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三包”服务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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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三包规定 2023

手机三包规定 2023

手机三包规定 2023手机三包规定是指手机销售商在销售手机时,对于手机的质量问题、功能问题和服务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保修、退货和换货服务的规定。

一、质量问题保修1. 手机销售商应保证所售出手机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售后服务。

2. 保修期限为自手机购买日起算,常见的保修期为一年,少部分高端品牌可能提供更长的保修期限。

3. 在保修期内,手机出现由于制造或者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销售商应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同款新机的服务。

4. 对于非人为损坏、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硬件故障,销售商负责维修或更换所需的零部件。

5. 保修期内,因人为损坏、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正常使用情况下导致的毁坏,不在保修之列。

二、功能问题退货1. 购买手机后,如果发现有严重功能缺陷,无法正常使用,可以要求退货。

2. 在购买手机之日起7日内,对于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功能明显缺陷的手机,消费者可以提出退货申请。

3. 消费者提出退货申请时,需要出示购买手机的发票、保修卡等相关凭证,并保持手机完好无损。

4. 消费者退货时,销售商应按照购买时支付的金额全额退款。

三、服务问题换货1. 手机上市后,若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部分消费者反映功能缺陷,销售商可主动为消费者提供换机服务。

2. 换货期限以手机上市之日起为准,常见的换货期限为15天。

3. 消费者需提供购买手机的发票、保修卡等相关凭证以及出现问题的手机本身。

4. 换货时,应确保新手机与原手机在品牌、型号、配置等方面保持一致,并保持外观完好。

5. 若原手机已停产或无法提供同款新机,消费者可与销售商协商选取合适的替代机型。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是一般手机三包规定的概述,具体的三包政策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销售商具体规定为准。

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应仔细了解手机的售后服务政策,并保留好购买凭证,以便在需要时便于索取相应的保修、退货或换货服务。

手机三包规定是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制定的法规,旨在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享有良好的质量、功能和服务保障。

手机“三包”包括哪十项内容?

手机“三包”包括哪十项内容?

⼿机“三包”包括哪⼗项内容?
⼿机“三包”将包括以下⼗项内容:
⼀、⼿机“三包”规定是按《民法典》、《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原则制定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并落到实处。

消费者的⼿机出了问题,应该找谁、怎么解决,⼿机“三包”条款中规定得清清楚楚,以避免发⽣消费者⼿中有法却投诉⽆门的情况。

⼆、⼿机出现质量问题,谁卖的就找谁,销售者要承担包退、包换和包修的“三包”责任。

销售者可以据此规定再和维修者、⽣产者或供货者签订合同。

三、⽣产者的承诺作为民事担保应当依法履⾏,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销售者必须按“三包”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还要执⾏进货验收制度,给消费者开发票,并在上⾯注明⼿机串号、电池的产地和标志等。

五、⽣产者必须建⽴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维修⽹点,做好售后服务。

六、维修者必须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分级的资质证书,要有经培训后由信息产业部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维修⽹点还要具备维修时必需的仪器设备。

七、对⼿机电池⾏业进⾏规范,将实⾏⼿机电池⽣产许可证制度。

⼋、随商业活动赠送的话机、电池同样享受“三包”服务。

九、修理期间,修理者要为消费者提供备⽤机。

⼗、信息产业部成⽴了维修资质管理中⼼和投诉中⼼。

该投诉中⼼是专门受理⼿机投诉的机构,投诉结果将定期公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及互联⽹相关知识整合。

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手机三包法规定

手机三包法规定

手机三包法规定手机三包法是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一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下面是关于手机三包法的一个700字的说明:手机三包法是1989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效后,对手机产品的售后保修及退换货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手机三包法是消费者购买手机时的法定权益,也是手机生产厂商、经销商和售后服务中心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

手机三包法规定了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质量保证、退货和换货的权益。

根据手机三包法,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在一定期限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享受三包服务。

具体规定如下:1. 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以无条件地要求退货,并获得全额退款。

不过消费者应确保手机及相关附件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状况,否则将可能影响退货权益。

2. 15日包换: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的15个自然日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其中,如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并要求全额退款;如果消费者选择换货,手机应当是同一型号、规格,并保证质量和性能;如果消费者选择修理,手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售后服务中心进行维修。

消费者享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而厂家和经销商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

3. 半年质保: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的半年内,如果出现由于手机制造质量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可以选择维修或换货。

不过,如果手机出现的问题是消费者自身操作错误导致的,厂家和经销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酌情收费。

