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三包政策V1.3解读文件
手机“三包”包括哪十项内容?
⼿机“三包”包括哪⼗项内容?
⼿机“三包”将包括以下⼗项内容:
⼀、⼿机“三包”规定是按《民法典》、《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原则制定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并落到实处。
消费者的⼿机出了问题,应该找谁、怎么解决,⼿机“三包”条款中规定得清清楚楚,以避免发⽣消费者⼿中有法却投诉⽆门的情况。
⼆、⼿机出现质量问题,谁卖的就找谁,销售者要承担包退、包换和包修的“三包”责任。
销售者可以据此规定再和维修者、⽣产者或供货者签订合同。
三、⽣产者的承诺作为民事担保应当依法履⾏,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销售者必须按“三包”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还要执⾏进货验收制度,给消费者开发票,并在上⾯注明⼿机串号、电池的产地和标志等。
五、⽣产者必须建⽴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维修⽹点,做好售后服务。
六、维修者必须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分级的资质证书,要有经培训后由信息产业部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维修⽹点还要具备维修时必需的仪器设备。
七、对⼿机电池⾏业进⾏规范,将实⾏⼿机电池⽣产许可证制度。
⼋、随商业活动赠送的话机、电池同样享受“三包”服务。
九、修理期间,修理者要为消费者提供备⽤机。
⼗、信息产业部成⽴了维修资质管理中⼼和投诉中⼼。
该投诉中⼼是专门受理⼿机投诉的机构,投诉结果将定期公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及互联⽹相关知识整合。
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手机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手机三包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颁布(2001年11月)。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手机三包规定。
欢迎阅读!手机三包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手机三包的退换规定(手机三包的退换规定有哪些)
手机三包的退换规定(手机三包的退换规定有哪些)1、根据三包规定,一般保修期为一年。
如果在此期间维修次数超过三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如果过了保修期,手机仍有问题,消费者认为是质量问题引起的,到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经检测,如果真的是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赔偿。
2、手机三包法律规定换货时间多久手机在出售15天内,出现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销售者要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
3、法律分析:三包: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保修。
保修时限:机头保修时间为1年,附件的保修时间分别为:电池6个月,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1年,存储卡1年。
(厂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手机售后三包规定明细三包的内容包括:保修、包换、包退。
手机三包政策如下:第一条:手机手机三包是国家队手机生产销售商最基本的要求,国家鼓励销售、生产者能够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加有利的政策,并且明确规定哪部分是由谁执行和负责的。
手机售后的三包服务指包换、包修、包退服务。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三包: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保修。
保修时限:机头保修时间为1年,附件的保修时间分别为:电池6个月,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1年,存储卡1年。
(厂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手机售后三包指购机日起7天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相关单位出据证明,包换购机。
日起15天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相关单位出据证明,包换(同款机)。
购机日起12个月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厂家包免费保修。
苹果手机的三包都包括保修、保换、包退。
“三包”是指: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
手机三包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换新机,哪些情况可以退货1、退货:在购买手机后7天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性能不符合承诺的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换货:在购买手机后15天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性能不符合承诺的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
手机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
什么是手机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即手机售后服务的三大保障措施,它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安全、优质、公平的售后服务。
一、保修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新品购买的手机,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同时提供一年或更长期内的保修服务,这就是手机三包规定中的“保修责任”。
保修服务包括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维修或更换的权利。
保修期内,如果因质量原因引起的损坏,商家应当负责维修或更换,但不能提供免费的更换服务。
二、维修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修期外,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维修服务,而商家则负责提供必要的维修费用,这就是“维修责任”。
维修服务包括有效期外,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维修的权利,商家应当负责诊断、检测和维修等工作,并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维修费用。
三、更换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修期外,若消费者需更换手机,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更换服务,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更换,并向商家负责支付合理的更换费用,这就是“更换责任”。
更换服务涵盖有效期外,若消费者需更换手机,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更换服务,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更换,并向商家负责支付合理的更换费用。
情况特殊的,如果消费者因为不当使用或不正常存储等原因导致的损坏,商家则可以拒绝更换服务。
手机三包规定是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它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安全、优质、公平的售后服务,同时也是消费者购买手机前,应当留意的重要因素之一。
手机三包文档
手机三包1. 什么是手机三包?手机三包是指在中国,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享有的三项保障:包换、包修、包退。
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2. 三包的内容2.1 包换在购买手机后的一定时间内,如果手机出现非人为损坏和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免费更换。
具体的包换时间和条件可以根据手机品牌和商家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在购买后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免费更换同型号的手机;•在购买后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免费更换相同价格的手机;•在购买后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根据修理不同次数给予免费更换。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包换手机时需要保留完好的原包装、发票和购买凭证。
2.2 包修包修是指在购买手机后的一定时间内,如果手机出现非人为损坏和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免费维修。
一般情况下,包修的时间比包换更长,可以根据手机品牌和商家政策而有所不同。
具体内容如下:•在购买后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免费维修;•在购买后两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根据维修次数给予免费维修。
消费者在包修手机时同样需要保留原包装、发票和购买凭证。
2.3 包退包退是指在购买手机后的一定时间内,如果消费者对手机不满意,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货,并获得全额退款。
具体的包退时间和条件可以根据手机品牌和商家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在购买后15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在购买后一年内,如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
消费者在包退手机时同样需要保留原包装、发票和购买凭证。
3. 注意事项在享受手机三包权益时,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在购买手机前,应仔细阅读手机三包政策,并与商家确认具体的时间和条件;•在购买手机时,应妥善保留原包装、发票和购买凭证,以作为索要保障权益的证据;•在享受包换、包修和包退权益时,应与商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如果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保护。
中国手机三包规定
中国手机三包规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因为技术问题或质量原因,手机出现故障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中国制定了手机三包规定,对手机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保障。
本文将介绍中国手机三包规定的内涵和运作机制,以及其对消费者和手机产业的影响。
一、中国手机三包规定的内涵中国手机三包规定是指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手机产品质量问题的保修规定。
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1.保修期限:根据中国手机三包规定,手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享有保修期限。
