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电梯安全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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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2018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修订版2018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名称:2018 年1 月1 日目录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人代表岗位职责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四、特种设备岗位培训教育部门与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职责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六、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七、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九、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十、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十一、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类)十二、配合现场检验制度(电梯类)十三、使用登记制度(电梯类)十四、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类)十五、机房的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类)十六、电梯故障及常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制度(电梯类)十七、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电梯类)十八、日常检查制度(电梯类)十九、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二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二十一、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二、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制度二十三、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二十四、电梯钥匙管理制度1、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2、熟悉相关特种设备的国家法律、法规。

3、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4、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5、确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6、主持应急反应行动,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应急应变能力;7、法人代表出差在外因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替代。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1、安全生产负责人在法人代表的领导下,对法人代表负责,按我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领导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和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按我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负责指导安监处编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手册》及提出对其修改的意见。

4、提出聘用我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层人员和制定相关奖惩方案。

5、参与并指导我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切实提高我省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

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和《办法》精神,准确理解把握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严控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本地、本行业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加快构建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隐患治理。

各地、各部门要将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落实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措施。

全省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指导协调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卫生计生、旅游发展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17•【字号】市政办发〔2018〕106号•【施行日期】2018.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0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16〕17号)等文件和《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切实提高我市电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电梯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百姓特别关心、社会特别关注、各级政府特别关切。

确保电梯质量安全,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对各级政府城市综合治理水平的检验。

为此,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领会中省市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各项安全制度落实,确保全市电梯质量安全,严控电梯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辖区、行业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纳入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

要充分认识电梯质量安全的技术复杂性和问题社会性,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功能和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着力促进电梯安全联合监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提高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水平,对电梯的使用进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改造、维护和使用的电梯。

第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电梯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和检验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各项义务,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电梯的设计、安装、改造、维护和检验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操作员,保证电梯的熟练操作和安全管理。

第二章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第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电梯的安全技术检验,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运行状态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使用规程,明确电梯的使用流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并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电梯的维护和检验第十四条电梯的维护和检验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维护和检验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电梯的维护和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电梯维护和检验单位应当开展定期培训,提高维护和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十七条电梯维护和检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和检验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第四章电梯的日常管理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梯档案管理制度,对电梯设备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清理和维护电梯设备周围的环境,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个人使用电梯的场所和环境。

第三条电梯使用管理应以安全为第一原则,依法进行,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电梯使用管理应注重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与技术防范相结合,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高效。

第二章电梯的基本安全规定第五条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资格证书,并遵守以下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电梯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严禁无证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技能素质符合要求。

3. 操作人员应熟悉电梯的功能和操作流程,保证安全运行。

第六条电梯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对电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对电梯的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用户的安全。

3. 对电梯的年检和维保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4. 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档案,保留重要信息和记录。

第七条电梯使用者应注意以下事项:1. 使用电梯时,请勿超载,严禁乘坐人数超过电梯载重限制。

2. 严禁在电梯内吸烟、饮食、打闹等危险行为。

3. 电梯故障时,应按照指引安全自救,避免恐慌和乱动。

4. 发现电梯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确保安全。

第八条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各项安全装置的运行状态应符合相关标准,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电梯的使用年限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超过使用年限或达到报废标准的电梯应予以停止使用并尽快报废。

第三章电梯事故应急处理规定第十条电梯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电梯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电梯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疏散乘客,并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电梯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对电梯设备进行检修和维修,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电梯管理部门: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电梯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可靠。

3. 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遵守本制度规定。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电梯使用规定(1)乘客乘坐电梯时,请遵守以下规定:①严禁超载、超重、超大使用电梯;②严禁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③严禁在电梯内吸烟、携带火种;④严禁私自操作电梯;⑤严禁擅自打开电梯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2)电梯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梯,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2. 电梯维护保养规定(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严格按照电梯制造商的维护保养要求进行保养,确保电梯安全可靠。

(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定期对电梯进行检验,确保电梯符合国家标准。

3. 电梯安全检查规定(1)电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电梯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电梯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4. 电梯应急救援规定(1)电梯发生故障时,乘客应保持冷静,按电梯内应急按钮求助。

(2)电梯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救援,确保乘客安全。

五、责任追究1. 电梯使用单位未遵守本制度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保养、检验义务,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电梯管理部门未履行监督检查义务,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小区物业管理处年月日。

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1.电梯内应张贴“电梯使用须知”,以便使用人员了解电梯常识。

2.电梯通道及机房门口严禁堆积杂物,道路应保持整洁畅通。

3.电梯无论处于任何工况任何一层厅门、轿厢门必须开关正常,任何一层厅门、轿厢门未关好电梯均不会启动。

严禁将门接点短路。

4.电梯发生故障时,使用单位及个人必须立即联系电气车间电检班,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允许出现撬门、砸锁等严重违章行为。

5.电梯内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发现磨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必须及时处理,未消除缺陷的电梯应停止使用,严禁擅自解除安全保护装置。

