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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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一、初始注册
1.申报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申报后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申报后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因继续教育事项暂停,暂无此要求)。
2.申报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同时申请两个专业以上,若其中包含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流程
(1)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简称“部系统”)填报:
①在“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网址:/CocHelper/JzsGrcszcbdb.html)填报相关信息,生成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文件;
②企业系统管理员将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导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上报,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
(2)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简称“省系统”)填报,上报数据后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注:如在外省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在省系统内查询无结果的人员,需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内申报一级外省资格证书备案,上传身份证、资格证(含编码页)、劳动合同、毕业证后上报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流程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3)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报送至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4)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审批过的有关材料可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统一报送,也可以由企业自行报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材料接收窗口;
(5)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材料,将报送至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会在中国建造师网(ht tp:///)进行公示和公告;
(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后合格人员的注册证书,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下发至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厅、水利厅、农林厅、通信管理局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盖章)和一张一寸照片,至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具体通知及名单发布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 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建造师管理”栏目内。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1.申报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3-2)》(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上报后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5)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省内变更、出省变更需原单位和原单位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盖章,外省调入原单位盖章即可);
2.申报份数
(1)进省变更、省内变更材料一式一份;
(2)出省变更,除江苏省收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外需多准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3-2)》,具体份数参考外省省厅要求。
3.申报流程
(1)建造师登陆“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发起聘用企业变更申请,填报相关内容后保存;
(2)原单位企业系统管理员登陆“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审批申请,并同意调出;
(3)新单位企业系统管理员登陆“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审批申请,填写相关内容,并同意调入,同意调入之后点击上报,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3-2)》;
(4)办理省内变更、出省变更,则需带上述材料至原单位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核实有无在建工程;
(5)办理省外调入本省,则需按照外省要求,先行去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内申报外省调入,上传相关扫描件;
(6)带上述材料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办理;
(7)原则上当场办结。
(二)企业名称变更
1.申报材料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报后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申报份数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流程
(1)单位企业系统管理员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报企业名称变更,上报后打印《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带上述材料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办理;
(3)原则上当场办结。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1.申报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报后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2.申报份数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流程
(1)建造师登陆“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发起姓名变更申请,填报相关内容后保存;
(2)单位企业系统管理员陆“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审批申请,并上报,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
(3)带上述材料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