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6页)
2018年某能源投资集团人事管理办法
2018年某XX能源投资集团人事管理办法2018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组织 (3)第三章岗位管理 (4)第四章招聘管理 (4)第五章干部任用管理 (5)第六章工资福利管理 (6)第七章考核管理 (7)第八章培训管理 (8)第九章工作与调动管理 (10)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 (10)第十一章劳动合同管理 (10)第十二章奖惩管理 (11)第十三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XX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能投集团全体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除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外,均以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能投集团聘用的所有正式员工及非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明确了能投集团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集团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必须依据本制度规定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实现科学有效的人事管理。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四条能投集团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集团各级人事管理部门。
第五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能投集团战略规划,制定并实施能投集团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二)负责集团总部的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干部聘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外派人员管理、任职资格管理、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劳动纠纷管理等日常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及执行。
(三)负责对集团下属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监督控制下属各公司的编制总数、薪酬总额、干部管理以及其他人事管理事项。
第六条集团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依据能投集团的人力资源规划,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二)负责依据能投集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开展本公司的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干部聘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外派人员管理、任职资格管理、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劳动纠纷管理等日常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及执行工作。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依法聘用的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第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矛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员工类别第三条公司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协议聘用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三类。
第四条合同制员工按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结合公司实际,固定期限为5年)、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
第五条协议聘用员工是指签订劳动聘用协议的非退休人员。
第六条劳务派遣员工是指公司聘用的厨师、司机等通用工种岗位人员。
第七条合同制员工的薪酬及待遇,按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协议聘用员工的薪酬及待遇按聘用协议执行。
第一章劳动关系第八条公司与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九条公司与协议聘用员工签订聘用协议书。
页脚内容1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二章员工义务第十一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国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等集团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尽职尽力工作,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章员工权利第十三条员工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公司需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各种强制性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员工享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公司每年需制定员工职业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员工享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公司需制定劳动安全制度,实施劳动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员工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需执行假期及其待遇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女员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公司需执行国家妇女劳动保护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员工还享有一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权利,公司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章员工聘用原则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发展实际及工作需要决定招聘新员工。
第二十条公司招聘新员工,需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
页脚内容2第二十一条公司聘用新员工,需严格执行规定的聘用程序。