手机三包法的出台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与此同时,手机三包法也倒逼手机制造商和售后服务中心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信心。

然而,虽然手机三包法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厂商为规避三包责任,采取拒绝售后的手段,给消费者造成了种种不便。

此外,对于手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维权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

手机3包规定

手机3包规定

手机3包规定手机三包规定指的是对手机产品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修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以下是一篇关于手机三包规定的700字文章:手机三包规定,是国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而制定的法规。

根据该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可以享受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或退货的服务。

这些规定对于消费者来说非常有利,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消费者对于手机产品购买的信心。

首先,手机三包规定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对于购买的手机产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或退货。

这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和保障,使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手机产品。

如果没有手机三包规定,消费者一旦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手机,将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售后服务,损失将由消费者承担。

因此,手机三包规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手机三包规定对于提高产品质量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根据规定,手机制造商必须对手机产品的质量负责,必须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或退货的服务。

这就意味着,手机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产品符合消费者的要求,否则将面临很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手机制造商必须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好事,能够购买到更加优质的手机产品。

最后,手机三包规定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手机三包规定的出台,使得消费者对于购买手机的信心大大增强,推动了手机市场的发展。

消费者对于手机产品的信任度增加,对于购买手机的热情也更高。

这对于手机制造商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可以促使他们加大研发力度,提供更加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

因此,手机三包规定在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然,手机三包规定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不良商家可能会故意售卖质量不过关的手机,然后通过维修、更换等方式违规牟利。

此外,一些消费者可能会利用三包规定滥用维权,从而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

手机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手机三包规定是指根据我国法律对消费者购买的手机产品进行维修、换货和退货等方面的保护。

手机三包规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购买的手机产品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适当的解决。

首先,根据手机三包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产品后,如果在规定的“三包”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享受维修、换货或退货的权益。

具体“三包”期限为: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对于手机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可以免费维修;自购买之日起两年内,对于手机整机的质量问题可以免费维修;自购买之日起五年内,对于非质量问题引起的手机故障,可以享受收费维修的权益。

其次,消费者在享受手机三包规定的权益时需要注意的是,质量问题需要在保修期内由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负责修理,因人为损坏或不当使用而导致的故障不在三包范围内。

此外,根据规定,消费者在享受手机三包权益时是不需要提供发票的,只需要提供有效的三包凭证即可。

再者,根据手机三包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手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情况,可以在购买之日起七日内提出退货申请。

退货申请需要在手机产品完好的情况下进行,同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购买凭证。

在退货申请获得受理后,消费者可以选择退回购买价款或者换货,但是需承担退货时的运输费用。

最后,根据手机三包规定,消费者在维修、换货过程中,如果遇到厂家或者销售商没有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以向相关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后,质量监督部门将会依法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手机三包规定是我国法律对于消费者购买手机产品质量问题的保护措施,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手机产品时应该了解和掌握手机三包规定,以便在遇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厂家和销售商也应该履行好相关义务,做好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国家手机三包法规定

国家手机三包法规定

国家手机三包法规定国家手机三包法是指我国对手机产品进行保修、包换和退货的法律规定。

它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而制定的。

首先,根据国家手机三包法,手机产品在售出之日起7天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货,并无条件获得全额退款。

这种规定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购物权益,使消费者能够在购买手机后有更多的选择权。

因此,消费者对手机产品的购买更加有信心,从而推动了手机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根据国家手机三包法,手机产品在购买后的7天到15天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包换。

这一规定也为消费者在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

如果手机出现了一些不明显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随时要求更换一台新的手机,以保证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产品质量。

此外,根据国家手机三包法,手机产品在购买后的15天到1年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保修。

在这段时间内,若手机出现了一些小故障,如屏幕碎裂、电池不耐用等,消费者可以要求售后服务进行维修或更换配件。

这一规定有效地解决了消费者在手机使用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满意度,增加了手机产品的长期使用价值。

最后,根据国家手机三包法,手机厂商要对其产品进行质量保证,并提供售后服务。

如果手机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维修或更换要求,而不需要承担额外费用。

这一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手机厂商的行为,促使其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推动了手机产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国家手机三包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它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手机产品后的退换货、保修等权益,并要求厂商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通过这些规定,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也促使手机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的推动做出了积极贡献。

手机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
什么是手机三包规定?
手机三包规定即手机售后服务的三大保障措施,它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安全、优质、公平的售后服务。

一、保修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新品购买的手机,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同时提供一年或更长期内的保修服务,这就是手机三包规定中的“保修责任”。

