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钙肽 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25问答-中国保健协会
一、食品养分强化的主要目的和意义食品养分强化、平衡膳食/膳食多样化、应用养分素补充剂是世界卫生组织举荐的改善人群微量养分素缺乏的三种主要措施。
食品养分强化是在现代养分科学的指导下,依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养分缺乏状况和养分须要,以及为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养分素损失,在食品中选择性地加入一种或者多种微量养分素或其他养分物质。
食品养分强化不须要变更人们的饮食习惯就可以增加人群对某些养分素的摄入量,从而达到订正或预防人群微量养分素缺乏的目的。
食品养分强化的优点在于,既能覆盖较大范围的人群,又能在短时间内收效,而且花费不多,是经济、便捷的养分改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二、国际上食品养分强化的管理状况国际社会非常重视食品养分强化工作。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87年制定了《食品中必需养分素添加通则》,为各国的养分强化政策供应指导。
在CAC原则的指导下,各国通过相关法规来规范本土的食品强化。
美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养分强化标准,实施联邦法规第21卷104部分(21 CFR Part 104)中“养分强化政策”,对食品生产单位进行指导。
欧盟2024年12月发布了1925/2024《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特定物质的添加法令》,旨在避开由于各成员国对于食品中养分素强化量不一样而造成的贸易影响。
其他国家也通过标准或管理规范等途径对食品养分强化进行管理。
三、《食品养分强化剂运用标准》(GB14880-2025)修订的背景《食品养分强化剂运用标准》(GB14880-1994)自1994年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的食品养分强化、指导生产单位生产起到了主动作用,此外卫生部接着以公告的形式增补和扩大新批准的养分素品种和运用范围,实现对该标准的动态管理。
依据《食品平安法》的要求和卫生部标准清理安排,为做好本标准与其他食品平安国家标准的有效连接、便利生产单位运用和消费者理解,亟需借鉴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养分强化的管理阅历,结合我国居民的最新养分状况和食品养分强化的实际状况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酪蛋白磷酸肽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酪蛋白磷酸肽》编制说明前言酪蛋白磷酸肽(CPP)是以牛乳酪蛋白为原料,通过生物技术制得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肽,是一种功能性食品添加剂,可用于各种营养、保健食品中,能有效促进人体对钙、铁、锌等二价矿物营养素的吸收和利用。
酪蛋白磷酸肽是使用蛋白酶水解后的酪蛋白,经过精制、纯化制成,其核心结构为:—Ser(P)-Ser(P)-Ser(P)-Glu-Glu-(Ser:丝氨酸,Glu:谷氨酸,P:磷酸基)。
这一结构中的磷酸丝氨酸残基(-Ser(P)-)成簇存在,在肠道PH弱碱性环境下带负电荷,可阻止消化酶的进一步作用,使CPP不会被进一步水解而在肠中稳定存在。
国内研究发现,CPP中氮与磷的摩尔比值越小,CPP的肽链越短,磷酸基的密度越大,则CPP纯度越高,促进钙的吸收和利用作用也就越强。
从我国民众的钙营养状况看,我国民众膳食组成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其中含有大量的影响钙、铁、锌吸收因子,如植酸、草酸、等,因此,中国人缺钙尤为严重。
目前,我国从儿童到中老年人各年龄组的人群,普遍存在缺钙问题。
这就使得国内补钙多年以来保持长盛不衰的现象,消费者的补钙意识已由“接受”转变为“自发”。
除了钙以外,中国人最易缺乏的矿物质是铁和锌。
CPP不仅可促进钙的吸收,对铁、锌的吸收利用也有良好的促进效果,这更使得CPP在营养强化食品和保健食品中的应用备受瞩目。
因此开发添加CPP的营养食品和保健品,能真正达到有效补充人体缺乏的矿物质的目的,满足人们的营养需求,必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我国,酪蛋白磷酸肽的规模化生产技术已经成熟,产业规模也在逐步扩大,与之相配套的国家标准才刚刚发布。
由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比较宽泛,为了能把握行业规模化发展方向,有效规范和监管酪蛋白磷酸肽产品市场,切实提升该类产品质量水平,推动酪蛋白磷酸肽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制定能反映本行业整体水平,又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酪蛋白磷酸肽行业标准势在必行。
酪蛋白磷酸肽
酪蛋白磷酸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酪蛋白磷酸肽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判定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牛乳或酪蛋白制品为原料,用酶解法生产制得的商品酪蛋白磷酸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磷酸肽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酪蛋白磷酸肽 casein phosphopeptides以牛乳或酪蛋白制品为原料,用酶解法生产制得的,主要有效成分为含有1—6个磷酸丝氨酸残基的多肽。
3.2酪蛋白磷酸肽含量 the content of casein phosphopeptides酪蛋白磷酸肽占试样的质量分数。
4 质量要求4.1 感官要求酪蛋白磷酸肽感官指标见表1。
表1 感官要求4.2 质量指标酪蛋白磷酸肽感官指标见表2。
4.3 微生物要求应符合GB 31617和国家有关的规定。
4.4 食品安全要求4.4.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4.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 检验方法5.1 扦样:按GB/T 5491执行。
5.2 感官检验:按GB/T 5492执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钙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钙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2013年)”,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钙肽被列入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项目编号为spaq-2013-38。
