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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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所得税计算方 法
包括按月、按季等 多种方式
申报流程
需要提交相关的纳 税申报表
税率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 纳税人,所得税税
率不同
城乡个体工商户税收 政策的优惠和减免
01 政策适用范围
不同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
02 优惠种类
包括减免税、退税等
03 减免条件
根据政策不同,减免条件也会有所不同
● 04
市场前景广阔
城乡个体工商户在 市场上占有一席之 地,市场前景广阔
品牌建设提升
随着消费者对品牌 的重视,个体工商 户的品牌建设将进
一步提升
服务消费升级
服务消费升级将拉 动城乡个体工商户 的消费需求和市场
规模
政策扶持力度 大
国家、地方对城乡 个体工商户都有一
定的政策扶持
城乡个体工商户的发 展趋势和机制
城乡个体工商户的未来 发展和展望
城乡个体工商户在市场上的发展前景和机遇十分广阔,同时 也存在着一些挑战和不确定性。在未来,城乡个体工商户的 发展趋势和机制将更加多元化和智能化,需要加强创新,发 挥市场优势,构建科学的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 发展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乡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和机遇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
制作人:XXX 时间:20XX年X月
目录
第1章 简介 第2章 城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管理 第3章 城乡个体工商户纳税管理 第4章 城乡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 第5章 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维权保障 第6章 总结
● 01
第1章 简介
城乡个体工商户 管理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简介
媒体曝光
通过媒体曝光相关 问题,引起社会关 注,增强维权的力

个体工商户条例细则

个体工商户条例细则

个体工商户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个体工商户的定义与界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是指以个人为主要经营者,以个人风险承担责任,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

第二节个体工商户的类型1.个体工商户可以分为个人独资、合伙、合作社等不同类型。

2.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项目可以是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多种形式。

第二章注册与备案第一节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条件个体工商户在进行注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备从事所申请经营项目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第二节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程序1.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地区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2.注册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

第三节个体工商户的备案规定个体工商户在注册完成后,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经营活动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第三章经营活动与管理第一节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的经营活动范围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差异。

第二节经营期限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没有限制。

第三节纳税与账务管理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也需要保持良好的账务管理。

第四节劳动与就业个体工商户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可以自行聘请员工,并需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关系。

第四章监管与处罚第一节监管机构个体工商户的监管机构包括行政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

第二节违规与处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一节违法行为的责任个体工商户如有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维权与救济途径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侵权行为,可以依法维权,并享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第六章附则第一节其他规定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中,还需遵守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节条例的解释与修改本条例的解释和修改由行政部门负责,并经过相应的程序。

2022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

2022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

2022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2022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及其经营行为。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与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一起参预市场竞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和社会发展的持续推进。

第二章注册登记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登记,应当依法携带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业务变更、注销、吊销等手续。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审核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业务变更、注销、吊销等手续,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九条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保障消费者权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将产品、服务的质量、价格、包装、标识等信息公示于店内显著位置或者公共场所。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依法赋予行政处罚;给消费者和其他社会成员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支持保护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发展、转型升级,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政策咨询、贷款支持、税收优惠、培训服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注册等方面。

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3篇)

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修理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第六条申请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场所;(二)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范围;(三)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四)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金。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程序如下:(一)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经营范围证明、经营资金证明等材料;(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并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四)个体工商户应当将营业执照悬挂于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个体工商户名称;(二)经营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五)注册资金;(六)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政策等;(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三)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四)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五)其他违法活动。

个体企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企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个体企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的定义
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独立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服务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三、个体工商户的设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3. 有合法的经营资金;
4.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四、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
1. 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的有效凭证。

五、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护
1. 国家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2. 个体工商户有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 个体工商户有权依法进行合并、分立、转让、租赁等活动。

六、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
1. 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纳税;
2. 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七、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 个体工商户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八、个体工商户的终止
1. 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依法解散等原因需要终止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2. 个体工商户终止后,应当妥善处理债权债务。

个体企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是我国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个体工商户行为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该条例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着重探讨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的背景、内容以及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意义和影响。

一、背景个体工商户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无序竞争、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等,给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二、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主要包括注册、登记、经营、办公、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1. 注册登记: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程序和要求,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义务,方便监督管理和提供优质服务。

2. 经营规范: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要求个体工商户合法、守信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办公要求:要求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办公场所,便于监督管理和解决纠纷。

4. 信息公示: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法定程序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包括经营范围、营业时间、联系方式等,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5. 监督管理: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意义和影响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有着积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市场秩序: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明确了合法经营的要求和规范,可以有效遏制无序竞争、不正当竞争等不良行为,保护市场秩序。

