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索赔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索赔的定义
索赔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 反合同或不履行义务而要求对方 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行为 。
索赔的原因
常见的索赔原因包括商品质量问 题、交货延迟、数量短缺、不符 合合同要求等。
索赔的处理流程
提出索赔
协商解决
受损方应向违约方提出书面索赔,说明索 赔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签署书面 协议并履行。
第三方仲裁
法院诉讼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第三方仲裁机构 进行仲裁。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合同约 定进行裁决,并出具仲裁裁决书。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任何一方都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 定进行审判,并出具判决书。
索赔的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
在提出索赔前,应保留 相关证据,如合同、发 票、装箱单、检验报告
仲裁的定义
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或仲 裁员,由其做出裁决。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和终局性等特点。仲裁程序相对简单,裁决结 果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一般不公开,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声誉。
仲裁的程序和适用范围
仲裁的程序
仲裁程序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审理、裁决和执 行等步骤。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并约定适用的仲裁规 则。
不可抗力的类型
常见的不可抗力类型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动荡、法律法规变化等。
不可抗力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影响
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无 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造 成损失和风险。
应对措施
合同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作,采取积 极的应对措施,如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寻求替代解决方案等,以降低不可 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愈发频繁和复杂。
在这个过程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这四个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影响着贸易的顺利进行,还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
一、检验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货物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重要环节。
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检验机构等内容。
检验的时间可以在货物装船前、装船时或者卸货后进行。
装船前检验有助于买方及时发现货物存在的问题,避免货物装船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装船时检验则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状态良好。
卸货后检验则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行,这是买方对货物进行最终确认的重要时机。
检验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比如在产地、装运港、目的港或者买方所在地等。
在产地检验,卖方相对更方便控制检验过程,但对于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对检验结果的信任问题。
在装运港检验,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方式,买卖双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检验过程。
在目的港检验,对买方更为有利,因为他们可以在货物到达后直接进行检验,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提出索赔。
检验的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全面检验等。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货物中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以推断整批货物的质量情况。
这种方式相对节省时间和成本,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风险。
全面检验则是对每一件货物进行检查,虽然结果更为准确,但成本较高,通常只在货物价值较高或者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的情况下采用。
检验机构的选择也十分关键。
一般来说,检验机构可以是官方机构,如国家质检部门;也可以是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索赔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数量短缺、包装破损、交货延迟等。
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受损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国贸检验、索赔、不可抗力
索赔证据主要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文 件,以及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 证书等证明文件。这些证据应能证明索赔的合理性、合法性 和真实性。
索赔处理和解决
索赔处理
在收到索赔请求后,被索赔方应尽快核实索赔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是否属于自身责任,并按照合同规定 或仲裁机构的程序进行处理。
合同变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部分履行不能或履行时间延迟,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应协商 确定履行的具体安排和补偿措施。
法律责任
在不可抗力事件中,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或违反合同约定, 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处理不可抗力事件时, 双方应依法依约行事,以维护自身权益。
THANKS.
