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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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比例坝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比例坝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比例坝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9•【字号】筑府办通[2011]91号•【施行日期】2011.08.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比例坝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1〕9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切实提高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比例坝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刘文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副组长: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莫惹(市城管局局长)成员:李智(市城管局副局长)黄亚平(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易燕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王军(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启樯(市法制局副局长)吴德刚(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罗恩华(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余国华(市水利局副局长)张建平(市规划局常务副局长)刘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饶晓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学伟(市物价局副局长)汪耘(市审计局总审计师)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李凌(市商务局副局长)龙燕(市广电局副局长)袁云龙(白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春雷(贵阳供电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比例坝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的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莫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李智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4•【字号】筑府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发〔2021〕1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因人事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陈晏同志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人事、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部分)、市审计局。

陶平生同志负责民族宗教、民政、社会保障、对外开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外事、台湾事务、对外联络、保密、青年、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对分管工作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含人事工作部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外事办、市政府台办。

联系市侨务办、市侨联、市国家保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方面工作。

张建华同志负责军民融合、科技等方面工作。

协助宋旭升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协助冉斌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对分管和协助工作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市科技局,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科协,协助宋旭升同志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管委会),协助宋旭升同志统筹指导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

王嶒同志协助市长代为负责人事、审计方面工作。

负责发展和改革、金融、统计、投融资管理、区域经济协作、交通运输、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

统筹服务业发展工作。

代为负责财政、税务、安全生产、应急、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督办督查、仲裁、机关事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筑府办发[2006]102号•【施行日期】2006.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06]102号)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移民开发局、水利局拟定的《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以及2006年7月25日全省第二次移民工作调度暨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会议的工作安排意见(附件1),为圆满完成全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目的和意义本次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包括我市中央直属猫跳河梯级、乌江渡、东风3座大中型水电水库和花溪、阿哈、松柏山3座大中型水利水库,涉及6个区(市、县)、40个乡(镇)、 255个村,近10万移民,其中:水电水库移民约9万人,水利水库移民约1万人。

关系到我市近10万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库区的社会稳定,关系到库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精神。

通过调查登记,全面摸清搬迁移民的增减变化情况,掌握现状人口的准确数据及人口结构,为新时期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筑府办通[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通知(筑府办通〔2012〕4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十次党代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激励广大职工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建功立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表彰一批在我市“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称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先进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先进劳动者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先进职工。

此次共表彰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10个、贵阳市先进劳动者100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榜样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贵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劳动者获得者必须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战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在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两加一推”主基调,为贵阳市经济社会实现“稳中求进、提速转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努力实现提速转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企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新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勤劳创业、实业致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四)在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六)在抗旱救灾、防范事故、保护环境、维护稳定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八)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筑府办通[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1〕26号)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08年城市土地价格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107号)精神,国土资源部决定自2008年起扩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我市是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重点城市。

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城市土地价格调查与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杜清(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陈国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务副局长)于建新(市城管局常务副局长)陈茜(市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刘光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郑勇(市水利局副局长)金建平(市卫生局副局长)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阮守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林佳雪(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唐纯庆(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刘昌燕(市国税局总工程师)冯光庆(市地税局总会计师)何汉荣(市物价局调研员)马春雷(贵阳供电局副局长)杨天华(云岩区区委常委)赵家珍(南明区政府副区长)闫静(花溪区政府副区长)田茂书(乌当区政府副区长)袁云龙(白云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熊国玺(小河区副区长)张进黔(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我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1980.05.09【实施日期】1980.05.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九八0年五月九日国务院批准)爱国卫生运动是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保护人民健康,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作用。

由于过去长期受到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爱国卫生运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停顿状态。

粉碎“四人帮”以后,有了新的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动员群众,措施得力,持之以恒”的方针,加强对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的组织建设,以适应新的情况,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爱卫会的性质和任务中央和各级爱卫会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的领导下,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的领导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把爱国卫生运动纳入各自规划;研究解决各行各业在四化建设中出现的影响卫生、危害人体健康的问题;加强城乡卫生基本建设、卫生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持久地搞好除四害,讲卫生,控制和消灭疾病;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不断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二、爱卫会的组织三、爱卫会成员部门的职责爱国卫生运动是全党全民的事情,应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爱卫会成员部门,应分别做好以下工作:计划、财政、物资部门要把城乡除害灭病、卫生基本建设(包括农村“两管五改”)所需物资、经费纳入国家和地方计划。

农业、水利部门要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新农村的发展规划,抓好农村饮用水的改良、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大办沼气。

