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有效执行相关工作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相关证书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分为多个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证、挖掘机操作证、焊接工操作证等。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以更新技能和知识,确保证书的持续有效性。
4. 特种作业证书应具备防伪措施,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 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之前,必须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
2. 培训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措施等。
3. 培训课程可以由企事业单位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
4. 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并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教学和考核。
5. 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程参加课程,达到培训要求方可获得培训证书。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与发证1.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应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论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意识考核等。
2. 考试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并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进行组织和考核。
3. 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注明证书的有效期限。
4.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发放,必须具备防伪措施,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5. 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证书,并在从事特种作业时予以展示。
第五章持证人员的管理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证书信息等。
2. 持证人员应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特种作业的要求。
3. 持证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以提升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持证人员不得从事与证书所标识的特种作业无关的工作。
5. 持证人员应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并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5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为了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以下制度: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专业的知识及实践经验。
2、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市劳动部门发给的有效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体检视力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特发性昏劂的疾病,无妨碍本工种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4、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应稳定,变换工作场所必须进行场地变换教育。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2)是一种通过对特定工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并颁发工种相关证书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证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工作安全、提升服务质量。
特殊工种通常指那些从事较高风险、技术要求较高或者对公共利益有重要影响的工作,如建筑工人、电工、焊工、驾驶员等。
这些工种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才能正常、安全地进行工作。
持证上岗制度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试程序,确保从业人员达到一定的标准。
该制度通常要求从业人员参加培训课程,学习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然后参加考试,通过后颁发相应的工种证书。
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定的时间,之后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以更新已有知识和技能。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好处有:提高工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降低工作风险和事故发生率;保障消费者和公众的安全和权益,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规范特殊工种从业市场,减少不合格从业人员。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证书的颁发和管理机构可能存在管理不善、标准不一的情况;一些从业人员可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书,存在作假的可能性。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公正、规范的证书颁发和管理程序是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重要任务。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殊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特种作业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特殊性和专业性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起重作业等。
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指具有一定特殊技能和特殊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登高、潜水、驾驶特种车辆等岗位。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第五条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
第七条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岗位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培训时间和要求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难易程度确定。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对培训人员进行全程记录,并填写培训档案。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第十条培训人员达到合格标准后,培训机构应颁发合格证书,并将培训和考核情况记录档案。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对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查,并查验其持证情况。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将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与档案一同保管,并按照要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对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岗前培训和复训,以确保员工对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的熟悉和掌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并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记录档案。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发现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将违法违规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完整)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规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行为,提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法规及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标段从事各种施工活动的单位及实施对各队安全生产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针对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队、工班认真履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职责。
第二章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第五条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第六条本工程特种作业的范围:(1)爆破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拉伸、弯曲成型作业。
(3)电工作业。
(4)大型模板安装、拆模作业.(5)特种机械、电器设备作业。
(6)机械吊安装、拆卸作业。
第七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5)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第八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超过期限不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争得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3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1、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和业,持证上岗。
2、每一特种作来人员,属于哪一级培训部门培训的,所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送培。
3、培训部门因其它原因暂时不安排培训的,可委托下一级培训部门代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临时证可以上岗作业。
但以后有培训安排时必须及时送培。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7、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是一种针对特定工作岗位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
它旨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安全意识,能够安全、有效地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特种作业包括一些较为危险或特殊的工作,例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岩土工程等。
这些工作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和特殊的要求,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技能,以确保工作安全和高效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关证书,表明其已经取得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些证书通常由相关的行业组织或政府部门颁发,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持证上岗制度可以提供以下好处:1. 提高工作安全性:通过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可以了解相关工作的安全要求、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措施,从而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 提高工作质量: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且能够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保障公共利益:特种作业涉及到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避免由于操作不当而导致的社会问题。
在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时,需要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和考试机制,并加强对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的监管,以确保培训和考试的质量和公正性。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我们订立了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全部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爆破员等。
2. 证书申领2.1 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之前,必需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2 证书申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要求、技术本领要求等。
2.3 申领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料子,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证书。
3. 证书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管理系统,确保每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得以记录和管理。
3.2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有统一的编号、个人照片和防伪措施,防止证书被伪造、窜改和盗用。
3.3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更新要求与初次申领证书相同。
4. 上岗要求4.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前,应进行安全培训,接受必需的考试和评估。