2. 保护消费者权益: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要求个体工商户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消费者维权,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

3. 促进经济发展: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的实施可以推动个体工商户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而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

该条例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提供了具体规定和指导,对于保障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个体工商户是指由自然人以其个人名义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依法取得执照登记的单位。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广泛,涵盖了农、工、商、服各个领域。

个体工商户在中国经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促进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对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经营、进出口、税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首先,个体工商户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依法经营。

其次,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再次,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法进出口商品,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登记和备案手续。

最后,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定期限缴纳税费,并填报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对于保护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该条例规范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其次,该条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合法保护,使其在经营过程中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再次,该条例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壮大将推动经济的增长,并带动就业机会的增加。

最后,该条例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场和谐有序的运行。

虽然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为保障个体工商户权益的重要法规,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审批流程繁琐,耗时长。

其次,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标准不够合理,有时会对个体工商户造成经济负担。

再次,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竞争中面临困难,往往难以与大型企业抗衡。

最后,个体工商户缺乏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加之缺乏资金支持,导致经营效益较低。

为解决以上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改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环境。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一、引言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重要的经营主体之一,发挥着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经营效率,我国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

二、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个人创业热潮的兴起,个体工商户的数量逐年增加。

但由于监管不完善、登记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税收管理不规范等难题逐渐浮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应运而生。

三、登记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是管控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的基础。

个体工商户在开业之前,必须按照规定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对登记程序、登记条件、登记材料等均有明确规定,旨在简化登记手续、提高登记效率。

四、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场所的标准。

只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的经营方式和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才能获得合法经营资格。

这有助于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市场竞争力,规范市场秩序。

五、准入和退出机制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准入和退出程序。

准入方面,要求个体工商户满足一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条件,确保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性和规范经营。

退出方面,个体工商户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注销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才能完成注销手续。

六、责任与义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明确了个体工商户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责任与义务。

个体工商户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合法经营、缴纳税费、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有责任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帮助。

七、执法与监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执法和监管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处罚等。

同时,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申诉、举报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创新和发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还鼓励个体工商户创新和发展。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规定(3篇)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保障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个体工商户的定义、设立条件、经营范围、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个体工商户的定义个体工商户,是指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三、个体工商户的设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3.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金。

4. 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

5. 符合国家有关行业、产品的生产、经营标准。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由其登记的经营范围确定。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以下经营活动:1. 商业、服务业。

2. 工业、制造业。

3. 农业、林业、牧业、渔业。

4. 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

5. 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活动。

五、个体工商户的权利义务1. 权利(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获取合法收益的权利。

(3)依法享有名称、标识、专利等知识产权。

(4)依法享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5)依法享有申请政府扶持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

2. 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

(3)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维护交易安全。

(4)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5)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承担社会责任。

六、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责任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未依法纳税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一、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合法性的基础,实施细则中要求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提供真实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并要求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的合法经营活动的范围,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经营的具体行业范围,并对不同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进行相应的监管和管理。

三、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义务个体工商户作为独立经济组织,享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并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的时间、方式和标准等。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具体表现,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如禁止虚假宣传、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同时规定了违反规范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年度经营报告,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个体工商户提交报告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并要求个体工商户如实填报年度经营情况,用于监督和评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

六、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和具体监督管理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并公示,以保障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七、个体工商户的奖励扶持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实施细则中还规定了相关奖励和扶持政策,包括减免税费、提供优惠贷款、提供创业培训等,以促进个体工商户的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以上是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最新的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概述。

民法典的个体工商户的定义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个体工商户的定义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个体⼯商户的定义有哪些规定在⼤街⼩巷⾥⾯经常可以看到⼀些商铺,这些商铺不是公司性质,⼀般是个体⼯商户。

个体⼯商户也是需要向⾏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

那么个体⼯商户的定义有哪些规定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民法典的个体⼯商户的定义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四条⾃然⼈从事⼯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商户。

个体⼯商户可以起字号。

⼆、个体⼯商户怎么交税个体⼯商户纳税采⽤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个体⼯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账簿,准确进⾏核算。

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查账征收的税款;对⽣产经营规模⼩⼜确⽆建账能⼒的个体⼯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定期定额征收;具有⼀定情形的个体⼯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所得税,实⾏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所得税了。

