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
2024年 哲社科 立项 公示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青年课题公示
202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青年课题、交叉学科及冷门“绝学”课题的立项名单已于2023年6月30日起公示。
以下为部分立项信息:
1.常规课题:共3项
o负责人:XXX(来自XX大学)
o研究经费来源:自筹
o研究周期:XX个月
o研究目的:详细阐述项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o研究方法:介绍项目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
2.青年课题:共2项
o负责人:XXX(来自XX大学)
o研究经费来源:自筹
o研究周期:XX个月
o研究目的:详细阐述项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o研究方法:介绍项目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
以上仅是部分立项信息的简单介绍,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感兴趣的您也可以查阅官方网站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本表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1.选题: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的意义。
2.内容: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主要观点。
3.预期价值:本课题理论创新程度或实际价值4.参考文献(限填20项)5.本课题研究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一选题就世界范围而言,已经开展了不少研究性学习(下简称RBL)的实验性探索:从美国的“初等科学研究”、“自主研究”到法国的“多样化途径”再到日本的“综合学习”,RBL的研究与推广风起云涌。
就中国而言,比较早地论述“RBL”相关问题的是林崇德先生,以政策方式明确提出RBL 还谈不上悠久的历史,但是,在实际教育工作当中,尝试RBL的地区与单位更是数不胜数。
在这众多的研究当中,从文化视野的层面对RBL进行系统研究太过于薄弱,使得中国RBL的研究与推广流于表面的模仿。
从这个意义上说,本课题的研究是有价值的。
从历史的角度看,一千四百年前开始的科举选人制度制导了中国的教育理念、内容与方法,导致“天下英雄尽入彀中”,“维持学习”大行其道,“创新学习”严重不足。
而今,科举虽已结束,但其消极影响依然存在,莘莘学子在单调的教室里用单调的方式单调地重复着单调的知识,在这种单调的“运动”中,伴随着对知识和记忆的极度的揠苗助长,能力发展被忽视,心理发展被扭曲。
在漫长的“静听”过程中,创造力几乎消耗殆尽。
这个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了,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是牵涉到中国能否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
因此,千万不可因为历史上的某些改革效果的不明显而轻视“RBL”,也不可因为“RBL”做得多了而觉得不过如此。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同时结合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本学院于2002年2月成立了“RBL领导小组”和“RBL指导小组”,正式出台“《RBL》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机遇网络背景与文化视野以课题研究的方式积极推进RBL。
二内容(一)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本课题希望通过对师范院校网络RBL的设计与应用试验研究,寻找一个对师范院校行之有效的RBL方案,并以此为基础对地方中小学开展研究性学习以及新课程的推广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中国电力产业的普遍服务及其管制政策

华 电集 团公 司 、 中国国电集 团公 司和中国电力 投资集 团公 司。在 电网环节分别 设立 了国家 电网公 司和 中 国南方
电网有限责任公 司。国家 电网公 司下设华北 、 东北 、 华东 、 中和西北 5个 区域 电网公司 。此外 , 华 还成立 了中国电
力工程顾问集团公 司 、 中国水 电工程顾 问集团公司 、 中国水 利水电建设集 团公司和 中国葛洲 坝集 团公 司等 4家辅
1 电力产业 的市场结构重组 与电力普遍 服务 。中国电力产业 的市场结构重组政 策包括对原 有垄断企业 的战 .