保修服务包括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维修或更换的权利。

保修期内,如果因质量原因引起的损坏,商家应当负责维修或更换,但不能提供免费的更换服务。

二、维修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修期外,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维修服务,而商家则负责提供必要的维修费用,这就是“维修责任”。

维修服务包括有效期外,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维修的权利,商家应当负责诊断、检测和维修等工作,并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维修费用。

三、更换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修期外,若消费者需更换手机,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更换服务,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更换,并向商家负责支付合理的更换费用,这就是“更换责任”。

更换服务涵盖有效期外,若消费者需更换手机,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更换服务,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更换,并向商家负责支付合理的更换费用。

情况特殊的,如果消费者因为不当使用或不正常存储等原因导致的损坏,商家则可以拒绝更换服务。

手机三包规定是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它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安全、优质、公平的售后服务,同时也是消费者购买手机前,应当留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包“服务实施细则

”三包“服务实施细则

”三包“服务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随着消费者权益意识的提高,我国“三包”服务实施细则逐渐得到重视和完善。

本文将从“三包”服务的概念、范围、责任主体、服务内容和维权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概念1.1 “三包”服务是指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浮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者维修。

1.2 “三包”服务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制度之一,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3 “三包”服务的实施细则是指具体规定了“三包”服务的具体范围、期限、责任主体等内容的法规或者规定。

二、范围2.1 “三包”服务适合范围包括家电、汽车、手机等消费品。

2.2 “三包”服务范围不仅包括质量问题,还包括性能问题、功能问题等。

2.3 “三包”服务的范围还包括了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有的权益,如七天无理由退货等。

三、责任主体3.1 生产商是“三包”服务的主要责任主体,应承担商品质量问题的退货、换货或者维修责任。

3.2 经销商和销售商也是“三包”服务的责任主体,应协助生产商履行“三包”服务。

3.3 消费者作为“三包”服务的受益者和权利主体,有权要求享受“三包”服务。

四、服务内容4.1 退货: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

4.2 换货:如果商品存在性能问题或者功能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货。

4.3 维修:对于商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维修,生产商应承担维修费用。

五、维权方式5.1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实体店等渠道向生产商或者销售商提出“三包”服务要求。

5.2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机构寻求匡助。

5.3 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起诉等。

结语:通过对“三包”服务实施细则的详细阐述,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同时也促进了商品质量的提升和消费者满意度的提高。

希翼各方能够共同遵守“三包”服务的规定,实现消费者和生产商的双赢局面。

中国手机三包规定

中国手机三包规定

中国手机三包规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因为技术问题或质量原因,手机出现故障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中国制定了手机三包规定,对手机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保障。

本文将介绍中国手机三包规定的内涵和运作机制,以及其对消费者和手机产业的影响。

一、中国手机三包规定的内涵中国手机三包规定是指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手机产品质量问题的保修规定。

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1.保修期限:根据中国手机三包规定,手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享有保修期限。

对于普通手机而言,保修期限为两年;而对于高档手机、进口手机或者特殊型号的手机,保修期限可延长到三年。

2.保修内容:根据中国手机三包规定,手机的保修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免费修理、免费更换和退货。

具体而言,如果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机凭证和保修卡等有效证明材料向手机销售商或手机生产厂家进行免费维修。

如果经过两次以上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或者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大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更换同款或者退货。

3.保修责任:根据中国手机三包规定,手机销售商和手机生产厂家负有共同的保修责任。

销售商是提供售后服务的第一责任方,对于消费者的保修要求应该积极响应并及时处理。

而手机生产厂家则要提供技术支持和备件供应,并对消费者的保修要求负有更大的责任。

二、中国手机三包规定的运作机制在中国手机三包规定的运作机制中,有几个关键要素需要特别强调。

1.保修凭证和有效期限: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应妥善保存购机凭证、保修卡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这些凭证和材料将在后期享受手机维修、更换或退货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同时,消费者需要了解保修期限,对于超过保修期限的故障,手机销售商和生产厂家将不再负有责任。

2.优先选择正规渠道:为了确保享受手机三包规定的权益,消费者应该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手机产品。

