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表3-1)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业务用表(新)

16 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表9-2)
17 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核定表(表9-3) 18 工伤费基数调整明细表(表4-4)
9 工伤保险费申报表(表4-5)
10 工伤保险费核定表(表4-6)
11 工伤保险关系变动表(表7-4)
12 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表8-1)
13 工伤职工医疗申请表(表8-2)
14 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表8-3)
15 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待遇核定表(表8-5)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业务用表(新)
序号
名称
1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表2-5)
2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6)
3 工伤保险初次费率核定表(表3-1)
4 工伤保险费率重新核定申请表(表3-3)
5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工资申报表(表4-1)
6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____年度工资申报明细表(表4-2)
7 ____年度工伤保险申报缴费情况调整汇总表(表4-3)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核定表

伤残津贴
享受护理人数
护理费
配置辅助
器具人数
配置辅助
器具费
工亡人数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属
抚恤金
工伤发生率
%
费用率
%
费率浮动意见
上调%下调%
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年月日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单位和经办机构各一份。
2.工伤发生率=工伤发生人数/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核定表
单位名称:单位编码:
行业性质
行业类别
行业基准费率
上期实际费率%
执行时间
年月至年月
本期实际费率%
执行时间
年月至年月
本期
参保情况
在职人数
参保人数
工资总额
缴费总额
支付情况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发生工伤人数
支付合计
享受医疗费人数
医疗费
1-10级伤残人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级伤残人数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

审批日期:
打印日期:
医疗费
2
康复费
3
辅助器具配置费
/
4
住院伙食补助费
/
5
市外交通食宿费
/
6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
待遇汇总
补扣款金额
元
待遇发放时间
年月
接收款项银行账户信息
直接对机构拨付
银行名称
账户户名
银行账号
单位
银行名称
账户户名
银行账号
个人
银行名称
账户户名
银行账号
告知事项
1.重核情形: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未公布,如此次工伤待遇中涉及以职工月平均工资60%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发基数的待遇暂按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发,待新标准公布后,我局(中心)将对您的工伤待遇进行重新核定并补发差额。请确保您的银行账户状态正常以保障补发差额到账。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工伤发生时间
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能力鉴定时间
伤残等级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间
本人工资(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2012修订)(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2012修订)(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2.06•【文号】人社部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法规和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统一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我们对《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发〔2004〕6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规程》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按照精确化管理和信息化手段的要求,因地制宜补充、完善有关内容。
请各地注意跟踪、了解《规程》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有关情况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馈。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第一节参保登记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三节注销登记第四节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第三章工伤保险费征缴第一节基数核定第二节费率核定第三节缴费核定第四节缴费结算第五节欠费管理第四章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第一节协议管理第二节工伤医疗管理第三节工伤康复管理第四节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第五章工伤待遇审核第一节工伤登记第二节医疗(康复)待遇审核第三节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审核第四节伤残待遇审核第五节工亡待遇审核第六节涉及第三人的工伤待遇审核第七节先行支付审核第六章工伤待遇和专项费用支付第一节工伤待遇支付第二节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费支付第三节工伤待遇调整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一节收入管理第二节支出管理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预算第五节决算第八章信息管理第一节统计第二节精算第三节信息系统第九章稽核监督第一节稽核内容第二节稽核程序与处理第三节内部监督第十章权益记录与服务第一节记录与查询第二节业务档案第十一章附则附: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用表具体内容请到公共邮箱****************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范和统一经办操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 (范例)

请勿删除!填写本单位工伤代码, 并请记住此代码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
单位名称: (章) XXXXXX 单位编号:XXXXX 项目 一、职工人数 工资超过缴费最高标准人数 工资低于缴费最低标准人数 二、工资总额 超过缴费最高标准数额 低于缴费最低标准数额 三、缴费基数 四、费率 交费期 五、本月应缴金额 六、本期补缴金额 滞纳金 利息 七、合计 参保单位经办人:XXX 参保单位负责人:XXX 201X 年 X 月 X 日 开户银行:XXXX 编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58.00 经办机构审核人: 经办机构复核人: 5800 XX% 201X 年 X 月 58.00 请使用工 资(缴费) 总额直接 乘以费率 的算法, 保留小数 点后 2 位 数据 请保留小 数点后 2 位数据 5800 单位:人,元 银行帐号:XXXXXXXXXX 核定数 (经办机构填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申报数 (申报单位填写) 2
此列表格, 请勿 填写, 主要用于 用人单位在前 列表中填写错 误时进行修正。 减少办事人员 来回跑。 表格内 不允许删改, 否 则作废。
经办机构(章)
社会保险登记稽核表格

