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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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模版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模版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规范教职工的聘任行为,促进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是指学校将教职工的聘任对象扩大至全员,实行聘任制度。

第三条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实施,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教职工的专业发展需求和个人意愿。

第四条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包括职位设置、聘任条件、聘期、聘任程序、考核与评价、聘用权和解除聘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职位设置第五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职工的专业背景、能力和发展需求,合理设置各类职位。

第六条职位设置应当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确保教职工在职位上有适当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

第七条职位设置应当明确职责和权限,保证教职工承担起应有的工作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八条教职工的聘任条件主要包括专业背景、工作能力、业绩表现等方面。

第九条教职工的专业背景应当与具体职位要求相匹配,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教职工的工作能力应当满足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要求,能够胜任职位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教职工的业绩表现应当符合学校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保证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第四章聘期第十二条教职工的聘期分为长期聘期和短期聘期,聘期的设定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和聘任对象的需要进行确定。

第十三条长期聘期主要适用于对教职工聘任时间要求较长的职位,聘期通常为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短期聘期适用于对教职工聘任时间要求较短的职位,聘期通常为一年以下。

第五章聘任程序第十五条教职工的聘任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

第十六条教职工在申请聘任时,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教职工的聘任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

第十八条审核通过的教职工应当在学校指定的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和评价,以评估其工作表现、专业发展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试行)随着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以“校长聘任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岗位目标奖惩制、校内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涵的“五制”改革日益成为学校管理改革的重点。

为强化竞争机制,科学配置学校内部人力资源,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学校各项事业高效、快速、和谐地发展,我们根据《xx 县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精干、高效和满负荷的原则,建立新型的用人机制,优化教职工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从而促使广大教职工自我提高,自加压力,自主发展,使依法治校,循章办事,以人为本成为统领学校管理的全新理念和行为指南,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聘用原则1、因事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量才使用的原则。

4、满负荷工作的原则。

三、聘用对象学校在编教职工。

现有教师142人。

四、聘用期限每学年聘用一次,聘期一年。

五、聘用领导小组略六、岗位设置(一)职员1、校长、总支书记:1人;副校长:3人。

2、工会:主席1人。

3、教导处:一正二副3人。

4、教科室:一正一副2人。

5、政教处:一正一副2人。

6、少总部:1人。

7、总务处:一正二副3人。

8、报帐员:1人。

9、校办室:一副1人。

10、电教中心:一正一副2人。

11、体卫艺处:一正一副2人。

(二)教辅人员教代会讨论完善和表决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校长室研究聘任年级主任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公布聘任方案、岗位职数及上岗要求各科室主任聘任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一般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人员各年级组相互间进行人员聘用上的协调年级聘任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聘任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教师根据设岗情况自主申报任教学科及年级、担任班主任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落聘人员等问题学校与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学校对聘任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材料年级主任聘任教研组长,成立年级聘任小组1、卫生室2人,电教网络管理员1人(兼),文印室2人,教学用品管理员1人,体育器材管理员1人,图书室2人,实验室、仪器室1人,安全保卫人员2人。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模版(三篇)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模版(三篇)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聘用程序,明确聘用条件和程序,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学教职工的聘任、续聘、转正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教职工聘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吸引和选拔优秀的教育人才。

第四条本办法由小学校长、教师代表、教育局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制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聘用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六条小学教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拥有相关教育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三)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四)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五)身体健康,符合教职工体检标准;(六)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第七条聘用小学教职工应当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教学能力、研究和创新能力以及工作态度和事业发展意愿。

第八条小学教师聘用工作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教育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确保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聘用计划,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十条聘用程序包括发布聘用需求、资格审查、面试选拔、体检、试教等环节。

第十一条发布聘用需求:学校根据需要和计划,发布聘用需求,明确所需教职工的数量和专业背景。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并按照规定向报名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第十三条面试选拔: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安排进行面试,面试环节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教学能力、思维能力、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环节可以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演示、教育教学理论考察等。

