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的通知

合集下载

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

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

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面建设“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部署,经研究,决定选派一批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切入点,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条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要具备以下标准条件:(1)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乐于奉献;(2)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3)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4)选派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或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优秀的党组织书记。

根据全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情况,镇党委选派2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详见附件1)。

三、工作职责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党建工作实际,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融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配合派驻企业做好党建工作。

具体履行好六项职责:1、组建好党的组织。

按照“有利于党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等情况,采取“建、联、挂、靠”等方式,积极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

对目前非公企业中已有党组织的,要切实做好完善、规范和加强工作;目前还没有建立党组织,但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抓紧建立起党支部;目前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要与就近的企业建立联合支部,待党员人数达到规定最低人数要求时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党支部;目前没有党员的,要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各非公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我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派原则1.双向选择原则。

选派党建指导员,需结合党建指导员分管工作实际,经本人同意,由镇党委择优选派,实行双向选择。

2.动态管理原则。

选派党建指导员,坚持动态管理,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为2年。

任期满,可根据履职情况和本人意愿继续选派;任期内,个别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本人申请、镇党委研究同意,可调整选派。

3.全覆盖原则。

选派党建指导员,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优先向党务干部缺乏、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或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选派,逐步向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延伸,最终实现党建指导员全覆盖。

二、选派条件党建指导员主要从党政机关和镇在职党员干部中选派,注重从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中选派,也可以从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干部、复退军人党员、大学生党员村官中选派。

党建指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热心党务工作。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基层党建业务,掌握一定的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同企业出资人沟通交流。

4.xxxx正式党员。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选派方法目前,我镇非公企业挂靠组建党组织的有3个,为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3个非公企业分别选派一名党建指导员;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划片选派党建指导员。

四、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要求。

2.指导企业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协助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经验。

关于选派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案

关于选派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案

关于选派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案关于选派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方案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党委: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切实抓好民营医疗机构党的建设和工作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根据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决定向民营医疗机构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开展党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派对象和条件(一)选派对象:委直属各单位中的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委办公室专职党务工作者或者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

(二)基本条件:党建指导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中共正式党员,同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要求: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方面的知识,善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选派方式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在全市“两新”组织中开展分类覆盖的工作方案》(昆组通【2020】9号)、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选派公立医疗机构党务骨干到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党建工作指导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民营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以党支部对口指导帮扶民营医疗机构的方式,依据各单位在职党支部数量(一般党支部指导帮扶1家机构,红旗党支部指导2家机构)进行指导帮扶。

党建指导员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具体分配名单详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派出到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党建工作指导人员名单》(附件)。

原则上每名指导员联系帮助的民营医疗机构不能超过5家,选派期为1年。

期满后,由派出单位调整选派人员。

三、相关要求向民营医疗机构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委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请各单位在6月15日前将附件中“派驻党建指导员基本情况”补充完善后,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至组织工作处。

关于选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关于选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关于选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水平,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一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对象按照政治强、作风硬、素质好、有能力、守纪律的要求,坚持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组织认可的原则,由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经市委组织部研究,此次共选派一批党员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工作职责党建工作指导员以提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水平为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宣传落实政策。

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从业人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学习、大宣讲、大改进”,确保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掌握党建动态。

认真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调查摸底,及时协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全面了解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及工作人员队伍情况,定期向所属党组织和市“两新”工委上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党员的流动变化和党员活动开展情况。

(三)指导“两个覆盖”。

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的,确保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脱钩不脱管,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真正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四)协调解决困难。

关心和支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执业经营活动,听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对组织、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意见,协助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与当地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解决执业经营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期间为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帮办1-2件实事。

(五)培养选树典型。

关于报送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关于报送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关于报送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派驻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组通字[20113]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向全县非公有制企业派驻百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企业范围。

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企业主要是县直单位招商引资企业,重点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

二、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人员要求。

按照“谁引进、谁帮办”的原则,招商引资单位要根据招引企业数量,一个企业选派一名熟悉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含“实改非”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报送时间要求。

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派驻人选,并于5月27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县直单位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登记表》(见附表)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qjxzzk@,联系电话:5012314)
中共全椒县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2日
附表
县直单位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登记表
注:要在备注栏注明“规上”(规模以上)、“小微”(小型、微型)、“50”(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

关于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联络员”的意见

关于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联络员”的意见

目录/提纲:……一、目标要求二、总体安排1、联系对象2、参与主体3、联系形式三、主要职责和任务1、积极宣传政策2、推进企业发展3、抓好协调服务4、提升党建水平5、改进工作作风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1、明确领导责任2、规范日常管理3、强化考核奖惩4、严肃工作纪律5、营造良好氛围……关于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联络员”的意见类似范文:局驻企联络员2013年个人工作总结为进一步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企业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联络员”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当好全市发展龙头的目标定位,紧紧把握“转方式、调结构、扩总量、增实力、上水平”的发展主题主线,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推动企业发展就是推动**发展”的工作理念,通过选派县乡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开展联系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振发展信心、提升发展水平,推进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实践锻炼中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生态之城幸福家园提供坚强保证。