4.2 上岗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形进行体检,确保其适合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4.3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识并遵守相关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4 特种作业人员应在施工现场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和保养。
5. 上岗监督与考核5.1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考核,包含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搭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或报告。
6. 惩罚措施6.1 若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经教育教导仍不改正的,将予以相应的惩罚措施。
6.2 惩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暂时停止操作权、取消证书等。
6.3 特种作业人员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电工、架子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工、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堆土机等)、桩机操作工(静压桩、三轴搅拉直桩、高压旋喷桩、钻孔桩、成槽机)、龙门吊司机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1) 年龄满18岁;(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3篇)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1特种作业范围:a电工作业;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电工、焊工必须持有国家资格证。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超过期限不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6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对从事特定工种或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相应的上岗证书,方可正式上岗工作的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安全性和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通常由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具体的证书种类和申请条件会根据不同的工种和任务而有所不同。
通常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上岗证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促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
另外,持证上岗还可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社会认可度和就业竞争力。
总之,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可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达到一定要求,保障工作安全和提升工作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3)是指在特定行业或特定工作岗位上,要求从事该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才能够合法从事相应的工作。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保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通常由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或权益保障组织制定和管理,包括制定证书申请和考试要求,组织证书考试和颁发,设立证书有效期和续证要求等。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信号工、电工、焊工、爆破工、通风瓦检工、防治水工、防突工、综掘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7.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并调离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和特殊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达到要求,杜绝无证无照从业现象,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合理布局和组织作业现场、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等,保障特种作业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培训内容必须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
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考试,合格方可获得特种作业证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第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和工作内容,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确保培训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岗位职责和自身的安全责任;2.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3. 特种设备、工具和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4. 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四条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考核成绩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特种作业人员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了解程度;2.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3. 特种设备、工具和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4. 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二条考核可以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标准由施工单位制定并告知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方式进行评定,特种作业人员只有通过全部考核项目才能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施工单位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第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日期和时间。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前,施工单位应对其进行适当的岗前安全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的安排和要求,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按照要求进行作业,并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认真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____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条:特殊工种定期参加操作证年度复审(两年复审一次)不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
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公司安全处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进行____元经济处罚。
第四条:项目工地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并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作业、爆破作业等一系列的特殊技术工种。
这些工种对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要求较高,一旦操作不当可能会对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
2. 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以确保其掌握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颁发证书: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并在证书上注明其能够从事的具体作业种类和级别。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3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一、总则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前必须持相应的证书进行上岗。
二、证书发放条件1. 特种作业人员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文件的要求,通过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关机构组织的理论和实践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报名参加考试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三、证书发放程序1. 特种作业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和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发证机构申请领取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 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领取证书的条件,发放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登记相关信息。
3. 领取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需签署责任承诺书,承诺在施工现场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发证机构的监管。
四、证书管理和监督1. 持证特种作业人员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配戴工作证件,确保工作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和可辨认性。
2. 承接施工项目的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核验,并将核验情况进行记录。
3.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特种作业人员需向发证机构申请证书的延续。
4. 一旦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不当或证书过期,施工现场有权拒绝其上岗,并将情况上报给发证机构。
五、违规处理1. 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出现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停工措施,并将情况报告给发证机构。
2. 发证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将对违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撤销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撤销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进行黑名单记录。
六、附则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特殊或危险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电焊作业等。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要求和管理制度,保障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危险品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部门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许可要求,服从安全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上岗条件和程序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条件为:(一)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二)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四)参加过施工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
(五)通过施工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考核。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程序为:(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根据工程的特种作业需求,确定需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证书等材料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到。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核实、身体健康检查及必要的面试等程序。
(四)特种作业人员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五)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期满或解除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由施工单位收回,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特种作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安全、规范地进行特种作业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多种类型,如高处作业人员、吊装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等。
他们从事的工作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专业性,需要特别的技能和知识。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篇)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对一些需要特殊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作业和岗位进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