对于普通手机而言,保修期限为两年;而对于高档手机、进口手机或者特殊型号的手机,保修期限可延长到三年。
2.保修内容:根据中国手机三包规定,手机的保修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免费修理、免费更换和退货。
具体而言,如果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机凭证和保修卡等有效证明材料向手机销售商或手机生产厂家进行免费维修。
如果经过两次以上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或者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大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更换同款或者退货。
3.保修责任:根据中国手机三包规定,手机销售商和手机生产厂家负有共同的保修责任。
销售商是提供售后服务的第一责任方,对于消费者的保修要求应该积极响应并及时处理。
而手机生产厂家则要提供技术支持和备件供应,并对消费者的保修要求负有更大的责任。
二、中国手机三包规定的运作机制在中国手机三包规定的运作机制中,有几个关键要素需要特别强调。
1.保修凭证和有效期限: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应妥善保存购机凭证、保修卡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这些凭证和材料将在后期享受手机维修、更换或退货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同时,消费者需要了解保修期限,对于超过保修期限的故障,手机销售商和生产厂家将不再负有责任。
2.优先选择正规渠道:为了确保享受手机三包规定的权益,消费者应该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手机产品。
正规渠道包括手机品牌授权的官方网店、专卖店、实体零售店等。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正文——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第七条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二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应当明示待机时间,在电池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三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和地址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四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六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必需的维修技术软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第八条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第九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十二条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十四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第十五条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第十六条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十七条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十八条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十九条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第二十条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第二十一条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第二十二条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第二十三条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第二十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第二十五条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六条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第二十七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八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九条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5日起实行.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附件——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附件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类型名称三包有效期折旧率日主机:手持移动电话机 1年 0.5%车载移动电话机 1年 0.5%固定台站电话机 1年 0.5%附件:电池 6个月充电器充电座 1年外接有线耳机 3个月移动终端卡 1年数据接口卡 1年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三包凭证是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移动电话机主机及附件型号;2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出厂序号或批号、进网标志扰码号;3商品产地;4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5销售者印章;6发货票号码;7销售日期;8消费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9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0维修记录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及退、换货证明、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名称性能故障主机: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充电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电池: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外接有线耳机:无法正常送受话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手机新三包法
手机新三包法手机三包法(国家版法律觃定)一、移劢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绊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不生产者戒供货者、销售者不修理者、生产者戒供货者不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觃定的三包责仸和义务。
二、《觃定》是实行移劢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劥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觃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仸。
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劢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
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绉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应讣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劢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仸的损失。
五、生产者,进口者规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劢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劢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移劢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
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充电器3个月。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七、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觃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
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戒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仌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觃定负责免费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劢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
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劢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劢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戒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戒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戒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戒者修理。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颁布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国家新三包法手机新三包法规定(简版)
国家新三包法手机新三包法规定(简版)一、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二、《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正确填写、加盖印章。
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的损失。
五、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
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充电器3个月。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七、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
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
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手机新三包法规定
手机新三包法规定手机三包是指什么?手机三包法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手机新三包法规定,欢迎阅读参考。
手机国家三包法一、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二、《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
