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所概述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从事某一职业的人员通过考核确认其掌握的职业技能程度的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为了管理职业培训和鉴定,推进技能人才培育,促进我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目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目的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公正、透明,保障职业技能鉴定权益及质量,促进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提升和技能人才的培养。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机构应具备独立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职责分工明确、决策科学、程序合理、监督有效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
管理机构应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收支进行计划和预算控制,并严格审查和监督每项收支。
(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级标准进行鉴定。
鉴定标准应有科学性、系统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等特征,以保证鉴定结果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应根据不同职业鉴定标准制定鉴定评价表格并建立鉴定档案,便于人员评价和管理。
(三)考试安排和监督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加强考试的安排和监督,确保考试按照规定进行,避免考试中作弊和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考试应由鉴定要求的权威机构负责监督,鉴定所应采用严密的考试监督制度,防止考试内容外泄、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
同时,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考试结果。
(四)资料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等重要资料的保密性和准确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人员,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和相关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同时,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建立档案查阅制度,保证档案的查询是在明确的权限范围内进行的。
(五)质量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技能评价质量管理制度的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鉴定所应负责全面监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我院现有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的规范管理,保证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的质量,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认证工作的声誉。
(二)加强对考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自觉接受培训认证考试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上机考试的设备、考试系统、试题库的安装和调试及试题库的保密工作;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组织考务人员参加承办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培训教师和考试学员的管理,建立完备的学员档案,做好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
(五)根据承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培训认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六)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信息及磁盘。
二、实施原则在鉴定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把学生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与毕业证书挂钩.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由学院教务处主管和协调。
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再由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和实施.严格遵守不同技能鉴定考试所规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的管理(一)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本考试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设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机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上机考试系统的安装、高度、维护、安全保密及考核成绩的回收等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有专门的保密场所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每次考试工作结束后,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承办机构报告本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工作开展情况,年终做年度总结并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与实施组织实施过程包括:鉴定前的组织准备(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准备试题,鉴定站/考试点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站/考试点完成考场准备、人员准备);鉴定施测(各鉴定站实施理论和技能考试,将试卷收齐汇总,送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后的结果处理(鉴定站/考试点会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一、制度概述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推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其任务是通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促进人才培养、就业、职业发展与质量提升。
为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以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公正、科学、高效。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组织架构职业技能鉴定所设有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鉴定组。
1、领导班子:包括所长、副所长和部门主任,负责鉴定所的全面管理。
2、职能部门:包括综合部、鉴定管理部、鉴定项目开发部、考务中心、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
3、鉴定组:由具有相关职业技能的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可以成立多个鉴定组,负责具体的鉴定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主要职责包括:1、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技能认定。
2、开发和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不断优化和升级。
3、负责鉴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公正、科学、高效。
4、为参加鉴定的人员提供培训和辅导,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
5、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职业技能的提高。
6、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7、开展职业技能研究,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改进提供理论支持。
四、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包括:1、申请:鉴定申请人应到鉴定所提交申请,填写鉴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审核:鉴定所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是否符合鉴定要求。
3、预约:审核通过后,鉴定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到场参加鉴定。
4、鉴定:在鉴定组的见证下,申请人进行技能操作或答题等鉴定内容。
5、评定:鉴定组根据鉴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评定,确定是否达到相应职业技能水平。
6、公示:鉴定所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申请人可以申请复核。
7、证书颁发:经评定合格的申请人,鉴定所颁发职业技能证书,并注册颁证机构。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包括:1、制定鉴定标准:根据职业技能发展和需求,开发和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不断完善。
职业技能鉴定职位职责规章
职业技能鉴定职位职责规章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进行客观评价的一种制度,旨在促进员工职业成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规章详细规定了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位职责,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一、职位职责概述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位职责分为组织管理、鉴定实施、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四个方面。
各个方面的职位职责如下:1. 组织管理: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资源配置。
2. 鉴定实施:负责具体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工作,包括报名、考核、评分等。
3. 监督管理: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鉴定质量和公平性。
4. 咨询服务:负责为考生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培训建议。
二、组织管理职位职责1.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整体规划,明确鉴定目标、任务和要求。
2. 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内容等。
3. 协调各部门资源,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4. 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过程进行监控和调整,以确保鉴定目标的实现。
