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中心督导助理选拔及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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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聘用与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聘用与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聘用与管理制度为实现组织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中心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中心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1、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

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5)员工服务承诺书;(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4)贪污、拖欠公款记录在案者;(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8)其它经中心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1、中心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 天)计发。

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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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督导管理制度(推荐阅读)第一篇:社工督导管理制度社工督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XXX中心社工督导人才管理体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导是指由资深社会工作者通过定期持续的工作程序,向新入职社工传授专业服务知识与技能,促进其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职业活动,具有行政、教育、疏导以及支持的功能。

我中心督导人员泛指助理督导、实习督导、督导和督导导师四个级别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四个级别逐级晋升。

每年中心进行一次本土督导人才选拔。

第三条社会工作督导体系原则上试行比例:1名督导:2名实习督导:4名助理督导:14名社工。

第四条各部门应配合中心高层积极搭建督导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体系。

第二章助理督导管理制度第五条助理督导需取得社工师以上职业资格(表现特别优秀的助理社工师,可于入选培养计划后次年取得资格),具有1年或以上社工工作经验。

第六条助理督导指导一线社工,其职能范围只涉及自己所领导团队的成员。

第七条助理督导原则上按照“三天一线工作+两天助理督导”的比例进行时间分配。

其在社工机构担负行政工作的时间每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第八条助理督导职责:(一)完成督导为其制定的个人成长方案;(二)定期向实习督导进行工作汇报,接受实习督导的督导,并积极将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解决和予以跟进落实;(三)协助实习督导完善各个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及其他操作或协调性工作;(四)在实习督导的指导下,对一线社工的工作进行初步分工,帮助社工对岗位分工、职责、工作范围等有清晰的了解,并对一线社工进行实务操作上的指导;(五)在实习督导的指导下,对一线社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六)监督并确保一线社工所提交服务材料的真实性,并跟进一线社工转介的疑难个案、小组、活动;(七)对一线社工进行情绪上的支持和压力缓解,引导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等;(八)收集、整理一线社工的服务记录及其他工作报告,按时递交给实习督导,督促社工落实实习督导的审批、反馈意见。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2.11.04•【字号】豫民文〔2022〕328号•【施行日期】2022.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22〕32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河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豫政〔2022〕5号)“关于‘十四五’期间培养1000名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目标要求,省厅制定了《2022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民政厅2022年11月4日2022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推动我省社会工作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本土化,根据《河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豫政〔2022〕5号)、《河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豫民〔2022〕5号)和《关于加强河南省社会工作督导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制定《2022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坚持需求导向、公开公平、属地管理的原则,从河南省内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丰富实务经验的一线社会工作者中,培养、选拔一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以下简称社工督导),完成我省“十四五”期间“千名社工督导人才培养计划”的年度目标任务,为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选拔对象范围及条件培养选拔对象主要包括: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民政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高校等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具有扎实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社会工作研究能力的社会工作者。

社工督导管理制度

社工督导管理制度

社工督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XXX中心社工督导人才管理体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导是指由资深社会工作者通过定期持续的工作程序,向新入职社工传授专业服务知识与技能,促进其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职业活动,具有行政、教育、疏导以及支持的功能。

我中心督导人员泛指助理督导、实习督导、督导和督导导师四个级别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四个级别逐级晋升。

