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1发布节能环保相关需求和推广目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2加大节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3组织实施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产业化示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示范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5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6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3-2015年滚动实施7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8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示范和产业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9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10组织实施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11组织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12推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供销社2013-2015年滚动实施—8—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13实施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2013-2015年滚动实施14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供销社2013-2015年滚动实施15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16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2013年开始17实施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2013年开始18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工程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2013年开始19实施农村畜禽粪便沼气化利用工程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2013年开始20开展重点工业行业节水技术示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21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22实施工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23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2013年开始24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25实施15年以上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更新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2015年年底前完成26开展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省机关事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5年年底前完成27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9—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28培育发展环保服务业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保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29培育发展再制造服务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0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2014年年底前完成31建立再制造产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平台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年年底前完成32积极构建节能环保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3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能效“领跑者”行动计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34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开展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5推广环境标志产品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6推广再制造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7调整完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机关事务局2014年出台38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2014年6月底前39将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大支持力度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0加快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01—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41加强节能环保产业交流合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2支持节能环保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3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44加大节能环保产业财政投入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5落实节能环保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46建立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等2013-2015年滚动实施47保障节能环保产业土地供给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3-2015年滚动实施48推行节能发电调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城市综合试点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49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5年6月底前50推行供热计量收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51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物价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52建立节能量、排污权交易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物价局2014年年底前完成53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等2013-2015年滚动实施54加强节能环保法制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2013-2015年滚动实施55制定发布重点行业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11—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56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环保标准省环保厅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57探索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省统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2014年年底前完成58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2013年启动59加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等2013-2015年滚动实施60建立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考核制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等2013-2015年滚动实施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持续实施
26
重点打造一批服务转型发展攻坚
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发展改革委和相关省辖市、
省直管县(市)政府
持续实施
27
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科研机构
和社会团体以产学研创合作形式
创办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完善
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保障机制,促
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各省
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持续实施
16
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
度,从2017年起,全省公办高
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
不低于12000元。
省财政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
政府
2017年起实施
17
研究制定技师学院的生均经费拨
款办法。
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和有关省辖市政府
持续实施
台具体措施
五、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和转型发展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22
加强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支持每个贫困县重点办好一所中
等职业学校。省教育Fra bibliotek、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和相关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持续实施
23
组织贫困地区未升入普通高中的
初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
教育。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3
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调整,及时将整合后的中等职业
学校进行备案。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
府及相关省直部门
2018年秋季学期
开学前完成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工作任务负责单位时间进度一、优化布局结构,加快体系建设1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制定全省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实行省级合格评估和限制注册制度。
省教育厅牵头2014年底前出台设置标准,2015年初开始评估。
2通过撤销、兼并、划转、托管等方式,将全省中职学校整合至150所。
每个中心城市办好若干所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办好1所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
长春、吉林两地实现优质职业院校集群发展,其它市(州)至少办好1所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各级人民政府2014年开始,持续实施。
3开展普通本科院校转型试点,示范引导。