第二十二条公司聘用新员工应着重考察其学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状况等因素。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应为每位员工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员工明确自己的 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实现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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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与福利
员工合同与档案管理
合同类型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员工实际 需要和工作性质进行选择。
档案管理
员工档案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社会保险、奖惩记录等 ,需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安全。
员工绩效评估体系
评估标准
绩效评估标准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方面评估流程包括制定计划、实施评估、面谈反馈、调整改进等环节,评估结果 与员工晋升、薪酬调整挂钩。
员工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公司设立多种奖励方式,如优秀员工奖、创新成果奖、业绩 突破奖等,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创造价值。
离职申请
员工离职需提前向直接主管提 交书面离职申请,并经逐级审
批。
离职流程
详细说明离职申请审批、工作 交接、财务结算等离职流程, 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交接顺
利进行。
辞职通知
规定员工辞职应提前通知公司 的时间长度,并要求员工在通
知期内完成工作交接。
人事变动与调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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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与降职
明确员工晋升和降职的标 准和程序,以及相关考核 和评估机制。
请假与考勤制度
休假类型
明确规定员工可享受的休假类 型,如年假、病假、产假等, 每种休假类型需根据国家法规
和公司政策确定。
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并经直接 主管审批,如遇紧急情况需事后 补办请假手续。
考勤制度
规定员工的出勤时间、迟到、早退 及旷工标准,以确保员工按时完成 工作。
榆林能源集团人事制度
榆林能源集团人事制度榆林能源集团人事制度一、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1.1岗位设置根据公司职能和业务需求,设立各级岗位,包括高管岗位、中层管理岗位、技术岗位、行政岗位等,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1.2人员配置人事部门根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人员配置方案,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招聘、录用工作。
人员配置的原则是合理、公平、公正。
二、人员招聘与录用2.1招聘渠道公司可以通过招聘网站、招聘会、中介机构等多种渠道进行招聘。
同时,公司还可以开展校园招聘、内部选拔等形式,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
2.2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收集简历、进行面试、考察等环节。
公司将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综合评估每位候选人的优势和适应性,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三、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3.1 薪酬福利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薪酬体系,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职责,制定薪酬待遇。
同时,公司还将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带薪休假等。
3.2绩效考核公司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以量化的指标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绩效考核将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目标,确定考核内容,并通过定期评估和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职业发展与培训4.1职业发展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机会。
通过岗位晋升、岗位轮岗、岗位交流等方式,激励员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实现个人的职业目标。
4.2培训公司将制定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养、职业素质提升等方面,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五、奖惩制度与员工关怀5.1奖惩制度公司将建立公平公正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突出表现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奖惩原则为及时、公开、公正。
5.2员工关怀公司将建立员工关怀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条件。
同时,公司还将组织员工文体活动、健康体检等,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
六、人事信息管理与保密6.1人事信息管理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妥善保存员工的个人信息和档案资料。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列出如下规定:一、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一年、三年或长期劳动合同。
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自治区劳动厅印制的合同书签订,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协议书;劳动合同要求规定聘用者和受聘者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合同员工享受公司福利,以及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二、员工的招聘1、本公司聘用员工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招聘,由总经理招开展招聘计划,严格考核。
自荐和各种拟定招聘计划,由人事部负责招聘,并将招聘推荐表拟定,人员简历的录用报总经理审批。
2、新进人员经审查合格后,由综合部办理其相关的入职手续,试用期须根据合同期限确定,公司办公室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车间人员试用期为四十天,期满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