国贸检验、索赔、不可 抗力
目录
• 国贸检验 • 索赔 • 不可抗力
国贸检验
01
检验权
01
02
03
买方检验权
买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 间和地点对卖方交付的货 物进行检验。
卖方检验权
卖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 间和地点对买方提供的样 品或设计进行检验。
第三方检验机构
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以 约定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 行货物检验,以确保检验 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国家或行业标准
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双方可以参照国家或行业 标准进行货物检验。
抽样检验
对于大量货物,双方可以 约定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 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索赔
02
索赔权利和责任
索赔权利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和卖方都有权提出索赔。买方可以因货物质量问题、交货 延迟等原因向卖方索赔;卖方可以因买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等原因向买方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11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通知和证明的内容和形式
内容要求
通知和证明的内容应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性质、影响及对合 同履行的影响等,描述应客观、准确、详尽。
形式要求
通知和证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确保信息完整、清晰、易于理解。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通知和证明。
语言要求
通知和证明的文件应使用合同约定的语言或双方都能理解的语言书 写,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03
不可抗力的合同影响
合同履行不能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 续履行,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 责任。
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 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继 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 双方应及时沟通,共同应对不 可抗力事件,尽量减少损失。
合同变更和解除
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下,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条款,如变更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等。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 章不可抗力
目录
• 不可抗力的定义 • 不可抗力的情形 • 不可抗力的合同影响 • 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 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
01
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的含义
01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由于出现了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 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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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如果合同双方均能继续履行合同,则应尽快恢复履行合同, 减少损失。
04
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通知义务
01
及时通知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一 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书面通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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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送达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索赔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可能发生争议或纠纷。
当合同中的一方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内容,造成了经济损失时,他们有权要求索赔。
索赔是一种法律手段,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
索赔的条件为了成功地向对方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合同的存在:索赔必须基于已经签订的合同。
只有当双方达成了书面或口头协议并签订了合同,索赔才有法律依据。
2. 违约证据:索赔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违反了合同的条款。
这可以包括验货报告、合同条款和其他相关文件。
3. 经济损失:索赔方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这可以包括货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额外费用、延迟交货导致的生产停工等。
索赔的程序索赔的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协商解决:当出现问题时,首先应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商讨解决办法,如退款、重新制作等,以避免纠纷升级。
2. 发出索赔通知:如果协商无果,索赔方可以向对方发出正式的索赔通知。
这封通知应该明确说明索赔的原因、金额和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回应的要求。
3. 法律诉讼: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索赔要求,索赔方可以选择提起法律诉讼。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需要找到当地的合适的法院来提起诉讼。
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方式。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外部原因使得合同无法履行,进而导致违约的一种情况。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因为涉及多国合作,许多因素是买卖双方无法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例子不可抗力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龙卷风等。
这些灾害可能导致货物损坏、工厂停产等影响交货的情况。
政治因素,如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货物无法运输、通关延迟等问题。
经济危机,如金融危机、通货膨胀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货物价格波动、支付困难等问题。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第章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第章第11章第十一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单项选择题1、以仲裁方式解决贸易争议的必要条件是()A、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B、双方当事人订有合同C、双方当事人无法以协商解决D、一方因诉讼无果而提出2、“离岸重量、到案品质”是指()A、装运港检验B、目的港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3、在众多检验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最常用的是()A、装运港检验B、目的港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4、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作为卖方的A公司和作为买方的B公司,B在合同签订后将10万美元定金先付给A公司,后A公司没有履行合同,问A公司应该返还B公司多少万美元()A、10B、20C、5D、255、短交在多数情况下,应该向谁索赔()A、保险公司B、买方C、卖方D、承运人6、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CIF新加坡的条件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我国公司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
该货物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
其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在美国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提出索赔。
问,美国的检验证书是否有效()A、有效B、无效,应要求新加坡商检机构出具证明C、无效,应由合理第三国商检机构出具证明D、其它7、我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田纳西州某公司签订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
麦收前田纳西州暴雨成灾,到10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
美方未交货。
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方据此要求免责。
此时,我方应()A、不可抗力,予以免责,并解除合同。
B、未构成不可抗力,坚持美方应按合同规定交货。
C、构成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求损害赔偿。
D、成不可抗力,但不要求损害赔偿,亦不解除合同,而要求推迟到下年度交货。
8、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效力描述不正确的是()A、凡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课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根据法律规 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免责条款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根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部分或全部免除 责任。
合同解除与终止
协商解除
01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就损失赔偿等事宜达成协议。
法定解除
0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自动解除或终止
趋势一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 ,检验索赔和仲裁的需求将不
断增加。