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共同组织该标准的制订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杭州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待定。
负责标准技术资料查询、收集及对比,检测方法的验证比对,样品检测及数据整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行业内征求意见,组织标准的初审讨论会及标准报送等。
(二)简要起草过程1. 标准任务下达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针对制定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钙肽国家标准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于2013年年底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 起草工作组收集和查阅了相关国内外标准资料,根据查阅结果,酪蛋白钙肽无可参考的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
因此,起草工作组根据目前国内市场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初步确定了标准的技术内容,之后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多次讨论研究,并对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及对应的检测方法进行了对比及试验验证。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行业内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酪蛋白钙肽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批准使用的食品营养强化剂,按规定可用于06.0粮食和粮食制品(06.01及07.0除外)及14.0饮料类(14.01除外),也可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的解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3.10.07•【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解读文件一、原料目录解读文件制定背景为了推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制定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在前期开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招标研究基础上,结合既往产品的配方、功能、安全性、质量控制等实际情况,以及中国营养学会对酪蛋白磷酸肽+钙、DHA藻油的保健功能和用量等研究成果,制定了新版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23年6月2日发布了上述目录。
为使原料目录正式实施后,产品备案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市场监管总局结合已批准注册产品情况,联系生产实际,对产品备案时的原料使用、产品名称等细化了要求。
二、此次调整更新的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目录内容1.增加2个新化合物氯化高铁血红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附录B《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名单》中,铁化合物来源包含“氯化高铁血红素”, 2022年3月7日已发布实施GB 1903.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氯化高铁血红素》,目前已有含该原料作为补充铁的保健食品获得批准证书。
维生素K2(合成法):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2月28日发布了公告(2020年第9号),增加维生素K2(合成法)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2.更新5个国家标准磷酸二氢钙等5个原料的标准依据已经更新,此版原料目录中替换已作废了的标准。
3.对7个原仅有《中国药典》和药品标准的原料增加食品标准富马酸亚铁等7个原料在原仅有的《中国药典》和药品标准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1个原料在原有卫生部公告基础上增加食品标准柠檬酸锌(三水)在原有卫生部公告基础上,增加了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编制说明
公告 批准 的食 品添加 剂使 用 规定 清理 整 合 和重 点解 决 标 其 铝 色 淀 、 蓝 及 其 铝 色淀 、 豆 红 、 糖 色 、 花 黄 浸 靛 黑 焦 菊
准实 施过 程 中 出现 的急需 解决 的问题 作 为本 次 修订 的主 膏 、 黄素 等 ) 用 规定 , 加 了“ 叶 使 增 固体饮 料 按稀 释倍 数 增 要工 作 内容 。工作 组按 照 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的相关 要 求 加使 用 量 ” 的备 注 , 使相 应 的 固体饮 料 能够 按 照标 准规 定
规 范 了标 准 名 称 . 定 了标 准 的框 架 格 式 . 2 0 确 将 0 7年 至 使 用 这些 添加 剂 。 21 0 0年 卫 生 部 公 告 批 准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规 定 与
6 对 于一 些 果 冻 中的食 品 添加 剂 使 用 规定 , 增 加 、 在 G 2 6 — 0 7进行 了整 合 修订 ,根据 风 险评估 的原 则 和 了“ B 7 0 20 如用 于果 冻粉 , 冲 调倍 数增 加使 用 量 ” 使 相应 的 果 按 , 国内外食 品添加 剂生 产 、 用 的实 际情 况 , 部分 食 品 添 冻 粉 能够按 照标 准规 定使 用这 些 添加剂 。 使 对
丙 酯 、特 丁基 对苯 二 酚 主要在 含 油脂 食 品 中 的使 用 规定 增 加 了“ 以油脂 中 的含 量 计 ” 的备 注 , 以更 加 准 确 的 表 达 8、 据 J C A 对 对 羟 基 苯 甲酸 酯 类 及 其 钠 盐 的最 根 EF
新 安全性 评价结 果和 国际 、 国外 该类食 品添加 剂使 用规定
政 策 法 规
P OL CY & L l AW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的编制说明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乳铁蛋白等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适用问题的复函-卫监督食便函[2011]313号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乳铁蛋白等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适用问题的复函
正文:
----------------------------------------------------------------------------------------------------------------------------------------------------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乳铁蛋白等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适用问题的复函
(卫监督食便函〔2011〕313号)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GB2760-2011实施后有关问题的请示》(中乳协〔2011〕39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原《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允许使用的乳铁蛋白、酪蛋白钙肽、酪蛋白磷酸肽等食品营养强化剂已调整至新修订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中。
新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已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即将公布,在其公布前,乳铁蛋白、酪蛋白钙肽、酪蛋白磷酸肽等食品营养强化剂可以按照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用量继续使用。
专此函复。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结束——。
酪蛋白酸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酪蛋白酸钾(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酪蛋白酸钾(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酪蛋白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钙、氢氧化钾、盐酸),经搅拌、调pH值、灭菌、离心喷雾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酪蛋白酸钾(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盐酸GB 1886.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pH值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55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钙GB 2557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钾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酪蛋白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按产品配方不同分为酪蛋白酸钙和酪蛋白酸钾。
再次征求!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修订速览
再次征求!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修订速览7月31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再次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草案就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的行业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
为帮助大家了解修订变化,食品伙伴网根据最新版修订草案再次梳理了标准修订情况,供大家参考。
k ----------------------------- 按照大众食物和自主性食物分别制定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食物强化”两部分,分别规定各类食品中的强化量。
大众食物强化即在公众广泛消费的特定食品中,添加一种或多种微量营养素的行为。
通常由政府部门组织和实施。
大众食物强化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位于意见稿的附录A,其中包含的大众食物包括“01.01.01巴氏杀菌乳”“01.01.02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u02.01.01.01植物油”,,06.02.01大米”“06.03.01小麦粉”“12.04酱油”,较第一次修订草案,将“01.01.02灭菌乳”调整为“01.01.02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删除“01.01.03调制乳”“01.02发酵乳、风味发酵乳”。
附表A.1中列出了我国居民比较缺乏且容易强化的营养素,作为大众食物强化中优先强化的营养素。
对于大众食物载体中的其他营养素,定位为可选择强化的营养素•,列入表A.2中,并规定如进行大众强化,须按表AJ强化所列的全部营养素,在此基础上,可根据表A.2进行选择性强化,强调优先强化的重要性。
自主性食物强化即在大众食物强化之外的食品中,自主添加一种或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行为。
通常由生产者自行决定。
自主性食物强化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位于意见稿的附录B0大众食物强化食品类别中优先强化的营养素种类及使用量与第一次修订草案相比,此次修订对表A.1大众食物强化食品类别中优先强化的营养素种类及使用量,仅修改了大众食物强化食品类别,即将“01.01.02灭菌乳”调整为“01.01.02灭菌乳和高温杀菌乳”,删除“01.01.03调制乳”“01.02发酵乳、风味发酵乳”。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解读-文档资料
4 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 4.1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导致人群食用后营养素及其他营养 成分摄入过量或不均衡,不应导致任何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 的代谢异常。
• 4.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鼓励和引导与国家营养政策相悖的 食品消费模式。
附录B: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 源名单
• 附录B是根据我国历年来批准使用的各种营养素的 化合来源名单汇总整理而成的。对大多数营养素 而言,均提供了一个以上的化合物供生产者进行 选择。
• 对于部分在实际中使用少、含量不稳定、安全性 有待进一步评估的化合物,根据多次讨论结果进 行了删除。如铁中的“电解铁”、钙中的“生物 碳酸钙等化合物来源在本次标准修订中都予以删 除。
• 4.3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应能在特定的储存、运输和食 用条件下保持质量的稳定。