第十四条体检:面试合格的人员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五条试教: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试教,学校根据试教表现、教学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其他材料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某某中学关于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规定

某某中学关于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规定

某某中学关于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教职工素质和办学效益,根据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对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作如下规定:一、聘任制实施的领导小组和实施对象1、领导小组: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文件规定。

2、实施对象:在编在职的全体教职工。

二、聘任形式1、聘任:对具备受聘人员基本条件、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本人有应聘意向的教职工,学校可根据岗位需要按有关程序给予聘任。

2、改聘:对未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或基本符合受聘人员基本条件,但经考核认为履行教育教学岗位能力水平较差,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改聘为调换相应岗位。

3、试聘:对不具备受聘人员基本条件,经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工作实绩较差的教职工,可在原工作岗位或其它岗位上试聘。

试聘时间一般为一年,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转为聘任;经考核仍达不到要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转为待聘或不予聘任。

4、待聘:对有应聘意向未被学校聘任的教职工和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仍达不到要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教职工,作为校内待聘人员处理。

待聘时间为一年,待聘期间由学校或县教育局在寒暑假提供两次应聘机会,本人也可到系统内其它学校(单位)或外系统应聘,应聘成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仍未被学校聘任的按县管校聘文件中相应规定处理。

5、拒聘:在聘任期间,不向聘任单位(学校)提出应聘意向的教职工或拒绝接受聘任单位(学校)所聘任岗位的教职工,作为拒聘人员。

拒聘教职工应在一年内调离本学校(单位),否则学校(单位)将作辞退处理。

6、不聘:对不履行岗位职责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或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教职工,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上县局批准学校(单位)可不予聘任,并予辞退;教职工本人也可辞职;不办理有关手续擅自离开学校(单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如请假期满较长时间无故不归队,严重影响工作等)。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实施规定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实施规定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实施规定介绍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进一步完善教育用人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从2015年开始,中国开始实施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取代原来的临时聘用和代课制度。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度是一种较为先进的教育用人机制,是一项以质量效益为导向、教师考核为核心的用人制度。

实施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可以给教师提供更为稳定的职业发展环境,从而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和创新能力。

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度将所有在岗的教育工作者分为两种类型:正式教师和非正式教师。

其中,正式教师为学校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或相关证书的人员,且与学校签订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享受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的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非正式教师则是临时性工作者或者兼职教师,他们的工作年限和教学待遇均不如正式教师。

实施规定从2015年开始,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度在全国逐步推行。

中央教育部门、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均将其列为重点工作。

此外,为了确保全员聘用制度落地实施,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也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

在实施全员聘用制度中,有以下几条具体规定:1. 开展公开招聘学校应该在保持教学质量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开展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应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报考条件进行,确保招聘公正、公平、公开。

公开招聘的过程中,应该注重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不应过于依赖学历背景。

2. 建立考核机制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师竞争性,学校应该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鼓励和赞扬优秀教师,同时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督促和帮助。

考核机制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学质量考核,包括学生成绩、教师授课质量和学生评价等;二是教学科研考核,包括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参加教育研究等。

3. 加强教育培训为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应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此外,学校也应该建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落实教育部门对教师的考核标准和督察机制,建立教师信用档案。

2024年中学教职工聘用实施细则

2024年中学教职工聘用实施细则

2024年中学教职工聘用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职工聘用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学教职工的聘用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的聘用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中学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包括招聘、考核、聘用、奖惩等环节。

第五条招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经验。

第六条中学教职工聘用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配合。

第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中学教育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教职工聘用计划。

第八条中学教职工聘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章招聘第九条中学教职工的招聘工作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招聘。

第十条中学教职工的招聘方式包括公开招聘、委托招聘、内部招聘等。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方式是指学校通过公告、网站等媒体公开招聘教职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并经过考核、面试等环节选拔。