卫生部门应密切配合农业、水利部门搞好寄生虫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工业部门要制订搞好环境卫生、防治环境污染的规划,抓好文明生产、劳动卫生、“三废”治理和职业危害的防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8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8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8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陈敏尔(省长)副组长:蒙启良(副省长)成员:黄家培(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水利厅厅长)孙立成(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张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周道许(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金融办主任)任湘生(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统计局局长)李建国(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柳晓东(省编委办主任)周素平(省委台办主任)陈仁贵(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付京(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霍健康(省教育厅厅长)陈坚(省科技厅厅长)李保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吴军(省民宗委主任)李岷(省财政厅厅长)夏一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朱立军(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熊德威(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陈志刚(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刘福成(省农委主任)申晓庆(省商务厅厅长)许明(省文化厅厅长)王忠(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金小麒(省林业厅厅长)袁惠民(省外事办主任)杨正国(省工商局局长)张伟力(省质监局局长)徐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蔡国祥(省体育局局长)傅迎春(省旅游局局长)宋宇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叶韬(省扶贫办主任)季泓(省投资促进局局长)郭万泉(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副主任)刘文新(贵阳市市长)王秉清(遵义市市长)周荣(六盘水市市长)曾永涛(安顺市市长)XXX旭(毕节市市长)夏庆丰(铜仁市市长)廖飞(黔东南自治州州长)向红琼(黔南自治州州长)杨永英(黔西南自治州州长)马长青(贵安新区管委会主任)翟彦(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申振东(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三旗(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傅迎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傅永华(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晏婉萍(省财政厅副厅长)、余泠(省旅游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筑府办通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2]3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升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全面客观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彭显华(市统计局局长)成员:过建人(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处长)何伊(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统计调查处处长)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杨继(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郑军(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党组书记)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米溪平(市科技局副局长)刘崇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元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家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孙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唐纯庆(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周勤(市商务局总经济师)黎蒲剑(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陇震学(市国税局副局长)周文斌(市地税局副局长)黄戟(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副队长)吴卓(市邮政局局长)艾恒(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由彭显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纯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对重大数据进行评估;2.审议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和重要工作方案;3.督促检查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4.统筹协调解决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03•【字号】筑府办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服务;;政务;;推进;;印发筑府办发〔2019〕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9〕1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6月3日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系列重要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构建一擎双翼的“数字政府”,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全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以深入推进“不能说不行”为抓手,加快推进贵阳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号、一扇门、一支笔、一次成”的政务服务贵阳模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自流程化、智能化、可视化”,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大幅提高人民群众体验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15•【字号】筑府办发〔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发〔2016〕2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6月15日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5〕3号),开辟大数据产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建立以能力为导向,以业绩为依据,以品德、知识、能力、贡献等为主要内容的大数据产业人才评价指标新体系,为把贵阳建成大数据综合创新试验区提供人才支撑。

根据《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贵阳市注册的大数据产业企业中从事大数据技术业(含数据收集、数据管理、数据处理和分析、传播、数据存储、流通等信息类专业)、大数据服务业(含系统集成、增值网络、数据租售、规划咨询等服务类专业)、大数据软硬件研发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大数据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能力和业绩、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原则。

第四条大数据产业人才职称分为:大数据技术员、大数据助理工程师、大数据工程师、大数据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筑府办发[2010]152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15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贵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卫生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

(三)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

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起草本市有关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初稿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划和目标。

(二)研究提出全市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措施。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20
•【字号】筑府办通[2012]76号
•【施行日期】2012.06.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2〕7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玉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振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李登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
陈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之达(市纪委干部室主任)
张宗霖(市保密局副局长)
李明昌(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卢幼黔(市卫生局党委书记)
唐慧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党委书记)
徐海(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陆秀祥(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林开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开正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30•【字号】筑府办发[2014]17号•【施行日期】201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1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30日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3〕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贵阳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按照“统一制定、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

通过提升软硬件设施,实现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努力创建全国一流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综合平台。

二、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管理规范1.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机构。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实际,协调具有便民服务职能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或公共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受理、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前2.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配置。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30•【字号】筑府办函[2013]188号•【施行日期】201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3]18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8月30日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等多个部门执法资源,完善生态保护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之间、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之间、行政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联动作用,更有力、有效地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各部门在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的协同配合,保障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城镇化、工业化及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司法手段,建立健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与各职能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为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按照“常态协作、资源共享、互助共建”的原则,建立起司法、行政、公众广泛联动的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确保各联动单位提高工作效率、联动措施落实到位,形成生态保护合力,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保障成立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向虹翔(市政府市长助理、市生态文明委主任)闵建(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陈建德(市法院副院长)毛江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昌权(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李乐启(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缪凡(市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庭长)袁松(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局长)陈永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纪委书记)徐弘(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局长)陈德勇(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党德强(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阳刚(市规划局监察支队支队长)季子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稽查分局局长)赵建勇(市卫生局副局长)于惠志(市城管局副局长)胡正康(市安监局总工程师)曹阳(市法制局副局长)蒋春光(市工商局副局长)谢庭祥(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宗学伦(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罗光黔(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庭长)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联动办公室:1.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联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文明委,由谢庭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筑府办函〔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1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安新区办公室:《贵阳市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2018-2019年贵阳市12345热线整合工作为基础,在2021年6月底前,将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市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实现一个号码服务,热线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