略性重组政策和放松进入管制政策两方面的内容 。
市场结构重组是指政府以法律和行政手段 , 在短期 内对特定垄断性产业的市场结构作重 大调整 , 把原 有的垄
断性市场结构改造成为竞争性市场结构 , 以形成有效竞争 的格局 。2 0 0 2年 , 根据 国务院批准 的《 电力体制改 革方 案》 将原 国家 电力公司管理 的电力资产按照发 电和 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 。原 国家电力公司管理 的发电资产被 , 直接改组或重组为规模大致相 当的 5个全 国性 的独立 发 电公 司 , 即中国华能集 团公 司 、 中国大 唐集 团公 司 、 中国
关于公布201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13年省社科规划“马克思主义研究工程”专项、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申报数为2970项。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批,下列课题为本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一、“马克思主义研究工程”专项课题二、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三、“学科共建”课题四、自筹经费课题五、欠发达地区扶持课题六、后期资助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1、最终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最终成果必须有2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重点课题至少有一篇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和成果要报(一式5份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
两种形式的最终成果,都经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再报送省社科规划办验收。
后期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在2013年12月底之前修改完成书稿,并将书稿的电子版发至省规划办信箱。
规划办将统一标识、版式,交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2、资助经费及拨款方式。
2013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资助额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学科共建课题由规划经费资助1万元,承担单位必须1:1配套;后期资助课题资助出版经费4万元。
省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拨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60%,其余4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
后期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3、课题管理。
省社科规划课题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长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规划办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省社科网下载。
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规划办。
课题完成后,请及时与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浙政办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制订的《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12日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省发展改革委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省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专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序性,根据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经衔接协调和综合平衡,研究确定我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省级专项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一般专项规划和备案专项规划三类。
其中:重点专项规划由省政府审批发布(法律法规、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委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或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牵头单位联合发布;一般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牵头单位联合发布;备案专项规划由牵头单位自行发布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必须编制的规划按程序审定后适当增补。
列入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原则上应在2021年6月底前发布规划文本并组织实施。
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如下:一、重点专项规划(38项)1.浙江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2.浙江省文化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3.浙江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4.浙江省军民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5.浙江省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6.浙江省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7.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8.浙江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9.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0.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1.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2.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3.浙江省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4.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5.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经信厅)16.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经信厅)17.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教育厅)18.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科技厅)19.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人力社保厅)20.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2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建设厅)22.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23.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水利厅)24.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25.浙江省商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商务厅)26.浙江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商务厅)27.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28.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29.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30.浙江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31.浙江省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国资委)32.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33.浙江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34.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35.浙江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36.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37.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能源局)38.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杭州市政府)二、一般专项规划(53项)(一)经济发展类(12项)1.浙江省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浙江省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浙江省航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4.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5.浙江省促进消费升级“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6.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经信厅)7.浙江省财政“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财政厅)8.浙江省国内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商务厅)9.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商务厅)10.浙江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林业局)11.浙江省信息通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12.浙江省邮政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二)基础设施类(7项)1.浙江省民航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2.浙江省信息(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经信厅)3.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4.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水利厅)5.浙江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能源局)6.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能源局)7.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要素配置“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能源局)(三)生态环保类(7项)1.浙江省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2.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3.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6.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7.浙江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林业局)(四)社会民生及公共服务类(27项)1.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档案局)2.浙江省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浙江省对口支援“十四五”规划(含援疆、援藏、援青、援川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4.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5.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6.浙江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民宗委)7.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民政厅)8.浙江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9.浙江省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10.浙江省解决相对贫困“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扶贫办)11.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2.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3.浙江省爱国卫生工作“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4.浙江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5.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6.浙江省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审计厅)17.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广电局)18.浙江省体育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体育局)19.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粮食物资局)20.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医保局)21.浙江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药监局)22.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23.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妇联)2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社科联)25.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残联)26.浙江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红十字会)27.浙江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地震局)三、备案专项规划(43项)(一)经济发展类(9项)1.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浙江省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经信厅)3.