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的损失。
五、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
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充电器3个月。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七、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
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
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在不断发展的手机市场中,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量与售后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针对手机销售制定了《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的内容和具体要求,以及对消费者和销售商的影响。
一、三包规定的概述《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是国家针对手机销售行业制定的一系列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规。
其中,“三包”指的是“修理、退货、换货”的保修政策,即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手机可以享受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服务。
根据《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手机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承担以下基本责任:1. 质量保证责任: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手机,在规定的保修期内,销售商应当提供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服务。
2. 维修责任:手机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销售商应当提供免费维修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3. 退货责任:对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手机,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商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照购买价格全额退款。
4. 换货责任:对于新购手机未满保修期但已经出现多次质量问题或无法修复的手机,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
销售商应当提供同型号的全新手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三包规定的期限要求根据《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手机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期,具体要求如下:1. 质量保证期:手机的质量保证期应不少于一年。
在这一年内,如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服务。
2. 修理期限和换货期限:如果手机在质量保证期内需进行维修,销售商应在接收到维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维修。
若维修超过15日,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货或退款。
3. 退货期限:如果手机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之日起7日内退货,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三、三包规定的执行与维权途径《手机销售三包规定》将执行责任分配给了销售商和消费者。
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保留购机凭证: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应保存好购买发票和保修卡等凭证,以确保享受到三包服务。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正文)——移动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XX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XX 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机、车载移动机、固定台站机与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移动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机商品;2、核对移动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与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与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与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手机新三包法
手机新三包法手机新三包法是指中国自199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手机新三包法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享受售后维修、退换货以及包修期内质量问题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从手机新三包法的定义、实施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手机新三包法的定义手机新三包法是指根据《商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手机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提供的手机质量问题给予统一的维修、退换货和赔偿的保护措施。
根据手机新三包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享有维修、退换货和赔偿的权益。
这一法律规定的出台,为解决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困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手机新三包法的实施范围手机新三包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各类手机。
无论是国产手机还是进口手机,只要在中国销售的手机均适用该法律。
手机新三包法对消费者的保护范围非常广泛,凡是购买手机的消费者都可以享受到该法律的保护。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手机新三包法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出现质量问题提供了全面的权益保护。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售后维修:如果在包修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买凭证和商品检验合格证明要求销售商提供维修服务。
销售商应按照相应的维修标准和程序对手机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2. 退换货:如果手机在包修期内出现了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并经销售商的维修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货。
销售商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后新手机的质量问题。
3. 赔偿:如果手机在包修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
赔偿金额应根据手机的实际价值和消费者遭受的损失进行合理计算。
消费者还可以要求销售商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
四、法律责任根据手机新三包法的规定,对于销售商未按照约定提供维修、退换货和赔偿等服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颁布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2024版手机退货三包规定
2024版手机退货三包规定甲方(销售方):_______乙方(消费者):_______规定编号:_______发布日期: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另行通知为止鉴于甲方为手机产品的销售方,乙方为手机产品的消费者,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手机产品的退货、更换、维修(以下简称“三包”)服务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退货三包规定:第一条三包服务原则1.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
1.2 三包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条三包服务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甲方销售的所有手机产品。
2.2 非手机产品或未在甲方处购买的产品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三包服务期限3.1 手机产品自购买之日起享受_______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3.2 自购买之日起,手机产品享受_______个月的免费更换或维修服务。
第四条无理由退货4.1 乙方在购买手机产品后_______天内,可无理由退货,商品应当完好,配件齐全。
4.2 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甲方应按照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第五条更换与维修5.1 手机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性能故障,乙方可选择更换或维修。
5.2 维修或更换后的产品,其三包期限重新计算。
第六条三包服务流程6.1 乙方提出三包服务要求时,应提供购机发票或有效购买凭证。
6.2 甲方应在收到三包服务要求后_______小时内响应,并告知处理流程。
第七条三包服务条件7.1 三包服务不适用于因乙方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7.2 三包服务不适用于手机产品的易耗部件。
第八条三包服务限制8.1 若手机产品在三包期内经过非甲方授权的维修、改动或改装,甲方有权拒绝三包服务。
8.2 若手机产品外观严重损坏,影响再次销售,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三包服务。
第九条退货、更换商品的处理9.1 甲方应在确认商品符合三包条件后,为乙方办理退货或更换手续。
9.2 退货或更换的商品应保证不影响甲方的二次销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OPPO三包管理规范1.3解读文件20190529
版本拟制日期修订审核批准更改内容
V1.0 2019-05-29 李彬彬黄国鑫方晓辉初版
一、目的
三包管理规范主要是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OPPO的服务政策,由于咨询端以及客服中心人员对部分条款存在理解模糊、无法明确之处,未提高三包政策更好的服务与用户,因此制定此文件解读三包中存在的问题。
二、范围
只适用于OPPO客服的工作人员以及咨询端人员,不可向外界人员公开,请勿将文件给非OPPO客服人员之外的人员或团体。
三、适用对象
OPPO客服中心人员以及咨询端。
四、内容
问题1:停产2年后经销商才销售机器如何享有服务政策?