正规渠道包括手机品牌授权的官方网店、专卖店、实体零售店等。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正文——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第七条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二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应当明示待机时间,在电池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三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和地址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四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六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必需的维修技术软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第八条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第九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十二条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十四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第十五条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第十六条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十七条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十八条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十九条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第二十条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第二十一条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第二十二条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第二十三条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第二十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第二十五条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六条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第二十七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八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九条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5日起实行.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附件——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附件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类型名称三包有效期折旧率日主机:手持移动电话机 1年 0.5%车载移动电话机 1年 0.5%固定台站电话机 1年 0.5%附件:电池 6个月充电器充电座 1年外接有线耳机 3个月移动终端卡 1年数据接口卡 1年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三包凭证是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移动电话机主机及附件型号;2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出厂序号或批号、进网标志扰码号;3商品产地;4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5销售者印章;6发货票号码;7销售日期;8消费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9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0维修记录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及退、换货证明、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名称性能故障主机: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充电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电池: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移动终端卡:不能正常工作外接有线耳机:无法正常送受话数据接口卡:不能正常工作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三包法

三包法

三、商家7日内不能修好的,应免费提供备机;超过30日未修好的,用户可凭发票和“三包”凭证要求免费更换手机。
四、“三包”凭证包括发票号码和日期、主机及附件型号、机身号、批号、进网标志、产地、销售者资料、消费者资料、修理者资料。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依机身号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期的,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随即赠送的
礼品不属于更换和保修范围之内)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
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五、为了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首先应主动要发票,而且要求在发票上将手机的厂家、产地、序号、出厂日期、串号等事项标注齐全,并注意核对串号。关于进口电池,消费者在购买时有权利要求看报关单的复印件。
以下为三包的几个小注意
1.手机主机经厂家检测有质量问题,7日内可凭检测报告单在经销商处可以要求退、换、维修(更换可更换任何品牌任何型号)
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
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
副件,电池更换维修要求同上,副件因不同品牌更换时间不同,例如有部份品牌充电器为半年包换,而有的是一年包换,电池为半年(以保修卡内注明为准)。随机赠送的礼盒一律为三个月。副件,电池,礼盒存在质量问量一律只对相应物品进行更换,不更换机头。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正文)——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手机三包法退换货规定

手机三包法退换货规定

手机三包法退换货规定手机三包法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法规。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当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依法选择退货、换货或者维修。

下面将详细介绍手机三包法的退换货规定。

首先,根据手机三包法,消费者在购买手机之日起7日内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

即使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消费者也有权利主张退货。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需要在退货期限内保持手机和包装完好,将手机退回给商家,商家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货并全额退款。

其次,如果购买的手机在15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维修。

如果消费者选择换货,商家应当提供同型号、同配置的新手机。

如果同型号手机暂时缺货,商家应当与消费者协商,达成合理的解决方式,如提供更高配置的手机或协商退款。

如果消费者选择维修,商家应当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并保证维修的合理时间。

再次,如果购买的手机在一年内出现非人为损坏或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

在这种情况下,商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人工费和配件费。

商家应当提供质保卡或维修记录,并保证维修的合理时间。

最后,如果维修的手机在修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家提供退货或换货的服务。

商家应当根据消费者的选择提供相应的补偿或解决方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手机三包法为消费者提供了相对完善的退换货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只需在退换货要求合理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商家提出要求,商家应当积极回应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但是,消费者在享受退换货权益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合理使用手机,避免人为损坏和滥用退换货权益。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颁布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国家手机销售三包规定在不断发展的手机市场中,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量与售后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针对手机销售制定了《手机销售三包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的内容和具体要求,以及对消费者和销售商的影响。

一、三包规定的概述《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是国家针对手机销售行业制定的一系列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规。

其中,“三包”指的是“修理、退货、换货”的保修政策,即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手机可以享受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服务。

根据《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手机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承担以下基本责任:1. 质量保证责任: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手机,在规定的保修期内,销售商应当提供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服务。

2. 维修责任:手机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销售商应当提供免费维修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3. 退货责任:对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手机,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商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照购买价格全额退款。

4. 换货责任:对于新购手机未满保修期但已经出现多次质量问题或无法修复的手机,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

销售商应当提供同型号的全新手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三包规定的期限要求根据《手机销售三包规定》,手机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期,具体要求如下:1. 质量保证期:手机的质量保证期应不少于一年。

在这一年内,如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服务。

2. 修理期限和换货期限:如果手机在质量保证期内需进行维修,销售商应在接收到维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维修。

若维修超过15日,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货或退款。

3. 退货期限:如果手机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之日起7日内退货,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三、三包规定的执行与维权途径《手机销售三包规定》将执行责任分配给了销售商和消费者。

消费者在享受三包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保留购机凭证: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应保存好购买发票和保修卡等凭证,以确保享受到三包服务。