• 4.4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不应导致食品一般特性如色泽 、滋味、气味、烹调特性等发生明显不良改变。
• 4.5 不应通过使用营养强化剂夸大强化食品中某一营养成分的 含量或作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5 可强化食品类别的选择要求
12 mg/kg ~ 50 mg/kg
调制乳粉(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
乳粉除外)
100 mg/kg ~ 310 mg/kg
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
10 mg/kg ~ 60 mg/kg
调制乳粉(仅限孕产妇用乳粉) 32 mg/kg ~ 156 mg/kg
植物油
100 mg/kg ~ 180 mg/kg
人造黄油及其类似制品
100 mg/kg ~ 180 mg/kg
豆粉、豆浆粉
30 mg/kg ~ 70 mg/kg
2.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及GB2760-2011标准修订与使用及GB7718-2011标准介绍
范畴: 传统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用香料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胶基物质。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2011年6月20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基本框架
前言 正文: 范围、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食品用加工助剂 胶姆糖中胶基物质及其配料等
食品添加剂主体部分修订情况
2010年2月-7月开展修订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牵头单位先行将2007年-2010年公告与标准整合 对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汇总 2010年4月、6月召开两次修订工作组会议对重要问题进行讨 论 固体饮料中的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GB2760-1996中备注中 均有―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磷酸盐使用规定合并 食品分类问题
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清理整顿 GB2760-2007与卫生部公告的整合工作 制定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完善使用规定 制定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原则 制定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完善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 2010年至今完成了103项质量规格标准制修订 2010年103项质量规格标准立项 相关标准正在卫生部网站征求意见
修订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
以清理整合为主,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 以风险评估和工艺必要性原则为基础 –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 葡萄酒中着色剂(黑加仑红等) 积极参照国际标准及其他国家标准 – CAC的GSFA(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及其他国家食 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国内食品工业的食品添加剂实际使用情况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问答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问答一、食品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和意义食品营养强化、平衡膳食/膳食多样化、应用营养素补充剂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三种主要措施。
食品营养强化是在现代营养科学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缺乏状况和营养需要,以及为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在食品中选择性地加入一种或者多种微量营养素或其他营养物质。
食品营养强化不需要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就可以增加人群对某些营养素的摄入量,从而达到纠正或预防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目的。
食品营养强化的优点在于,既能覆盖较大范围的人群,又能在短时间内收效,而且花费不多,是经济、便捷的营养改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二、国际上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情况国际社会十分重视食品营养强化工作。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87年制定了《食品中必需营养素添加通则》,为各国的营养强化政策提供指导。
在CAC原则的指导下,各国通过相关法规来规范本国的食品强化。
美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营养强化标准,实施联邦法规第21卷104部分(21 CFR Part 104)中“营养强化政策”,对食品生产单位进行指导。
欧盟2006年12月发布了1925/2006《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特定物质的添加法令》,旨在避免由于各成员国对于食品中营养素强化量不一致而造成的贸易影响。
其他国家也通过标准或管理规范等途径对食品营养强化进行管理。