每年中心进行一次本土督导人才选拔。

第三条社会工作督导体系原则上试行比例:1名督导:2名实习督导:4名助理督导:14名社工。

第四条各部门应配合中心高层积极搭建督导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体系。

第二章助理督导管理制度第五条助理督导需取得社工师以上职业资格(表现特别优秀的助理社工师,可于入选培养计划后次年取得资格),具有1年或以上社工工作经验。

第六条助理督导指导一线社工,其职能范围只涉及自己所领导团队的成员。

第七条助理督导原则上按照“三天一线工作+两天助理督导”的比例进行时间分配。

其在社工机构担负行政工作的时间每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第八条助理督导职责:(一)完成督导为其制定的个人成长方案;(二)定期向实习督导进行工作汇报,接受实习督导的督导,并积极将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解决和予以跟进落实;(三)协助实习督导完善各个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及其他操作或协调性工作;(四)在实习督导的指导下,对一线社工的工作进行初步分工,帮助社工对岗位分工、职责、工作范围等有清晰的了解,并对一线社工进行实务操作上的指导;(五)在实习督导的指导下,对一线社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六)监督并确保一线社工所提交服务材料的真实性,并跟进一线社工转介的疑难个案、小组、活动;(七)对一线社工进行情绪上的支持和压力缓解,引导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等;(八)收集、整理一线社工的服务记录及其他工作报告,按时递交给实习督导,督促社工落实实习督导的审批、反馈意见。

配合机构完成社工的考勤及督促、考核每日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提交给实习督导审核;(九)在完成助理督导岗位上的工作内容之外,还需承担其小组中一线社工平均指标量的70%以上。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督导助理聘用标准及程序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督导助理聘用标准及程序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督导助理选拔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不断适应深圳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深发…2007‟18号)等文件要求,深圳市需逐步建立本土督导人才体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人才选拔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督导助理,是指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通过社会工作专业的传统方法,将社会工作知识和技术传授给有需要的社会工作者,具有管理一线社工与协助督导的职能,是属于督导人员和晋升为初级督导的后备人员。

第三条在深圳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聘用标准人员都可参加督导助理选拔,参选人员通过选拔的,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给予督导助理资格。

第二章聘用标准第四条职业操守1、拥党爱国,遵守法律法规;2、对社工理念有强烈的认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3、理解和尊重他人,具扶弱帮困的助人精神。

4、对深圳社会工作行业有归属感,致力于从事社会服务。

第五条基本要求(2013修订后要求)(一)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实务经验1、社会工作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1年以上的一线社工实务经验;2、非社会工作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的一线社工实务经验;3、大专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一线社工社工实务经验;4、大专以下学历且具有6年以上一线社工实务经验。

(三)取得社工师职称的可优先考虑。

(四)学历较高的可优先考虑。

第六条能力要求1、个人特质︰积极乐观、正面看待事物,主动应对、敢于担当,能接纳及平等对待不同的文化与取向;2、工作素质:具备沟通及说服技巧,懂如何提升激励团队,主动学习改善,会应急处理,有策划及管理能力,善于配合协调、承担责任,具有社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第七条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考虑因素1、获得过社会工作相关的奖励、表彰等;2、得到专业导师、督导的特别推荐,或者得到社工岗位领导嘉奖、同事好评或者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事迹突出的。

深圳初级督导选拔办法

深圳初级督导选拔办法

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选拔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不断适应市未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深发〔2007〕18号)等文件要求,市需逐步建立本土督导人才体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人才选拔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初级督导,是指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通过社会工作专业的传统方法,将社会工作知识和技术传授给有需要的社会工作者,具有行政功能、教育功能和支持功能,是属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社会工作服务人员。

第三条在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并符合本办法中的聘用标准的人员都可参加初级督导选拔,不受机构岗位配备限制。

参选人员所在机构不符合配备条件的,参选人员通过选拔的,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给予初级督导资格,当机构符合配备条件的,参选人员可向市社协申请上岗,不需重新参与选拔。

第二章聘用标准第四条职业操守1、拥党爱国,遵守法律法规;2、对社工理念有强烈的认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3、理解和尊重他人,具扶弱帮困的助人精神。

4、对社会组织有归属感,致力于从事社会服务。

第五条基本要求1、市注册社会工作者2、社会工作专业及其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4、具有半年以上的见习督导、见习督导候补人员的工作经验;5、三年以上督导助理工作经验。

第六条能力要求1、个人特质:积极乐观、正面看待事物,敢于承担工作中的困难,能接纳及平等对待不同的文化及取向。

2、工作素质:具备沟通及说服技巧,懂如何提升激励团队,主动学习改善,会应急处理,有策划及管理能力,善于配合协调、承担责任,具有社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3、专业素质:认可社会工作价值观及社工发展模式,认同民间组织文化,对所在机构有归属感。