支持20所左右普通本科高校整体和部分高校分院(专业)转为应用技术型。
建立全省高校分类管理体系,形成分类设置、评价、指导、拨款机制。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2014年部署转型试点工作。
待国家2015年6 月出台具体措施后全面实施。
4打造20个国内一流品牌(特色)专业。
依托行业企业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实行多方参与的省、市、校三级专业评估制度。
建立以产业结构匹配的专业体系。
省教育厅牵头2015年6月前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开展评估。
持续实施。
5实施全民技能素质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岗位提升、创业培训。
人社厅牵头持续实施。
6行业部门和组织完善行业主要岗位技能人才标准,组织本系统人员培训,开发职业培训包,开展行业技能大赛。
各行业部门和组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持续实施。
7支持整合后的职业院校取得培训资质、在省人社厅、教2014年底出台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育厅等具体措施。
持续(站);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与街道、社区合作开展灵活多样的社区公益性培训;引导普通本科院校与职业院校等建立就业创业教育协作体,对在校大学生和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8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以股份制形式举办实习实训基地和研发中心等。
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表
持续推进
32
持续推动人民XX统一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标准
省高院、**保监局
持续推进
33
完善保险监管协调合作机制
**保监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省**厅、省高院、省XX
持续推进
34
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保监局、省发展XX委、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XX
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表
(“负责单位"中排名XX的为牵头负责单位)
序号
内容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1
服务XX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大病保险运作机制,实现大病保险全省全覆盖
省发展XX委、省财XX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XX保障厅、省民XX厅、**保监局
2021年
2
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
省人力**XX保障厅、**保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保监局、省发展XX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XX保障厅、省财XX厅
持续推进
6
支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省财XX厅、省地税局、省人力**XX保障厅、省**金融办、**保监局
持续推进
7
XX养老XX和健康服务业用地保障
省国土**厅、**保监局
持续推进
8
服务三农
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收入保险试点
省**金融办、省财XX厅、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保监局、省商务厅、**银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持续推进
序号
内容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30
服务经济XX增效升级
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负责单位”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负责单位)序号重点任务负责单位时间进度一、突出区域特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按照职普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划定职普录取分数线,由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录取。
市、县教育局及招生考试部门2015年实施2 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
推进蚌埠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科技学院等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3+4”(3年中职、4年本科)等分段人才培养试点,扩大“3+2”(3年中职、2年高职)分段培养规模。
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中职学校2015年筹备3 积极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相互选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
市教育局持续实施4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统筹市域内各行业部门的培训资源、培训资金和培训计划,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林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持续实施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5 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
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2015年出台政策6 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牵头支持下,成立由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4—5个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
履行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
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市农林委、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旅游局)等2015年启动7 加快职业教育结构布局调整。
加快职教园区建设步伐,确保2016年秋季市属院校入驻,探索创新职教园区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打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工程局、市住建委、市编办、2015年启动破行业部门界限,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加快市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3所省属中职学校)资源整合。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持续实施
22
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实行职业院校编制每3—5年核定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职业院校25%—30%的编制可用于外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外聘教师可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制定兼职教师在职业院校任教高于企业和社会任职的薪酬政策,外聘兼职教师的薪酬费用从生均拨款内列支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允许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专职教师,职业院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校内特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务(职称)岗位。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改革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强化职业技能的考核,引导教师向“双师型”方向发展。积极推动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工作。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
19
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办学责任,2018年以前全面完成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任务,综合招生规模达到规定要求,实现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社会服务并重,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4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投入机制,形成政府、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共同管理的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地位显著提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法制办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相关行业部门
持续实施
在煤炭、建筑、旅游、餐饮服务、化工、制造等有条件的行业领域试行行业用工准入制度,开展现代学徒制和“变招工为招生”改革试点。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年# 各 高 校 要 出 台 指 导 意 见# 建 立 #$ 健全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专 各高校
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机制*
!"#$ 年 年 底 前 完成
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对业绩突出的教师# 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 #' 学校可单定政策%单设指标%单列经费# 化委%省科技厅#各市人 按年度组织实施
按年度组织实施
##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实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
'
施办法*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实施 ,齐鲁
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 化委%省科技厅%省金融
按年度组织实施
创新创业雏鹰计划-#每年立项支持 &"" 个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时间进度
!"#$ 年 年 底 前 完成
!#
!"#)年前#在全省支持建设%"个左右省 级示范性创新创业教育高等学校*
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各 !"#) 年 年 底 前
高校
完成
各高校 要 制 定 创 新 创 业 教 育 改 革 实 施 方
案#一校一策#并于!"#$年&月底前报 省 教 育 厅 及 行 业 主 管 部 !"#$ 年 年 底 前
建立综合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从
!"#$年起# 各 地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充 分 利 用
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办公及厂房等资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12
序号 13
工
作
任 务