3、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违反合同中的约定,可随时解聘,试用期未满三日者不发工资。
4、试用人员报到者,应向综合部送交下列表件。
⑴户口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⑶试用同意书⑷相关的学历证书、证件⑸乙肝化验报告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⑴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⑵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⑶吸食毒品者⑷曾有拖欠公款记录者⑸曾因品行恶劣被开除者⑹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合格者6、员工一经聘用,试用期满后与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
三、员工的解聘1、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综合部提前30日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签或解聘。
若员工因故提前解除合同,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综合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2、被解聘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公司不予结算其劳动报酬或有权追回所侵占的公司财务。
四、员工除名有以下行为不端之一者,予以除名:(1)违法乱纪、受过刑事拘留以上处分者;(2)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回扣者;(3)有意泄露公司秘密,事实清楚,情节严重者;(4)渎职、失职造成公司严重的经济损失者。
晶科能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目录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设立目的:为有效配置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规范员工协作关系,特建立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所有哈药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管理目标:以人事管理为基础,以人力资源管理为手段,建立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整体观念的员工队伍,为公司的高速增长和永续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设立原则:(1)“以人为本”的人才观:我们一贯坚信:人不仅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最重要、最具活力的资源,而且是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资本。
企业成功与否,人力资本能否得到最大增值是其重要指标。
(2)“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准则。
公正是指我们对员工工作表现做出公正的评价;“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是我们奉行不渝的信条。
我们鼓励员工在承诺责任的基础上展开良性竞争;公开是实现公正和公平的基础及保障,为保障制度执行的公正,在保守商业机密和尊重员工的前提下,有选择性的部分公开制度执行的依据和结果,以确保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细分:内容包括员工招聘及聘用制度、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职位及薪酬调整制度、人事奖励与处分管理制度、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劳动争议与劳动诉讼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晶科能源,“集团公司”是指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第一部分员工招聘及聘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七条为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招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流程化,特制定本制度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招聘活动。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二章招聘范围第十一条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能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3. 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原则;4. 个性化与团队协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
第五条人力资源规划应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确保人力资源配置合理。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招聘遵循以下程序:1. 招聘需求分析: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需求,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汇总和分析;2. 招聘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3. 招聘实施:通过内部推荐、外部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4. 招聘评估:对招聘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
第七条公司录用员工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岗位要求;2. 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3. 优先录用公司内部员工。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八条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以下培训:1. 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2. 管理能力培训:提升员工管理能力和领导力;3. 企业文化培训:增强员工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公司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解聘等依据。
第十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进行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
第六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 员工福利: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员工体检等;3. 其他福利:员工关爱、员工培训、员工活动等。
