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先进代办处评选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先进代办处评选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办处: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先进代办处评选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六月五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先进代办处评选办法
为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的管理,提高代办处的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代办处的作用,鼓励代办处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项目
(一)先进代办处
(二)质量进步奖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代办处
1.严格依法办事,模范执行专利局各项管理规定。
2.服务规范,得到公众认可。
3.在专利申请的受理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办理。在审查受理条件、确定申请日、审批费用减缓请求、采集数据、邮寄申请文件、传输受理数据等项工作中未发生重大差错事故。
4.在专利费用的收缴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专利费用收缴工作规程办理。在交费项目和缴费日的确定、账目管理、费用上缴、票据邮寄、收费数据传输等项工作中未发生重大差错事故。
上传者知盟网
知盟网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风险代理
知盟网 知识产权法律专家 风险代理
2 5.能够严格管理,配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工作质量好,工作效率高,一般差错低于平均差错率。
6.设立并开展代办业务工作满一年,或停业整顿重新开展代办业务工作满两年以上。
7.认真完成专利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 质量进步奖
代办处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业务质量有明显提高,无重大差错事故,一般差错低于平均差错率。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评选比例
先进代办处,评选比例不超过代办处总数的20%;
质量进步奖,评选2个代办处;
先进代办处与质量进步奖,原则上不重叠。
(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有关部门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小组设立办公室(设在专利局代办业务管理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评选材料,报评选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将审核确定名单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名单确定后在代办处范围内公示一周。
四、表彰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代办处、质量进步奖获得者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评选出的年度先进代办处、质量进步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文予以表彰。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