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经信厅)4.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经信厅)5.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建设厅)6.浙江省国际投资“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商务厅)7.浙江省商品市场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商务厅)8.浙江省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9.浙江省供销社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供销社)(二)基础设施类(13项)1.浙江省海底路由“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2.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建设厅)3.浙江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建设厅)4.浙江省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建设厅)5.浙江省水运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6.浙江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7.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水利厅)8.浙江省水利数字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水利厅)9.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10.浙江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能源局)11.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能源局)12.浙江省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法院)13.浙江省智慧检察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检察院)(三)生态环保类(4项)1.浙江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浙江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水利厅)3.浙江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水利厅)4.浙江省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林业局)(四)社会民生及公共服务类(17项)1.浙江省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浙江省省级医疗资源配置“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3.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教育厅)4.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教育厅)5.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教育厅)6.浙江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民政厅)7.浙江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民政厅)8.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民政厅)9.浙江省城镇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建设厅)10.浙江省水文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水利厅)11.浙江省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水利厅)12.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13.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14.浙江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文物局)15.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团省委)16.浙江省科普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科协)17.浙江省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气象局)。
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

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
资助经费承诺书
社会科学研究院:
今有我学院(系)申报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项目(规划重点项目/青年重点项目),若该项目获得立项,我单位承诺资助经费万元(20万元/5万元),并将加强对项目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如期办理结题手续。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所在学院(系)和社会科学研究院各执一份。
学院(系)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间:。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

3.学风、文风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4.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如何;
5.有何不足或欠缺,以及修改、提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鉴定专家签名:
年月日
鉴定组织实施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
规划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
项目校:(盖章)
填表日期:
浙江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制
最终成果名称
成果形态
1.正式出版物2.书稿(打印件)3.其它
项目责任人
课题组成员
鉴定意见:
1.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和《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分类办法

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分类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管理,提高学校科学研究质量和影响力,结合国家和省市科研政策,特制定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分类办法。
一、科研项目
二、科研平台
1、“国家各部委及国务院直属机构资助的其他各类项目”指的是以国家各部委及国务院直属机构本级发文批准资助的项目。
2、未列入本办法的相关科研项目或平台的分类由科技处与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鉴定,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执行。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负责解释。
浙江社科规划重大项目

浙江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是指在浙江省范围内进行的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研究项目。
这些项目旨在推动社会科学领域的发展,提升浙江省在社科研究方面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浙江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背景、目标、重点研究领域以及实施计划。
一、背景浙江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社会科学研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推动浙江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实施,浙江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二、目标浙江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目标是促进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发展,推动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在国内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通过开展重大项目研究,推动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三、重点研究领域浙江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涵盖了多个社会科学领域,重点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与社会发展该领域主要关注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研究内容包括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深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 文化与社会变迁该领域主要关注浙江省文化与社会变迁的问题,研究内容包括浙江省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社会心理与社会问题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深入研究,为浙江省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3. 生态与环境保护该领域主要关注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研究内容包括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生态修复与保护、资源利用与环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深入研究,为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
4. 社会与法治建设该领域主要关注浙江省社会与法治建设的问题,研究内容包括浙江省社会治理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环境与法治文化建设、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关于公布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浙社科规[2012]3号编辑:admin 时间:2012-6-18 15:52:00各有关单位:经专家评审,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下列课题为201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一、基础研究类立项课题:二、应用对策类立项课题:三、“学科共建”课题:四、扶持课题:五、后期资助1、最终成果要求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最终成果必须有2-3篇论文公开发表,其中至少一篇必须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有正厅级实际工作部门的采纳证明(需加盖正厅级部门公章)或该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须加盖公章证明)。
后期资助课题:要求负责人必须在2012年12月底之前修改完成书稿,并将书稿的电子版发至省规划办信箱。
规划办将统一标识、版式,交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其他课题:以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及成果去向为准。
2、资助经费及拨款方式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资助额度:重点课题每项3.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1.5万元;扶持课题每项1.5万元;学科共建课题由规划经费资助1万元,承担单位必须1:1配套。
省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拨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60 %,其余40 %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
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一次性拨付。
3、课题管理省社科规划课题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长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办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省社科网下载。
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我办。
课题完成后,请及时与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结题手续,结题要求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9•【字号】浙教办高科〔2018〕68号•【施行日期】2018.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68号各有关高校: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法律体系的构建》等46个项目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绿色幸福:心理健康的自然干预》等89个项目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青年重点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同时就加强项目和经费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高校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核拨经费,并加强对项目和经费使用的跟踪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要按《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根据目标要求和计划进度开展研究,努力产出一批高质量的创新成果。
要按照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规范、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三、项目结题时须完成项目所确定的各项研究任务。
其中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唯一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做标注的,不视为项目研究成果。
四、经评审立项的项目申请书,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寄送1份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联系人:朱娅妮、姜毅,联系电话:0571—88008739、88008970。
附件: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立项名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8年7月19日。
CSSCI100国内二级学术期刊...