这些作业和岗位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复杂性或特殊的技术要求,为了保障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采取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从而保证作业和岗位的安全和质量。
特种作业包括一些需要特殊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作业,例如高空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电焊等。
这些作业往往涉及到危险和高风险,如果操作人员没有受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很容易造成事故和伤害。
因此,采取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作业技能、安全操作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
特殊岗位人员包括一些需要特殊技能和知识的工作岗位,例如飞行员、医生、救护人员、驾驶员等。
这些岗位往往承载着重要的责任和职责,如果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能会给人身安全和工作效果带来严重的影响。
通过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保证工作品质和安全。
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有以下几个重要的作用与意义:1. 提高作业和工作的安全性。
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往往存在一定的危险和风险,如果操作人员或从业人员没有受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很容易造成事故和伤害。
通过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
2. 提高作业和工作的质量。
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往往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只有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才能做好相关工作。
通过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筛选出专业素质较高的从业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
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可以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
这有助于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度。
4. 保护从业人员的权益。
特种设备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操作、维护和管理特种设备的人员。
三、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程序。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并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参加培训,通过考核,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作业人员资格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或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五、培训与考核1.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应急处理措施等。
3.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六、持证上岗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
2. 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确保操作证的有效性。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作业,并限期整改。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作业人员,使用单位应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2. 对屡次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作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____有关部门作过一些规定。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____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也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作业岗位的危险程度在逐步加大,频繁出现安全事故,对在这些岗位上作业的人员,也需要进行特别的教育培训。
如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都应当列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____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概述一、目的和意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保障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与有效进行,降低事故风险,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特种作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从事以下特种作业的人员:1. 高处作业人员;2. 电工作业人员;3. 焊接作业人员;4. 挤压作业人员;5. 起重作业人员;6. 燃气作业人员等。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基本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2. 设立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机构,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确保培训和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需随身携带特种作业证书,按照规定的岗位和工作范围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2.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需定期更新,必要时还需进行复审,以确保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的持续提高。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具体措施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经过认可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2. 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不同特种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
3. 培训内容应包括技能培训、安全实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机构的考核,方可获得特种作业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并接受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和考核。
2. 用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等。
3.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需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与执法一、监督机制1. 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中,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培训质量和合规性。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3篇)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一、持证上岗特殊工种职工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____号文接受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项目部安质部将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登记。
如电工、电焊工、设备驾驶员、架子工等等。
二、特殊工种职责1、电工职责(1)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2)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5)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2、电焊工职责(1)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焊机的外壳是否可靠地接地。
(2)焊接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帽、焊工手套、电焊面罩等),敲焊渣时戴好平光眼镜。
(3)在容器内焊接,应注意通风,把有害烟尘排除,以防中毒。
在狭小容器内焊接应有____人,以防触电等事故。
(4)工作完毕,必须断掉龙头线接头,检查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
3、钢筋工职责(1)工作前要戴好防护用品(手套、平光眼镜等)。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m区域内禁止行人。
(3)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
(4)绑扎高层结构物的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
绑扎钢筋时挂好安全网。
(5)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
断料时。
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4、机械操作工职责(1)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驾驶人员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具备特殊技能或特定工种要求,必须经过特别培训及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的人员。
第四条全体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二章培训要求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计划、教材、教学大纲等,确保培训内容全面、系统、科学。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保证培训过程规范、严谨,依法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培训时间、内容应根据相关标准确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组织考试,并根据考试结果评定学员的合格与否。
第十条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特种作业证书,证书上应有有效期。
第三章持证上岗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向企业提供相关证书并备案。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证书的真实有效。
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特种作业证书的有效期,提前组织进行复核和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持证上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经过企业安排的专门岗前培训,掌握企业特种作业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培训机构应当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培训责任。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和培训,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和考试工作,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机构、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应相互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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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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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电工、架子工、焊工(电焊、气焊、氮弧焊、气割)、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工、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堆土机等)、桩机操作工(静压桩、三轴搅拉直桩、高压旋喷桩、钻孔桩、成槽机)、龙门吊司机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木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
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 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木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内容
(1)安全技术理论;
(2)实际操作技能。
(三)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当地住建部门负责签发;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连续从事木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
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三)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
业;
第十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应转换工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第十三条综合部安全部应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奖罚制度
(一)认真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携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50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严肃处理。
(三)项目工地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