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商业区住宅房屋拆迁和还迁房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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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7•【字号】津滨政办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7日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关于以疾风厉势开展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滨海新区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践行“两个维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土地管理利用全过程、各环节,深入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市委土地领域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大力整治土地管理领域“两乱一难”问题,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以疾风厉势、抓铁留痕的狠劲韧劲坚决打赢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这场硬仗。

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坚持厚土薄用、富地省用、肥地精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充分释放违法违规挤占的发展建设用地规模,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

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

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一、背景介绍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是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一个老旧住宅区,由于建筑年限久远、基础设施老化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

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滨海新区决定进行汉沽八仙里的棚改计划。

二、棚改计划的目标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对该区域的住宅进行改造,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该计划还旨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区域的整体形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棚改计划的内容1. 住房改造•对汉沽八仙里的老旧住宅进行拆除重建,建设现代化的住房小区。

•新建住房小区将按照绿色、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提供更舒适、安全、便利的居住条件。

•合理规划住房布局,增加公共空间和绿化面积,提高居住小区的宜居性。

2. 基础设施升级•对汉沽八仙里的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

•修建新的道路和桥梁,改善交通状况,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更新供水管网和供电设施,确保居民的用水和用电安全可靠。

3. 环境整治•清理汉沽八仙里周边的垃圾和废弃物,改善周边的环境卫生状况。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治理污染源,改善空气和水质等环境指标。

•增加绿化面积,种植花草树木,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

4.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的住房小区内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商场等,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

•增加社区公共设施,如公园、健身设施等,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加强社区管理,提供完善的社区服务,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棚改计划的实施1. 政府主导•滨海新区政府将全力支持和推动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成立专门的棚改工作组,负责统筹规划、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等工作,确保棚改计划的顺利实施。

2. 合理安置•对于因棚改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政府将提供合理的安置方案,确保他们有稳定的住房。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滨海委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经济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滨海委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经济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滨海委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经济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7•【字号】津政办发[2006]25号•【施行日期】2006.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滨海委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经济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6]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经济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经济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把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布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

加快滨海新区各经济功能区规划建设的条件已经具备。

为此,市政府于4月 2日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各经济功能区的规划建设进行了研究。

滨海新区管委会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提出以下具体工作意见。

一、各经济功能区开发建设的基本原则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经济功能区开发建设,同时发挥整体优势,实现共同发展,经济功能区开发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组织领导。

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和土地利用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涉及市政府信用的社会融资等,由市政府审批或审核上报。

滨海新区各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开发主体的成立和管理、各经济功能区的开发建设,由滨海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领导按分工对滨海新区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二)管理体制。

国务院批准滨海新区税收统一政策后,新设立的经济功能区实行属地管理,企业就地注册,就地纳税。

经济功能区实行政企分开,管理机构要体现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设服务型、效率型管理机构;经济功能区的管理机构和开发主体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社会管理职能由各经济功能区所在的行政区负责。

2024年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是城市更新和土地资源优化利用的重要环节,既关系到城市的发展进程,也直接影响到市民的切身利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已经成为了一个持续且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进2024年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标1. 确定征收拆迁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2024年需要进行房屋征收拆迁的区域范围。

2. 保障被征收户的权益: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完善的政策和措施,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

3. 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资源优化利用:通过征收拆迁工作,推动城市的更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4. 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征收拆迁工作,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形成合理、高效的城市发展格局。

三、工作内容1. 制定详细的征收拆迁计划:根据市区的规划和发展需要,制定2024年度的房屋征收拆迁计划,明确征收拆迁的区域范围、时间节点、征收方式等。

2. 完善征收拆迁政策和措施:依法依规,制定并完善征收拆迁相关政策和措施,明确被征收户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

3. 加强社会稳定工作:征收拆迁工作往往涉及到大量的市民利益,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合作性。

因此,我们将加强与社区、居民代表的沟通和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征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4. 加强监督和评估:加强对征收拆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5.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向广大市民普及房屋征收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市民的了解和支持。

