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确保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47号)、《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丽委办[2008]47号文的授权,本着“变更科学、程序规范、控制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项目变更,是指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城建、交通、水利等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未知性和人为性等因素导致的工程项目投资增减.第三条工程项目变更适用范围:是指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对已批准初步设计文件的变化、更改,导致工程项目投资增减。
第四条工程项目变更原则:工程项目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确因技术、水文、地质和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工程项目变更的,按“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严格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变更报批手续。
第五条工程项目变更分类(一)政府、未知性造成的设计变更.指国家设计规范调整,地下工程项目因勘察不到位,设计失误、漏项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二)人为性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
指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含装饰材料、设备档次等)、扩大或减小工程项目规模、优化设计和改变使用功能、调整规划功能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
第六条工程项目变更的权限1、业主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
一般工程项目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20%以下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较大工程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在合同总价5%以下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超过原概算10%的,由业主组织实施.超出上述范围,未超过原概算10%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2、委前期办公室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
一般工程项目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20%以下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较大工程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在合同总价5%以下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超过原概算10%的,由业主实施.超出上述范围,未超过原概算10%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2024年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2024年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的实施,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维护项目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产生的影响工程、工程量等因素进行管理和调整的一种制度。
第三条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充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程序和要求第四条工程变更应建立变更申请程序和审核程序。
项目责任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工序变更等。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合同应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价格、时间等,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工程变更涉及到原已竣工的部分,应当及时组织对原工程进行测试、验收及相关程序的调整,并按照新的变更合同进行结算。
第三章工程计量的要求和操作规程第八条工程计量应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九条工程计量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实测法、计算法、抽检法等。
第十条工程计量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并在竣工阶段进行最终计量。
第十一条工程计量结果应以准确、公正为原则,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二条工程计量结果应明确工程量的计算方式、计量单位、计量价格等,并注明相关资料和依据。
第四章工程变更和工程计量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和工程计量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管理制度,由甲方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项目责任单位应协助甲方开展工程变更和工程计量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和工程计量的过程应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审核意见、变更合同、计量记录等。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变更事项,包括设计变更、合同变更、施工变更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合理性原则:变更内容应合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 及时性原则:变更事项应及时处理,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 经济性原则:变更应考虑经济合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第二章变更类型第四条建设工程变更类型包括:1. 设计变更:因设计错误、设计优化等原因引起的变更。
2. 合同变更:因合同签订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调整合同内容的变更。
3. 施工变更:因施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进行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程序第五条变更程序如下:1. 提出变更申请:变更方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原因、内容、预期效果等。
2. 审核变更申请:相关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等方面的审核。
3. 变更审批:经审核通过的变更申请,需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4. 实施变更:变更审批通过后,相关责任方按照变更内容执行变更。
5. 变更记录:对变更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变更原因、内容、实施情况等。
第四章责任与权限第六条变更责任与权限:1. 设计变更: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变更,并负责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核。
2. 施工变更:施工单位负责提出施工变更,并负责实施变更。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变更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符合规定要求。
4. 业主单位:负责审批变更,并对变更结果承担责任。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对变更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1. 变更申请的审核过程。
2. 变更实施过程。
3. 变更结果的评估。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工程部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变更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海投集团相关制度、【2017】9号领导班子会纪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是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和变动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变更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工程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未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变更方案不得实施。
第六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第七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工作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一)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确认后,施工单位实施前,要及时(一般情况不超过一个月)对设计变更涉及造价增减进行评估,造价5万元以内至少由现场代表两人及部门经理批准;造价在5~50万之间的至少由分管领导批准;单项变更超合同价10%或造价在50~150万之间的,由公司相关会议批准;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应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批准。