移动电话三包规定

移动电话三包规定

移动电话三包规定移动电话三包是指移动电话的保修、退换货和维修责任规定。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我国制定了移动电话三包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移动电话三包规定。

一、保修责任:(一)在购买手机之日起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换货。

(二)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三)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配件,则更换的配件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四)售后服务中,如果维修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五)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可以随时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二、退换货责任:(一)在购买手机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二)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换货。

(三)在保修期外,如果出现手机有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换货。

(四)退货时,还要求卖方在七日内退回购货款,并承担退货所产生的物流费用。

三、维修责任:(一)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二)维修期间,如果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三)保修期外,维修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并统一收费标准。

(四)暂时缺货或者停产时,如果维修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总结来说,移动电话三包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保修责任使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享受七日内退货或者换货的权利,保修期内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退换货责任使消费者在保修期内或者保修期外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换货,并要求退货款和物流费用。

维修责任使消费者在保修期内享受免费维修服务,超过时间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维修期间如果出现商品缺货或者停产情况,维修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通过这些规定,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手机的信心和安全感。

手机新三包法

手机新三包法

手机新三包法手机新三包法是指中国自199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手机新三包法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享受售后维修、退换货以及包修期内质量问题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从手机新三包法的定义、实施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手机新三包法的定义手机新三包法是指根据《商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手机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提供的手机质量问题给予统一的维修、退换货和赔偿的保护措施。

根据手机新三包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享有维修、退换货和赔偿的权益。

这一法律规定的出台,为解决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困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手机新三包法的实施范围手机新三包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各类手机。

无论是国产手机还是进口手机,只要在中国销售的手机均适用该法律。

手机新三包法对消费者的保护范围非常广泛,凡是购买手机的消费者都可以享受到该法律的保护。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手机新三包法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出现质量问题提供了全面的权益保护。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售后维修:如果在包修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购买凭证和商品检验合格证明要求销售商提供维修服务。

销售商应按照相应的维修标准和程序对手机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2. 退换货:如果手机在包修期内出现了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并经销售商的维修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货。

销售商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后新手机的质量问题。

3. 赔偿:如果手机在包修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

赔偿金额应根据手机的实际价值和消费者遭受的损失进行合理计算。

消费者还可以要求销售商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

四、法律责任根据手机新三包法的规定,对于销售商未按照约定提供维修、退换货和赔偿等服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手机三保规定

手机三保规定

手机三保规定手机三包规定是指在购买手机后,厂家或者销售商为消费者提供的三重保障措施。

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在购买手机后能够享受到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首先,手机的质量保证是手机三包规定的核心内容。

在购买手机后,消费者有权要求厂家或者销售商在一定期限内保修、退换或者修理手机。

根据相关法规,不同型号的手机享受的保修期限会有所不同,但一般为1年。

在保修期限内,如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厂家或者销售商进行维修、退换或者退款。

同时,手机三包规定也规定了一些明确的限制,如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自行拆装手机等行为将会导致保修无效。

其次,手机三包规定要求厂家或者销售商提供售后服务。

在手机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可以向厂家或者销售商咨询、投诉以及寻求解决方案。

厂家或者销售商有责任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如提供专业维修或者更换部件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最后,手机三包规定还规定了售后服务的时间要求。

在保修期内,厂家或者销售商应尽快提供维修或者退换服务。

如果厂家或者销售商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解决方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退还购机款。

同时,在手机三包规定中还明确规定了售后服务的时间限制,即维修、退换业务的最长办理时间,以避免消费者长时间等待的情况发生。

总结而言,手机三包规定是一项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规。

通过规定了手机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以及售后服务时间要求,该规定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手机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手机三包规定也需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的消费需求和技术变革,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同时,消费者也应在购买手机时认真了解手机三包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购买手机成为一种愉快的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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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三包”服务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摘要:所谓的手机中的“三包”就是保护处于弱势的手机购买的人群的利益的一种方式,是消费者协会处理问题的依据。

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交易公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

消费者的权益的保护在当今是人们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在我们购买手机中的“三包”服务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其中的一种最为直接的表现。

所以我们需要对手机“三包”的概念、产生、发展和意义要了解,知道我国对手机消费者的法律法规保护现状,还有其中的一些不足也要明白,最后要提出完善“三包”政策和手机售后服务的一些建议,来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加完善。