第十二条委托招聘方式是指学校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招聘,专业机构负责招聘流程、人员评估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方式是指学校从在职教职工中选拔合适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并经过考核、面试等环节选拔。

第十四条学校招聘时应注重考核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经验,确保招聘的教职工具备相应的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的信息库,及时更新教职工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聘用第十六条中学教职工的聘用由学校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中学教职工的聘用要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经过学校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中学教职工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以根据需要延长。

第十九条中学教职工的聘用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以享受津贴、奖金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考核第二十条中学教职工聘用后应进行一定周期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发展,从国家层面到学校层面都在探索更加高效的教育管理体制。

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也是其中的一种管理方式,该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贡献,提高教育教学及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下文将围绕“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展开探讨。

一、全员聘任制的定义及基本原则全员聘任制是按照一定的聘任标准和程序,将各类工作人员,特别是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纳入一个不受编制限制、德才兼备、聘用期限灵活、能力与业绩挂钩的人才队伍中,实行不断集聚、动态调配、优胜劣汰、合理用人的管理方式。

其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优选、优用、优遇和优退等。

特别是公开和公正原则,应成为全员聘任制的核心内容,即公开任职程序、公正任职标准,使聘用者有市场化的竞争意识和聘用者有市场化的选择权。

二、全员聘任的实施流程全员聘任制的实施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步骤:第一步:聘任立项学校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确定聘任计划和聘任条件。

第二步:聘任申报学校应该根据聘任计划和聘任条件,同步通过校内媒体和网站、发放通知等多种方式,向外界公开聘任信息和招聘需求。

并通过官方网站、聘请人员的自荐等方式,收集应聘者的个人资质、履历,满足相应的招聘条件、符合相关聘用条件的人选参加面试或考核。

第三步:程序审查由学校确定考核人员和考核委员会,在确认聘用条件符合要求之后,进行相应的程序审查和面试,纳入选拔干部、人才选拔等当中,最终确定聘用。

第四步:聘任公示学校负责公布聘任拟决定名单,依据聘任决定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和校园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公示期间一旦存在异议,应当严格排除其影响有效的进行文书答复。

第五步:聘任实施学校负责聘任获得常用人才和公共管理人才等,以及有限职位内的所有教育教学行政工作人员。

将聘用“定向培养人才、结构转岗人才和专业职称路线人才”等人才划归五个分类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和优胜劣汰,发挥人才的专业素养和贡献,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024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样本(3篇)

2024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样本(3篇)

2024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样本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岷阳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改善人事管理状况,学校决定实施科学设岗、合理配置人员、优化人员组合的策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办法:一、范围与对象岷阳镇第二中心小学(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以下简称“受聘人”)均须通过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二、合同的签订全员聘用合同制分为聘用合同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

学校校委会应根据相关规定,先行核定学校机构、岗位、领导职数编制。

(一)教职工聘用的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2. 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3.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教师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学历水平;4. 关心学生,服从分配,履行工作职责,能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合同的签订应在核定的编制、岗位和人员结构范围内进行。

聘用单位应依据岗位设置、职责、条件和各部门工作需要等拟定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公布。

学校应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用于聘用本街道其他学校的在编教职员工。

(三)聘用程序聘用单位成立以校长为核心的聘用工作小组,由校委会成员、工会代表组成。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包括:1. 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作待遇等事项;2. 应聘人员根据竞聘方案和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意向性应聘申请书,并由本人签字确认;3. 聘用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 聘用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 校长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模版(3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模版(3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职工聘任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教职工聘任工作。

第三条教职工聘任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聘任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聘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职务和岗位设置要与教职工的专业特长和实际工作需求相结合,聘任条件要符合相应的国家规定。

第五条聘任工作应依法、合同和契约精神进行,严禁进行任人唯亲、人情聘任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聘任工作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知识、技能、成就和价值。

第二章聘任程序第七条本单位的教职工聘任应依法办理,并按照计划、公开招聘、检视、考核和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职位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批后,进行计划招聘。