答:超过停产2年后继续销售的机器,若客服中心能提供配件的正常保修,提供不了的由销售方承担。
问题2:缺少屏幕组件可拒绝维修,如果缺少只是单体屏是否可以拒绝维修?
答:不可以拒绝维修,但需要付费维修。
(说明:中框还可以保护手机内部以避免PCB受损),如果手机内部被裸露在外面,如电池、主板、副板被裸露无电池盖或中框保护时,可以拒绝维修;
问题3:移动合约机店商篡改串码后是否可以保修?
答:合约机改串码后,整机可以保修,但不能退换机,若能恢复串码则按正常三包政策。
问题4:仅易损贴破损,是否可以保修?
答:轻微破损可以保修,易碎贴破损严重,主机过保。
问题5:整机变形现场恢复0.5mm是否可以保修?
答:不可以保修,判断手机是否变形的具体标准优先不给用户说明,客服中心需要确认最近一次工单备注的信息是否有变形。
问题6:停产2年内,永缺物料机器如何保修?
答:停产2年内机器,永缺物料原因为公司责任,可为用户备案换机处理,若存在差价需要补差价换机。
问题7:手机整机变形/进液/私修,电池如何保修?
答:三方因素导致电池变形、凹印、划伤则电池过保,电池无变形、无凹印、无划伤等外观无不良情况电池保修。
(如电池明显破损机器,顾客不同意付费更换电池,可酌情申请特殊备案保修电池)
问题8:用户屏幕破碎且存在其他不良,使用屏碎保换屏,其他配件不维修,如何处理?
答:原装屏幕使用屏碎保可为用户更换配件,用户不维修损坏配件时需工单备注其他对应不良的配件,需给用户将屏幕安装且测试,不安装则不能使用屏碎保,必须告知用户后期保修政策并记录工单。
(仅保修屏幕180天,其余不保修)
问题9:购买1年延长保,电池是否享有延长保的政策?
答:用户购买延长保,内置电池享有延长保的服务政策,外置电池除外。
问题10:停产2年内库存机销售后的三包政策如何?
答:正常享有三包,若保修期在停产两年后,客服有配件正常保修,无配件销售方承担。
问题11:摄像头内裂、摄像头模组分离现象,且外观无明显磕碰,如何保修?
答:无人为明显所导致的不良,可以保修。
问题12:摄像头镜片脱落、磨损、丢失情况,如何选择保修?
答:脱落保修;磨损、丢失需要付费维修。
问题13:屏幕边框损坏具体执行标准如何?
答:若正常使用过程中导致屏幕边框碰划伤以及明显人为损坏等外观问题,用户(品质问题除外)要求更换配件,客服不给予保修;若屏开胶、屏幕脱落、大面积掉漆,可以给用户保修。
问题14:手机正常过保,其他配件有问题,用户只要求更换小配件,应如何计算维修保修政策?
答:如果维修可以正常使用,则提供维修服务,并告知仅对更换维修的配件保修,其余配件不保修。
(如:用户屏幕竖线但仍可以使用,用户只维修无法出声的小板,则只保修更换的小板,其余配件不保修)
如果功能无法修复,则可拒绝维修。
(如:用户不开机且屏幕坏,主板与屏幕均损坏无法使用,用户只要求换屏幕,可拒绝维修)
问题15:保修期内,屏幕使用时间过长导致疏油层磨损,是否可以保修?
答:因使用过度导致疏油层磨损功能完好更换屏幕不保修;屏幕功能不良疏油层存在磨损需保修屏幕。
问题16:多维换机后,是否可以保修政策重新计算,是否可以退换货?
答:多维换机后的机器,不享有退机服务,因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做换机处理,可以享有重新计算多维换机权限。
问题17:外销机的多次维修政策?
答:可以享有保修政策,不可以退换货。
问题18:屏幕单条裂纹,在退换货期间的处理方式?
答:可报价出处理,不接受走特殊备案保修,根据用户情况选择特殊备案退换机。
问题19:服务中心维修更换的配件有无包退期?
答:不享有退配件,有产品质量问题可享保修服务。
问题20:换机外观标准,售后如何处理?