四、工作步骤1. 制定征收拆迁计划:开展市区房屋征收拆迁相关调研,确定2024年度的征收拆迁范围和计划。

2. 完善政策和措施:根据征收拆迁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征收拆迁政策和措施,明确被征收户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

3. 落实权益保障和补偿标准:根据政策和措施,对被征收户的权益进行保障和补偿。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津滨政发〔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4〕9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现将《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28日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降低用房用地成本1.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方式。

鼓励新增产业用地通过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的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切实控制和降低用地成本。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存量资产资源盘活。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委,各开发区、各街镇)2.降低土地交易成本。

对符合国家、天津市和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项目用地,探索按土地基准地价确定出让金底价,土地整理成本可在区域内经营性用地中摊付。

产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

通过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调整土地用途的项目,土地出让金可适当延期缴纳。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3.支持配套设施共享共用。

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将产业园区内各产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者建筑面积集中起来,建设集住宿餐饮、商务金融、设备维修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邻里中心,实行共享共用。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各相关街镇)4.允许用途改造和兼容。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17•【字号】津政办发[2013]78号•【施行日期】2013.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市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17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10项措施》(津党发〔2013〕4号)精神,推进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以下简称中心商务区)建成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和现代产业金融中心,现制定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一、落实工作目标(一)于家堡金融区建设目标。

一期规划项目35个,占地面积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

在建楼宇15栋,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

按照"一个基地、五个中心"(即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和股权基金中心、融资租赁中心、要素市场中心、商业保理中心、结算中心)的定位,坚持"一楼一主体"、"一楼一主业"原则,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工作。

1.到2014年6月底,天津农商银行大厦、渤海银行大厦、厦门建发大厦、汽车金融大厦、矿业金融大厦、感知科技大厦、宝龙2号楼及商业裙房、股权投资基金大厦等8个项目竣工,65家单位入驻。

2.到2015年底,华夏人寿大厦、银行大厦、渤海广电大厦、诺德英兰国际金融中心等4个项目竣工,36家单位入驻。

3.到2017年底,累计竣工17栋楼宇,签约入驻率达到80%以上。

4.于家堡商业街。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4•【字号】津滨政办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8日滨海新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落实天津市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从对城市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坚持保护优先,惜土如金,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标本兼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拆违、补办分类处置违规用地,严肃惩治违法占地行为,着力构建土地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构建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资源保护与利用新格局,促进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秩序根本好转,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狠抓土地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整治。

区委、区政府统筹全区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加强督察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整治责任,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动真碰硬,真抓严管,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防止耕地“非粮化”。

2023年滨海新区大港拆迁计划

2023年滨海新区大港拆迁计划

2023年滨海新区大港拆迁计划
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7240800平方米,对全区359个老旧社区6660栋房屋进行改造,改造面积1724.08万平方米。

包括采油小区。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远年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2-2023年度)监理五标段,招标范围:监理五标段主要涉及钻井新村、北区西里、采油小区、新兴小区、创业北里、安泰小区、南春园、西运小区、双丰小区、李园小区、光明里、华幸小区、福苑里、港明里、五方里、开元里、四化里、福安里、春晖里、港电西里。

总共20个小区住房改造工作。

主要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外檐整修、屋面防水修复、局部构件加固、楼道内墙地面修复、楼宇门维修、更换或增设(带对讲系统)、加装公用照明、围墙修复、增设/更换道闸门禁、小区道路雨污水管线整修或新建、绿化提升、电气改造等改造工程。

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监理深度:实行“六控(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环保、防疫)、两管(合同、信息)、一协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津政办规〔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22日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新改造结果让群众满意,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二)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不搞千篇一律大拆大建,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三)坚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提高城市发展宜居性。