6.任何情况下人员身体不得依靠在厅门、轿厢门上,严禁在厅门、桥厢门处停留。

更不允许在轿厢门、厅门开启情况下,揿应急铵钮开动电梯。

7.使用电梯时不准出现野蛮操作行为,避免电梯内的功能按钮等部件损坏。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用电梯,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努力形成法规标准健全、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安装监督检验,提升新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鼓励电梯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质量认证等手段,促进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抓电梯质量安全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二)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1.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2007〕第165号)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畅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将无物业管理单位、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维护保养单位的“三无电梯”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作为重点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

建立在用电梯安全评估机制,推动电梯使用单位对投入使用满15年的老旧电梯、发生一般事故以上或安全评估后继续使用满5年的在用电梯实施安全评估;电梯使用单位可委托电梯检验机构或电梯制造单位对在用电梯开展安全评估,若评估结果需进行重大维修、改造或更新,按照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电梯安全管理

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电梯安全管理
4.4.2电梯的机房内要保持整洁,设备要定期保养、清擦。机房要保持通风,并采取防雨措施。
4.4.3电梯应当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4.4.4检修电梯时使用的行灯,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电气用具外壳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
4.4.5电梯维修人员需持有“电梯维修工操作证”,严禁无证作业。
4.3.11乘客在任何情况下身体不得依靠在厅门、轿厢门上,严禁在厅门、轿厢门处停留。更不允许在轿厢门、厅门开启情况下,揿应急按钮开动电梯。
4.3.12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故障中途停运时,严禁爬出轿厢,应立即电话联系,由负责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4.3.13电梯通道及机房门口严禁堆积杂物,道路应保持整洁畅通。
3.2设备管理部负责电梯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公司电梯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特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标准。
4.1.2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经安监部进行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2电梯安全认可:
4.3.14电梯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必须尽快在安全楼层停车,把乘客引到安全地方,并立即切பைடு நூலகம்电源进行灭火,必要时报火警。
4.4电梯维护和检修
4.4.1电梯每使用一年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一次,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检测合格后发给“定期检测报告”和“定期检验合格证”,否则安全使用证无效。电梯大修周期为二年。电梯大小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4.3.7乘用电梯携带物品,严禁超长、超宽、超载,对不听从劝阻者,操作员有权拒绝驾驶,并报告有关部门作违章处理。
4.3.8轿厢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后再换向启动行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文〔2018〕27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文〔2018〕27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文〔2018〕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现就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提升电梯设备施工质量严格审查新建、改建楼房施工图,对电梯数量、容积、位置和功能布局等不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标准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建工程项目,应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彻底整改。

加强涉及电梯施工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管,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依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设计规范组织电梯的采购、选型、配置,确保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匹配。

电梯安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建设单位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将电梯出厂原始资料及安装施工、招标、监检等原始文件纳入城建档案馆存档范畴。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质监局。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加强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开展电梯隐患专项排查及整治工作,对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电梯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保障,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尽早实现并保持全市“三无电梯”的“清零”状态。

着力解决电梯维修资金保障问题,建立资金筹措机制。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开辟电梯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绿色通道”,电梯使用单位对在用老旧电梯可委托电梯检验机构或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需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或更新的,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01•【文号】国办发〔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是电梯生产和使用大国。

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近年来,我国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但随着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老旧电梯逐年增多,电梯困人故障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社会影响较大。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科学监管为手段,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民服务。

把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作为工作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强化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公益属性,优化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依法监管。

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权责一致,落实相关方主体责任。

——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电梯生产、使用、监管和检验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多元共治。

发挥电梯质量安全各相关方作用,形成相关方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电梯安全乘坐须知

2018最新安全管理文件-电梯安全乘坐须知

电梯安全乘坐须知
为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和电梯设备的正常,请遵照以下规定正确使用电梯。

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或带腐蚀性的危险品乘坐电梯。

二、乘坐电梯时请勿在轿厢内左右摇晃。

三、禁止在轿厢内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四、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发生乘客被困在轿厢内时,乘客应保持镇静,及时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络。

五、乘客被困在轿厢内时,严禁强行扒开轿门以防发生人身剪切或坠落伤亡事故。

六、乘客发现电梯运行异常,应立即停止乘用并及时通知维保人员前来检查修理。

七、乘坐客梯注意载荷,如发生超载请自动减员,以免因超载发生危险。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构建法规标准健全、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让广大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努力实现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一)加强电梯质量品牌建设。

推进电梯产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发挥比较优势,补齐质量短板,切实提升电梯产业质量水平。

加快培育电梯产业自主品牌,加强电梯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建设,争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示范。

大力推进电梯产业关键技术标准化工作,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鼓励电梯产业重点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组织生产。

(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二)促进电梯质量安全创新。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梯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体系。

围绕突破高端制造瓶颈和打破国际技术垄断,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电梯产业优化升级。

鼓励电梯整机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牵头建设创新中心,支持电梯重点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技术中心,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关键部件自主研发,促进我省10米/秒高速客梯质量攻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2018最新电梯管理制度

2018最新电梯管理制度

2018最新电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梯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客和建筑物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梯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电梯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的电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检查、事故处理等各个方面。