优化热线运行工作机制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贵阳汉能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贵阳汉能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贵阳汉能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05•【字号】筑府办函〔2018〕200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贵阳汉能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200号白云区人民政府,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贵阳汉能项目(移动新能源产业园和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汉墙产业基地和移动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基地、汉能贵阳研发中心)建设,市政府决定对贵阳汉能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挥部成员指挥长:陈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副指挥长:徐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汰甬(市政府副市长)唐兴伦(市政府副市长)曾文平(贵阳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孙公麟(汉能控股集团发展战略委员会执行主席)司海健(汉能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汉能薄膜发电集团首席执行官)黄泽华(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成员:张雪丽(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鹏(市政府副秘书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吴宏春(市科技局局长)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袁云龙(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韦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杨(市规划局局长)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俞洋(市交委主任)刘大英(市农委党委书记)黄永辉(市国资委主任)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谭筑(市质监局局长)黄成虹(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简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綦安茂(市人才办主任)步岚(白云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黄俊(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志荣(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谢婧(贵阳综保集团公司总经理)冯启异(汉能薄膜发电集团高级副总裁)徐晓华(汉能薄膜发电集团副总裁)林倍行(汉能控股集团副总裁)刘培峰(贵州筑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光(汉能Solibro高端装备产业公司副总裁)孙晓东(贵州米亚索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瑜(汉能Solibro高端装备产业公司副总裁)易凤芹(汉能薄膜发电集团大客户事业部CEO)马亮(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战略总监)指挥部负责对贵阳汉能项目发展进行安排部署,争取国家部委和省政府对贵阳汉能项目给予支持,统筹协调解决汉能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和指导各专班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2014)【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14]62号【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03【实施日期】2014.12.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分工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进行如下调整:安九熊同志(秘书长)在刘文新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市长、副市长的日常活动安排;协助陈少荣常务副市长分管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

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应急办工作。

刘本立同志(常务副秘书长)协助陈少荣常务副市长处理编制、人事、审计、监察(纠风)、公安(含交管、消防)、国家安全、司法、法制、仲裁、信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刘玉海副市长处理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务、气象、供销、防汛抗旱、移民、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协助安九熊秘书长处理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和市政府应急办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分管口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方面工作;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安局、市气象局、市编委办、贵阳行政学院、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市供水总公司。

分管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建议提案处、接待处(驻外机构工作处)、行政处、车队;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相关业务工作。

邹杰同志(副秘书长)根据2014年11月1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驻点云岩区专项负责处理市西路批发业态转移工作和轨道交通1号线征拆相关工作;负责处理分管口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03•【文号】全爱卫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1号)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已于2013年12月5日经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修订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2.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4年1月3日附件1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为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爱卫会)工作,特制订本规则。

一、全国爱卫会的性质及组成全国爱卫会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国爱国卫生工作。

全国爱卫会的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国务院批准。

主任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央有关部门、军队、社会团体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每届任期五年。

任期内爱卫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经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全国爱卫会主任批准。

二、全国爱卫会的基本职能(一)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动员组织群众,推动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0•【字号】大政办发[2008]112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11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确保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的落实,市政府成立以夏德仁市长为组长,张军、朱程清副市长为副组长,于建军、谭积斌、徐立新、刘小平、迟宝泉为成员的大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委员部门工作实行考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爱卫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3647709),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委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确定第一行政责任人。

要切实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通力配合、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进一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每年11月底前,各委员部门要将各自职责分工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对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包括群众举报卫生问题查处率、解决率,委员部门综合协调解决卫生问题参加率,考核领导小组检查委员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情况达标率,移交卫生问题解决查处率,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合格率),并将完成情况通报各委员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采取明查与暗检调研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委员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成员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会领导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25
•【字号】筑府办通[2011]38号
•【施行日期】2011.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
成员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1〕3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成员变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李再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李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其他成员的调整,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另行行文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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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府办通[2012]18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22
【实施日期】2012.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2〕1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鉴于贵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李再勇(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朱桂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员:曹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党庆云(贵阳警备区后勤部部长)
唐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侯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闵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金建平(市爱卫办主任)
尹相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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