(一)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时,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单位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及时评估现场签证引起的造价增加,先报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决策实施,导致造价增加2万元以内至少由现场代表两人签字确认;2~5万元之间至少由部门经理批准;5~10万元的至少由分管领导批准;单项施工签证超合同价10%或造价在10~50万元的,由公司相关会议研究批准;造价超过50万元的应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批准。
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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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二篇)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更改、施工调整、技术要求变更等原因,对项目工程范围、工程量或工程进度进行调整的行为。
工程变更的实施细则如下: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提出,包括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预计影响等信息。
2. 变更评估:变更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变更内容进行技术评估、经济评估等,评估结果应包括变更实施的可行性、影响范围等。
3. 变更审批:变更审批应由项目管理部门集体审批,涉及较大影响范围的变更还可以提交给项目决策委员会审批。
4. 变更通知:变更审批通过后,应及时向相关人员通知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和变更后的工程目标。
5. 变更实施:变更实施应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包括设计变更、施工调整、检验测试等。
6. 变更记录:变更实施过程中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实施结果等。
工程计量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和计算的过程,其实施细则如下:1. 计量范围:确定需要计量的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各个部分、各个阶段的工程量。
2. 计量方法: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包括直接测量、间接测量、统计测量等。
3. 计量准备:准备好计量所需的测量工具、测量仪器,确保测量准确性。
4. 计量操作:按照计量方法进行工程量的测量和计算,记录计量数据和计算结果。
5. 计量审核:对计量数据和计算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6. 计量报告:编制计量报告,包括计量数据、计算结果和计量准确度等信息。
7. 计量支付:根据计量结果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确保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以上是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的一般步骤,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变更时指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的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尺寸、质量、等级或数量等作出的修改和变动。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规范公路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嘉通高速公路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嘉通高速公路工程实施的各个单位,适用于嘉通高速公路建设期。
第三条工程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是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对工程项目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尺寸、等级、数量等做出的修改和变动。
第四条工程变更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工程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
工程变更必须坚持优化设计、完善结构的原则,符合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方案,不得实施,不得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施工图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依据,一经确定下发,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一旦发现有“先施工,后变更”的现象,将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加或工程延期等后果,由擅自变更单位负责。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原则第六条工程变更原则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一、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工作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二、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谨的科学态度。
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遇不可见自然因素、外部环境变化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有利于控制投资规模、节约投资;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完善使用功能;有利于投资人投资目标的实现等方面有利时,应考虑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变更和工程计量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变更过程合规且计量结果准确可靠。
二、工程变更实施细则1. 变更管理流程1.1 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详细描述变更内容、原因、影响范围等,并由申请人签署。
1.2 变更评估工程变更小组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包括风险评估和影响评估,并向相关方提供评估结果和建议。
1.3 变更批准变更批准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准后变更正式生效。
1.4 变更实施变更实施应按照变更计划执行,并记录变更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及实施结果。
1.5 变更验证变更验证应由相关方进行,以确保变更达到预期效果。
1.6 变更关闭变更关闭应由变更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2. 变更申请审批权限2.1 一般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如下:- 小规模变更(影响范围较小、预估成本较低)由项目负责人或工程管理员审批;- 中等规模变更(影响范围较大、预估成本适中)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 大规模变更(影响范围广泛、预估成本较高)需经过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审批。
3. 变更控制3.1 变更记录所有变更相关信息应进行记录,包括变更申请、评估结果、批准文件、实施过程、验证结果等,并进行归档保存。
3.2 变更风险管理变更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3.3 变更通知和沟通变更对相关方影响较大时,应及时进行变更通知和沟通,确保相关方了解变更内容、影响和对策。
三、工程计量实施细则1. 计量准备1.1 计量前准备计量前需明确计量目的、范围和要求,并编制计量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1.2 计量设备校准和验证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验证,并记录校准和验证结果。
2. 计量实施2.1 测量方法选择根据计量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设备。
2.2 采样和取样采样和取样过程需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工程变更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方案发生改变的行为。
工程变更的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和工期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工程变更的定义和分类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于安全、质量、工期等综合原则需要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修改的行为。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规模,工程变更可以分为主动变更和被动变更。
主动变更是指工程建设方针、政策、设计要求等变化,需要进行相应工程施工方案的修改。
被动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受控的不可预测事件,导致工程施工方案需要调整。