第七条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考虑因素1、获得过社会工作相关的奖励、表彰等;2、得到专业导师、督导的特别推荐,或者得到社工岗位领导嘉奖、同事好评或者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事迹突出的;3、已取得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的;4、从事见习督导工作时间长的。

社工督导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社工督导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社工督导机构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社工督导机构人员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工督导机构所有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工督导机构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依法原则,激励和保障人才队伍的稳步增长。

第四条社工督导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社工督导机构应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对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二章人员录用第六条社工督导机构人员录用应本着激励人才,选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法。

第七条对录用的人员,应当签订书面聘用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性质、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八条对录用的人员,应当进行入职培训,不合格者须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社工督导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十条社工督导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工作职责,合理设置各类岗位。

第十一条各类岗位应当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社工督导机构应制定不同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工资待遇等。

第十三条社工督导机构应定期对各类岗位进行岗位职责调整和优化。

第四章职业道德第十四条社工督导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工作秩序,遵守职业操守,严守保密纪律。

第十五条社工督导机构人员应当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行为。

第十六条社工督导机构人员应保持职业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社工服务。

第十七条社工督导机构人员应加强职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职业水平和素质。

第五章人员职称评审和激励第十八条社工督导机构应建立并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为人才提供发展平台。

第十九条根据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表现,社工督导机构应进行职称评审和岗位晋升。

第二十条社工督导机构应加强人才激励管理,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对人才进行经济和非经济激励。

第六章人员培训第二十一条社工督导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和个人发展,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

社工中心督导助理选拔及聘用制度

社工中心督导助理选拔及聘用制度

社工中心督导助理选拔及聘用制度社工中心督导助理选拔及聘用制度一、背景与意义督导助理是社工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记录和评估社工工作的责任,对于提供质量优秀的社工服务非常重要。

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督导助理选拔及聘用制度,可以提高督导助理的素质和能力,促进社工中心的发展。

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支高水平、高效率的督导助理队伍,为社工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

二、选拔程序1.岗位设立:社工中心根据业务需求,确定所需的督导助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岗位数量不超过社工中心人员总数的30%。

2.选拔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社会科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4)取得社工师执业证书或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选拔程序:(1)招聘公告:社工中心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招聘网站、校园招聘或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并明确报名截止时间和方式。

(2)筛选简历:社工中心负责人组织招聘委员会,根据岗位需求和申请人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笔试和面试: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笔试和面试,测试其相关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所确定的入选人员需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社工中心还将对入选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个人品质和工作能力。

(5)聘用通知:社工中心根据选拔程序和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发出《社工中心督导助理聘用通知书》。

三、聘用合同1.合同签订:社工中心与被聘用的督导助理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劳动保障、工作条款等,保障双方的权益。

2.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社工中心对督导助理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决定是否长期聘用提供依据。

四、培训和发展1.培训计划:社工中心制定督导助理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定期回顾培训,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提高督导助理的工作水平。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最新范本模板】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最新范本模板】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为规范社会组织内部人员招聘流程和人才选用机制,确保人才梯队建设满足业务、发展、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聘用和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会组织各管理层及基层岗位.二、聘用管理(一)招聘原则1、按需招聘:依据社会组织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招聘计划,明确计划招聘人数及岗位胜任力模型;2、鼓励推荐:通过设置人才感召、推荐奖励鼓励内部员工推荐符合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及岗位任职标准的专业人才;3、试用考核:各岗位人员入职均需进行试用期工作考核,以保证所有入职人员都能够满足岗位录用的标准。

(二)招聘分工1、社会组织整体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2、各用人部门应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协调下直接或间接参与招聘工作;3、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具体分工如下:人力资源部负责:1)招聘策略策划;2)招聘计划的审核、具体实施与监督;3)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4)新职工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负责:1)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和实施;2)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3)新职工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辅导。

(三)招聘审批程序用人部门主管根据社会组织整体规划及业务需要提出招聘需求-》人力资源部审核,拟定招聘计划、方案—》总负责人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

(四)招聘流程1、人员选拔程序简历筛选—》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用人部门主管)—》资格审查—》录用办理手续(核心岗位人员需经总负责人亲自面试)2、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内容:1)《应聘人员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职业资格证书;3)工作经历、家庭背景;4)最后一家企业离职证明。