三、鉴定实施职位职责1. 负责接收考生报名,审核考生资格,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2. 组织考生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3. 负责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按照要求对考生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四、监督管理职位职责1. 对职业技能鉴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2. 对考生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鉴定工作的纪律性。
3. 对鉴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4. 定期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咨询服务职位职责1. 提供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咨询,帮助考生了解鉴定政策、规定和要求。
2. 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考生掌握鉴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提供培训建议,帮助考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满足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4. 及时解答考生在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1、置造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6、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7、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10、培训鉴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的鉴定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鉴定档案的安全,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范围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执行机构。
基本职责是:1、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相社会提供服务。
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2)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3)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按《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组成原则》的有关规定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并颁发聘书;(4)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5)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报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核发证书手续;(6)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六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1、考务人员上指职业技能鉴定所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是为了确保鉴定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以下,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巡检制度为了确保鉴定站的安全,制定了巡检制度。
巡检人员需要定时巡视鉴定站各个区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排除。
在巡检过程中,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建筑物、设备设施、电气线路、防火设施等方面,以确保鉴定站的安全状况。
二、门禁管理制度鉴定站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只有相关人员持有效证件和通行证才能进入鉴定站。
在进入鉴定站之前,人员需要接受安全检查并通过安全检查才能进入。
同时,鉴定站内设置监控设备,对鉴定站的入口、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任何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无法进入。
三、物品管理制度为了防止贵重物品丢失或遭到破坏,鉴定站制定了物品管理制度。
所有的贵重物品都需要登记记录,定期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重要物品,还可以采取封存措施,确保物品的安全。
四、安全培训制度为了提高鉴定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了安全培训制度。
所有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防范安全风险的方法和技巧,了解应急预案和演练,提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防火安全制度鉴定站的防火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制定了严格的防火安全制度。
各个区域都需要配备灭火器和灭火器的使用指南,以备不时之需。
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用。
同时,鉴定站还设置了明确的疏散路线和应急出口,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查。
六、应急预案制度在面临突发事件时,需要迅速、有序地应对。
鉴定站制定了应急预案制度,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了相应的预案,确保工作人员安全撤离,并及时采取措施限制损失。
七、安全检查制度为了确保鉴定站的安全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等。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系统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法》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鉴定申请单位以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1.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合法的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鉴定活动的独立、公正和客观。
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鉴定流程、方法、标准、文件和记录管理等。
4.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鉴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保证鉴定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品德素养。
5.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四、鉴定人员管理1.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熟悉鉴定标准和方法。
2. 鉴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法规和规范要求。
3. 鉴定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4. 鉴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保密和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鉴定申请单位管理1. 鉴定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请资料,配合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完成鉴定活动。
2. 鉴定申请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行贿或者变相行贿鉴定人员。
3. 鉴定申请单位不得利用各种手段干扰、破坏正常的鉴定活动,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六、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管理1.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独立、公正和客观。
2.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应当遵循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保证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应当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严禁泄露相关信息。
4.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应当及时向鉴定申请单位和被鉴定人报告鉴定结果,并依法出具相关证书和文件。
七、责任追究1.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和鉴定申请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接受法律追责。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实用文档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实用文档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 〔〕3二、鉴定工作规程 ...................................................... 〔〕5三、财务管理制度 ...................................................... 〔〕6四、档案管理制度 ...................................................... 〔〕7五、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那末.............................. - 8 -六、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考务员守那末.................. - 10 -七、考场规那末 ........................................................ - 11 -八、保密守那末 ........................................................ - 13 -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站长岗位职责〕.................................. - 14 -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副站长岗位职责〕................................ - 15 - 十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 16 - 十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 - 17 - 十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 18 - 十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 19 - 十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务员岗位职责〕.............................. - 20 - 十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评员岗位职责〕.............................. - 21 - 十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 22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2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鉴定管理机构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机构为(具体填写机构名称),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鉴定范围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为(具体填写鉴定的职业技能范围),鉴定内容包括(具体填写鉴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第四章鉴定对象第四条鉴定对象为(具体填写适用鉴定的人员范围),包括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等。