4、个体⼯商户⽉营业额超过3万元才需缴纳营业税。

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商户⼀般都实⾏定期定额办法执⾏,也就是按区域、地段、⾯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个⽉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开具发票⾦额⼩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在民法典的定义中,如果是⾃然⼈从事商业经营的,⽽且按照法律规定登记了,就可以成为个体⼯商户,⼀些百年⽼字号,这些都是最开始由个体⼯商户演变⽽来的。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正文:----------------------------------------------------------------------------------------------------------------------------------------------------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个体工商户条例2022

个体工商户条例2022

个体工商户条例2022个体工商户条例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的经营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个体户,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等经济活动,且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固定场所,以个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第三条个体户经营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保障消费者权益,互相协作,竞争有序,共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个体户发展,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培训服务、融资扶持等支持。

第二章登记管理第五条个体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形式登记和经营许可登记。

第六条个体户许可管理应当遵循“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个体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基本账户,进行经济活动的收支结算。

第八条个体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履行税收申报、缴纳等义务。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九条个体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个体户应当保护消费者权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虚假、欺诈。

第十一条个体户应当依法缴纳税费,不得偷逃税款。

第十二条个体户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及时更新经营信息,确保经营活动真实、合法。

第四章执法监管第十三条国家加强对个体户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惩戒。

第十四条个体户经营活动的监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检查、复核经营许可证及登记证件;(二)抽查、取样经营商品或者服务;(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采集、分析个体户经营信息,发布经营活动信息或者有关警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个体户的违法行为,由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赋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赋予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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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关于'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无论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还是合伙、自然人只要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受制于其他企业、事业等组织或个人,并且能够出具财产或资金方面的证据或证明,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个体工商户条例细则,最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细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华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个体工商户属于经营主体,可以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但不是法律规定中的法人单位。

2、即使称单位也只能认定为特殊的经营主体单位。

3、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关于“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4、公民(个人或者家庭)和单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就不能认定为单位了。

5、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6、”,可见,“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才是法律上的单位。

7、“公民(个人或者家庭)”不能认定为单位。

8、《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是《个体工商户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一)个体工商户的设立1. 申请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个体工商户的变更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变更登记申请书;(3)变更登记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三)个体工商户的注销1. 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注销登记申请书;(3)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签署的清算报告;(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三、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一)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三)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避税收。

(四)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环境。

四、法律责任(一)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1.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2. 未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变更、注销的;3.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登记的;4.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二)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1. 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户条例实施细则个体户条例是指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规。

为了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管理的制度,我国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本文将以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的最新实施细则为主题,详细介绍其主要内容。

一、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各类个人和企业,包括农村个体经营户和城市个体工商户。

该实施细则依法设立个体工商户并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备案、经营行为和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

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实施细则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合法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不符合安全、卫生等规定的经营活动。

该实施细则还对个体工商户的一些特殊行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在开展网络经营活动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的变更和注销实施细则对个体工商户的变更和注销程序进行了明确。

个体工商户在发生注册信息变更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变更情况,并提交有关材料。

已经停业或者解散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并提供有关材料。

五、个体工商户的备案管理六、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进行了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并可以依法采取限制经营等措施。

此外,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监督机制。

七、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护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最新的实施细则从设立登记、经营行为、变更和注销、备案管理、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护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监管。

这将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个体户经营条例

个体户经营条例

个体户经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保障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体工商户的定义本条例所称个体工商户,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第二章登记与管理第三条登记条件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投资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3. 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登记程序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程序如下:1. 投资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3.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悬挂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经营与监督第五条经营自主权个体工商户享有经营自主权,有权自主决定经营项目、价格和服务方式。

第六条商品和服务质量个体工商户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财务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记录经营活动,按照国家规定报送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个体工商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条违反商品和服务质量规定的法律责任个体工商户违反商品和服务质量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生效时间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解释权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个体工商户条例模板

个体工商户条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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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注册登记
第二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注册登记应当真实、准确地填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项目、住所、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更新注册登记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经营行为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不得进行污染行为。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真实、
准确的标识和说明。

第四章安全生产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
施防范事故。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在暴露于有害物质、高温、高压等环境下从事作业时,应当提
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五章违法处罚
第十一条对于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四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国家有关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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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已经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经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六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第三十条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出台目的及意义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负责人就《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1]。

问:出台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个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0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户数达3452.89万户,登记从业人员7097.67万人,已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需要对暂行条例进行全面修改,为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制保障。

问:条例是如何从制度上体现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

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条例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同时增加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

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放宽了经营范围。

暂行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条例根据国务院已有的政策规定,明确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登记。

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管理费。

根据国务院2008年批准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精神,条例取消了征收管理费的规定。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主要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并为申请人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对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问:条例在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方面主要作了哪些规定?答: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是为维护个体工商户所招用从业人员的权益,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对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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