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烧焊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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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63393 煤矿烧焊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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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烧焊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搞好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烧焊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属有关单位。
3、各单位要把烧焊工作当作安全重点加以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本烧焊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禁无措施施工。凡是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措施要求,措施不落实严禁烧焊作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烧焊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在烧焊前一天填报《烧焊审批书》(所列项目必须认
真填写清楚),到有关领导和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有关人员有权拒绝签字。
二、一般规定
1、烧焊是指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焊接、使用喷灯做热缩电缆头等作业的一种或几种。
2、烧焊工作应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学徒、实习人员应在师傅监护指导下工作。
3、电焊机绝缘必须良好。电焊机的电源线应使用良好的橡胶绝缘线,电源线的长度应尽量短。如因生产急需确需采用较长的电源线时,应离地面2.5m 以上布设。
4、禁止将氧气瓶和可燃气体放在一起。氧气瓶应离明火10m以上,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5、禁止在离乙炔瓶10m以内进行明火作业、
吸烟或燃烧物件。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
6、冬天寒冷,气瓶阀门、压力调节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水蒸气适当加热,严禁用火烤。
7、氧气瓶、乙炔瓶不用及运输时应拧紧瓶帽,检查瓶口不得漏气,并防止气瓶受到猛烈的冲击、碰撞或严重腐蚀。
8、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相距5m以上,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混用。
三、烧焊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落实
1、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井口房、井筒、地面主要机房、地面生产系统等烧焊每次必须编制烧焊措施。
2、烧焊措施的内容应包括烧焊地点、烧焊项目、烧焊时间、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
制人、施工负责人、烧焊工、通用措施、特殊措施、审批意见栏等内容。
3、特殊措施应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根据烧焊地点作业环境、烧焊项目的特殊性,编写具有针对性的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具体措施。
4、一般通用措施:
1)烧焊前必须将烧焊地点20m范围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
2)烧焊现场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烧焊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检查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停止烧焊,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
4)烧焊后清理现场,用水喷洒消灭火种。并由施工负责人指明一人在现场监护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5、井下主要进风巷、机电硐室通用措施
1)检查烧焊地点20m范围内顶板及两帮支护是否安全可靠,并清理干净易燃物品,确实无法清理的应采取防燃烧措施。
2)烧焊地点20m范围内进行冲尘,严禁煤尘堆积。
3)烧焊前瓦检员检测烧焊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应小于0.5%,并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 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内无瓦斯积存,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烧焊。
4)对烧焊设备及相关设备停电挂牌。
5)烧焊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风流中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立即停止烧焊,消灭火种。
6)烧焊过程中,禁止任何人接触电焊机。需要
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掉电源。
7)烧焊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或由其安排专人监视火花,采取措施防止引燃胶带或其他易燃物。
6、井口房、井筒通用措施
1)烧焊工及施工人员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的引绳系在合适的地点。
2)烧焊前清理井口、井筒杂物,并适量撒水灭尘。
3)气瓶、电源线、胶管在井筒中、提升容器上妥善固定。
4)由施工负责人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测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烧焊过程中,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6)烧焊完毕对井筒设施再次撒水并检查一次。
7、地面主要机房、生产系统通用措施
1)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如有煤尘积聚必须进行洒尘。
2)对烧焊设备及相关设备停电挂牌。
3)烧焊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或由其安排专人监视火花,采取措施防止引燃胶带或其他易燃物。
8、烧焊措施的审批
1)井下主要进风巷、机电硐室、井口房、井筒等地点的烧焊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人、通防科、安监处、分管副矿长、矿长(矿长出差时由生产副矿长)依次审批。
2)地面主要机房、生产系统等地点的烧焊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安监处、分管副矿长依次审批。
3)选煤厂烧焊措施由选煤厂总工程师、厂长、安监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