注重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包容度和承载力。

(四)坚持守住安全底线,让群众住得安心放心。

聚焦群众改善居住安全条件的迫切需求,将涉及房屋安全的项目优先纳入工作计划,真正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3•【字号】津政发[2006]55号•【施行日期】2006.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三日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的实施意见为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巩固创模成果,争创卫生和园林城市,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以下简称住宅平房)现状,现就加快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巩固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和园林城市,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的“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工作要求,加快住宅平房拆迁步伐,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任务,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住宅平房拆迁要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海河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相结合,与巩固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和园林城市相结合,采取“带、包、促、扶”的方法:“带”就是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住宅平房拆迁:“包”就是由各区“包死”住宅平房动迁安置任务:“促”就是以土地整理“促进” 重点难点住宅平房拆迁:“扶”就是以优惠政策“扶持”住宅平房拆迁安置,举全市之力,确保按时完成住宅平房拆迁任务。

二、责任目标(一)全市住宅平房拆迁目标。

两年基本完成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332万平方米,其中:平房297万平方米,简陋楼房35万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总计14.4万户。

占地5000平方米以上小片住宅平房133片,281万平方米,12.1万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河周转房居住环境改善组织保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河周转房居住环境改善组织保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河周转房居住环境改善组织保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3•【字号】津滨政办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滨海新区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河周转房居住环境改善组织保障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河周转房居住环境改善组织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1日新河周转房居住环境改善组织保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新河周转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新河周转房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新河周转房居住环境,有力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新河周转房居住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区长戴雷和经开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尤天成担任组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区公安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消防支队、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大沽街道办事处、塘沽街道办事处、新河街道办事处、新河周转房办公室、滨海建投集团(海河下游公司)、泰达城发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九个专项工作组。

二、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推进新河周转房居住改善工作,检查监督新河周转房居住改善项目建设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委,主任由陈波同志担任。

(二)维稳保障组负责新河周转房居民信访接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关注居民动态,做好群访、集访预判,涉及司法程序履行及安全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新河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大沽街道办事处、塘沽街道办事处、新河周转房办公室、滨海建投集团(海河下游公司)、泰达城发集团、区城市管理委(三)安全保障组负责新河周转房过渡期间区域内的房屋、路面、基础设施的定期检查与维修,保证房屋的质量和安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保障。

2010年大项目组项目分配(电梯报价啊)

2010年大项目组项目分配(电梯报价啊)

公建
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 咸水沽镇 有限公司
张强先生 水沽镇
28523399
津南区咸
大项目组
天辰网
19
住宅
天津中冶和苑置业有 西青区南岭道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景山 联系人:胡军 林27728081 红桥区勤俭道200 号
大项目组
18-30层 1期194428.75平方米;2期43662.87平方米。 09.09.18施工公开招标。
大项目组
建筑层数:
6
中国一重天津重工有 限公司滨海制造基地 项目
公建
项目概况:中国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滨海制造基地项 目为新建大型工业项目,项目占地537330m2,规划房屋总建 筑面积237748m2。 2010.2.10施工招标。
7
2010-1-7
天津空港加工区商务 区D区商务办公楼(酒 店星级暂未定)
大项目组
恒大绿洲5号地块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261490㎡。其中住宅楼 共37栋,面积共261490㎡,剪力墙结构。层数:地上4-18 建设工程信 层,地下1层。单体最大高度:56米,单体最大面积:16490 息网 ㎡,立项总投资为169967万元。
恒大地产集团天津公 天津东丽区东丽湖 司
大项目组
8
2010-1-13
天津日月湾总部商务 城 (五星级)
公建
金浩先生 (工程部) 86 22 58626000(office) 分机: 8206 天津九盛投资发展公 天津东丽区华明示范 Fax 86 22 58626007(office) 大项目组 司 工业园区 中国天津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开 华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16层 (300384)
一项综合发展,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0平方米,包括:*酒店式 公寓*酒店(五星级) *会议中心*商业。 预计成本:400(百万 人民币)(该项目的土建造价为TCBCI评 估)。 工程于2010年1月开工,工程于2012年12月竣工。 兴建八幢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99,000平方米。 项目阶段:截止到2009年9月下旬该项目处于方案及主体施工 图设计为一家招标阶段,预计2009年10月下旬确定设计单位。 兴建数幢八层至14层高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360,000平方 米, 包括:*员工宿舍*住宅楼。 项目阶段:截止到2009年11月下旬该项目处于方案阶段,施工 图设计完成时间暂未定。 *方案设计单位与施工图设计单位为同一家单位,现在开始一 期方案设计,专业工程师暂未定。 兴建七幢17层高的商业住宅楼,设有单层地下室,两幢两层高 的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39,774平方米。 项目阶段:截止到2009年12月下旬项目处于施工图设计招标阶 段,预计2010年1月中旬确定施工单位。 预计成本:200(百万 人民币)(该项目的土建造价为TCBCI评 估). 工程于2010 年 5月开工,工程于2012 年 总投资31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818954平方米,其中住宅 513675 m2,公建:127479 m2,地下:177800m2。其中:住 宅:513675m2;栋数:56栋;层数:17-27层;结构形式:剪 力墙结构;配套公建127479m2;层数:1-4层;结构形式:框 架结构;地下车库177800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层数:1 层。最大单体面积:11259.89㎡,高度:78.95m; 2010.2.20勘查进行公开招标。3.4中标公示。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津政发[2003]7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津政发[2003]7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津政发[2003]7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保障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实施《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200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通知如下:一、关于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一)《规定》中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市建设计划的道路、桥梁、河道、排水、环境卫生设施、公共交通工程、绿化等建设项目。