专业技术岗位标志性成果业绩点计算办法修订说明为了顺利完成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本次修订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确定的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引导全校教师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要求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突出设立标志性成果的高层次性和针对性。
本次修订结合学校原方案,参照省内部分高校的相关规定,对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作出了修订:1.关于学术论文、专著(教材)(1)调整了SCI四个分区的业绩点分值,适当调高人文社科期刊的业绩点标准。
(2)《中国科学》属SCI四区期刊,由于其在国内影响力较大,适当提高业绩点,视同SCIⅡ区。
(3)调整学术专著(译著)的计算办法,根据出版社级别分类计算业绩点。
2.关于项目(1)细分项目考核类别,并分类计算业绩点。
(2)提高横向科研项目到帐经费额度。
参加计算业绩点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以到学校帐户为准,如到帐后又作为协作费(合作费)拨出外单位部分不计。
(3)增加了联合外单位申请国家级项目与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业绩点计算办法。
(4)增加了教学类基地项目和教学改革类项目业绩点计算办法。
3.关于科研成果获奖(1)提高成果获奖的业绩点,体现成果导向,提高了高层次科研成果获奖的奖励力度。
(2)调整了文艺作品类成果获奖计算业绩点的办法。
(3)明确了教学成果获奖业绩点的计算办法。
4.明确了各类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等的名称。
5.调整了地方服务类平台项目业绩点计算办法。
6.取消了几类业绩点计算(1)取消了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业绩点计算。
(2)取消国际学术组织委员及以上职务、全国一级学会一级专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及以上职务、省一级学会专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及以上职务、省一级学会专委会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业绩点计算。
(3)取消了培训类地方合作项目业绩点计算。
(4)取消了市级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和市级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的业绩点,取消了全国青年优秀社科成果奖。
(5)取消了EI会议收录(CA)业绩点计算。
科研成果 - zjsrueducn

1. 综述2014年,我校在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引下,根据“特色发展、夯实基础、协同创新、重点突破”的工作要求,以重点学科建设为依托,建设学科内涵,创新科研管理机制,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上取得了扎实的进展。
学校科研协议经费共计2421.896万元,实际到账1523.67万元。
纵向课题协议经费共292.3万元(其中国家级课题50万元,省部级课题215万元,市厅级课题27.3万元);横向课题协议经费1310.596万元,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15.5万元,校级课题协议经费30.09万元,其他类课题协议经费6.2万元,课题项目协议经费合计1654.686万元。
学校还获得学科平台经费767.21万元(包括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137.5万元,省哲社研究基地建设费5万元,教师科研提升计划29.47万元,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分析测试技术培训基地项目30万元,国家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30万元,家政平台10万元,名栏建设10万元,省科学技术奖励5万元,科研创新平台440万元,学科社会服务经费70.24万元)。
全校共立项各类项目25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国家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6项,市厅级项目37项,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31项,其他项目5项,横向科研项目立项108项(其中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数量达40项),校级科研计划项目41项。
全校科研成果在往年基础上继续稳步增长,质量和数量逐步提升。
全校教职工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74篇,其中被SCI收录32篇、EI收录71篇、ISTP、ISSHP收录10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6篇,一级论文29篇,浙大核心论文39篇;出版学术专著13部、译著1部;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79项(其中指导学生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6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4项;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厅级成果奖6项,国家级学会成果奖4项。
浙江社科规划重大项目

浙江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一、项目背景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是为了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提升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
该项目旨在支持和鼓励优秀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浙江省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通过资助重大社科研究项目,推动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和发展,提升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具体目标包括:1. 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开展重大研究项目;2. 加强社会科学研究团队建设,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3. 推动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浙江省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4. 提升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的国内和国际影响力。
三、申请条件1. 申请人需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研究背景和经验;2. 申请人需在浙江省内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3. 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研究伦理意识;4. 申请人需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5. 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以及项目实施方案。
四、申请流程1.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项目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2.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3. 评审结果将根据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实施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4. 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和资源保障。
五、项目管理1.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管理和执行;2.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项目要求提交中期和结题报告,详细描述项目进展和成果;3.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项目要求参加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4.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并及时汇报项目进展和成果。