趋势二
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将 为检验索赔和仲裁提供更加便 捷和高效的方式。
趋势三
国际合作和协调将进一步加强 ,推动全球范围内检验索赔和 仲裁规则的统一。
趋势四
对于新兴领域和行业的规范和 标准将不断完善,为检验索赔 和仲裁提供更加明确的依据。
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
某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 合同违约,经过检验索 赔和仲裁后达成和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案例二
某工程项目因自然灾害 导致延期,承包商与业 主之间的索赔和仲裁过
程。
案例三
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 战争原因无法履行,双 方通过检验索赔和仲裁
解决争议。
案例四
某运输合同因极端天气 导致货物损失,托运人 与承运人之间的索赔和
仲裁裁决的作出与执行
仲裁庭的组成
根据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由三名或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 案件的审理和裁决。
仲裁裁决的作出
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书,明确双方当 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仲裁裁决的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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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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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Claim
违约责任:
不同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根本违反合同”,“违反要件”,重大违约:违反合
同主要条款,一方不但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还可解除合 同。 “违反担保”,“轻微违约”:违反合同次要条款,一 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不可解除合同。
商品检验的内容
品质检验 包装检验 残损检验 数量检验 卫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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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 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 亚公司C。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 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亚。其后,B 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 签发的检验证书,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关于仲裁地点: 分本国、对方所在国、第三国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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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仲裁机构:
我国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 员会
关于仲裁效力:
终局性的,双方都必须遵照执行,不得向任何机构 提出变更裁决的请求
仲裁的费用一般按争议价值的0.1%~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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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不可抗力后的处理
解除合同;
变更合同,如延迟履约、减少履约、替代履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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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裁Arbitration
概念:买卖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 第三方予以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一 种争议处理方法。
关于仲裁协议的作用: 表明双方是自愿提交仲裁的; 排除法院对争议的管辖权; 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的管辖权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PPT课件
﹡ 一方当事人违约,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即赔偿另一 方当事人的损失,或采取其他相应的补救措施的责任;
﹡ 另一方当事人作为受害方,也有依照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 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或主张其他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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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检法》第22条对提供检验服务的检验机构的资 格,修改为统一由国家商检部门认定,规定:国家商检部 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许可符合条件的国 内外检验机构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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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验机构
2.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
② 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职责:
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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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验时间和地点
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 对买方不利
1.出口国检验
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
产地(工厂)检验
或数量的责任,对卖 方不利。
装运港(地)检验
2.进口国检验
目的港(地)检验
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 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买方营业处所检验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三、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是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后 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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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1.检验证书的种类
① 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② 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③ 重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④ 价值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Value) ⑤ 产地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rigin) ⑥ 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⑦ 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⑧ 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⑨ 验残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模板范本]正文:一、检验1.1 检验的目的检验的目的是确保所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和要求。
通过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1.2 检验的程序(1)准备工作:确定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检验要求。
(2)实施检验:根据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测试。
(3)记录结果:将检验结果记录下来,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验证等情况。
(4)处理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产品或者服务,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者重新交付。
1.3 检验的责任(1)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该确保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质量标准,并且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2)采购方责任: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检验,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者重新交付。
二、索赔2.1 索赔的原因索赔是指采购方因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合同履行不符而要求赔偿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缺陷、交付延误、数量差异等。
2.2 索赔的程序(1)准备索赔材料:采购方应该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检验证明、通知函等。
(2)提出索赔:采购方应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请求,并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3)处理索赔:供应商在收到索赔请求后,应及时进行回复,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或者商议解决。
2.3 索赔的结果索赔的结果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部份赔偿、免除赔偿责任、重新交付等。
三、不可抗力3.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浮现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外部原因,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者丧失了实质性的意义。
