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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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总局A106000表)6年盈亏弥补举例演示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总局A106000表)6年盈亏弥补举例演示

举例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合并、分立转入 纳税调整后所 当年可弥补 年度 (转出)可弥补 得 的亏损额 的亏损额 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 本年度实际弥 可结转以后年 补的以前年度 度弥补的亏损 亏损额 额 合计 9
行次
项目
前四年度 前三年度 前二年度 前一年度 1 1 2 3 4 5 6 7 前五年度 前四年度 前三年度 前二年度 前一年度 本年度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2 3 4 5 6 7 8
为了直观地说明本表的填法,现举例如下: 假设某企业,于2009~2015年“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516、178、135、-38、-211、82、200,那么各年度填表见下面的对应的选项卡。

企业所得税年报,弥补亏损明细表如何填

企业所得税年报,弥补亏损明细表如何填
一、首先明确,对于今年的汇算清缴来说:本年=2009年,前一年度和第五年=2008年,前二年度和第四年=2007年,前三年度和第三年=2006年。二、弄清楚以上基本思路以后,就好办了,逐行逐列对号入座即可。1、“盈利额或亏损额”及“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列,分别填列各年亏损或获利数。2、因从2006年开始亏损,所以从“第三年”行次开始填。3、第三年:就是2006年,当年亏损。应该已动用2007年的盈利500.5元弥补了一部分亏损额,因此“前二年度”及“合计”列填500.5,“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2000.18-500.5=1499.68;4、第四年:就是2007年,当年赢利,不存在需要弥补的亏损额;5、第五年:就是2008年,亏损,无任何赢利可用于弥补亏损。由于2009年也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2420.39;6、本年:就是2009年,当年亏损,也无任何赢利可用于弥补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10048.20;7、因2009年亏损,因此“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全部为空;8、“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43;10048.20=13968.27。

23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23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新 增
11
原“11.可结转 以后年度弥补的 亏损额”
原“3.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 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 出以正数表示,转入以负数表述。
原“10.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 前年度亏损额”
= 原“4.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原“9.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合计”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发证时间 2015.11.1 2016.11.1 2017.11.1 2018.11.1 2015年度 √ —— —— —— 2016年度 √ √ —— —— 2017年度 √ √ √ —— 2018年度 √ √ √ √ 2019年度 —— √ √ √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时间 2018. 3.1(2017年成立企业) 2018.11.1(2018年成立企业) 2019. 3.1(2018年成立企业) 2018年度 √ √ —— 2019年度 —— —— √
行次
项目
年度
当年境 内所得 额
分立转 出的亏 损额
弥补 亏损 企业 类型
6
当年亏 损额
当年待 弥补的 亏损额
当年可结转 以后年度弥 补的亏损额
1 1 2 … 9 10 11 12 前十年度 前九年度 …… 前二年度 前一年度 本年度
2
3
7
8
11
例4:A企业2018年新成立,无境外所得,无合并分 立事项,成立当年亏损10万元,2019年盈利5万元, 2020年盈利2万元。
精品资料 注意保存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A106000)
2019年3月
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系列
目录
CONTENTS
一、 表单基本情况概述 二、 调整及填报详解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详解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详解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详解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案例分析一、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2栏“税后调整所得”价值的确定(一)填报说明虽然本栏名称也是“税后调整后的收入”,但与表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9行“税后调整后的收入”的概念不一致。

填写时要注意。

1、如果没有所得减免第2栏“税后收入调整”,第6行“本年度”=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2、同时兼有所得减免第2栏“纳税调整后所得额”和第6行“本年度”应按下列情况填写:(1)如果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额”大于0,第20行“收入减少额”大于0,则本表第2栏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它将被减少到0。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二)案例说明m公司2021年既从事应税项目,也从事免税项目,假设不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无纳税调整项目。

情形一:m公司应税项目盈利100万元,免税项目盈利300万元,则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400万元(100+300),第20行“所得减免”填写300万元。

那么本表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表a100000第19-20行=400-300=100万元。

案例二:如果M公司的应税项目亏损100万元,免税项目利润300万元,则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9行的“纳税调整后收入”为200万元(-100+300),第20行的“减收”为300万元。

然后,本表第2栏“税后收入调整”第6行=0=表a100000第19-20(200-300)行,并减少至0。

情形三:m公司应税项目盈利300万元,免税项目亏损100万元,则申报表主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0万元(300-100),第20行“所得减免”填写0,那么本表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200万元。

A06581《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A06581《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A06581《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等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11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10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如:纳税人在2019年5月10日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时,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为2018年。

2.第2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11行填报表A100000第19-20行金额。

第1行至第10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年及以前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6行第2列(2014至2017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11行第2列的金额(亏损以“-”号填列)。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3.第3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

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5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5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