三、入职管理(一)入职资料接到人力资源部录用通知的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并于报到当日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等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二)人事档案1、人力资源部应做好人事登记,及时更新《职工花名册》及《内部通讯录》;2、人力资源部及时为每位职工建立一份人事档案,其内容包括:1)应聘人员登记表;2)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证书复印件;4)聘用合同;5)个性化记录档案(含个人职位、薪酬、奖惩、培训等记录)。

深圳初级督导选拔办法

深圳初级督导选拔办法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初级督导选拔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不断适应深圳市未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深发〔2007 〕18 号)等文件要求,深圳市需逐步建立本土督导人才体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人才选拔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初级督导,是指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通过社会工作专业的传统方法,将社会工作知识和技术传授给有需要的社会工作者,具有行政功能、教育功能和支持功能,是属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与社会工作服务人员。

第三条在深圳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并符合本办法中的聘用标准的人员都可参加初级督导选拔,不受机构岗位配备限制。

参选人员所在机构不符合配备条件的,参选人员通过选拔的,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给予初级督导资格,当机构符合配备条件的,参选人员可向市社协申请上岗,不需重新参与选拔。

第二章聘用标准第四条职业操守1、拥党爱国,遵守法律法规;2、对社工理念有强烈的认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3、理解和尊重他人,具扶弱帮困的助人精神。

4、对社会组织有归属感,致力于从事社会服务。

第五条基本要求1、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2、社会工作专业及其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4、具有半年以上的见习督导、见习督导候补人员的工作经验;5、三年以上督导助理工作经验。

第六条能力要求1、个人特质:积极乐观、正面看待事物,敢于承担工作中的困难,能接纳及平等对待不同的文化及取向。

2、工作素质:具备沟通及说服技巧,懂如何提升激励团队,主动学习改善,会应急处理,有策划及管理能力,善于配合协调、承担责任,具有社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3、专业素质:认可社会工作价值观及深圳社工发展模式,认同民间组织文化,对所在机构有归属感。

第七条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考虑因素1、获得过社会工作相关的奖励、表彰等;2、得到专业导师、督导的特别推荐,或者得到社工岗位领导嘉奖、同事好评或者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事迹突出的;3、已取得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的;4、从事见习督导工作时间长的。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培养对象选拔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培养对象选拔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培养对象选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社会工作助理督导培养对象选拔的通知湖南省各社会工作有关单位、社会工作者: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湖南省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积极响应《湖南督导人才库入库要求》,持续培育和输出专业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根据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0〕15号)等政府文件要求,湖南省民政厅委托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组织启动“湖南省民政厅督导人才培育”项目,现就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湖南省内社会工作机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以及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工作的骨干、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参选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优先;(二)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中级);(三)拥有一定的督导实务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四)拥有5年以上一线社工服务经验;或拥有3年以上公益(项目)运营的管理经验,同时具备2年以上一线社工服务经验,即5年以上社工行业从业经验。

三、选拔方式(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由主办方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质的进入笔试;(二)公布笔试排名情况,择优进入面试;(三)根据总成绩,按照排名公示入选人员名单。

四、报名安排(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周一)16:00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有关证明材料随报名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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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工中心督导助理选拔及聘用制度
(试行)
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培养中心督导助理人才,使人才选拔聘用有章可循,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助理聘用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学历及工作资历要求:
(1)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心理学、社会学、法律、医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具有半年以上的一线社工实务经验;
(2)心理学、社会学、法律、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的一线社工实务经验。

2、已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以上资格证书。

如若考试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取得中级社工师及以上资格的可优先考虑。

(二)能力要求
1、个人特质︰积极乐观、正面看待事物,主动应对、敢于担当,能接纳及平等对待不同的文化与取向;
2、工作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及说服技巧,懂如何提升激励团队;主动学习改善,会应急处理,有策划及管理能力;善于配合协调、承担责任,具有社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三)职业操守
1、拥党爱国,遵守法律法规;
2、对社工理念有强烈的认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
3、理解和尊重他人,具扶弱帮困的助人精神。