根据变更的原因和影响范围,工程变更可以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材料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由于设计方案的错误或不合理性需要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施工变更是指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等。
材料变更是指由于材料供应的问题而需要更换或调整工程施工方案。
二、工程变更管理的目的和原则工程变更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和管理工期。
主要原则包括:1. 安全原则:工程变更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危及工程和人员的安全。
2. 质量原则:工程变更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
3. 成本原则:工程变更必须进行合理的成本估算,并经过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4. 工期原则:工程变更必须不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计划。
5. 可行性原则:工程变更必须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
三、工程变更管理的程序和控制工程变更管理的程序包括变更申请、查证和评估、审批和实施等环节。
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是指施工单位或工程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修改的请求。
申请必须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范围,并附加变更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
2. 查证和评估:查证和评估是指工程变更管理机构根据变更申请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资料调查、技术分析和经济评估。
评估结果应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影响范围。
房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细则
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局”)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配套管理与服务设施的运营服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年第5号令)和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交体法[2007]23号),及《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局房屋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局属新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对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工程设计变更:(一)保持或提高设计标准,降低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可提高使用功能,缩短工期效果明显;(二)原设计欠合理,需修改完善,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变更方案;(三)由于水文、气候、地质、环保等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不增加工程造价;(五)不增加投资或增加不多,有利于节省工程维修费用,或便于日后改造扩建;(六)其它特殊情况。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及安全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审查、审批设计变更。
凡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变更设计必须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并完成或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并完成。
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业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方可有效。
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实施细则一、引言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材料、施工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有工程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工程变更可能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来规范变更过程,确保变更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工程变更实施细则,明确工程变更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工程变更的安全、高效实施。
三、定义1. 工程变更:指对工程项目原有的设计、材料和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2. 工程变更实施细则:指对工程变更过程中各项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明确和规范的文件。
四、工程变更的程序1. 工程变更的申请:由相关责任人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附上必要的变更方案和论证材料。
2. 工程变更的评审: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申请的内容和论证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意见反馈。
3. 工程变更的审核:经评审通过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将申请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就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4. 工程变更的批准:建设单位在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对工程变更进行批准,并及时将批准结果通知相关责任人。
5. 工程变更的实施:批准工程变更后,由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施,并确保在变更过程中对原有工程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6. 工程变更的验收:工程变更实施完成后,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五、工程变更的要求1. 变更方案的合理性:工程变更申请必须具备明确的变更目的和变更内容,能够准确描述变更后的效果,确保变更方案的合理性。
2. 变更论证的完整性:工程变更申请必须提供充分的论证材料,包括变更原因、修改方案、变更对原有工程的影响评估等,确保变更论证的完整性。
3. 变更过程的控制: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操作,并进行必要的记录和备份,确保变更过程的可控性。
4. 变更影响的评估:工程变更实施前必须对变更后的工程影响进行评估,包括进度、质量和成本等方面,确保变更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2023年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
2023年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工程项目的变更与计量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的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二、工程变更管理1. 工程变更的分类(1)设计变更: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的调整或需要满足其他要求而对设计文件进行的修改。
(2)施工变更: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法的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施工工艺、施工工序等方面的调整。
(3)设备材料变更: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案的变化或者设备、材料的更新换代等原因导致设备和材料的变更。
(4)进度变更: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进度的变化而导致工程计划的调整。
2. 工程变更管理的程序(1)发生变更需要申请,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影响等。
(2)工程变更申请应提交给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部经理审批。
(3)审批通过后,对变更进行评估和重新计划,并进行工程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4)根据变更计划进行变更施工,并及时更新相关工程文件和图纸。
(5)工程变更后,应重新评估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并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三、工程计量管理1. 工程计量的定义工程计量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实验、测量和计算等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目标能够得到实现。
2. 工程计量的内容(1)工程质量计量:包括对工程材料、工程构造和施工工艺等的检测和评估。
(2)工程安全计量:包括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环境的监控和评估。
(3)工程进度计量:包括对工程施工进度和节点的监督和测量。
3. 工程计量的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工程计量体系,包括计量设备和仪器的购置和维护、计量方法和标准的制定等。
(2)进行计量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工程计量方案的制定、计量基准的确定等。