三、《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修订的背景《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1994)自1994年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的食品营养强化、指导生产单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卫生部继续以公告的形式增补和扩大新批准的营养素品种和使用范围,实现对该标准的动态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卫生部标准清理计划,为做好本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效衔接、方便生产单位使用和消费者理解,亟需借鉴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居民的最新营养状况和食品营养强化的实际情况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酪蛋白酸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酪蛋白酸钾(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酪蛋白酸钾(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酪蛋白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钙、氢氧化钾、盐酸),经搅拌、调pH值、灭菌、离心喷雾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酪蛋白酸钾(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盐酸GB 1886.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GB 5009.2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pH值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55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钙GB 2557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钾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酪蛋白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按产品配方不同分为酪蛋白酸钙和酪蛋白酸钾。
R406-食品安全-3-7-1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大陆
13.01 13.02.01
13.01 13.01.01
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
单独或混合使用,该类物质总量不 超过64.5 g/kg
15.6 g/kg ~ 31.25 g/kg 32g/kg ~96g /kg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13.01.02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3.55
25%~35%
8.39
8.39
1.94
17.42
3.87
5.16
35%~45%
3.87
2.58
0
7.10
1.93
1.94
45%~55%
0
1.93
0
5.81
0.65
0
≥55%
0.65
0
0
0
0
0
•平均贡贡献献率率的计算8结.87果显示,强9.化25食品对城市4.8孕0 妇微量营19养.56素摄入量的7.6贡3 献率多在75.7%7 以下;
亚硒酸钠
乳酸锌、氯化锌
氯化镁、硫酸镁
硫酸铜 硫酸锰
低聚果糖
左旋肉碱 叶黄素
OPO 花生四烯酸 乳铁蛋白
5-1 葡萄糖酸亚铁 富马酸亚铁、铁
葡萄糖酸钙、柠檬酸钙 L-乳酸钙、超细鲜骨粉、钙
0 柠檬酸铁铵、柠檬酸铁、氯化高铁血红素、铁卟啉、甘氨酸亚铁、羰基铁粉、 碳酸亚铁、柠檬酸亚铁、延胡索酸亚铁、琥珀酸亚铁、血红素铁、电解铁
维生素E
d-α-生育酚 dl-α-生育酚 d-α-醋酸生育酚 dl-α-醋酸生育酚 混合生育酚浓缩物 d-α-琥珀酸生育酚 dl-α-琥珀酸生育酚
硫酸锌 葡萄糖酸锌 氧化锌 锌 乳酸锌 柠檬酸锌 氯化锌 乙酸锌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问答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问答一、食品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和意义食品营养强化、平衡膳食/膳食多样化、应用营养素补充剂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三种主要措施。
食品营养强化是在现代营养科学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缺乏状况和营养需要,以及为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在食品中选择性地加入一种或者多种微量营养素或其他营养物质。
食品营养强化不需要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就可以增加人群对某些营养素的摄入量,从而达到纠正或预防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目的。
食品营养强化的优点在于,既能覆盖较大范围的人群,又能在短时间内收效,而且花费不多,是经济、便捷的营养改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二、国际上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情况国际社会十分重视食品营养强化工作。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87年制定了《食品中必需营养素添加通则》,为各国的营养强化政策提供指导。
在CAC原则的指导下,各国通过相关法规来规范本国的食品强化。
美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营养强化标准,实施联邦法规第21卷104部分(21 CFR Part 104)中“营养强化政策”,对食品生产单位进行指导。
欧盟2006年12月发布了1925/2006《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及其它特定物质的添加法令》,旨在避免由于各成员国对于食品中营养素强化量不一致而造成的贸易影响。
其他国家也通过标准或管理规范等途径对食品营养强化进行管理。
三、《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修订的背景《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1994)自1994年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的食品营养强化、指导生产单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卫生部继续以公告的形式增补和扩大新批准的营养素品种和使用范围,实现对该标准的动态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卫生部标准清理计划,为做好本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效衔接、方便生产单位使用和消费者理解,亟需借鉴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居民的最新营养状况和食品营养强化的实际情况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内容讲解-GB2760-20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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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修订