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亏损以负数表示。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注意事项一、弥补年限的确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尽管新的条例没有这方面规定,但,在弥补年限上仍需要掌握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

这里应注意的是:一是亏损弥补期必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的,自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限;三是弥补亏损中的“亏损”不可“累计”,哪一年的就是那一年的。

举例说明:某企业第一年亏损700万元;第二年盈利100万元;第三年亏损200万元;第四年亏损300万元;第五年亏损400万元。

第六年盈利150万元;第七年盈利1200万元(假设该数字属于调整后金额)。

对该企业可用第二年盈利100万元弥补第一年亏损700万元,剩余600万元待以后年度弥补。

第六年的获利150万元可以弥补第一年剩亏损600万元,还有450万元就不可以再用第七年的盈利的1200万元弥补了。

只能用税后利润或其他自有资金弥补。

对第三、四、五年亏损的200、300、400万元、都可以用第七年的盈利1200万元弥补。

这样,当年弥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1200-200-300-400)计算纳税企业所得税。

二、亏损额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这里所说的亏损与以前不同的是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主要涉及事业单位,这里不详述。

弥补亏损表

弥补亏损表

附表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2009-3-9 13:18:00 文章来源:网络打印|复制链接|本文Pdf下载|本文Word下载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填报本年及本年度纳税申报前5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本表反映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按规定可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亏损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份。

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推5年,第6行为本申报年度。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数据(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可以并入的合并、分立企业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

5.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

(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分析填报主表第23行数据,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5行累计数不得大于主表23行。

10列小于等于4列负数的绝对值-9列。

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如何填写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如何填写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如何填写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凡当年盈利,即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按规定可弥补以前年度结转亏损额的纳税人,应填报本表;对当年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0或负数的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此表。

二、申报表填报与税收政策(一)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第1至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如申报年度为2010年,则往前推的5个年度分别是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分别填入第五年、第四年、第三年、第二年和第一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5年内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亏损弥补期必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自第一个亏损年度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限。

(二)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文件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同时规定,以前(含2008年以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此规定执行。

(三)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照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照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案例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案例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案例(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 A公司从2010年度开始经营,2010年度亏损180万元,2011年度亏损200万元,2012年度亏损100万元,2013年度盈利180万元,2014年度盈利400万元。

根据修改后的新申报要求,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有以下三点变化:1、修改年度的描述项目栏由(第一年至第五年)(前五年度至前一年度)如下图2、“盈利额或亏损额”修改为“纳税调整后所得”,该栏需计算才能填报。

3、表内逻辑关系进行了重新梳理修正。

填报实例过程如下:首先填写项目年度,按照本年度,前一年度.....前五年度的顺序填写如下表:行次项目年度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3 前三年度20114 前二年度20125 前一年度20136 本年度2014其次,将2010年度至2014年度的亏损额或盈利额依次填入报表,如下图行次项目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 -1803 前三年度2011 -2004 前二年度2012 -1005 前一年度2013 1806 本年度2014 400第三,将纳税调整后所得填入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行次项目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 -180 -1803 前三年度2011 -200 -2004 前二年度2012 -100 -1005 前一年度2013 180 1806 本年度2014 400 400第四,填写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由于该公司从2013年度开始盈利,2013年度可弥补2010年度亏损的180万元,且2013年度属于前一年度,填入对应栏次如下表:行次项目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合计1 2 4 5 6 7 8 9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 -180 -180 * 180 1803 前三年度2011 -200 -200 * *4 前二年度2012 -100 -100 * * *5 前一年度2013 180 180 * * * * *6 本年度2014 400 400 * * * * *第五,将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入下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行次项目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合计1 2 4 5 6 7 8 9 10 111 前五年度*2 前四年度2010 -180 -180 * 180 1803 前三年度2011 -200 -200 * * 2004 前二年度2012 -100 -100 * * * 1005 前一年度2013 180 180 * * * * *6 本年度2014 400 400 * * * * * 3007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等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11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10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如:纳税人在2019年5月10日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为2018年。

2.第2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11行填报表A100000第19-20行金额。

第1行至第10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年及以前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6行第2列(2014至2017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11行第2列的金额(亏损以负数表示)。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3.第3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

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5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5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

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表填写说明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表填写说明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要领■晓杰/文《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第1行至第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第10列第6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小于或等于6行4列的合计数)。

第11列第2-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4列大于0的行次不填报);第11列第7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就表间关系而言,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案例:北京材料建设集团为跨地区汇总纳税的总机构,下设成都、南京、武汉3家分支机构。

该企业前5年的盈亏情况为:2003年亏损100万元、2004年盈利1200万元、2005年亏损6万元、2006年亏损19万元、2007年亏损10万元。

2008年汇算清缴时需要弥补武汉分支机构2005年度亏损5万元。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及填报说明.doc