第九条计划招聘的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广告、甄选和筛选、考核和测试、面试和试讲、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并公布结果。

第十条公开招聘的条件应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等。

招聘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招聘个人应提供必要资料,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第十二条面试和试讲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面试组进行,面试考核包括:业务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第十三条面试和试讲成绩应当公示,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审批通过后,确认聘任,并签订聘用合同。

聘任期限一般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十五条师德师风良好,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

第十七条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能力。

第十八条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教学和指导能力。

第十九条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

第二十条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记录和严重犯罪记录。

第四章聘任权力第二十一条教职工的聘任权力应当明确聘任的对象和职责,并根据聘任的需求进行分配。

关于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第三轮教职工聘任工作,根据**市教体局(201X)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中心,本着有利于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障单位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教育不断发展的原则,开展本次聘任工作。

二、聘任程序1、学习宣传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201X)72号、(201X)45号、(201X)28号文件及本方案的有关精神,了解政策,明确聘任条件,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聘任程序。

2、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内容包括:A、聘用原则;B、聘用人员条件;C、聘用程序;D、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E、考评细则。

实施方案应交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通过有记录,并报镇教研中心备案。

3、申报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依据学校公开的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滤布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每人可按顺序报2—3个岗位。

教职工申报的岗位内部公开。

4、学校考评各校依据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对申请聘用者进行考评,考评成绩在单位内部公开。

A、考评要充分考虑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对优秀的人员,要在考评中体现出其优越性;对纪律松弛、不安心教育工作、教学成绩差者,通过考评要使其思想受到教育,压滤机滤布聘任受到影响。

B、考评细则包括: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教学效果、遵纪守法等。

C、考评形式。

采用个人总结、教师互评、领导小组评价的方式进行,教师互评和领导小组评价各占50%。

D、本镇中小学间教师的调动,经教研中心同意后,持原工作单位民主测评表、组织考核评价表到相关单位应聘,聘不上者也可回原单位应聘。

E、下列人员免于考评:竞争上岗的中小学校长及中层领导,镇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5、公布聘用名单6、人员调整交流各校落聘人员应及时到镇教研中心报到,教研中心推荐其到其它学校应聘。

中学教职工聘用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中学教职工聘用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中学教职工聘用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职工的招聘和聘用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素质水平,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门职责,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的招聘和聘用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教职工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益。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学教职工的招聘和聘用工作。

第四条中学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包括教师、工人、行政人员等。

第五条中学教职工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第二章招聘程序第六条中学教职工的招聘程序包括职位发布、报名选拔、面试评估和最终录用等环节。

第七条学校应当将拟聘用的岗位和条件发布于校内外公开渠道,包括学校网站、招聘网站、校园广播等,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八条报名选拔阶段,需求岗位和条件要具体明确,申请人应当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和聘用申请表等材料,材料完整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资格参加面试。

第九条面试评估阶段,学校组织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教职工组成的招聘面试评估小组进行面试,评估申请人的沟通能力、教学经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第十条最终录用阶段,学校根据报名选拔阶段和面试评估阶段的结果,综合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素质和能力,确定录用人选。

第三章聘用合同第十一条中学教职工应当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从事工作的岗位、职责、服务年限、待遇等内容。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应当由学校出具,经申请人确认后签署,并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的期限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和聘用需求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年限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教师评职称、享受福利待遇和评优裁减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期满不续签、解聘等情况。

第四章待遇和福利第十六条中学教职工的待遇和福利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政策执行,包括薪酬、社会保险、住房条件等。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教师;
2.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
3.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二、教师聘任的条件
1.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较强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

三、教师聘任的程序
1. 学校根据教师需求,制定教师聘任计划;
2. 教师应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确定是否符合聘任条件;
3.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和教师综合素质确定聘任结果;
4. 学校向被聘任教师发放聘任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教师聘任的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聘任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对聘任教师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教师聘任的激励与奖惩
1. 学校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赋予奖励;
2. 对聘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浮现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赋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翼能够对教师聘任工作有所匡助。