依据:参照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GSFA),结合我国的实际使用 情况
修订内容:将共享ADI(每日允许摄入量) 值的食品添加剂磷酸盐的使
用规定进行了合并 涉及食品添加剂:磷酸、焦磷酸二氢二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钙、
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修订依据: 经过JECFA(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评价 ADI值不需要 限定 国内外在各类食品中普遍使用 维生素E及天然维生素E的名称修订 维生素E(dl-α-生育酚,d-α-生育酚,混合生育酚浓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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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酪蛋白钙肽(钙促进剂)、酪蛋白磷酸肽(钙促进剂)、 乳铁蛋白(铁促进剂),从GB2760删除,在GB14880修 订过程中列入GB14880,做好GB2760与GB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衔接
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钠、磷酸二氢铵、磷酸氢二钾、磷酸氢钙、磷酸
三钙、磷酸三钾、磷酸三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磷酸氢二钠 上述食品添加剂可以在批准的使用范围中单独或混合使用,最大使用
量以磷酸盐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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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修订内容:碳酸钠、抗坏血酸钠列入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
GBn50-1977(内部发行)
GB2760-1981 GB2760-1986 GB2760-1996 GB2760-2007 GB2760-2011 第七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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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 准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对比分析 食品分 类 基本框 架
添加剂使用规定
添加剂监测 危险性评估 加工助剂调查 膳食模型调 查 膳食调查法 膳食调查 丹麦预算法 膳食模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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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钙肽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牛乳或酪蛋白制品为原料,用酶解法生产制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酪蛋白钙肽。
2 主要成分和相对分子质量
主要有效成分是含有1个~6个磷酸丝氨酸残基的多肽,其相对分子质量为400~5000。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白色至淡黄色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
泽和状态
状态粉末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酪蛋白磷酸肽含量(以干基计),w/% 符合声称附录A中A.3
等电点不溶物(以干基计),w/% ≤30 附录A中A.3
钙(以干基计),mg/100g ≥100 附录A中A.4
总氮(以干基计),w/% ≥10 GB 5009.5凯氏定氮法a
干燥减量,w/% ≤7 GB 5009.3直接干燥法
灰分,w/% ≤20 GB 5009.4
铅(Pb)/(mg/kg)≤ 2.0 GB 5009.75
a结果不乘以氮换算为蛋白质的系数F。
3.3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3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 3.0 GB 4789.3 霉菌和酵母/(CFU/g)≤50 GB 4789.15
附录 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
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 试剂和材料
A.2.1.1 硫酸。
A.2.1.2 硫酸铜(CuSO4·5H2O)。
A.2.1.3 硫酸钾(K2SO4)。
A.2.1.4 混合试剂:硫酸溶液(质量分数25%)+钼酸铵溶液(25 g/L)+水+维生素C溶液(100 g/L),1+1+2+1。
A.2.2 分析步骤
将酪蛋白磷酸肽含量的测定所得的干燥沉淀物(A.3.4)转移至凯氏消化管中,加入10 mL硫酸和1 g催化剂(0.1 g硫酸铜和0.9 g硫酸钾),加热消化完全。
取1 mL消化液于试管中,加入1 mL水,沸水浴10 min。
取出,冷却至室温,吸取100 μL至另一试管中,加入1.9 mL水,再加入3 mL混合试剂,于45 ℃水浴保温20 min。
取出,溶液应显蓝色。
A.3 酪蛋白磷酸肽含量(以干基计)及等电点不溶物(以干基计)的测定
A.3.1 方法提要
在试样溶液中加入一定浓度的钡离子,钡离子在酪蛋白磷酸肽分子间形成桥连,在适当的温度和pH下,加入一定浓度的乙醇即可使桥连状的酪蛋白磷酸肽分子团沉淀下来,将沉淀干燥并称量,计算得到产品的酪蛋白磷酸肽含量。
另外,在酪蛋白等电点(pH 4.6)条件下,通过离心分离不溶沉淀物和可溶上清液,将沉淀干燥并称量,计算得到等电点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A.3.2 试剂和材料
A.3.2.1 无水乙醇:使用前冷藏至4 ℃。
A.3.2.2 氯化钡溶液:100 g/L。
A.3.2.3 盐酸溶液:取18 mL盐酸慢慢加入100 mL水中。
A.3.2.4 氢氧化钠溶液:80 g/L。
A.3.3 仪器和设备
冷冻离心机。
A.3.4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0.5 g~1.5 g(精确至0.0002 g),置于一个50 mL离心管A中,加入15 mL水使其完全溶解。
用盐酸溶液调节试样溶液的pH至4.6,然后置于冷冻离心机中,在约4 ℃下5000 r/min~7000 r/min离心30 min,离心管A及其中沉淀物用于等电点不溶物的测定。
取上清液于预先在105 ℃干燥至恒重的一个50 mL离心管B中,用氢氧化钠溶液调节此上清液的pH至6.8,控制溶液总量在20 mL以内,加入氯化钡溶液1.5 mL,再加入无水乙醇至50 mL,摇匀后于4 ℃冰箱中放置至少12 h。
然后,从冰箱中取出置于冷冻离心机中,在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