社会保险登记稽核表格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表2—2)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4、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5、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表2—5)6、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表3—1)7、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表3—2)8、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表3—3)9、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明细表(表3-4)10、工伤保险费实缴清单(表3—5)ll、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表3-6)1 2、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表3—7)13、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4—1)1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1 5、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表4—3)1 6、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表4—4)1 7、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表5—1)1 8、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表5—2)1 9、工伤保险支出核定汇总表(表5-3)20、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表7—1)21、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7—2)22、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表7—3)23、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表7—4)24、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表7—5)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单位名称(章):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填写说明1、本表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填写。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的括号内用“√”表示。
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
4、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与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太原市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

填报单位(盖章):经济类型:
项目
序号
本年实际申报数
(申报单位填写)
一、全部从业人员
1
其中:在岗职工
2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3
其它从业人员(内退、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等)
4
二、缴费人员
5
其中:在岗职工
6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7
其它从业人员(内退、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等)
8
三、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9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10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报酬
11
其它从业人员(内退、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等)
12
四、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13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14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工资总额
15
其它从业人员(内退、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工资总额
16
五、个人缴费工资之和
17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之和
18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工资之和
经办机构初审意见
同意该单位缴费工资总额按元核定;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按元核定。
(盖章)
年月日
经办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该单位缴费工资总额按元核;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按元核定。
(盖章)
年月日
经办机构审定意见
按元核定。
(盖章)
年月日
19
其它从业人员(内退、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工资之和
20
申报单位意见
此申报是根据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声明并承诺所提供的报表和申报的数据是真实、准确的。本单位工资总额申报情况已如实向本单位职工公示,对因申报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单位工伤保险编号∶ 单位名称(章): 项 甲 一、职工人数 其中:在岗人数 不在岗人数 二、工资总额 其中:在岗人员工资总额 不在岗人员工资总额 三、月均工资总额 四、缴费人数 其中:工资超过缴费最高标准人数 工资低于缴费最低标准人数 五、工资合计 其中:工资超过缴费最高标准金额 工资低于缴费最低标准金额 三、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制表人∶ 用人单位负责人∶ 目 序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 ——— ——— ——— ——— ——— ——— 经办机构审核人∶ 经办机构复核人∶ 3-1 经办机构(章) ——— ——— ——— ——— 统计报表 1 2015 年 08 月 03 日 单位:人、元 险 种 类 别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2 ——— ——— ——— ——— ——— ——— ——— 3 ——— ——— ——— ——— ——— ——— ——— 失业保险 4 ——— ——— ——— ——— ——— ——— ——— 工伤保险 5 ——— ——— ——— ——— ——— ——— ——— 生育保险 6 ——— ——— ——— ——— ——— ——— ——— ① 经 办 机 构 留 存 ② 用 人 单 位 留 存 一 式 二 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2012修订)(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2012修订)(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2.06•【文号】人社部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法规和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统一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我们对《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发〔2004〕6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规程》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按照精确化管理和信息化手段的要求,因地制宜补充、完善有关内容。
请各地注意跟踪、了解《规程》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有关情况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馈。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第一节参保登记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三节注销登记第四节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第三章工伤保险费征缴第一节基数核定第二节费率核定第三节缴费核定第四节缴费结算第五节欠费管理第四章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第一节协议管理第二节工伤医疗管理第三节工伤康复管理第四节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第五章工伤待遇审核第一节工伤登记第二节医疗(康复)待遇审核第三节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审核第四节伤残待遇审核第五节工亡待遇审核第六节涉及第三人的工伤待遇审核第七节先行支付审核第六章工伤待遇和专项费用支付第一节工伤待遇支付第二节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费支付第三节工伤待遇调整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一节收入管理第二节支出管理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预算第五节决算第八章信息管理第一节统计第二节精算第三节信息系统第九章稽核监督第一节稽核内容第二节稽核程序与处理第三节内部监督第十章权益记录与服务第一节记录与查询第二节业务档案第十一章附则附: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用表具体内容请到公共邮箱****************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范和统一经办操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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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人、
(章):
项
目
甲 一、职工人数
元
险 种 类 别
序号 统计报表 基本养老保 基本医疗保
险
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一
乙
1
2
3
4
5
6
式
二
01
———
———
———
———
——— 联
其中:在岗人数
02
———
———
———
———
08
其中:工资超过缴费最高标准人数 09
——— ———
②
用
———
人
工资低于缴费最低标准人数 10
五、工资合计
11
——— ———
———
单
位
留
其中:工资超过缴费最高标准金额 12 ———
———
存
工资低于缴费最低标准金额 13 ———
———
三用、人缴单费位基数 制用表人人单∶位 负责人∶
14 ——— 经办机构审核人∶ 经办机构复核人∶
———
不在岗人数 二、工资总额
03
———
———
———
———
——— ①
经
04
———
———
———
———
——— 办
其中:在岗人员工资总额
05
不在岗人员工资总额
06
——— ———
——— ———
——— ———
——— ———
——— 机 构
——— 留
三、月均工资总额
07
———
———
———
———
——— 存
四、缴费人数
经办机构(章)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