某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doc 16页)
某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doc 16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法令或公司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之。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经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女员工而言,对试用中之员工,亦准用本规则。
第二章服务规则第三条员工应服从命令,敬业负责,尽忠职守,互相敬重,共同致力于善良风俗及公共秩序之维持。
主管人员应尊重所属员工之人格,致力于统御和指导,以增进其技能和工作效率,并应率先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法令规章,并忠实执行职务。
第五条各员工应和衷共济,友爱合作,不得有滋生事端,扰乱秩序,妨害生产或损毁公物等行为。
第六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如遇涉及本身或家族利害关系时并应回避。
第七条员工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使用本公司名义亦不得藉职务上之机会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八条为预防发生危害及保持公司内部秩序,必要时公司得对员工施以周身检查,员工除有正当之理由外,不得拒绝。
第九条各级员工不得有营私舞弊怠情失职及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
如发现有此行为者,应互相纠举之。
第十条公司由于业务上之需要,得随时令各单位员工实习、出差、支援及迁调职务或服务单位。
第十一条员工未得公司之许可,不得擅自集会、结社,并不得印发揭示文书或其他印刷物及为宣传或广播之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应随时佩带公司所制定之员工识别证,并应随时携带证明身份之员工服务证。
员工服务证及员工识别证等,均不得彼此借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员工除前述各条外,并应遵守以下之事项: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午班下午四时深夜零时晚班深夜零时上午八时但如业务上有需要时,得变更前述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员工于休息时间内可自由活动,惟如须外出,应先经其直属主管之核准。
第十七条员工因出差、支援、实习等在外执行职务之时间内,除有特别之规定外,仍依通常出勤时间内出勤。
第十八条休假日依下列之规定:1、定休日:原则上以每星期日为定休日。
2、例假日:新年一月一日~二日两天感恩节一天狂欢节一天妇女节(限女性)三月八日劳动节五月一日其他政府临时指定之假日。
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鱼卡第二煤矿人事管理制度
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鱼卡第二煤矿人事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参照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汇编;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上岗前都必须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方可在公司上岗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1、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培训、员工奖惩办法等制度的制定;2、办理人员的招聘、录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项工作的审核和办理。
第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各队、班组,用人实行定员、定岗管理,公司职能部门及机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矿长)办公会讨论后实施。
第五条因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报经理(矿长)批准后实施人员的补充。
第六条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新职位时,可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况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对外招聘: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2、需求量大,内部人员不足;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需对外招募人才时;第七条录用聘用人员的主要的依据:1、经面试、笔试、条件合格;2、在部门考核期间考核合格。
第八条新聘员工(实习生),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单位,经人力资源部审查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集中统一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生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安全知识、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负责。
员工使用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经理(矿长)办公会审批。
批准的录用者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按效、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员工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在正常发展的同时,公司将按“两低于”原则,逐步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
能源投资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能源投资集团人事管理制度一、概述本文档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能源投资集团的人事管理,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集团和旗下子公司的员工。
二、用人原则能源投资集团的用人原则是以能力为本,以事业为基础,以公平为前提,以奖惩相济为调动。
本着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注重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三、招聘与录用能源投资集团采取择优录用的原则,对招聘对象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全面评估。
招聘工作以招聘职责为中心,注重招聘对象的能力和素质,并以人才市场为主要招聘渠道。
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招聘与录用工作。
录用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条件、薪酬待遇等相关内容,遵守约定内容和履行合同义务。