六、项目成果1. 项目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2.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项目要求将成果进行整理、编写和发布;3. 项目成果将通过学术期刊、研究报告、学术会议等形式进行发布和传播;4. 项目成果还将为浙江省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浙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课题的管理,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下称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循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 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选题第三条省社科规划课题的选题,主要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五年规划和年度课题指南的形式公布。
规划每五年制定一次,一般在规划起始年公布;年度课题指南一年发布一次,时间一般在当年的第一季度。
第四条规划和年度课题指南的制定,须首先向有关部门广泛征集研究课题,并委托各学科组提出建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省社科规划办公室汇总整理,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定。
第五条省社科规划课题的选题,要以我国特别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注重基础研究、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推进理论创新。
具有重大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和整理工作也应得到重视和支持。
第三章申报第六条省社科规划课题分常规性课题、重大课题和学科共建课题三类。
常规性课题是指在年度课题指南指导下按年度滚动立项的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
其中重点课题为研究重大问题及学术前沿的课题;一般课题为围绕主攻方向和学科发展立项的具有某一方面价值的课题;青年课题为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年龄都在35周岁以下的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为经费自筹的课题。
重大课题是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及我省优长学科发展的需要,采用招标、委托研究等形式不定期确立的课题。
最新版宁波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21版)

最新版宁波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21版)宁波大学文件宁大政?2021?135号关于印发《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的通知各单位、部门:《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经第33次校长办公会议、2021年第20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宁波大学 2021年11月20日―1―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鼓励人文社会科学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引导教师增强科研质量意识,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影响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与资助范围、对象及方式1.奖励与资助范围包括高级别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平台、学术论文和著作、科研成果应用与采纳、科研成果奖、艺术创作成果等。
2.奖励与资助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包括学校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人员;第一申报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为宁波大学的兼职教授、讲座教授、退休教师等)。
3.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学校实行奖励和经费资助等方式。
二、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的奖励1.以宁波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下同)申请获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单列学科)重大项目,每项奖励1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奖励7.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其他类别项目,每项奖励4万元。
2.获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获准其他部委级重大项目(不含基地项目),且资助经费在15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2万元。
―2―3.获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不含基地项目),每项奖励2万元。
4.校外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宁波大学为合作或参与单位联合申请获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单列学科),子课题到校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2万元;子课题到校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1万元。
5.校外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宁波大学为合作或参与单位联合申请获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课题到校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1.5万元;子课题到校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奖励0.5万元。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浙教办函〔20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02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和决策依据,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报限额(一)2019—2020年度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
(二)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
其中,浙江大学各限额申报6项、12项,其他本科高校各限额申报3项、6项,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高专院校(含职教本科院校)各限额申报1项、3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实际,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社会学;7.民族学;8.马克思主义理论;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考古学;16.中国史;17.世界史;18.统计学;19.管理科学与工程;20.工商管理;21.农林经济管理;22.公共管理;23.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24.艺术学理论;25.音乐与舞蹈学;26.戏剧与影视学;27.美术学;28.设计学。
三、申报要求(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聚焦国家和全省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须知【模板】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须知1.“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的结项成果包括书稿1部,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3篇为一级期刊、2篇核心期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XX大学学术期刊名录)。
其中以首席专家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级期刊论文不得少于2篇,若在权威期刊发表,则不少于1篇;子课题负责人也需有相关的论文公开发表。
书稿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并统一出版(出版费用由省社科联承担)。
在研期间,如果以资助的重大项目为基础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结项可以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相关规定。
2.冷门绝学重点资助项目的结题参照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对应等级课题的要求。
3.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按照所申报课题预期成果形式完成课题研究。
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专著应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出版机构”(含浙江人民出版社、浙江古籍出版社)公开出版。