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方案

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方案

XXXX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均衡优化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激发队伍内在活力,结合我市第三轮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XX市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学校教师全员聘任工作制订方案如下:一、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品德。

(-)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够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学历水平和教师资格。

(四)身体健康。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范围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均需参加全员聘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参加:(一)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提交县市级医院证明,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学校同意,市教体局、人社局批准,办理病休手续的教师。

(二)处于孕期、产假、哺乳期的女教师,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由学校安排工作,不参加本次选聘。

(三)经组织批准借调到相关部门的人员以及由教体局统一安排的责任督学,其现单位及岗位不变,人事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

(四)在县管校聘改革前,参加缺岗学校招考录用的教师,以及顺应改革要求,主动申请、经组织批准流动的教职工。

(五)2023年新招聘录用的教师。

三、组织实施(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2个领导小组:一是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领导小组,成员为孙向阳、孙晓玲、张晓玲、毛明军、高超、蔡晓艳、李美玲、董晓靖、崔琪。

主要负责教研组长、班主任的选聘工作;二是教职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孙向阳、孙晓玲、张晓玲、高超、蔡晓艳;组长6人,名单待第一轮选聘后确定。

主要负责剩余42个岗位教职工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协调和解决聘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我校实际,科学制订全员聘任实施方案,同时按照核定的岗位总额,科学合理制定教师岗位设置方案,坚持因事设岗,将岗位设置到各组、处、室,明确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课时量、工作量等。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我县经济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学校教职工管理体制,全面改善人事管理状况,实行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置人员,优化人员组合,达到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麟游县教体局是我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本细则适用于县教体局辖下的所有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聘任岗位为学校所有的工作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按聘任权限聘任校长,学校聘任本校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第二章中层干部的聘任第四条学校按规定职数在教师队伍中择优选拔中层干部,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学校聘任。

第五条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条件和办法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

第三章教职工的聘任第六条聘任教职工的工作要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七条聘任对象原则上是本校的在编教职工中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聘任时应预留本单位编制3%以内的职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在本区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中择优试聘。

第八条教职工的聘任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二)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

(三)教师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合格的学历水平。

如没有合格学历水平,则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关心集体,服从分配,履行工作职责,能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教职工聘任时,实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聘任的实际职务分离的办法,可以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并执行受聘岗位津贴。

第十条学校成立“教职工聘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县教体局成立相应的“教职工聘任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2024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二篇)

2024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二篇)

2024年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为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在坚持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可依据《教育法》、《教师法》等关于国家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的精神,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任制。

二、聘任教职工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编定岗位的原则。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或可聘数,按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设岗,按岗位和职责定人员,不要因人设岗,杜绝人浮于事。

2、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量才录用,择优聘任。

校长根据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经过考核,择优聘任。

3、合理组合的原则。

校长在选聘教师时,要注意老、中、青三结合,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上合理聘任,力争建设一支编制合理、素质较好、水平较高的教职工队伍。

三、聘任人员一般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国家规定的资格、职务、业务水平和能力;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在本职岗位上对学生进行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5、身体健康,能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四、聘任工作的程序:1、校长经上级____任命后,凭任命文件与教育界行政部门负责人签订聘约;副校长经上级____任命后,可凭任命文件与校长签订聘约。

2、学校聘任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签订聘约。

3、根据核定的编制或可聘教职工数,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领导____研究制定聘任工作意见,确定各岗位所需人数,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聘条件,形成聘任方案。

学校党____对聘任方案要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参与决策。

聘任方案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4、聘任方案由校长或校长授权的机构发布,教职工根据聘任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应聘申请书。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3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3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的聘任事项,包括教师、教辅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聘任制是指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和岗位要求,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对教职工进行聘任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的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依据能力、业绩和道德素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考察。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聘任工作机构,明确各级聘任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聘任程序第六条教职工的聘任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评估和聘任决策等环节。