3.2 不可抗力的判定(1)不可预见性:不可抗力需要是当事人无法预见的,即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预料到的事件。
(2)不可避免性:不可抗力需要是当事人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避免的,即当事人已竭力但无法克服的事件。
(3)不可克服性:不可抗力需要是当事人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克服的,即当事人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但无法使合同继续履行的事件。
第十一章 国际货物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卖方提供的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图纸等
同类商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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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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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某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为:“以装运港(地)××(检 验机构名称)签发的品质和重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 项下议付所提交单据的一部分。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 任何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天内提 出,并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报 告。” 主要包括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 验标准等,此外,有时还须明确买方对不符货物向卖 方索赔的具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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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尽管属于一切险赔偿范围,但是应当找到主要责任原 因。由于运输过程正常,因此船方无责任;另一方面由 于皮具包装并不能满足其一般运输防潮要求,因此货物 问题应当是由于包装不能满足基本运输要求所引起的, 这是在运输交货前发生的,所以责任应当是在生产厂 家,货物损失应当由出口厂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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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
对方
不 可 抗 力
证 明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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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6
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 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 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值 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 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 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 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 到达装货港口。欧洲厂商要求我 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 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 求,因此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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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对象 (一)向买、卖方索赔
(二)向承运人索赔
(三)向保险人索赔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
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讲义一、引言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以及处理纠纷的方式对于确保贸易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涉及多个国家和多个法律体系,了解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相关内容显得尤为重要。
本讲义旨在介绍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的相关知识。
二、商品检验1. 检验目的商品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商品的质量、数量以及规格符合合同约定,减少交易风险。
2. 检验程序- 委托检验:买卖双方协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商品检验。
- 检验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来评估商品的合格性。
- 报告发放: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证明或者检验报告。
3. 不合格商品的后续处理- 接受、退货、补货:根据合同规定,买方可以选择接受、退货或者要求卖方补货。
- 索赔:如果检验结果证明商品不合格,买方可以索赔以获得赔偿。
三、索赔1. 索赔的基本原则- 可赔偿损失:买方可以索赔与商品不合格相关的实际损失。
- 通知义务: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有关商品不合格的事实,并说明索赔的理由。
- 减少损失:买方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2. 索赔的程序-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争议。
- 仲裁:如果协商无效,买卖双方可以选择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国际贸易惯例进行仲裁。
四、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因素,使合同当事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严格要求:不可抗力应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 影响履约:不可抗力应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重大原因。
- 起因于签订合同之后:不可抗力事件应该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而非签订之前。
3. 不可抗力的影响- 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免除相应的责任。
- 解除合同:在不可抗力持续一定期限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中的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5篇
合同中的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5篇篇1合同协议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检验索赔条款1.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尽快进行检验,并妥善保存检验记录。
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检验记录作为索赔依据。
2. 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责任根据货物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确定。
3. 甲方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货物数量不足或外观损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相关证据。
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救或赔偿。
二、不可抗力条款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无法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无法履行的,乙方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乙方应尽力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以减少甲方的损失。
3.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不可抗力风险,并相应调整合同条款。
如因甲方原因未充分考虑不可抗力风险而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无法履行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中的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约定。
双方应遵守这些条款,并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违约事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具体解决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国际贸易实务-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4.检验依据和检验方法 1)检验依据索赔 所谓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 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 引起的纠纷。 所谓索赔(claim)是指买卖双方中一方违反 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害的一方向违约 的一方提出赔偿要求。违约方受理受损害一方提 出的赔偿要求,成为理赔(settlement)。由此 可见,索赔和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对 守约方而言是索赔,对违约方而言是理赔。
•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进出口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式,即异议和 索赔条款、罚金或违约金条款。一般合同大多只订立异议 和索赔条款,买卖大宗商品或机械设备的合同,往往还要 加订罚金条款。 1.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1)索赔的依据 2)索赔的期限(1)货到目的港货„„天起算 (2)货到目的港卸离海轮后„„天起算 (3)货到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后„„天起算 (4)货物检验后„„天起算 3)索赔的办法 2.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合同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 1.检验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1) 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2)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 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4)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2.检验机构 1)国际上商品检验机构的类型 (1)官方检验机构 (2)半官方检验机构 (3)非官方检验机构