第五章鉴定程序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申请、资格审查、鉴定考试、评定和证书颁发几个环节。
第六章资料审核第六条(一)鉴定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1. 身份证明;2. 相关学历和证书;3. 工作经历证明;4. 具体鉴定科目的培训证明。
第七章鉴定考试第七条(一)鉴定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环节,鉴定科目内容参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规定。
第八章鉴定评定第八条(一)鉴定评定根据考试分数和实际操作表现,综合评定鉴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九章证书颁发第九条(一)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证书的形式和内容参照相关规定。
第十章考试成绩和证书的保管第十条鉴定管理机构应建立鉴定成绩和证书的档案,做到安全保管、可追溯。
第十一章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鉴定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鉴定能力。
第十二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鉴定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鉴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并经鉴定管理机构批准。
附:相关表格和附件注:本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内容的填写和修改。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二)是用于管理和维护职业技能鉴定设备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
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鉴定工作,依法维护职业鉴定宗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鉴定站是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的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机构。
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鉴定站的工作人员,具有指导性和强制性。
第四条职业鉴定站应当遵守保密、客观公正、规范管理的原则,提高鉴定服务质量,为广大鉴定对象提供优质的鉴定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职业鉴定站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机构、职能部门和岗位,并明确定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职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职业素养。
第八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根据绩效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三章鉴定管理第九条职业鉴定站鉴定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得偏袒一方,严禁涉嫌收受贿赂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条职业鉴定站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鉴定对象本人同意,不得泄露鉴定结果及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专业鉴定标准,确保鉴定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鉴定记录档案,保存鉴定结果、原始证据等相关资料,做到真实可查。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鉴定对象利益。
第十四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对外知名度和信誉度,吸引更多的鉴定对象。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职业鉴定站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职业鉴定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职业鉴定无关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职业鉴定站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经过批准后执行。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依法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个人进行技能水平评价,颁发证书。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进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准确和专业。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制定详细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确保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包括鉴定申请、资格审查、鉴定准备、鉴定考试、鉴定评价、鉴定结果报告和证书颁发等环节。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鉴定工作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加强对鉴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诚信服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不同需求的申请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技能鉴定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技能鉴定机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技能鉴定行为,提高技能鉴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技能鉴定机构。
第三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工作。
第四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五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负责机构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鉴定部门,负责具体的鉴定工作。
鉴定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鉴定员和工作人员。
第七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监控部门,负责对鉴定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鉴定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鉴定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第三章鉴定程序与标准第九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制定具体的鉴定方案和程序。
第十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对申请鉴定的劳动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鉴定对象的合法性。
第十一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对象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并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出鉴定结论。
第十二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要求,为合格的鉴定对象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第四章质量保障与监督第十四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定期对鉴定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鉴定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六条技能鉴定机构应当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违规处理与法律责任第十七条技能鉴定机构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鉴定资格。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模板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人员及被鉴定者。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 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三、鉴定程序1. 申请:个人或单位可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鉴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缴费: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鉴定费用。
4. 鉴定:鉴定机构根据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
5. 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由鉴定委员会评定成绩,并出具鉴定结果。
6. 发证:对通过鉴定的人员发放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
四、鉴定标准1. 鉴定标准应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标准。
2. 鉴定标准应定期更新,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五、监督管理1. 鉴定委员会应定期对鉴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规操作的鉴定机构或个人,应给予警告或取消其鉴定资格。
六、争议处理1. 被鉴定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2. 鉴定委员会应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处理意见。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鉴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职业技能鉴定所阅卷制度1、阅卷人员和考评员必须统一严格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
阅卷、检测评分开始前,应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检测方法和标准答案。
2、阅卷、检测评分工作应在考生姓名、考号密封线的条件下进行,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擅自拆开试卷密封线,如有装订错误,应交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再进行评判。