负责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推进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 残联 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 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三级预防,实施 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 重点干预工程 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 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 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卫 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加 生计生委 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 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 12 年免费教育。继续改 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 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财政厅、省残联 和水平 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省残联、省教育厅 实施 《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 (2015—2020 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新 年)》,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闻出版广电局 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 省残联、省体育局
2
3
4
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 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 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各项社会保险 省民政厅、省残联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到 2020 年完成农村贫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 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政厅、省残联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盲、聋、智障等残 省残联、省财政厅 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将残疾人减贫成效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 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 民政厅、省残联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 9 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 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 保障厅 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 地税局、省民政厅、省残 联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模板】
2016年6月前完成
(三)着力打造国际旅游名城
5
建立和完善旅游宣传推广营销体系,统筹城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高标准策划富有创意和特色鲜明的厦门旅游主题品牌体系。
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等
2016年6月前完成
6
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策划“海丝”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游客来厦旅游。规划设计厦门和东盟、中东邮轮母港互为母港的邮轮航线以及厦门至“海丝”主要节点城市的邮轮精品航线,将厦门打造成“海丝”旅游枢纽城市。
市旅游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市邮轮办、市公安局、市口岸办、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等
持续推进
7
用好用足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吸引更多境外游客来厦旅游,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争取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
市公安局、市外侨办、市口岸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税务局、厦门海关等
2015年12月前完成
(四)加速旅游会展深度融合
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督局等
2016年6月前完成
12
研究推动在自贸区内建设旅游会展活动平台,支持在自贸区内举办两岸展会。
市旅游局、市会展局、市商务局、厦门海关等
推续推进
(六)推动对台旅游先行先试
13
争取公安部授权我市为暂住人员赴金游全面启用一次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争取和用足用好对台旅游先行政策,包括从厦门口岸登乘邮轮赴台游的非厦门籍人员按照省外来厦暂住人员赴金游模式办理赴台通行证等相关政策;对持有效台胞证的台胞在厦落地72小时免签注,并将五年期台胞证受理范围由金马澎地区居民扩大到台湾本岛居民等。
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局、各区政府等
持续推进
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表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形式多样、 参及度高、覆盖面广诚信主题活动
资质中心、各专业 司、各派出能源监 管机构、相关行业 组织、相关企业
持续开展
加强信用专业人才 队伍建设
联合行业组织和社会机构开展能源行业 信用管理职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建立信 用工作专家库,举办能源行业信用体系 建设论坛
2017年12月底前
进一步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不同 等级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和联动 奖惩办法,提升监管效率
2020年12月底前
加强守信联合激励
树立和宣传能源行业诚信典型,出台守 信联合激励措施
各专业司、资质中 心、各派出能源监 管机构、相关行业 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进一步完善联合激励措施,联合行业组 织、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对诚信 市场主体全面实施激励
2020年12月底前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5.加强以信用 为核心市场监 管
加强失信联合惩戒
制定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对失 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出台失信联合 惩戒措施
各专业司、资质中 心、各派出能源监 管机构、相关行业 组织
2017年6月底前
加强对失信行为记录和披露,进一步完 善联合惩戒措施,联合行业组织、金融 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对严重失信主体 全面实施惩戒
资质中心、各派出 能源监管机构、相 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要求能源行业各市场主体填写信用承诺 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并在“信用能源”网站公示
2020年12月底前
加强信用分类监管
制定和发布实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 用分类监管办法》,评定市场主体信用分 类等级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 1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主要任务工作措施负责单位时间进度(一)深化安全风险摸排管控。
1. 按照国家《高危化学品目录》组织高危化学品排查,按行业、地域建立高危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
安监局牵头,发改经信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港航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教体局、农海局、卫生计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2.进一步核查各行业门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完善覆盖各部门、各环节、各领域的“一张图一张表”,明确管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
(二)完善危化品监管体制机制。
3.制定完善各级、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并重新公布烟台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及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安监局牵头,发改经信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农海局、环保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港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三)深化危化品生产、储存专项整治。
4.实行“三个一律”,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一律停止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
安监局牵头,发改经信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港航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 2 —主要任务工作措施负责单位时间进度(四)全面开展诊断评估和专项整治。
5.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定级,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按照红、黄、橙、蓝对生产储存企业评估诊断定级,实施分类监管。
安监局负责,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6.开展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定量安全评估,摸清掌握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实施科学化精准化监管。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一)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
(二)落实采购人政务诚信责任,明确采购人失信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履约验收的具体要求。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和编制采购文件等环节,采购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一)试点开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并逐步全面推广;
(二)及时公开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四川)”和省内媒体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三)制定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
(四)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用信息数据库;
(五)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
(六)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公开透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
2018年,持续实施
10
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落实,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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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主要措施、成果形式时间进度1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对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信用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和预警并定期公布排名结果。