答:客服对退换机开具检测单权利,也就有维护外观标准的义务,因此外观问题以客服标准为准。
问题21:屏裂未变形,主板多维仍无法修复,能否换机?
答:可以换机,需要付屏幕组件的费用换机。
问题22:外销机器退换机无法录单,是否可以退换货?
答:外销机器在国内维修暂不能退换机,保修期内可以为用户做保修服务或维修服务。
问题23:在保修内,电池盖有坑印或裂纹是否为无明显变形?
答:整机未弯曲的情况下,坑因深度未接触内部配件(如主板、副板、电池等)为无明显变形,电池盖破裂未摔坏手机内部配件或玻璃砸未掉进手机内部为无明显变形。
问题24:副板进液腐蚀,整机其他部位无进液主板坏是否保修?
答:不保修。
问题25:停产2年后的产品遇到缺料情况怎么处理?
答:无配件时可以不提供保修或者维修。
问题26:没有购买凭证,是否能退换机?
答:没有购机凭证不能退机,保修计算时间以电子保卡注册时间或出厂后90天计算,可以换机。
问题27:若用户买了保障服务(如:延长保、屏碎保)或是在保修期内保修过有延保期,整机的保修时间多于一年,那么多次维修超过一年且在保修期的是否可以接受多维换机?
答:使用保障服务不执行多维换机条件,正常三包保修后延保时间连续可以作为多维换机条件。
(如:购买超过一年后第二次维修时使用延长保或屏碎保后无法修复,不接受多维换机;在保修期第11个月内保修屏幕后,整机会保修至第14个月,若在第13个月第二次维修仍未修复,可接受多维换机,中间若因第三方因素造成过保,均不再享有多维换机)
问题28:多次维修后无同型号产品换机,用户要求退机如何处理?
答:优先使用补差价更换同等配置价位的产品;此符合换机条件,如果用户强烈要求退机,则按照购买发票的价格为准退款。
问题29:补开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购买凭证?
答:确认发票是否为体验店或者经销商开立的,若是正规授权开立给予用户保修,并必须将门店的信息以及事实情况发给技术组,技术组通过销售管理严惩门店;非正规授权门店开立不作为购买凭证,以电子保卡或出厂后90天计算。
问题30:纸质保修卡填写部分未填写内容时,可以作为有效购买凭证吗?
答:条码对应可以作为用户购买凭证,保修开始日以电子保卡注册时间或出厂后90天。
问题31:纸质保修卡手写的日期或购机凭证和电子保卡相差太远,保修日期如何计算?
答:纸质保修卡可以作为用户手机购买的正规性,保修计算时间确认,与门店人员确认是否日期手写以及购买凭证的真实性,纸质保卡和购机凭证均为门店人员填写或给出的,按凭证日期保修,并电子保卡提前注册提报技术组,销管严惩对应门店提前注册行为,非门
店人员写的按照电子保卡或出厂后90天时间保修。
问题32:机器停产超过90天,异地换机,如何确认购买区域?
答:首先与用户确认购买区域,并与区域技术主管确认,确认正常则按照异地换机方案处理,若以上无法处理提报给技术组查询确认机器发货区域。
问题33:用户手机进液,是否给用户保修?
答:确认外观是否有明显进液的痕迹,进液痕迹明显,则不保修,并告知用户进液原因,若用户不承认手机存在进液的经历,且客服人员无法说服用户,为用户保修。
(参考:故障存在责任争议,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说服用户,维修利益归于用户所有,按照保修规定;故障包括内屏裂外屏完好、手机进液、用户私拆、外观完好手机内部变形)
问题34:因为手机异常拆机后重新装配维修完好(如BTB扣松脱),延保政策如何?答:在保修期内,手机异常重新装配维修好算一次维修,因此在修好后享有延保政策,若在保修期内,享有剩余的保修期或90天保修时间,以时间较长为准,若正常过保,享有90天保修时间,非正常过保,不享有保修。
问题35:2018年之前上市的机型,内置电池维修的延保时间是按照V1.3版本执行还是V1.2版本执行?
答:2018年之前上市的机型内置电池保修政策以及延保政策按照《三包管理规定V1.2》执行。
问题36:如机器停产89天,未超过停产翻新90天规定,翻新日期是按开单日期算返到工厂日期算?
答:按开单时间计算翻新日期
问题37:全球联保,销售地区或国家政策,国内客服是否还需要学习国外三包政策?答:具体全球联保的政策内容会在产品出来后,再给明细讲解
五、录单规范
无
六、常见问题(FAQ)
无
七、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