3、阅卷检测评分,记录分数要统一使用红色钢笔和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易辩,有修改之处要有文字说明并签字。
4、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修改考生试卷或实际鉴定项目,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工作情况,对有徇私舞弊者要取消其阅卷、考评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处理,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清除职业鉴定工作队伍。
1、考前要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2、考务人员考前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3、考试要按时当众将试袋开封,考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
4、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准写有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和特殊记号,不准考评员参加监考。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务人员,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条款,违者按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后果者,清除鉴定队伍。
1、考务人员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2、站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安排有本单位参加鉴定的考评员参加鉴定。
3、考评员要严格执行对亲属(含徒弟、学生)的鉴定回避制度,当得知有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应向鉴定站领导汇报,主动回避,退出考评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过程公正、公平、公开,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的重视,促进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各类职业技能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任务是依法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职业技能提升,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等。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客观、公正、科学、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领导班子,负责全面领导站点工作,并进行决策。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信息统计、内部协调等。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鉴定处,负责具体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培训处,负责培训鉴定人员和申请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财务处,负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监督处,负责对站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鉴定工作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依法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确保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包括鉴定流程、鉴定标准、鉴定程序等。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人员队伍,包括鉴定专家、考官等,确保鉴定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定期开展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确保鉴定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结果公示机制,公示鉴定成绩,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对鉴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第四章审查监督第十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审查监督机制,对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鉴定工作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提高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鉴定结果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客观、权威的参考,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技能提升,从而推动行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二、定义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个人素质、能力和技能进行客观评估和鉴定的活动。
三、鉴定主体1. 鉴定机构本鉴定机构是经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鉴定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鉴定专家鉴定专家是由鉴定机构选拔并聘请的具有一定资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
鉴定专家应具备客观、公正、精准的鉴定能力,并遵守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鉴定程序1. 报名和资格审核考生应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鉴定机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考生符合鉴定条件和要求。
2. 鉴定内容和标准鉴定机构根据职业技能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鉴定内容和标准。
鉴定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等方面,鉴定标准应明确、可操作、可测量。
3. 鉴定方式和工具鉴定机构根据鉴定内容和标准,选择适当的鉴定方式和工具。
鉴定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实操、案例分析等,鉴定工具可以是试卷、考场设备、实验器材等。
4. 鉴定评分和结果鉴定专家按照鉴定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应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和技能能力,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用人决策提供依据。
五、鉴定管理1. 信息公开和公平竞争鉴定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鉴定信息,包括鉴定项目、流程、报名条件和结果等。
鉴定机构应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有机会参加鉴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正行为。
2. 鉴定监督和申诉鉴定机构应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的申诉,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鉴定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鉴定结果的有效性和认可鉴定机构应提供权威、可信的鉴定结果,确保结果的有效性和认可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5篇)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一、总则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是开展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场所,为保障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鉴定人员和鉴定设施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 鉴定站负责人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安全保卫的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
3. 全体鉴定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职责,遵守本制度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法乱纪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三、安全设施和设备1. 鉴定站应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鉴定站内外的情况,记录和保存鉴定活动相关的视频资料。
2. 鉴定站的入口和出口应安装门禁系统,确保只有经过许可的人员可以进入。
3. 鉴定站应配备防火、防爆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鉴定站应配备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消防水源等,定期进行检查和消防演练。
5. 鉴定站应配备紧急求助装置,用于协助鉴定人员应对紧急情况。
四、安全巡查和检查1. 鉴定站应每天进行例行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入口、出口、重要设备和重要场所的安全情况,并填写巡查记录。
2. 鉴定站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建立相应的检查和维护记录。
3. 鉴定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鉴定人员的安全应对能力。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鉴定站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防火、防爆、自护和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鉴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 鉴定站应向每位鉴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 鉴定站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位鉴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六、应急预案1. 鉴定站应制定并定期完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恢复等方面的内容。
2. 鉴定站应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
运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行为,使其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管理规定》结合本所和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所业务上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并对其负责,行政上受学校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人社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对于暂未建立国家统一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由省市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七、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八、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准考证。