二 (569)步伐,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

协助企业做好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抓好协调服务。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协调企业与各方面的关系。

协同做好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等工作,积极为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人才引进等牵线搭桥。

围绕运营管理、生产经营等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全面了解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在企业落实情况,注意发现政策盲区,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政策落实,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

4.提升党建水平。

指导企业党组织从抓规范、促提升入手,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引导企业培养发展新党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通知

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通知

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通知XXX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因近年来各单位人员变动大,XXX建设工作的协调、联系
和有关工作报表报送,请各成员单位根据《关于印发XXX建设
工作任务的通知》(XXX〔xxxx〕xx号)下达的工作任务,XXX
建设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电子文档形式于
xx月xXXXX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农办,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建设群号:xxxxxxxxx)。

XXX建设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单位名单:
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XXX、县农办、县致富办、县发改局、XXX、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地税局、XXX、县
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出版(体育)局、县卫生局、XXX、县环保局、县XXX、县统
计局、XXX、县供销联社、县妇联、XX县委、县电视台、县
电力局、县人行、县气象局、县司法局
XXX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报送 XXX建设联络员通知附件:XXX〔xxxx〕xx号.ceb。

选派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的通知

选派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的通知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通知公告〔选派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的通知〕选派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的通知各党支部、站(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X党发【201X】XX 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经镇党研究,决定从镇村干部中选派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星级服务型党组为统揽,紧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主题,不断强化对党务政策的研究、学习,指导协助各村党支部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及思想建设上打基础、求突破,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选派时间选派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三、工作任务(一)党建指导员工作任务1.负责宣传党务知识、党建政策、党史等政策信息,传达镇党委党建工作部署及其他政策精神。

2.指导村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党员议政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帮助村党支部规范活动程序、校对材料,督促上报相关材料,协助村党支部收集整理过程性图文资料。

3.指导村党支部发展党员,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等书面材料,督促及时上报相关表格、书面材料。

4.指导村党支部开展党员轮训、远程教育、党员日常教育等培训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5.指导村党支部开展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落实服务项目,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帮助梳理建立台账。

6.指导村党支部开展党建各项工作,全面协助村党支部争创党建大擂台季度“流动红旗”。

7.列席村党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两代表一委员联系会议等活动,参与党建工作研究,协助镇党委落实党建工作室配套制度。

8、督促村党支部定期走访党员、群众,主动深入群众及党员中收集意见建议。

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办法

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办法

关于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办法近年来,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在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的同时,大范围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提升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了“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选派原则(一)全面覆盖,重点明确。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档”的要求,市域范围内的“两新”组织都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面”,重点选派应当组建但尚未组建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派工作由“两新”组织注册地县区(含开发区党工委,下同)组织部门牵头,工商、民政部门共同负责。

市区范围内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批准注册的管理部门行使对其党建工作的督查监管职责;市区外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行使督查监管职责。

(三)专兼结合,任期管理。

各县区、开发区可从县乡机关有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党员后备干部和有责任意识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选派一大批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也可从县乡机关内退人员、退休干部的党员中择优推选部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均为2年。

要积极探索整合、储备社会党务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业化。

二、选派方法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单独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两新”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两新”组织投资规模、党员数量、地域分布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方式。

(一)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聘任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县区委与企业主协商并征求其意见后,出具聘书。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直业务主管单位党委(党组):《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30日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办发〔2015〕6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组织二局<关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到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问答>的通知》等规定,经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同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指由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业务主管单位党委(党组)选派,驻社会组织指导帮助开展党建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以下简称“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由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负责选派和日常管理;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委(党组)负责选派,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章选拔派驻第四条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党政机关优秀党员干部、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拔,也可以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单位中选拔。

具有党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

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由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

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谷党发…2013‟号关于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通知各有关企业党组织:为了切实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促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确保非公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经研究,决定向全镇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选派工作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和非公企业生产经营,坚持建党与党建并举,努力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五有”建设。

即: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有记载。

选好配强非公企业有党的组织班子,尤其是要有一位好书记;有一套适应本企业特点的党内生活制度,能对党员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围绕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和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开展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党组织和党员密切联系群众,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建指导员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使企业的党建工作逐步实现推动企业发展好、贯彻方针政策好、促进企业遵章守法好、自身建设好、团结凝聚好、维护权益好的“六个好”目标,从而推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选任条件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党政班子成员;2、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4、党性原则强,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选派方式党建指导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主要从全镇党政班子成员中选派。