(3)进行计量工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对计量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
(5)建立计量档案,包括计量数据的记录和保存等工作。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细则
一、目的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集团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材料设备调整、施工内容变更等工程变更管理。
三、变更分类1. 重大变更:超过一般变更变更金额任一项的,且累计变更金额超概算10%(含10%)的;2. 较大变更:超过一般变更变更金额任一项的,且累计变更金额超概算10%以内(不含10%)的;3. 一般变更:单次变更费用在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单次变更费用增减绝对额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增减绝对额在合同价10%以内(含10%);满足以上最低限额变更且累计变更金额在审定的工程预算数范围内。
四、变更管理程序1. 变更申请:项目实施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以下原因确需变更的,应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1)设计变更:因设计原因或国家、行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变更;(2)材料设备调整:因市场供应、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变更;(3)施工内容变更:因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技术等原因引起的变更。
2. 变更审批:(1)一般变更: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2)较大变更: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报集团项目管理部审批;(3)重大变更: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报集团班子会审批。
3. 变更实施:经审批同意的变更,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并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
4. 变更备案: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五、变更管理要求1. 严格控制变更,减少不必要的变更,确保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 变更申请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金额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变更的审核,确保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建设要求;4. 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变更记录,确保变更的跟踪、监督和管理。
工程量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量变更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中因设计、施工、环境等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
第三条工程量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设计规范。
2. 合理性原则:变更内容应合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3. 科学性原则:变更过程应科学严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经济性原则:变更应尽量减少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量变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量变更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工程量变更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工程量变更相关信息;2. 组织召开工程量变更评审会议;3. 审核工程量变更申请,提出处理意见;4. 协调处理变更过程中的争议;5. 跟踪变更实施情况,确保变更内容得到落实。
第六条参与工程量变更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如下:1. 设计单位:负责提出工程量变更申请,提供变更依据;2. 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工程量变更,确保变更质量;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量变更的实施,确保变更符合规范;4. 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对工程量变更进行计量计价,提供造价咨询意见。
第三章变更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工程量变更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变更原因及依据;2. 变更内容;3. 变更范围及影响;4. 变更所需费用及工期调整。
第八条工程量变更申请由设计单位提出,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工程量变更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工程量变更管理领导小组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1. 变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设计规范;2. 变更内容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3. 变更所需费用及工期调整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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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和**府发�z2020�{3号《重庆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工投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工投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所承担建设的项目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只有当工程变更按照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变更方能生效,才可组织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需承担技术责任,并不予计价,业主有权要求按照原设计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投公司建设工程变更活动接受**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变更的定义第四条?变更是指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对工程项目的任何结构形式、尺寸、材料、技术等级、标高、线型、位置、质量、种类或数量等的改变,可分为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单价变更三种。
设计变更,是指自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它包括设计的错、漏,或设计与实际间的差异,以及建设过程中需新增工程的设计变更等。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的变更或工程改变或因工程所需而使得原工程项目内容、措施发生改变而产生的变更,或为主体工程服务而产生的变更。
单价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或设计的变更使得原合同条件改变或原清单中缺相关细目报价而产生的单价上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的分类?第五条?变更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和特别重大变更,一般变更是指单项变更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变更;较大变更是指单项变更金额在1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变更;重大变更是指单项变更金额在100万元―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变更;特别重大变更是指单项变更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变更。
第四章?变更的审批第六条?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承包人均可提出工程变更,变更审批分方案审批、行政审批和造价审批。
一、方案审批由总工办负责承办。
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监理单位、造价监审单位初步确认,公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甲方代表、总工办、内审部、规划设计部、合同部现场踏勘并论证确认。
二、行政审批由甲方代表负责承办。
按变更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审批制,即:一般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审定。
较大变更经总工程师组织论证,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办公会研究同意报请项目第一责任人(区领导)审批后实施。
若遇紧急情况(不立即施工会影响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由项目负责人口头向公司负责人和项目第一责任人汇报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庚即完善相关程序。