第七条提出申请是指教职工根据学校规定的程序,主动向学校提出聘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资格审查是指学校对教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核实其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第九条面试评估是指学校组织专家、领导和同行对教职工进行面试、试讲、答辩等环节,全面评估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评估的结果,学校聘任机构进行评议和决策,确定是否聘任该教职工,并确定聘任级别和薪酬待遇。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所有的聘任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程序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聘任标准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聘任标准,明确各类岗位的要求和教职工的聘任条件。

第十三条聘任标准主要包括学历、学术成果、教学和科研能力、专业技能、工作经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四条学历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确定,可以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学历层次。

第十五条学术成果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确定,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著等方面的成果。

第十六条教学和科研能力要求主要包括教学评价、科研成果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七条专业技能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确定,包括计算机应用、实验技术、艺术表演等方面的技能。

第十八条工作经验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包括教学经验、科研经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县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

县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

县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促进师资队伍的优化组合,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依据《***教师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

第三条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是指聘用单位与教职工个人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对象是本校在职教职工,聘期实行一学年一聘。

第五条教职工全员聘任由县委、政府领导,县教体局统筹指导,学校具体实施。

全员聘任的责任人为局直学校和乡*中心学校的负责人。

学校在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注重实绩、优胜劣汰的原则。

第二章教职工的聘用第六条学校根据县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和县人社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含教辅人员)设置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由学校按照“因事设岗、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确定,岗位数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不能超过规定比例标准。

第七条参与全员聘任教职工的基本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良好。

(二)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

(三)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第八条教职工聘任的基本程序(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教职工全员聘任方案。

(三)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有关待遇和奖惩等事项。

(四)教职工申请应聘。

(五)学校对应聘教职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教职工进行考核。

(七)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名单并公示。

(八)学校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学校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约。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一、目的与范围本细则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聘任方式和程序,确保所有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提高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教师和行政人员,无论其职称、岗位或级别。

三、基本原则1. 公平与公正:聘任制应该公平、公正,任何个人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

2. 竞争与激励:通过竞争,有助于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整体教育水平。

3. 能力与绩效:聘任应根据个人的能力和绩效评价而非其他不相关的因素。

4. 透明与公开:聘任的过程和结果应该对所有教职工透明公开,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正行为。

四、聘任程序1. 报名资格审查: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学校将对报名教职工的资格进行审查。

2. 笔试评价:学校会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相应的笔试,以测评教职工相关知识、专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面试评价:笔试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将由学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以评估教职工的应变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 资历评审:面试合格者将进入资历评审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经验、学术资历、研究成果等进行评估。

5. 竞争评价:学校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竞争评价活动,如集体备课、授课示范等,以评价教职工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6. 绩效考核:学校将定期对所有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7. 聘任决定:根据笔试、面试、资历评审、竞争评价和绩效考核等综合评价结果,学校将作出聘任决定,通知相关教职工。

五、聘任周期与终止1. 聘期:教职工的聘期根据具体岗位的需要和学校规定的聘期长度来确定,聘期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 终止聘用:如教职工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经过多次绩效考核后未能达到学校要求,学校有权终止其聘用合同。

六、聘任内容1. 职务与职称:a.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能力与绩效评价结果,授予相应的职务和职称。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
以下为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细则:
1. 职员选拔和聘任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招聘应广泛宣传,根据岗位要求制定明确的招聘条件和程序。

2. 职员的聘任应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过程,包括评审材料、面试、考察等环节。

3. 聘任应建立一个综合考核机制,包括绩效考核、教学评估、科研成果等。

4. 岗位聘任应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能力,确定相应的聘任级别。

5. 职员聘任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违法或腐败行为的干扰或影响。

严禁以赞助、贿赂等手段影响聘任结果。

6. 聘期应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期限,经过经常性绩效评价,聘期可以延长或终止。

7. 职员在聘任期间,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完成岗位职责,并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