持续推进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与建设,鼓励支持第三方社会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加强社会监督。
县发改局、人行石棉支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府金融办、其他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每季度出具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务诚信监测报告并公布量化排名结果;(二)持续推进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与建设,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信用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推进。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持续实施2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积极开展信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公务员诚信意识。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文明办、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计划,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为契机,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法治、道德、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将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培训机构及网络全员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二)配合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持续实施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主要措施、成果形式时间进度3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
县委组织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将公务员严重失信信息归集至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局、其他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各级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档案;(二)修订《石棉县干部任用管理办法》;(三)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公务员,在依法依纪作出纪律处分后,及时将纪律处分结果纳入公务员个人档案。
持续实施4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
将全县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同时,依托信用门户网站、媒体等信息渠道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县发改局、人行石棉支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其他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建立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记录库,归集凡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供社会查询;(二)依法采集政务失信记录,并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同时,依托信用门户网站、媒体等依法依规公开。
2018年,持续实施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主要措施、成果形式时间进度5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政务诚信考核指标体系,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情况作为评价政府的内容,并将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应用于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领域。
政府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按照失信造成的经济社会发展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县发改局、人行石棉支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建立政务诚信考核指标体系,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领域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二)认真贯彻落实各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2018年,持续实施6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
县发改局、人行石棉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政务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2018年,持续实施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主要措施、成果形式时间进度7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制度建设和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政府采购政务诚信责任制,构建科学的信用评价标准,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坚持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完善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水平。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二)落实采购人政务诚信责任,明确采购人失信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履约验收的具体要求。
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和编制采购文件等环节,采购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要求;(三)依法处理采购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018年,持续实施8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将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上的失信行为列入不良记录。
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提升政府和投资者的契约意识、诚信意识,规范履约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促使相关主体切实强化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提高政府履约能力,优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信用环境。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2018年,持续实施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主要措施、成果形式时间进度9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探索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开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试点,逐步全面推广。
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
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通过信用门户网站等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一)试点开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并逐步全面推广;(二)及时公开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通过信用门户网站和媒体依法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三)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四)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用信息数据库;(五)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六)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公开透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
2018年,持续实施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主要措施、成果形式时间进度10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鼓励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落实,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改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招商引资领域守信践诺的督导检查。
2018年,持续实施11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及时查处政府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县财政局、人行石棉支行、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建立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二)加大对政府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的检查。
2018年,持续实施12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
县发改局、县民政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制定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二)开展诚信街道和乡镇创建活动。
2018年,持续实施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主要措施、成果形式时间进度13贯彻落实信用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信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加强政务信用信息安全和公务员个人隐私的保护,健全完善公务员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披露、管理和应用等环节的制度规范。
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守信践诺约束机制及公务员诚信、政府部门政务诚信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等信用管理制度。
县发改局、人行石棉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组织部、其他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政务诚信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
2018年,持续实施1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及时公布考评结果。
县发改局、人行石棉支行建立政务诚信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
2018年,持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