重大变更经总工程师组织论证,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同意,经发改委评审中心核价后,书面报请项目第一责任人审批同意后,报区发改委评审中心核价,由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实施。
特别重大变更经总工程师组织论证,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办公会研究同意,请示项目第一责任人审批同意后,报区发改委评审中心核价,由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实施。
三、工程造价审批严格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变更审批工作流程一般变更审批工作流程:业主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项目负责人召集监理单位、设计地勘单位、造价监审单位和甲方代表、总工办、内审部、规划设计部、合同部现场论证(审批时间:2个工作日)→公司项目负责人审定(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
较大变更审批工作流程:业主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总工程师召集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必要时)、监理单位、造价监审单位和甲方代表、总工办、内审部、规划设计部、合同部现场论证(审批时间:3个工作日)→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审批时间:3个工作日)→公司办公会审定→项目第一责任人审批。
重大变更审批工作流程:业主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总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必要时)、监理单位、造价监审单位和业主现场代表、总工办、内审部、规划设计部、合同部现场论证(审批时间:3个工作日)→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审批时间:3个工作日)→公司办公会研究→项目第一责任人审批→区发改委评审中心核价→区长办公会审定。
特别重大变更审批工作流程:业主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总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造价监审单位和业主现场代表、总工办、内审部、规划设计部、合同部,会同发改委评审中心现场论证(审批时间:3个工作日)→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审批时间:2个工作日)→公司办公会研究→项目第一责任人审批→区发改委评审中心核价→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第五章?变更的要求第八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变更依据充分可靠,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应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保障工程使用安全、提高工程质量、节约造价、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缩短工期。
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持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第九条?工程变更除应满足以上设计要求外,还应确保实施方案能保证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安全性、耐久性。
第十条?严禁先实施后报变更,变更各阶段的资料均需存档备查,并进入结算资料。
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不得将工程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经过审批的工程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变更应符合合同,真实准确,资料齐全,手续齐备。
以下情况不应变更:1、由于承包人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的限制而要求变更的项目。
2、由于承包人的错误而要求变更。
3、由于承包人投标时的不平衡报价或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要求变更的项目。
??第六章??变更的责任第十一条?我司项目负责人为变更的第一责任人,我司总工程师为变更的第一核查责任人,现场代表及其他人员各自承担相应职责。
第十二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前发生设计变更,如是非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则业主应向设计单位支付相应费用。
其余设计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
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前,由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过失造成增加预算投资的重大设计变更,公司应按比例扣减其合同经费或要求其赔偿,情节严重时应提请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后,由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相关单位应当按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结果,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变更的过失责任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认定。
第七章??变更的实施??第十五条变更设计的实施。
如果是原勘察设计单位过错导致的设计变更,原则上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无条件、无偿承担。
也可在征得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另**托其它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变更设计,但另**托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应及时通报原勘察设计单位并承担费用。
同时,业主将视其错误的程度给予相应比例的经济处罚,严重者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对于非原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导致的变更设计工作,业主将根据原勘察设计单位的实际能力和后期服务态度,确定并酌情支付变更设计费用。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变更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变更工程的实施。
一般性的变更或原施工单位无过错的变更,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变更设计后的施工。
若原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业主将依法另行安排。
对于规模较大或由于原施工单位有过错所引起的变更的施工,业主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另行组织招标也可邀请项目中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实力的、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
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工程设计变更,公司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将紧急抢险情况(书面或口头)汇报工业园区管委会,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但须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我司工程部、总工办、合同部和内审部应参加变更工程现场收方工作;一般,应由现场代表通知我司以上各部门派员参加。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我司各部门应拒签:1)变更依据不充分;2)变更程序不符合要求;3)变更资料不符合要求;4)有违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
第八章??变更造价的核准第十七条?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核准的变更预算作为项目变更部分的控制造价,并不得突破。
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和增加建设内容。
第九章??变更纪律及其它规定第十八条???????其缺陷责任期由业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变更管理的各级工作人员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单价变更审查批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按照公司章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暂停项目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工程变更文件的;(二)将工程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的;(三)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变更的;(四)变更审批资料不全的。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变更的审计,按照审计意见整改“违规”变更,执行审计决定。
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工投公司。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同时,原《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自本细则下发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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