四、工作职责1、负责向非公企业广大职工、党员和业主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非公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按照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条件和目标,抓好覆盖率,力争每一个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3、指导和帮助非公企业开展党的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创造力;4、积极帮助非公企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没成立党组织的企业尽快成立党组织创造条件;5、指导非公企业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帮助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6、帮助非公企业排忧解难,为非公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7、关心非公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非公企业发展,扩大党在非公企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8、了解、反映业主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业主和职工的正当权益,协调好业主和职工的关系。

选好党建联络员,强力推进非公企业党建

选好党建联络员,强力推进非公企业党建

我县选好用活联络员强力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针对当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党建人才缺乏、部分组织法人党建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和难点,我县把好“三关”,选好配强党建联络员,充分发挥联络员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宣传员、组织员”的作用,强力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增强了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把好“选才关”,选准配强联络员。

明确要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必须确定一名有一定党建工作经验的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正副局级干部或中层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并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各部门推荐的42名联络员初步人选进行逐个考察,摸清他们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情况,进行党建基本知识理论测试,确保联络员队伍质量。

通过考察,对5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联络员初步人选,责令原单位换人,重新选派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党员干部作为联络员。

把好“育才关”,强化培训升水平。

通过考察和对联络员队伍素质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教育培训方案;结合实际,编印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南》作为培训教材。

4月中旬以来,先后分三批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进行了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教育。

培训时,选派县委党校经验丰富的教师和组织部优秀的机关干部进行授课,邀请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政策法规讲解,同时组织联络员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先进示范点进行实地考察学习。

通过培训教育,提高了非公企业党建联络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党建业务水平。

把好“用才关”,发挥作用兴党建。

为促进联络员队伍努力开展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县委组织部、县委目督办、县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工委将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联络员的工作实绩纳入年度干部考核。

各联络员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指导员、宣传员和组织员”的作用,积极开展为“两新”党组织讲党课、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创先争优、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等扎实细致的工作。

街道党工委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80

街道党工委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80

xx街道党工委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各社区、村(居)、企业、部门党支部(总支、党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探索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培养锻炼干部、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按照市委的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从各单位、各部门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为目标,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加强指导协调,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党员联系服务企业、党群组织同步建设、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动双赢的工作机制,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

二、选派范围、条件、期限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往辖区内所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重点从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以及组织系统的工作人员中选派,具体条件是:1、中共正式党员;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3、工作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意识和企业管理能力;4、工作作风扎实,务实创新,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干事创业精神。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3年。

三、主要职责、任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1、加强企业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2、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好业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维护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3、发挥自身优势,架起党委、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为非公有制企业改革发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4、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并指导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5、指导帮助企业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6、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7、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8、帮助培养企业人才、塑造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打造企业品牌,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非公制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

非公制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

管委会党发〔2010〕号
关于选派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
工作指导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切实加强朝阳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管委会党委研究,决定向未建党支部、初建党支部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有党员的个体工商户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由新华路、光明路、军垦路社区在职党员组成。

具体如下:
一、未建党支部、初建党支部的非公有制企业
(一)额河、百佳、鑫光党支部:
1、额河商场;
2、百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鑫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党建工作指导员:新华路社区党总支胡光。

(二)锡伯特酒厂、田源彩印党支部:
1、锡伯特酒厂;
2、田源彩印有限公司。

党建工作指导员:军垦路社区党总支郝晋芳。

(三)朝阳工业园区党支部:
1、农九师瑞农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2、绿翔塑业有限公司;
3、绿翔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4、农九师编织袋厂。

党建工作指导员:军垦路社区党总支杜鹏。

(四)维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党建工作指导员:光明路社区党总支施建华。

二、个体工商户
对于有党员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支部划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社区党总支协商合理解决,自主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根据情况,也可以指定党员联络员的方式开展工作,报管委会党
委备案。

二〇一〇年八月日
抄送:宋书记,师党委组织部、工商联,管委会领导。

关于推荐总经理联络员的通知

关于推荐总经理联络员的通知

关于推荐总经理联络员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加强公司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按照公司总经理联络员制度要求,建立总经理联络员队伍,现就做好总经理联络员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共11名)
公司机关1名、xxx1名、xxx1名、xxx1名、xxx1名、xxx1名、xxx1名、xxx1名、xxx1名、xxx1名、xxx1名。

二、推荐条件
1、公司在岗职工。

2、关心公司的改革发展,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与管理情况,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3、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密切联系群众,敢于代表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

4、工作作风扎实,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反映情况能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力求准确。