8. 对于聘期满并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职员,应考虑续聘并提供相应的发展机会和培训支持。

9. 对于不符合聘任条件或表现不佳的职员,可以按照规定予以解聘或不予续聘。

10.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聘止机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聘任制度的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全员聘任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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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
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促进师资队伍的优化组合,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依据《***教师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

第三条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是指聘用单位与教职工个人之间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对象是本校在职教职工,聘期实行一学年一聘。

第五条教职工全员聘任由县委、政府领导,县教体局统筹指导,学校具体实施。

全员聘任的责任人为局直学校和乡*中心学校的负责人。

学校在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注重实绩、优胜劣汰的原则。

第二章教职工的聘用
第六条学校根据县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和县人社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含教辅人员)设置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由学校按照“因事设岗、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确定,岗位数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不能超过规定比例标准。

第七条参与全员聘任教职工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良好。

(二)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

(三)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第八条教职工聘任的基本程序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教职工全员聘任方案。

(三)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有关待遇和奖惩等事项。

(四)教职工申请应聘。

(五)学校对应聘教职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教职工进行考核。

(七)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名单并公示。

(八)学校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学校法人
代表与受聘人员签约。

第九条学校在岗位聘任过程中按照先聘用专任教师,再聘用教辅人员,最后聘用工勤人员的顺序进行。

第十条教职工聘用情况分为原职聘用、试聘和待聘三种。

局直学校和乡*试聘和待聘人员的比例分别不少于本单位教师总数的*%和*%。

(一)原职聘任。

按其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进行聘任,为原职聘任,聘期为一学年。

(二)试聘。

因岗位要求与当事人表现有明显差距,实行试用性聘任的,称为试聘。

试聘的期限为一学年。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试聘:
1、师德表现较差,有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或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松驰,造成较差影响者;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教育教学质量较差或学生、家长有较大意见者。

3、不接受学校拟聘岗位者。

4、拟聘岗位与当事人的政治业务素质有明显差距,须实行试用者。

5、其它认为应予试聘者。

(三)待聘。

教职工连续两年被试聘的,第三年未被正式聘任的转为待聘。

第十一条教职工聘任制实行人事回避制度。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被聘用担任本单位财物、后勤等岗位职务,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支教的教师由派出学校直接聘任;对持有《残疾人证》的教职工,学校在聘任中可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当在决定聘用之日起**日内与受聘教职工订立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订立聘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一式两份,受聘人一份,存入学校档案一份。

第十五条聘任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款: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内容及职责要求、工资待遇、聘用合同终止(解除)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等。

第十六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聘用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聘用合同履行期间,聘用单位应当对受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
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人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四章待遇
第十八条原职聘任的教职工按所聘任岗位的标准享受全额工资及与岗位、绩效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试聘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最低等次发放,其他待遇参照原职聘任人员执行。

第二十条教职工在待聘期内,保留其教职工身份,参加所在学校的考勤。

学校可安排其承担临时性工作,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不享受各项福利待遇,年度考核计“不合格”等次。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连续两年在学校待聘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在聘任期间,转换工作岗位的,转岗后按同类人员重新确定待遇。

第二十三条学校全体教职工均享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相关待遇。

第五章聘用关系的变更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在聘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在聘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予以解聘:
(一)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者*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个工作日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发生责任事故;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单位不得解聘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重大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受聘女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在聘任期内,因外出进修、录用到其他单位等原因,经组织认定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的,允许本人提出辞聘申请。

第二十八条确因学校工作需要,校长可以在教职工聘用期内,经当事人同意,提交校务会讨论通过后,变更其工
作岗位和任务。

第二十九条学校解聘教师和教职工拒聘、辞聘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条学校在推行聘用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聘用原则、条件和程序操作,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工会、校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聘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本着顾全大局的原则,以协商调解为主。

学校应当成立聘用争议协调小组,对争议事项进行基层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诉。

第三十二条聘用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相应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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