(二)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按照被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

二、关于处理历史形成的私有住宅租赁房屋的补偿安置(一)在拆迁范围内统一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政策的,私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人,下同)与历史形成的房屋承租人可以协商解决货币补偿安置分配比例;拆迁人及其委托的拆迁单位按照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成的协议,分别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安置资金。

(二)私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与历史形成的房屋承租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货币补偿安置分配比例的,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参照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3:7的比例(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此比例)予以调解,促成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

(三)在房屋拆迁公告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货币补偿安置分配比例协议,或者经区、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调解仍达不成货币补偿安置资金分配比例协议的,由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行政裁决。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津滨政办发〔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滨海新区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区建设,按照《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7号)、《市商务局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落实措施分工方案》(津商市场〔2021〕18号)要求,结合滨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概念(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伴随社区商业发展而产生,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

(二)基本保障类业态。

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等基本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前置仓等。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08•【字号】津滨政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3月8日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双城”发展战略布局,推进美丽“滨城”建设,加快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位,全力打造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根据《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等规定,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双城”发展部署,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创新发展思路,构建“产业导入+公共设施建设+高品质社区建设”的城市开发新模式,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快补齐“滨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实现城市精明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指导原则(一)工作范畴本实施意见所指“城市更新”是指基于城市产业升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环境改善、设施优化、空间品质提升等原因,对城市建成区成片连片区域进行拆除重建、综合整治或两者兼顾的规划建设活动。

(二)实施范围将滨海新区范围内(含管辖的开发区飞地)的旧工业园区、旧城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海河发展轴线两侧四类区域纳入城市更新范围。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有土地待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有土地待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有土地待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津滨政办发〔2017〕 121 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有土地待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滨海新区国有土地待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滨海新区国有土地待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美丽滨海·一号工程”,做好大气污染空气扬尘治理的总体部署,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8号)和《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10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国有土地待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1.已出让尚未开工建设土地的土地受让方(土地受让方建设单位),是扬尘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在日常管理期间,要梳理受让土地红线范围内裸露地面情况,及时向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报送地块信息材料。

填报内容包括:地块挂牌编号、地块位置、受让单位、裸露地面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防控或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和照片等相关信息。

及时落实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工作,明确并落实裸露地面扬尘治理的处理方式。

可采用蓄水、地面硬化、临时绿化及绿色防尘网苫盖等有效方式进行处理。

完成待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后,及时报送待建工地扬尘治理、整改后的文字材料和照片。