5、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水平。

三、推荐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所推荐人员必须满足
推荐条件。

2.详实填写《总经理联络员推荐表》,请于8月25日前将推荐人员推荐表上报公司办公室。

附件:总经理联络员推荐表
2013年8月6日
总经理联络员推荐表
时间:2013年8月
办公室制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管理办法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管理办法

**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不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根据《**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和《**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加强对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都应选派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选派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社会组织集中的商务楼宇等倾斜。

第三条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主要从区、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产生,注重从经济工作部门、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党员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青年后备干部中选派.基本任职资格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验,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第四条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以兼职为主,每月到派驻单位工作应不少于4天(次)。

鼓励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选派专职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第五条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的,必须任满一年。

第六条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2、指导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组建党的组织,抓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培养优秀党务干部;3、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要求,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发挥功能作用;4、列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重要会议,对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组织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协调内外关系,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6、帮助和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关于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的通知

关于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的通知

关于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的通知关于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的通知为认真落实省委《2010-2012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全面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有关规定,现就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通知如下:一、党建指导(联络)员选派范围及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和实际,对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中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中派驻党建工作联络员,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确保全市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

二、选派党建指导(联络)员基本条件党建指导(联络)员选派由市委组织部综合协调,原则上在市直机关和乡镇“实改非”领导干部和乡镇联系包保企业党员干部、项目协调专班党员干部中产生。

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联系群众,工作务实;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三、党建指导(联络)员工作职责任务(一)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任务: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认真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企业党员、员工特别是企业青年员工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状况;3、协调企业与党组织的关系,争取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4、指导企业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的活动,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员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各项活动、工作、学习等情况要有一套规范、具体、如实的资料记载;5、指导企业党组织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把企业骨干分子、优秀人才、艰苦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员工作为重点对象。

力争每年发展1名新党员,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

6、指导企业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帮助企业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7、团结带领企业党员、员工积极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排忧解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省委《2010-2012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全面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有关规定,现就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通知如下:
一、党建指导(联络)员选派范围及方式
根据不同情况和实际,对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中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中派驻党建工作联络员,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确保全市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

二、选派党建指导(联络)员基本条件
党建指导(联络)员选派由市委组织部综合协调,原则上在市直机关和乡镇“实改非”领导干部和乡镇联系包保企业党员干部、项目协调专班党员干部中产生。

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联系群众,工作务实;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三、党建指导(联络)员工作职责任务
(一)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任务: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认真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企业党员、员工特别是企业青年员工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状况;
3、协调企业与党组织的关系,争取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
4、指导企业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的活动,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员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各项活动、工作、学习等情况要有一套规范、具体、如实的资料记载;
5、指导企业党组织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把企业骨干分子、优秀人才、艰苦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员工作为重点对象。

力争每年发展1名新党员,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

6、指导企业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帮助企业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
7、团结带领企业党员、员工积极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排忧解难。

(二)党建联络员工作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和监督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企业应承担的义务;
2、有计划地选拔培养积极分子,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意培养党务工作者,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一年内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组织;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指导企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教育职工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员工,指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4、帮助企业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并指导其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为党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5、协调员工与企业主、企业等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6、主动为企业发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7、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企业生产经营和党的工作情况,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建指导(联络)员管理考核办法
1、建立党建指导(联络)员信息库,由市委组织部单列管理。

2、建立岗前培训制度。

凡是被选派为党建指导(联络)员的“实改非”干部,在被派驻到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前,均要进行为期三天以上的党建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建业务、领导科学等知识的培训。

在被选派期间可视具体情况组织一定的专题培训,以不断提高党建指导(联络)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培训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及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半年集中组织部分党建指导(联络)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听取他们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党建指导(联络)员年初要制订工作计划,每半年作一次工作汇报,年底上交工作总结。

4、建立工作管理卡制度。

党建指导(联络)员必须经常在企业报到上班,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并认真作好工作记录。

派出单位要为每一位党建指导(联络)员制定一张工作管理卡,由党建指导(联络)员如实、负责地记载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由企业主或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

派出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到企业了解党建指导(联络)员的到岗情况和工作情况,
听取企业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5、落实待遇和保障。

市财政列支专项经费,每月给予担任党建指导(联络)员的“实改非”干部500元经费补贴。

派出单位要积极为党建指导(联络)员解决好必要的活动经费,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党建指导(联络)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在原单位,不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6、党建指导(联络)员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负担,更不能以权谋私,要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企业要为党建指导(联络)员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适当的办公条件,积极支持党建指导(联络)员开展党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7、加强考核管理。

年初由派出单位根据派驻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党建指导(联络)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年终对党建指导(联络)员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开展效果等,实行量化计分,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定。

考核结果纳入本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评先、年度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被评为“不称职”党建指导(联络)员,要限期督促整改,并进行组织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