关键词:消费者、三包、权益、服务Abstract:A mobile phone in the so-called "three pack" is the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mobile phone purchase crowd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Consumer Association, isthe basis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To maintain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promote social fair trade, maintain the stability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is a problem of concern to the peoplein today's mobile phone, before we buy in the "three packs of" service is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one of the most direct expression. So we need to mobile phone "three packs of" concept, development and significance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know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of mobile phone in China, there are some shortcomings which need to understand, and finally to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perfect the "Three Guarantees" policy and mobile phone after sale service,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consumers more perfect.Key words:Consumers, three pack, rights, service1.分析手机“三包”政策1.1手机“三包”政策的概念三包是指手机零售企业对所售出的手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政策的简称,是指在消费领域的手机,在一定的时间以内,商家对消费者所购买的手机进行负责保障的一种信用的保证,是对于消费者来说不是因为使用问题,保管不当,而是因手机产品的质量问题产生的主机出现的性能故障而提供的服务工程。

还是对生产者、销售者、供货者不能推卸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方式。

1.2手机“三包”政策的产生随着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逐渐走入了国际化,法制体系的完善,消费者开始不断提高了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意识,法制观念也逐渐深入民心。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的经济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商品短缺也过度到了各型各色的消费上面,面对着多种多样的商品,消费者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人们在购买手机时对手机的质量问题,费用以及等一系列日后会出现的问题有所考虑有所怀疑,消费者在商家面前明显得处于弱势的位置,所以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社会秩序的顺利进行,社会公平与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以需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进而在手机方面逐渐出现了“三包”政策的服务。

1.3手机“三包”政策的发展2001年,出台的法律里面的有“手机三包”和“电话三包”,这两者之间产生了很大的争议,后来人们根据这一争议,人们追溯三包政策发展的历史,进行梳理,研究其法律性质,根据现在我国法律和经济形势,分析了手机“三包”政策存在的必要性。

老“三包”中产品的“包修期”遵循的是谁经销谁负责的执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当时的法律法规,符合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的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意义。

它的“三包”指的是“修理、更换、退货”,在实行长期的经济计划中,只是尽到了对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是消费者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在出现问题时,并不能与一些生产企业进行抗衡,消费者也并没有收到法律的保护。

但在法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中开辟了正确的道路。

根据我国法律的调成,新“三包”体系逐渐形成,明确的规定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用“包修、包换、包退”取代了修理、更换、退货”,是一种实质性的改变,也反应出事实现状,实现了权利与义务共存的现象,确立了“三包”的具体形式,进而完善和提升了我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4手机“三包”政策的意义手机三包包括手机产品的包修、包换(换手机、换零部件总成)、包退(退车)。

三包规定中提到:手机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机发票之日起7日内包退,15日内包换,一年以内保修。

手机的三包政策充分解决了购机者的后顾之忧以及增大了购买手机者的全力保障范围,让消费者群体有充分的平台和维权渠道去维护自身的权利,确保商家以及厂家有足够的售后服务,让服务人员必不可少。

手机的三包政策的落实,是一个让消费者群体大为高兴地事件,能够为消费者群体带来直接的利益关系,让生产厂家不得不考虑生产高品质,合格的产品,让我们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质量机型身上不需要太过花费时间,因为假如使用不合格,在一周之内会有包退的保障,如果质量不过关的话,一周之内是完全可以发现的可以无条件退货。

如果在十五日之内因为零件等硬性原因可以包换,这个让当代消费者群体在不了解手机的情况下购买手机可以买的放心,用的舒心,也让消费者能够无后顾之忧的使用手机,如果因为手机出现问题,除了可以包换以外,还可以享受一年以内保修,这无疑是消费者的福音,所以在确定这个三包政策的同时,既约束了生产厂家,又为消费者使用和购买手机带来福音,让消费者群体有足够的保障,这不可不说是一举两得。

2.我国对手机消费者的法律法规保护现状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可以看出我国对手机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非常多,不仅仅是约束生产厂家,更是约束手机维修商和手机消费者应当适当的履行的义务,让消费者走在层层保护的中间,体现了法律法规照顾广大消费人群的特征所在,更让人值得深思的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存在,我们消费者群体将会面临出现问题没人帮忙解决,无处寻找解决的方案,无相应法律法规可以作为依据保障自身安全,那么我们的世界将会是越来越乱。

我们只有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够让广大消费者放心购买,大胆消费,才能够更大程度上促进市场消费和市场模式的大步发展。

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责任范围: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候。

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

购买物品被洗过、穿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与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与退换。

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

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请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国家质量法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

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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