四、薪资与福利能源投资集团坚持工作成果和付出相匹配的原则,通过薪酬体系建设,实现薪酬分配公平合理。
薪酬体系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员工能力、企业利润等因素来确定。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能源投资集团为员工提供了多样化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带薪年假、病假、产假等•商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福利•节日福利、生日福利等五、职业发展与培训为了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能源投资集团建立了完善的职业发展与培训体系。
在员工进入企业之初,企业应当进行岗位培训,以适应工作要求,逐渐适应企业文化。
对于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员工,企业应当进行定期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以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六、人才评价与流动为了更好地使用优秀的员工,拓展员工的职业发展,能源投资集团开展人才评价与流动工作。
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对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吸纳优秀人才,注重培养和发掘潜在人才。
员工职务调动以及所在岗位的任职时间,一般为不少于两年。
对于业绩突出、有特殊用人需求等因素可以酌情协商。
七、离职与退休员工离职应该提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建议解除。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作为一家能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公司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并合理分配和管理这些资源,从而提高公司的效益和竞争力。
下面,我将对能源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招聘与录用招聘与录用是人事管理制度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能源公司的招聘活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需求,确保招聘到符合公司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员工。
招聘过程中,应以招聘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人才招聘,如招聘网站、招聘会等。
在录用过程中,首先应根据所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面试和笔试等评估,以便挑选出合适的人才。
然后,应制定相关的录用规则和程序,对新员工进行合同签订、培训等环节的管理。
二、员工培训与发展员工培训与发展是能源公司的内训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和资源,让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培训的方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的专业人才进行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外部培训可以通过邀请专家教授进行培训。
在员工发展方面,公司可以制定员工职业规划和晋升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适当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三、绩效评估与薪酬管理绩效评估与薪酬管理是能源公司的核心人事管理环节。
公司应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估体系,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薪酬分配。
绩效评估可以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薪酬管理需要以市场薪酬为依据,结合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
此外,公司还应建立员工奖励和惩罚机制,既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又约束员工不良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四、职业健康与安全能源公司的工作环境相对较为复杂和危险,因此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十分重要。
公司应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晶科能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目录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总则 (1)第一部分员工招聘及聘用制度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招聘范围 (2)第三章招聘原则和标 (2)第四章招聘计划制定程序 (2)第五章招聘组织程序 (3)第六章招聘费用管理 (4)第七章附表 (4)第二部分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10)第一章总则 (10)第二章试用期管理程序 (10)第三章试用期薪酬福利 (11)第四章附表 (11)第三部分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16)第一章总则 (16)第二章考勤管理 (16)第三章加班管理 (16)第四章假期管理 (17)第五章附表 (19)第四部分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23)第五部分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4)第一章总则 (24)第二章培训内容、对象、师资与组织者 (24)晶科能源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三章培训计划的制定 (25)第四章内部培训组织程序 (25)第五章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27)第六章培训管理 (27)第七章培训管理文件或表格 (28)第六部分岗位及薪酬调整制度 (34)第一章总则 (34)第二章岗位调整程序 (34)第三章薪酬级别调整程序 (35)第四章附表 (35)第七部分人事奖励与处分管理制度 (38)第一章总则 (38)第二章人事奖励 (38)第三章人事处分 (39)第四章人事奖励与处分程序 (41)第五章附表 (41)第八部分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43)第一章总则 (43)第二章辞职管理 (43)第三章解聘管理 (43)第四章附表 (44)第九部分劳动申诉与劳动仲裁制度 (48)第一章总则 (48)第二章劳动申诉 (48)第三章劳动申诉程序 (48)第四章劳动仲裁 (49)第五章附表 (49)第十部分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51)第一章总则 (51)第二章员工福利分类 (51)第三章员工休假 (51)第四章员工保险 (51)第五章员工住房公积金 (52)晶科能源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六章员工教育进修 (52)第七章贺仪 (52)第八章其他 (52)第十一部分员工考核制度 (53)第十二部分薪酬管理制度 (54)第十三部分附则 (5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设立目的:为有效配置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规范员工协作关系,特建立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某燃气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人事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调动等工作;(二)负责公司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管理工作;(三)负责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四)负责公司人事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五)负责公司内部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战略研究等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选拔第六条公司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任职资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第七条招聘流程:(一)发布招聘信息;(二)收集应聘资料;(三)筛选简历;(四)面试;(五)体检;(六)录用。
第八条招聘过程中,公司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中介费等。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条培训内容:(一)新员工入职培训;(二)专业技能培训;(三)管理能力培训;(四)企业文化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业绩;(二)工作态度;(三)团队合作;(四)创新能力。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职责和绩效表现确定薪酬。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一)社会保险;(二)住房公积金;(三)带薪年假;(四)节日慰问;(五)员工体检。
第六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第十六条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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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法令或公司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之。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经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女员工而言,对试用中之员工,亦准用本规则。
第二章服务规则第三条员工应服从命令,敬业负责,尽忠职守,互相敬重,共同致力于善良风俗及公共秩序之维持。
主管人员应尊重所属员工之人格,致力于统御和指导,以增进其技能和工作效率,并应率先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法令规章,并忠实执行职务。
第五条各员工应和衷共济,友爱合作,不得有滋生事端,扰乱秩序,妨害生产或损毁公物等行为。
第六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如遇涉及本身或家族利害关系时并应回避。
第七条员工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使用本公司名义亦不得藉职务上之机会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八条为预防发生危害及保持公司内部秩序,必要时公司得对员工施以周身检查,员工除有正当之理由外,不得拒绝。
第九条各级员工不得有营私舞弊怠情失职及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
如发现有此行为者,应互相纠举之。
第十条公司由于业务上之需要,得随时令各单位员工实习、出差、支援及迁调职务或服务单位。
第条员工未得公司之许可,不得擅自集会、结社,并不得印发揭示文书或其他印刷物及为宣传或广播之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应随时佩带公司所制定之员工识别证,并应随时携带证明身份之员工服务证。
员工服务证及员工识别证等,均不得彼此借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员工除前述各条外,并应遵守以下之事项:1、准时于规定出勤时间到达服务单位2、不得擅自中止职务或作业之执行,以及离开工作岗位。
3、于执行业务时,除必要之交谈外,不得擅自闲谈、阅读与业务无关之书籍或处理私事。
4、员工不得在工厂内饮酒、赌博或其他类似行为,并不得在禁烟场所内吸烟。
5、应爱惜公司财务、文具用品,不得任意浪费。
6、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将公司所有之器具、书籍携离公司。
7、不得违反有关安全及卫生规则。
8、对公司提出之报告或其他请求公司加以承认、许可等事项,应先经其直属主管之批准。
9、员工识别证、员工服务证或其他向公司借贷之物品,应于离职时即予缴还。
10、员工应重视公司之信用利益,并不得损害公司名誉及泄漏公司机密或其他致公司发生不利益之事项。
第十四条员工于下列各事项发生时,应即经其直属主管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1、姓名、住所有变更时。
2、结婚、离婚时。
3、家属、二亲等内之血亲、家长或保证人有异动时。
4、员工非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外兼任何职务。
5、其他类似上述各项情形时。
第三章工作时间第十五条成年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如因季节关系或因换班、准备或补充性工作确有延长工作时间之必要者,得经工会或员工同意井呈报主管官署核准后延长为十小时。
第十六条公司之工作时间依下列之规定:开始时刻终止时刻常日班上午八时下午五时二班制日班上午七时下午七时夜班下午七时上午七时三班制早班上午八时下午四时午班下午四时深夜零时晚班深夜零时上午八时但如业务上有需要时,得变更前述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员工于休息时间内可自由活动,惟如须外出,应先经其直属主管之核准。
第十八条员工因出差、支援、实习等在外执行职务之时间内,除有特别之规定外,仍依通常出勤时间内出勤。
第十九条休假日依下列之规定:1、定休日:原则上以每星期日为定休日。
2、例假日:新年一月一日〜二日两天感恩节一天狂欢节一天妇女节(限女性)三月八日劳动节五月一日其他政府临时指定之假日。
3、如因业务之需要或其他必要之情形,得取消所订之假日,另行补假之。
4、假日照发薪津。
第二十条前条所订之星期假日、例假日在同一日时,不另补假。
第四章加班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第十五条延长工作时间或因天灾突发事件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者虽非上班时间仍应照常处理业务。
第二十二条使员工在非上班时间处理业务即为加班,其加班时间之和每月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三条员工于假日加班时,其工作时间,除有特别指示外,依第十六条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员工于接到本节所定加班之指示时,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二十五条员工加班时依第五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支付。