九、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十、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二、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三、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学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良的鉴定工作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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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目录一、鉴定所简介 (1)二、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 (2)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四、财务管理制度 (8)五、鉴定工作流程 (13)六、档案管理制度 .................. (15)七、考务规则 (17)八、考场规则 (19)九、考评员守则 (21)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 (26)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 (27)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十三、鉴定所规章制度 (29)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清远市佛冈县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年鉴定能力5000人。
佛冈县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包括: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等。
凡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各类劳动者,均可与我所联系报名。
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507室联系电话:4278129联系人:李老师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一) 申报程序 (二) 资格审查(三) 考核鉴定 1) 技术业务理论考核2) 操作技能考核回(四) 成绩确认(五)证书核发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所长职责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九)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综合管理岗位职责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印鉴。
(四)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八)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九)完成所长、副所长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管理岗位职责在正、副所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
(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长、所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
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六)负责理论试卷的阅卷,组织工作,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
(七)监查、处理及上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证书制作过程的协调工作,按照鉴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证书颁发手续。
(九)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所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做好保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在所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七)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信息网络管理岗岗位职责(一)负责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
(二)负责鉴定人员申报表资料的录入。
(三)负责准考证等考务系统的各种报表的打印。
(四)负责鉴定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五)负责鉴定信息网上的收取和发送。
(六)负责定期对鉴定所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七、质量督导员岗位职责(一)审查参考人员的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及各项工作安排。
(二)按照考务工作细则检查各项组织工作和考场安排。
(三)按照考试及监考规定检查监考人员的资格和配备情况,对监考回避和考场巡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督导人员有权对违纪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五)认真监督和检查理论考试卷的评判,现场督导实际操作考试。
(六)监督考核成绩合议会签制度,考试成绩必须经督导员签字后方可上报。
(七)负责本次技能鉴定督导的总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制度一、财务工作原则1、统筹统管原则。
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由局领导统一审批把关、统筹协调,共同做大做实单位账户,增强财务统筹和抗风险能力。
2、民主理财原则。
重大开支、大宗采购严格按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政府采购、群众监督”的程序进行;逐步扩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增强资金运作透明度。
3、收支平衡原则。
实行增收节支,量入为出,严禁铺张浪费,杜绝花“过头钱”现象。
二、财务人员职责1、财务人员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按会计制度对有关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真实反映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报表。
2、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核有关原始凭证,不合法或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能入账,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开支计划、审批程序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权拒绝支付。
3、财务人员必须严守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必须严守保密制度,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会计信息。
4、财务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实事求是地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预算,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三、收入管理1、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严禁乱收费、超标准收费。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入公款必须经由局账户缴交财政专户,不得不缴或少缴,不得私设“小金库”。
3、建立健全票据领、用、存、销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并造册登记,严格各环节的管理,以备核查。
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管控,原则上做到票据用完一本再换领一本,收费员每月至少与出纳报一次账,杜绝收入公款私存私放的情况。
4、其他单位汇入款项的,经办人应向财务说明有关具体事项。
四、支出管理1、规范报销程序。
支出票据由经手人写明具体用途后按照审批权限亲自送领导签批,再交财务报销。
接待费用、出差差旅费的报销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公车费用和下乡差旅费以月为单位报销,超过期限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2、出纳在支付费用前必须核查票据,一看经手人、领导签批手续是否完备,二看票据日期与报销日期是否超过期限。
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都不得先行支付。
五、支出规范1、公务接待(1)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必须要求来访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情况。
(2)公务接待用餐必须先与市机关饭堂联系安排,安排不了的报市接待办联系其他有饭堂的市直单位安排接待。
如经联系,市机关饭堂和其他市直单位饭堂无法安排或因节假日不提供用餐服务的,方可选择市场商业服务。
(3)在接待活动中,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人数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人数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就餐按照130元/人/日(早餐30元,午餐、晚餐按各50元)的标准安排。
超过接待标准的,只能按照标准上限予以报销。
(6)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公务接待午餐不设酒水,接待晚餐不安排高档酒。
禁止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礼品和土特产。
(7)来访单位需要我方安排住宿的,参照我市出差人员住宿标准执行,一般安排在三星(或以下)的酒店。
住宿费上限为:厅级人员每人每天49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34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80元。
(8)公务接待费用由单位自行负担,一律采取当场结账的方式。
取消备用金和公务接待限额的方式,执行公务卡结算。
(9)支出凭证须有来访公函、公务接待呈批单、发票、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等附件方可作为入帐依据。
2、公车费用(1)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
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
未经批准使用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2)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由单位承担,驾驶员填制好费用报销单后,交由司机统一办理。
3、差旅费(1)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因公到英德以外地区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鼓励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在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的同时,可申领出差期间每人每天80元的市内交通费。
(4)出差人员必须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具体为:火车硬席、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原则上不乘坐飞机,确因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只能乘坐经济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