• 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1.仲裁地点 1)多数合同规定在中国仲裁 2)有时规定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 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2. 仲裁机构 3. 仲裁程序 4. 仲裁裁决的效力 5. 仲裁费用的负担
• 注意事项 当交易双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除责任时,我 们应按照合同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以便确定其所援引的内 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范围。凡不属于该范围又 无“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规定时,不能按 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即使有此规定,也应由双方协商,一 方不同意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事故。援引不可抗力条款 的后果时,如果合同中无该项条款的规定,则应本着实事 求是的精神,弄清情况,确定影响履约的程度,以此来确 定是解除履约责任,还是延期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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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品检验证书的种类:
品质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or quantity 包装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 兽医检验证书 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卫生检验证书 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消毒检验证书 disinfectant inspection certificate 熏蒸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温度检验证书 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 残损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 价值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value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检验范围具体为:
1、《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法》规定的商品 3、船舱和集装箱检验 4、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5、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局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第十一章 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仲裁
第一节 商品检验 第二节 索赔 第三节 不可抗力 第四节 仲裁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第一节 商品检验
一、商品检验意义 商品检验: 是指商品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
规或根据国际贸易关系人的申请,依照一 定的标准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规 格、安全卫生、残损等状况进行检验鉴定, 以维护国家利益或国家贸易关系人的合法 权益。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三、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国际上一般都承认买方在接受货物前,有权 检验货物,但应在何时何地检验,各国法 律并无统一规定。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与合同中使用的贸易 术语、商品的特性、使用的包装方式以及 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 有密切的联系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我国的商检机构: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SACI(State Administra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及分支机构、专门化检验机构(动植物检疫局、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局、药品检验局、船舶检验局等)
免检:
即不须经过商检机构检验,凭有关免检的证据就可以向商检机构办理进 出口放行手续。
规定免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强生产企业的质量竞争意识,促进出口 商品的质量不断提高。
免检的条件:
样品、礼品、非卖展品和其他非贸易性物品; 在国际上获奖的和经国家商检局认可的国家有关组织实施质量认证的商
品; 经商检机构检验,质量长期稳定的商品。 符合上述条件,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方可:
1、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检验。 (2)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地)检验。
2、在进口国检验 (1) 即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以及最终用户的所在地检验。 3、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二)检验机构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检验工作一般都由专业检验机构负责办理。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China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Corporation)及分公司
*合资、独资和境外检验机构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三)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1、海关放行的依据。 • 2、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 • 3、买方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应施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应施 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英国《货物买卖法》第34条(2)款规 定:
除另有约定者外,当卖方向买方交货时,根据买方的请求, 卖方应向其提供一个检验货物的合理机会,以便能确定其 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规 定:
二、我国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 法定检验是指商检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
指定的迸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未经检验,出口商品不准出口, 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与使用。
公证鉴定是指根据进出口当事人的申请,商检机构以第三者公
证人的身份,对进出口商品以及运输工具和装运技术条件等进行检验 鉴定和分析判断,出具证明,以作为有关各方关系人维护其利益的有 效凭证。 商品检验的范围,主要指法定检验的范围,具体如下: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 第一,确保出口商品的质量,提高出口商 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
• 第二,保证进口商品的质量,防止低劣商 品和有病虫害及其他有害因素的商品进口。
• 第三,划清进出口商品争议中的责任归属, 签发检验证书作为解决争议和办理索赔的 凭证。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商检的重要性已被各国法律、法令所肯定。 *我国《商检法》规定:
国外著名的商品检验机构: *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 (官方)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官方)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官方) *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官方)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民间或社团)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UL (民间或社团) *英国劳埃氏公证行(民间或社团)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民间或社团) *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第民十间一或章社检团验)、不可抗力、 索赔
“接受”是指买方认为他所购买的货物在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均符 合合同规定,因而同意接受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买方 “收到”货物并不 等于他已经 “接受”货物。如果他收到货物后经检验,认为与合同规定 不符时,他可以拒收。如果未经检验就接受了货物,即使事后发现货
物有问题,也就不能再第索行十赔一使章拒检收验的、权不利可。抗力、
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 人检验货物。 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以推迟到货物到达目 的地后进行。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 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这种改运或再 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第十一章检验、不可抗力、 索赔
买方有权对自己所买的货物进行检验, 但不是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若买方没有 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他就是放弃了 检验权,从而就丧失拒收货物的权利。
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通常要经过三个环节:
*交付 DELIVERY
*检验或察看 INSPECTION OR EXAMINATION
*接受或拒收 ACCEPTANCE OR REJ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