第五章值勤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其职守范围内各负全责外,休假日及每日夜间,另行指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1、各单位主管交办事项。
2、维护生财器具之安全事项。
3、预防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4、物品及重要文件等之签收处理或电话联络事项。
5、有关清洁卫生事项。
6、其他临时发生事项。
但遇有紧急事故,非其职权所能及者应即通报并请示有关主管处理。
第二十七条值勤分值日及值夜,由总公司总务部或工厂业务处,视实际需要编排轮流值勤表,通知轮值员工分别值勤。
第二十八条值日限于星期日及例假日,自上午办公时间起至下午下班时间止。
值夜每日自下午下班起至翌日开始办公时间为止。
值勤时间内,不得任意外出,夜间并须于值勤处所内留宿。
第二十九条值勤员工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请其他员工代值,但职员之值勤,不得由工友代值。
第三十条违反前两条之规定者,除扣发值勤津贴外,并以旷职论,如因而发生事故时并按情节轻重另予以惩罚。
第三十一条员工除各处处长以上人员外,均须轮值。
第三十二条值勤员工应确实填写值勤日志,于翌日上班后连同锁钥、值勤收文章、值勤收文簿以及所收文件交主管单位。
第三十三条值勤津贴另定之。
第六章出退勤、迟到、早退、会客及外出第三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公司服勤:1、身带酒味者。
2、扰乱秩序,妨害卫生者。
3、携带非业务上所必要之易燃、凶器等危险物者。
4、未佩带公司所定之员工服务证或员工识别证者。
5、拒绝第八条所定之检查者。
6、其他类似之情形者。
第三十五条员工除因公差或因故请假者外,均应遵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签到打卡,如委托他人代签、代打经查属实者,除该日以旷职论外,委托人与受托人均予惩处。
第三十六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故需暂时离开岗位者,应先经直属单位主管之许可。
第三十七条员工除休息时间外,不得会客,但有特别情事经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八条员工因病或其他不得已之原因而需请假、迟到、早退时,应先经所属主管之核准,遇紧急情形无法事先办理者,得于事后补办之。
第三十九条员工迟到、早退、旷职及无故擅离工作岗位之情形者,依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扣除其薪津。
第八章请假第四十条员工请假分为病假、公假、事假、婚假、丧假、公伤假及特别休假七种,员工应提出必要之证件并经核准,始得请假。
第四十一条病假:因病非经治疗或休养无法康复者,得请病假,病假三日以上者或同一月中请假七日以上,须附医师诊断书,全年积计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四十二条公假:员工应征服役、奉调受训,其期限在四个月内者,及因公必须请假者,得请公假,工资照给其期间按实核定之。
第四十三条事假:员工遇重大事故必须本身前往处理者得请事假。
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二天,全年合计不得超过十四天,日薪者假期内不给工资事假逾前述限制或未准假起假者以旷职(工)论。
请假理由不充分,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不得准假。
第四十四条婚丧假:结婚者得请假八日。
本人之父母、配偶、子女死亡者得请丧假八日,岳父母死亡者六日,其他直系血亲或兄弟姊妹死亡者三日,但特殊情形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五条公伤假:员工因公受伤或因公致病不能工作时,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及其主管证明属实者,得申请公伤假,但以一年为限,超过一年尚未痊愈者,得令其退休。
公伤假在三日以内不能上班者,其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其在四日以上者,依劳保条例向劳保局申请伤害补助或补偿,其不足工资由公司补足之,非劳保对象职员之医疗费及薪资津贴由公司全额负担,但以一年为限。
第四十六条1、员工继续服务达一定年限时,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日。
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十四日。
满十年以上者,每增加一年给一日,但不得超过卅日。
2、员工之特别休假,应先经所属主管之核准。
3、特别休假以一日为单位,不得分割。
第九章薪津之发给与扣除第四十七条公司支付之薪津得区分为本薪及各种津贴。
第四十八条本薪除依另定之标准决定外,原则上每年依员工之考绩而予调整一次。
考绩办法另定之。
第四十九条员工依其经历、资格及所担任职务之性质而区分为支领月薪者及支领日薪者。
第五十条员工之薪津每月分五日及廿日两次以现金发给之,但发给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一日发给。
第五十一条新任用及辞职之员工当月之薪津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按比例付给之。
第五十二条员工之津贴、扣薪等之计算标准依下列规定:1、日薪:支领月薪者之日薪=基本月薪七0 支领日薪者之日薪=基本日薪2、时资:时资=日薪七3、平均薪津:过去三个月之薪津合计额之第五十三条支领日薪者之津贴依下列规定:1、全勤奖金:每月全勤时给予基本日薪之200%奖金。
公假、公伤假及特别休假视为出勤。
2、生产奖金之办法另定之。
3、超时加班津贴:时资刈寸间数X135%未满一小时者不算。
4、假日上班津贴:本规则第十九条所规定之休假日服勤时,发给日薪X135%之加班津。
5、夜班津贴:三班制之大夜班(深夜零时——八时)每班发给津贴10 元。
小夜班(下午四时——深夜零时)每班发给津贴6 元。
6、其他津贴:特别作业津贴、临时津贴等因业务上必要之津贴,得经总经理之核准后给付之。
支领月薪者之津贴另定之。
第五十四条支领日薪者,其扣薪依下列之规定:1、迟到、早退之扣薪:迟到、早退时扣时资刈寸间数X 135%之工资。
迟到、早退之时间计算以十五分钟为单位,未满十五分钟者以十五分钟论。
迟到每月达三次时,折算旷职一日。
2、旷职之扣薪:除依本规则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至四十六条等之规定而休假、请假外,其他未事先向公司请假而缺勤者视为旷职。
旷职者加扣日薪XT职日数X100%”之工资。
支领月薪者,其扣薪办法比照日薪者办理之。
第十章出差第五十五条员工出差本市以外,其旅费支给办法如下,但当日往返者不支给宿费。
1 、出差分职等照下表规定标准支给之。
(宿费按夜数支给,但在火车上过夜者不得报支) (1)国内:董事长及总经理之出差费不予限制,以实报实销处理之。
注:欧美各国系照亚洲地区标准加三成。
实习员、研究员等之海外差遣旅费标准另定之。
第五十六条员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一个月以上时,自第卅一日起照原定膳宿费八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员工出差购运物料或携带公物如必须另支运费或因公支出邮电费、交际费等杂费应检附单据及证明报支。
第五十八条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出差完毕应于五日内呈报核销,如五日后仍未报支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第五十九条员工出差日期应由派遣出差之主管视实际需要予以限制,在出差期间,除患病及因特殊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逗留,如因私事逗留或请假者,不得报支旅费,由派遣出差主管负责审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