(四)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考虑因素
1、获得过社会工作相关的奖励、表彰等;
2、得到专业导师、督导的特别推荐,或者得到社工岗位领导嘉奖、同事好评或者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事迹突出的;
3、发表过专业研究报告、论文的。

二、督导助理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凡阳光社工中心同工,符合相关条件者,皆可参加选拔。

三、督导助理选拔方法及流程
(一)选拔方法
由阳光社工中心统一组织选拔,按照相关条件和流程产生督导助理人选,报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审定。

选拔采用公平竞争选出优胜者的方式,综合考量参选社工的平时表现与个人能力,将设置由机构、督导、见习督导三方评分主体打分和机构统一考试两个部分,最后成绩为两部分成绩总和。

其中三方评分主体打分占70%,机构统一考试占30%。

(二)选拔流程
机构发布选拔通知及相关条件符合条件的社工自荐、督导(见
习督导)推荐,并提交相关材料三方评分主体打分、中心组织统一
考试产生人选中心内部公示
四、督导助理选拔评分主体及细则
(一)评分主体
1、平时分评分主体
每个督导小组的督导助理平时分由负责本小组的督导、机构、见习督导三方按照40%、40%、20%权重比例打分;如若本小组仅有督导(或见习督导),则由本小组督导(或见习督导)、机构按照50%、50%权重比例打分。

2、考试分评分主体
机构组织的督导助理选拔统一考试评分主体由中心领导及理事代表、督导、社工代表三方组成,采取计算平均分方式,不采用权重计分。

(二)评分细则(详细附后)
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O一O年四月
附件:平时分评分细则
一、督导评分细则
(一)计分方式
本评估,共设10题,分别从专业素养、、工作态度、综合能力、实际工作表现、对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建立关系的技巧和能力、探索及分析问题的能力、策划行动的能力、执行及监控能力、评估及终止关系的能力十个方面进行评估。

每题按照满分10分的计分标准计算,评分指引如下:
1、10 =大幅超乎预期水平的优秀表现;8=超乎预期水平;6=符合预期;4 =低于预期水平;2=未
达有关胜任能力的要求
2、为了避免多名候选人分数一致,无法择优,各评分人可根据上述评分维度,自由打分,最后统计分数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二、机构评分细则
(一)计分方式
本评分,共设8题,分别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操守、对机构和服务的理解
能力、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机构行政方面、服务开展情况八个方面进行评估。

评分指引如下:1、第1项和第3项满分为20分,按以下标准评分:
20 =大幅超乎预期水平的优秀表现;16=超乎预期水平;12=符合预期;8 =低于预期水平;4=
未达有关胜任能力的要求
2、其余项目满分均为10分,按一下标准评分:
10 =大幅超乎预期水平的优秀表现;8=超乎预期水平;6=符合预期;4 =低于预期水平;2=未
达有关胜任能力的要求
3、为了避免多名候选人分数一致,无法择优,各评分人可根据上述评分维度,自由打分,最后统计分数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三、见习督导评分细则
(一)计分方式
1、本评分,共设20题,分别从工作表现、人际关系、动力及态度、专业技能、知识五个方面进行
评分。

每一题即为一个评分指标,满分5分,设有5个评分指引项,各评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每题分数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2、为了避免出现多名候选人分数一致,无法择优,各评分人可根据上述评分维度,自由打分,最
后统计总分数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二)评分细则
1、工作表现
(1)对专业和工作的投入
得分:
(2)责任心
得分:
(3)工作量

分:
(4)服务质量
得分:
(5)领导才能
得分:
(6)工作习惯
得分:
(7)工作配合度
得分:(8)出勤率及守时
得分:2、人际关系
(1)与同工之关系
得分:(2)与服务使用者
得分:
(3)与上级之关系
得分:3、动力及态度
(1)情绪稳度
得分:
(2)工作积极性
得分:(3)创新及创意
得分:4、专业技能
(1)学习新职责的能力
得分:(2)组织及策划能力
得分:
(3)判断能力以及一般常识
得分:(4)文字处理能力
得分:5、知识
(1)专业知识储备
得分:(2)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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