建立并加强日常巡视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

2. 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已出让尚未开工建设扬尘治理工作,建立定期督查检查制度,每月定期专人负责督查检查各地块。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规划国土局拟定的滨海新区蓝白领公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规划国土局拟定的滨海新区蓝白领公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规划国土局拟定的滨海新区蓝白领公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8•【字号】津滨政发〔2011〕63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规划国土局拟定的滨海新区蓝白领公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发〔2011〕63号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区规划国土局拟定的《滨海新区蓝白领公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滨海新区蓝白领公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和完善滨海新区(简称新区)多层次、多渠道、科学普惠的住房体系,优化功能区招商引资环境,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租住集体公寓的需求,进一步规范蓝白领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蓝白领公寓是指政府主导,各管委会组织建设,限定租金和配建标准,向来新区就业的各类人员,以出租方式提供的集体式公寓住房。

第三条区规划国土局是蓝白领公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蓝白领公寓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相关政策,协调推进蓝白领公寓项目规划建设相关问题,对功能区蓝白领公寓工作进行指导。

各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交通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计划第四条蓝白领公寓是新区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中政策性住房的一种形式,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享受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各种税收、行政收费和配套费用的优惠政策。

第五条新区蓝白领公寓建设实施统一规划与计划管理,纳入新区总体规划、各功能区分区规划和住房专项规划,保证布局合理和区域供需平衡。

蓝白领公寓年度建设计划由各管委会拟定,新区主管部门汇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各管委会依据年度建设计划办理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

第六条蓝白领公寓是新区快速发展前期,为解决大量外来产业工人和各类人才租住公寓的一种政策性住房形式。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16•【字号】津滨政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7月16日滨海新区关于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任务分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发〔2021〕6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津政规〔2021〕4号)。

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提出如下分工:一、任务分工(一)总体要求1.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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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商业区
住宅房屋拆迁和还迁房建设工作案
中心商务商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住宅房屋拆迁和还迁建设工作案
为贯彻区委《关于加快中心商务商业区开发建设的意见》(塘党发〔2007〕12号)精神,加快中心商务商业区开发建设,按照中心商务商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住宅房屋拆迁组织实施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和还迁房建设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现住宅房屋情况
依据《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商业区总体规划》,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列入拆迁围的总计15398户,拆除建筑面积82.6万平米。

其中于家堡地区6359户,建筑面积36.5万平米;东西沽地区9039户,建筑面积46.1万平米。

(二)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拟建还迁房情况
依据《中心商务商业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案》,于
家堡和东西沽地区需建还迁房139.2万平米,其中于家堡地区需建还迁房52.2万平米,东西沽地区需建还迁房87万平米。

二、成本测算
(一)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拆迁成本测算
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拆迁直接成本总计10.9亿元,其中于家堡地区4.5亿元,东西沽地区6.4亿元。

拆迁成本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拆迁评估费、动迁服务费、搬家奖励费、搬家费、过渡期租房补贴费等。

部分被拆迁户可能选择货币还迁,因此还需要准备货币还迁资金,按总户数的30%考虑,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货币还迁准备金约20亿元,其中于家堡地区货币还迁准备金9亿元,东西沽地区货币还迁准备金11亿元。

(二)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还迁房建设成本测算
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还迁房建设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工程前期费、建安工程费、后期配套费、权属登记费、契税等。

不包括土地出让金,还迁房建设成本单价2875元/平米,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还迁房建设成本约40亿元,其中于家堡地区还迁房建设成本15亿元,东西沽地区还迁房建设成本25亿元。

三、资金安排
根据于家堡和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拆迁、还迁房建设的
成本测算,共需要50.9亿元,同时还需要20亿元的货币还迁准备金。

(一)于家堡地区住宅房屋拆迁需资金4.5亿元,应一次到位,货币还迁准备金9亿元,可先到位2亿元作保障,再按照拆迁进度和拆迁鉴定的协议情况随需到位。

于家堡地区还迁房建设需15亿资金,30个月的建设期,可按工程进度分三期将资金到位,每期5亿元。

(二)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拆迁需要资金6.4亿,应一次到位,货币还迁准备金11亿元,可先到位3亿元作保障,在按照拆迁进度和拆迁鉴定的协议情况随需到位。

