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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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201 年月日
受理编号:201 年第号
汉滨区江南中心校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申报表
拟设学校(园)名称:
办学申请人:
申请日期:
联系电话:
汉滨区江南中心校制
填表须知
1、在填写本表前,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它教育法规文件,并确知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并对本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对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所有文件、证件应交验原件,中心校和教体局留存复印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本表或签字。
5、本表所称“学校”指幼儿园和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机构)。
6、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须规整、洁净、不得涂改。应当统一使用A4纸的规格,按照表内内容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上交2份,自留一份。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填表须知》,并愿意遵守上述各项规定的约束,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属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有效。
申办者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提交的材料目录
注: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应由申办人签字确认。
一、办学基本情况
二、申请办学个人情况
说明:个人联合举办的,每个举办人填写一份。
三、拟任校长履历表
四、校园校舍情况表
五、学校主要设备设施情况
六、学校董(理)事情况简明表
说明:1.董事类别指:①作为教职工代表的董事;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董事;
③举办者或其代表;④校长;⑤其他董事。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其他按理事会章程产生。
七、开办经费来源说明
可按格式附页填写。
八、拟聘会计履历表
九、拟聘出纳履历表
十、拟聘任教职工情况表
说明: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十一、办学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