第六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好电梯的所有资料和记录。

第七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保障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九条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电梯使用和管理的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条电梯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使用者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电梯时,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电梯日常维护第一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运行状态,制定并实施电梯的日常维护计划。

第二条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对电梯的各个部件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维护记录,记录每次维护的时间和内容,确保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维护能力。

第六条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电梯。

第七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梯的年度检验,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八条电梯的维护人员在维护电梯时,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九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对电梯的使用者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对电梯的使用和维护意识。

第十条电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电梯的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遇到问题时的处理能力。

电梯安全评估规则最新

电梯安全评估规则最新

电梯安全评估规则最新
电梯安全评估规则的最新版本是2018年发布的《电梯安装和
使用安全规范》(GB-T 21739-2018)。

该规范对电梯的安装、使用、维护、检测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 电梯的设计和安装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2. 电梯在使用前需要进行安全检测和验收,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3. 电梯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如载货限额、禁止超载、禁止乘坐儿童等;
4. 电梯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报警系统,如紧急停车、救援通道等;
5. 电梯使用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用户的安全意识;
6. 电梯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报告和进行安全事故调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提高公众乘坐电梯的安全感。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范

电梯使用单位职责一、电梯使用单位是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使用条件,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三、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标明的有效期内变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应当在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生效之日起15 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四、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5、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 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6、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待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当进行救援演练;7、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8、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9、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在关部门;10、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1、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1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2018电梯操作规范

2018电梯操作规范
有限公司
电梯操作规范
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拟订部门: 发行部门: 适用范围: 拟订日期: 生效日期:
□总经理
□营业部
□资源部
配布 □焊接制造 □装配制造 □冲压制造
□五金物流课 □塑胶物流课 □五金工程
□财务部 □注塑制造 □塑胶工程
□五金品保 □采购部 □行政课
□塑胶品保 □PMC □
核准:
管理者代表:
5.1 司机或管理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5.1.1 乘员或司机开启电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首先需确认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这对人身 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5.1.2 开启轿内照明及根据需要开启轿内风扇; 5.1.3 开始工作前,应开动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并确定电梯的开门、关门、安全触板装 置、选层、起动、运行、换速、平层停靠、信号登记和消号、上、下限位安全装置等性 能和作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撞击声和噪声等,确定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对处于无 司机工作状态的电梯,此项工作可由管理人员进行; 5.1.4 层门关闭后,在层门外应不能手拨开启。当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应不能启动运行;
住入口处,以防无关人员进入电梯。 5.3.4、检修电器设备时,一般应切断总电源或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5.3.5、在轿顶做电梯检修工作时,必须先按下轿顶检修箱上的急停按钮,关好层门,并在轿
内操纵盘挂上“人在轿顶,不准乱动!”的警示标牌。 5.4 电梯维修、维护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细则
5.4.1、给可动部位加油、清洗或观察钢丝绳表面的磨损情况时,应先关断电梯的总电源; 5.4.2、检修人员在轿顶上准备开动电梯以观察电梯有关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把住轿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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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电话:
Officetelephone:
保养单位:
24小时报修电话:
Fulltimerepairtelephone:
投诉电话:
Advisetelephone:
六、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故障,乘客不要紧张,应按下紧急呼叫按钮或拨打物业管理处紧急联系电话求援,等待电梯维修人员前来救援。乘客不得采取拍打按钮、厢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以免发生意外
Elevatorbreaksdownintheoperationofthepassengerbutnottensions,shouldpresstheemergencycallbutton,orcallthePropertyManagementOfficeemergencycontacttelephoneforhelp,waitingforelevatormaintenancepersonneltocometotherescue.Passengerstorefrainfromtappingbuttons,envelope,andforciblybreakingandsoimpatientbehavior,toavoidaccidents.
五、使用电梯时,避免超载,以免造成危险。发生超载后,最后上梯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可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Usingtheelevator,toavoidoverloading,soastoavoiddanger.Overloadoccurs,thelastontheladderoutofthepassengershouldbeconsciousnottotakeanyformofcoercivemeanstoclose.
三、乘客应在电梯静止状态上下电梯,搭乘电梯时,请勿在乘轿厢内嬉戏、跳动,以免影响电梯正常运转。
Passengersshouldbestationaryintheelevatorupanddownelevators,taketheelevator,donottakethecarwithinaplay,beating,toavoidaffectingthenormaloperationofelevators.
二、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Usetheelevatortobecivilizedoperation,isstrictlyprohibitedtouseahardobjectsuchaspressingkeysortappingshowalarmbuttonandpressedthebuttonatrandom.
四、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保持电梯轿厢内清洁,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
Pleasedonotsmokeintheelevator,spitting,littering,graffitiandmaintainthecleanlinessoftheelevatorcartoextendthelifeoftheelevator.
电梯安全使用规范
电梯安全使用说明为了您和其他乘源自的安全,使用电梯时,请您遵守以下事项:
Forthesafetyofyouandotherpassengersusingtheelevator,pleaseobservethefollowingitems:
一、火灾、地震发生时,严禁搭乘电梯。
Fire,earthquakeoccurs,taketheelevatorisstrictlyprohib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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