附件4F22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1 -F2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表F200)的附表,按照税法、相关税收规定填报纳税人年度亏损结转和弥补情况。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11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10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如:纳税人在2019年5月10日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为2018年。

2.第2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11行填报本年度表F200第12-13行金额。

第1行至第10行填报前一年度表F220第11行第2列对应年度的金额(亏损以“-”号填列)。

需要在首次使用本版申报表年度填报所属年度为首次使用本版申报表年度以前年度本项数额的,填报当年度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境内所得额。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3.第3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

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5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5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

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亏损以负数表示。

5.第5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10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10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当年亏损额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当年亏损额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当年亏损额摘要:1.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基本规定2.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时间限制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具体操作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案例分析正文:一、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 年。

按照税法调整后的亏损额,以亏损年度的下一年算起,连续计算五年,中间不得中断。

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时间限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时,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进行弥补。

如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则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 年。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在5 年内弥补完所有的亏损,否则将无法继续弥补。

三、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具体操作企业在进行所得税弥补亏损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计算年度亏损额:企业需要先计算出年度亏损额,这需要将年度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

2.弥补亏损:企业可以使用下一年度的所得来弥补当年的亏损。

如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则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 年。

3.填报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企业在进行所得税弥补亏损时,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详细列出年度亏损额、弥补亏损的年度及金额等信息。

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案例分析假设一家企业在2010 年度发生亏损,年度亏损额为10 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企业可以用2011 年度的所得进行弥补。

如果2011 年度的所得为20 万元,则可以用这20 万元来弥补2010 年度的亏损。

如果2011 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则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 年。

雾里看花之《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2列填报说明

雾里看花之《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2列填报说明

雾里看花之《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2列填报说明钟斐新年度纳税申报表各表中的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和原表相比结构上并没有什么变,但填表说明比原表更为详细。

主要变化是对“纳税调整后所得”的填报说明如下: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初看印象,“纳税调整后所得” 填表说明比原表详细得多,便于有“所得减免”的纳税人填报,感觉比较清楚。

但细一推敲却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原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的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也就是说应税项目所得(亏损)和免税项目所得(亏损)是分别计算的,盈亏不能相互抵补。

如果“所得减免”所得为亏损情况下,主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第20行“所得减免”中,减去负数的“所得减免”实际就是纳税调增了。

这就体现了国税函[2010]148号文件精神。

按照《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表说明中的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也应当如此。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方法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方法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方法《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凡当年盈利,即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按规定可弥补以前年度结转亏损额的纳税人,应填报本表;对当年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0或负数的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此表。

二、申报表填报与税收政策(一)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第1至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如申报年度为2010年,则往前推的5个年度分别是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分别填入第五年、第四年、第三年、第二年和第一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5 年内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亏损弥补期必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自第一个亏损年度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限。

(二)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文件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同时规定,以前(含2008年以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此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工商税务)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工商税务)

填表说明:本表适用于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填报本年来源于或发生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所得按照税收规定计算应缴纳和应抵免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我国石油企业在境外从事油(气)资源开采的,其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可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石油企业从事油(气)资源开采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23号)文件规定计算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国家(地区)”:填报纳税人境外所得来源的国家(地区)名称,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合并到一行填报。

2.第2列“境外税前所得”:填报《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第14列的金额。

3.第3列“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表A108010第18列的金额。

4.第4列“弥补境外以前年度亏损”:填报《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第4列和第13列的合计金额。

5.第5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3-4列的金额。

6.第6列“抵减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抵减境内的亏损额。

7.第7列“抵减境内亏损后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5-6列的金额。

8.第8列“税率”:填报法定税率25%。

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第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15%。

9.第9列“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填报第7×8列的金额。

10.第10列“境外所得可抵免税额”:填报表A108010第13列的金额。

11.第11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按以下公式计算: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方法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方法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写方法《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凡当年盈利,即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按规定可弥补以前年度结转亏损额的纳税人,应填报本表;对当年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0或负数的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此表。

二、申报表填报与税收政策(一)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第1至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如申报年度为2010年,则往前推的5个年度分别是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分别填入第五年、第四年、第三年、第二年和第一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5 年内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亏损弥补期必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自第一个亏损年度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限。

(二)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文件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同时规定,以前(含2008年以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此规定执行.(三)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照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照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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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F22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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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表F200)的附表,按照税法、相关税收规定填报纳税人年度亏损结转和弥补情况。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11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10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如:纳税人在2019年5月10日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为2018年。

2.第2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11行填报本年度表F200第12-13行金额。

第1行至第10行填报前一年度表F220第11行第2列对应年度的金额(亏损以“-”号填列)。

需要在首次使用本版申报表年度填报所属年度为首次使用本版申报表年度以前年度本项数额的,填报当年度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境内所得额。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3.第3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

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5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5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

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亏损以负数表示。

5.第5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10年”:填报企业符合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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