水数量。

7.第5栏“本期适用税额”:由试点省份按公布的税额自行确定并配置。

8.第6栏“减征比例”:填写减免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

免税项目的减征比例按100%填写。

9.第7栏“本期减免税额”:填写本期应纳税额中按规定应予减免的部分。

本期减免税额=减免税水量×本期适用税额×减征比例。

本期减免税额由系统自动带入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A或B。

A06743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

A06743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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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743《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分类索引】➢业务域申报➢业务类别申报纳税➢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征管规范自制表单【政策依据】《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第3号)1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表单】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本表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特殊用水类别纳税人填报)填表日期:年月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元、角、分,立方米,千瓦时日2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4【表单说明】1.本表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特殊用水类别纳税人填报;本表按月或按季填报。

所有可选项目只能选一项或不选。

2.征收子目填写:采矿疏干排水回用水(设区的市)、采矿疏干排水回用水(县级城市及以下)、采矿疏干排水外排再利用(设区的市)、采矿疏干排水外排再利用(县级城市及以下)、采矿疏干排水直接外排(设区的市)、采矿疏干直接外排(县级城市及以下)、水源热泵使用回用水(设区的市)、水源热泵使用回用水(县级城市及以下)、水源热泵使用直接外排(设区的市)、水源热泵使用直接外排(县级城市及以下)、水力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

3.本期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1)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本期应纳税额=适用税额×本期取水量×(1-合理损耗率);城镇公共供水行业合理损耗率设区市城市为17%,县级城市及以下为15%。

(2)采矿疏干排水取用水、水源热泵使用取用水本期应纳税额=适用税额×本期取水量;(3)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本期应纳税额=适用税额×本期发电量。

【对应流程及电子表单】无5。

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等附表doc-附表一:

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等附表doc-附表一:

附表一:
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
上表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者缓征资源税。

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附表二)执行。

附表二:
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一、铁矿石资源等级表
二、铜矿石资源等级表
三、铅锌矿石资源等级表
四、钨矿石资源等级表
五、锡矿石资源等级表
六、镍矿石资源等级表
七、锑矿石资源等级表
八、铝土矿石资源等级表
十、黄金矿石资源等级表砂金矿石资源等级表
岩金矿石资源等级表
十一、石棉矿资源等级表。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RESOURCE TAX RETURN (FOR OIL/GAS)税款所属期tax period: 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日期date of filing: 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Printed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表单说明】1、本表适用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和海上自营油(气)田申报资源税时填报。

本表由申报单位按月填报,或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The resource tax return is applicable to Sino-foreign cooperative oil (gas) fields and self-operated offshore oil (gas) fields . It is supposed to be filed in month or in other ways approved by the tax authority.2、纳税(申报)人名称Name of taxpayer/filer填写负责办理油(气)田资源税申报事项的公司名称。

It is supposed to be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who has the responsibility to file the resource tax return.3、油(气)田名称Name of the oil/gas field填写实际负有缴税义务的油田或气田名称。

It is supposed to be the name of the oil or gas field which actually bears the tax liability.4、应税产品名称Name of taxable product填写现行资源税规定中列明的应税产品,如原油、稠油、高凝油、天然气、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低丰度油气、深水油气等。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本表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农业、特殊用水类别的纳税人填报)填表日期:年月日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元至角分,立方米,千瓦时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表单说明】1. 本表为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农业和特殊用水类别的纳税人填写。

2.“特殊用水类别”:在“疏干排水”、“地源热泵”、“水源热泵”、“水力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农村集中饮水工程”中勾选一项。

“特殊用水类别”与“取用水行业”不能同时选取。

3.第1栏“项目”:在“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中勾选一项。

4.第2栏“征收子目”:按照试点省份设置的征收子目填写。

如北京对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的水资源税征收子目可确定为自来水(居民)、自来水(特种行业)等。

5.第3栏“累计取水量/累计发电量”:纳税人当年已取水量或已发电量的合计数量。

6.第4栏“本期取水量”:纳税人当期的取水量。

按取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填写此项。

7.第5栏“合理损耗率”:试点省份公布的合理损耗率,按取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填写此项。

8.第6栏“本期计税取水量/本期发电量”:按取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本期计税取水量由系统自动计算带出。

按售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本期计税取水量直接按本期售水量填写此项。

农业、特殊用水类别纳税人按本期实际取水量填写此项。

发电企业按本期发电量填写此项。

9.第7栏“适用税额”:由试点省份按公布的税额自行确定并配置。

10.第8栏“本期应纳税额”:(1)按售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农业、疏干排水、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农村集中饮水工程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本期计税取水量×适用税额。