东西沽地区还迁房建设需25亿资金,30个月的建设期,可按工程进度分三期将资金到位,每期8-9亿元。

四、组织领导
于家堡地区和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的拆迁和还迁房建设在中心商务商业区管委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其中东西沽地区的住宅房屋拆迁和还迁房建设由海河下游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海河下游公司按管委会的要求,落实好资金,安排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的拆迁和还迁房建设。

于家堡地区的住宅房屋和还迁房建设由滨海新城发展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委托广发拆迁公司具体实施于家堡地区的住宅房屋拆迁工作,委托立发房地产公司具体实施于家堡地区的还迁放建设工作。

成立于家堡地区住宅房屋拆迁指挥部和东西沽地区住宅房屋拆迁指挥部,指挥部由中心商务商业区管委会、区信访办、区公安局、区执法局、法制办、区拆迁办、拆迁公司选派的人员组成,现场办公。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一是监督拆迁公司要依法拆迁,依情拆迁、和谐拆迁;二是解决在拆迁中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保证拆迁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三是化解在拆迁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杜绝越级上访、集访和缠访的发生;四是在拆迁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管委会反馈。

五、具体措施
(一)区域划分和人员安排
于家堡地区划分12个拆迁区片,平均每个区片的拆迁户为500-600户,拆迁公司每个区片设一个拆迁工作组,组长1人,成员5人,同时充分利用居委会主任及代表了解本区片情况的优势,每个小组聘请一名居委会代表组成7人的工作组负责本围的一切有关拆迁补偿事宜,组长要每天将该围的拆迁进度和动态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每要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报告情况。

拆迁组、拆迁指挥部、管委会设立24小时的联系式。

东西沽地区划分20个拆迁区片,平均每个区片的拆迁户为400-500户。

管理模式同于家堡地区。

(二)认真领会拆迁政策精神,把工作做实做细。

广发拆迁公司要做好拆迁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使相关人员的拆迁政策规定清,工作程序明,做拆迁工作的“明白人”。

在动迁工作中要格按政策规定、程序进行。

在规定的搬家期限开始后,现场组织专人进行搬家验收工作,对拆迁户住房的设备设施及搬家的具体时间要予以明确记载,并经拆迁户本人认可签字。

拆迁户还迁选房是整体拆迁工作圆满完成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拆迁规模大,拆迁户数多,各种还迁的房型多,搬家的时间相对集中,搬家的先后又决定选房的顺序,两项工作要切实做实做细。

拆迁公司在实施拆迁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三统一,两公开”,即住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认定的标准要统一,拆迁奖励和转补助费的核定标准要统一,各类无证房屋是否给予拆迁补偿确定标准要统一,拆迁户现住房评估结果公开,拆迁户选房的结果要公开。

通过研究分析,在拆迁工作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的措施是:
1、新旧住宅楼的矛盾主要体现在装修,一是住房装修原则上不给予补偿;二是采取整体推进,置后处理的办法。

2、住宅底商采取货币补偿安置,补偿价格略高于当地底商价格,住宅底商设专项拆迁小组并由拆迁经验丰富人员组成。

3、对平房分户、根据住户申请,经居委会、派出所出具证明,按规定价格和还迁房源情况予以照顾。

4、拆迁户孩子入学转学,由管委会协调教育局,尽最大限度予以解决。

5、困难户由管委会会同民政局核定,按照天津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信访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管委会与区信访办密切配合,对现场拆迁指挥部反映上来的情况及时的沟通、分析,做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办法在先,避免矛盾的积累,酿成大的上访。

(三)精心组织,确保还迁房按期开竣工。

本着“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在管委会统一协调下,积极办理前期各项手续,特别抓紧解决于家堡地区还迁房建设用地问题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海河下游公司和滨海新城公司要密组织,精心安排,筹措资金,选招高水平的设计单位和过硬的施工队伍。

立发公司代管于家堡还迁房建设,要做好质量、工期、造价的控制,让拆迁户早日搬入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的新居,感受到城市开发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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