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通苏州大学

苏大研〔2010〕40号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

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业经2010年第20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印发通知

抄送: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研究生部2010年11月2日印发

附件:

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逐步建立完善适应拔尖创新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和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对象

1、全日制二年级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可以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

2、全日制三年级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可以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受过任何处分。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1)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已经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课程学习的平均成绩原则上在85分以上。

(2)申请推荐免试的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

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课程学习的平均成绩原则上在85分以上。

3、能比较熟悉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写出论文摘要。

4、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攻读博士学位的目标明确,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具体体现为:

(1)有科研成果,即发表过论文或有阶段性科研报告

(2)博士阶段拟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主持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项目,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条件,研究经费充足。

(3)博士指导教师对硕博连读和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期科研成果提出明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该要求要高于《苏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中确定的基本要求。

5、如果是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需说明两个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已有的学科基础对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支撑作用,并需提供考生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申请硕博连读的二年级考生不得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者,于每年11月上旬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四、名额分配

1、本着注重潜能、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自然科学类硕博连读和推荐免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一级学科专业前一年度招生计划数的50%,人文社会类硕博连读和推荐免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一级学科专业前一年度招生计划数的30%。

2、硕博连读和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占当年度导师的招生指标。

五、选拔办法

1、本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和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由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和科学素养评价,报考的博士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博士阶段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进行规划,提交各基层招生单位初审。

2、初审通过后,由各基层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考核,考核面试小组按一级学科的有关导师组成(7人左右),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国语等,其要求参照该专业统招博士生入学水平掌握。重点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主要有如下:

(1)研究生在学期间的课程学习综述、学年论文、试验报告、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以及教学实践等;

(2)调查报告或其他在研项目(产生效益、鉴定情况);

(3)参加本学科领域前沿的、带有创新性学术活动情况;

3、基层分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名单,送研究生部招生办。

4、研究生部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5、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考试、面试等情况,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列入当年博士生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

六、培养与管理

1、录取为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的规定,授予博士学位;若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水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3、录取为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博士入学资格。

4、对硕博连读研究生采取动态跟踪的办法,培养过程

的每一环节都应加强考核,如发现不宜继续培养者,即终止培养。

七、其它

1、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或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硕博连读和推荐免试研究生不需参加当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各单位应按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点提出具体实施细则并公示。

4、外挂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招硕博连读或推荐免试研究生。

5、本办法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