农业用水、农村集中饮水工程不适用无证加倍计征水资源税的规定。

(2)按取水量计税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取水量×(1–合理损耗率)×适用税额。

(3)水力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发电量×适用税额。

资源税纳税申报操作说明综合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操作说明综合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_操作说明综合申报(网上办税系统)操作说明:1.登录网上办税系统,点击菜单“纳税申报-报表填写”,进入报表填写列表,填写“综合申报表”。

本月第一次申报的,点击综合申报表后的“填写”按钮,进入填写综合申报表;本月补充申报的,点击“申报期内补报”按钮,在打开的补报列表中,点击综合申报表后的“补报”按钮,进入填写综合申报表。

2.进入综合申报表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资源税“税目”选项中选择“原油、天然气、原煤、洗选煤”并点击“应税金额”文本框时自动弹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以下简称表一);选择其他“税目”时,自动弹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以下简称表二)。

表一①“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

煤炭的销售量,按吨填报。

②“销售额”:原煤或洗选煤的具体销售额由纳税人自行填写。

(销售额不为0时销售量必填)③“折算率”:计算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时使用(原油、天然气、原煤不使用折算率),公式为: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洗选煤折算率需先在系统中由各地市进行配置。

④“适用税率或实际征收率”:该表内直接带出税率(2%或1.7%)。

⑤“本期应纳税额”:原油、天然气、原煤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的洗选煤,其所用原煤如果此前已按从量定额办法缴纳了资源税,这部分已缴税款可在其应纳税额中抵扣。

⑥“减征比例”:若征收子目中含“衰竭期”,该栏自动带出30%;若征收子目中含“充填开采”,自动带出50%;若征收子目含“重大损失”,由纳税人自行填写。

⑦.“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减征比例。

⑧.“减免性质代码”:本栏目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已先行办理的减免税事项代码供其自行选择。

⑨.“本期已缴税额”:由纳税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⑩.“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标 签】纳税申报,通知,资源税纳税申报,资源税,申报表
【颁布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皖地税函﹝2014﹞738号
【发文日期】2014-12-31
【实施时间】2015-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资源税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需要,现将使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14年12月1日后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矿产品资源税时,须使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在申报缴纳其他矿产品资源税时,仍使用我省现行的《地方各税(基金、费)综合申报表》。

附件: 附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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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资源税有关规定制定本表。

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登记注册类型
税目
子目
折算率或 计量 计 税 适用 本 期
换算比
单位
销售量
计税销售额
应纳税额
税率
1
2
3
4
5
6
7
8 ①=6×7; 8②=5×7
合 计 — — —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授权声明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
申报人声明
予此人。

生产经营地址 电话号码 本 期 本 期 本期应
减免税额
已缴税额
补 ( 退 ) 税额
9 10 11=8- 9- 10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填写的, 我确定它是真实的、
可靠的、完整的。

授权人签字:
声明人签字:
主管税务机关:
接收人:
接收日期: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 1 —
填表说明 :
1.本表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适用于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填报(另有规定者除外)。

本表包括三个附表,分别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由开采或生产原矿类、精矿类税目的纳税人以及发生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填写。

除“本期已缴税额”需要填写外,纳税人
提交附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下需要手工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的例外)。

2.“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纳税人名称”:即税务登记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填写日期”:即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税
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第 1栏“税目”:是指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

第2栏“子目”:反映同一税目下适用税率、折算率或换算比不同的明
细项目。

子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4.第 3栏“折算率或换算比”:反映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或者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的比值。

除煤炭折算率由纳税人所在省、自
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外,其他应税产品的折算率或换算比由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

5.第 4栏“计量单位”:反映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

6.第 5栏“计税销售量”:反映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从价计征税目计税销售额对应的销
售数量视为计税销售量自动导入到本栏。

计税销售量即课税数量。

7.第 6栏“计税销售额”:反映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8.第 7栏“适用税率”:从价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比例税率,如原油资源税率为6%,即填 6%;从量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定额税率,如某税目
每立方米 3元,即填 3。

9.第 8栏“本期应纳税额”: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从价计征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8① =6× 7;从量计征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
式为 8② =5× 7。

10.第 9栏“本期减免税额”:反映本期减免的资源税税额。

如不涉及减免税事项,纳税人不需填写附表(三),系统会将其“本期减免税额”默
认为 0。

11.第 10栏“本期已缴税额”:填写本期应纳税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2.第 11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减免税额- 本期已缴税额。

13.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2年第 3号)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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