如专著不在上述出版机构出版,重点课题同时应至少再有1篇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一级刊物发表。
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最终成果必须有3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必须有2篇。
重点课题要求最终成果至少有2篇发表在一级刊物,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得少于1篇;一般课题至少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得少于1篇;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最终成果要求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负责人。
结项的论文在内容上必须紧扣申报书的研究内容。
以发表在SCI、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且符合2019年XX大学学术期刊名录的外文期刊论文结题的,需所在单位提供政审意见,同时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中文摘要,主要内容与课题申报书的关系说明,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收录证明等材料。
课题成果中具有对策应用价值的部分,应按照省社科规划办要求,及时编写成果要报上报。
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结项时须递交不少于2.5万字完整的研究报告,有1篇阶段性成果入编省社科联《浙江社科要报》或有1篇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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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表项目类别课题名称依托学科申报单位首席专家填表日期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年月目录申请人承诺………………………………………………………………()填表说明…………………………………………………………………()一、基本信息表.数据表…………………………………………………………()二、课题组构成情况表.主要参加者……………………………………………………()三、首席专家情况表.学术简历………………………………………………………()表.承担项目和发表成果目录……………………………………()三、课题设计论证表.研究状况和选题价值…………………………………………()表.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表.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表.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表.子课题结构和主要内容………………………………………()表.参考文献和研究资料………………………………………()四、研究计划表.研究进度和任务分工………………………………………()五、研究经费表.经费预算表…………………………………………………()六、单位承诺表.申报单位承诺………………………………………………()七、审核意见表.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注:页码请根据实际填表情况填写申请人承诺本人承诺对《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子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均已征得对方同意。
若填报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承担全部责任。
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规定,遵循学术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扎实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发展办公室有权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首席专家(签章):年月日申报单位承诺:本单位对申请者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
如获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为本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按资助经费提供配套研究经费,并做好课题研究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对本课题的完成提供信誉保证。
单位(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本表栏目均用中文填写,“项目类别”填写所申报的重大项目类别,如“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或“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依托学科”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级学科名称,如“经济理论”、“应用经济”,新兴(交叉)学科的“依托学科”按靠近优先原则填写;“申报单位”填写课题经费和课题研究日常管理单位。
、“数据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课题名称”要与封面相同,一般不超过个汉字。
“项目类别”要与封面一致,具体类别根据申报文件确定。
“主题词”要按研究内容确定,一般不超过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依托学科”要与封面相同。
“申报单位”要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
“通讯地址”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填写能够及时联系的通讯号码。
“子课题负责人”,不含项目首席专家和参加者,项目团队成员不得超过人。
“预期成果”是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必须包含专著和论文。
“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是指由于学术观点不同或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本课题评审公正性的专家,可提也可不提,最多只能提名,省社科规划办将根据课题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申请书填写要简洁、规范、清晰,适当控制篇幅和字数,不要附有关研究成果或成果简介、获奖证书等材料。
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各表脚注。
、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电子版标书可从浙江社科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
申请书报送一式份,请用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
、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基本信息表.数据表项目类别.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新兴(交叉)学科重大扶持项目课题名称主题词依托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教育部学科排名(申报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必填)年年年研究类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其他研究首席专家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联系方式手机:家庭电话:办公电话::申报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子课题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职务研究专长学历学位工作单位预期成果.专著.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字数万字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是否有建议回避评审专家(省内外).有.无专家姓名单位专家姓名单位二、课题组构成情况表.主要参加者(子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职称行政职务研究专长学历学位工作单位二、首席专家情况表.首席专家学术简历填写参考提示:.本人国内外学习经历、工作简历、学术兼职、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等基本情况。
.本人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专长、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及基本观点、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情况。
(本项重点填写)表.首席专家承担项目和发表成果目录近五年来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的各类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批准经费批准时间是否结项近五年来发表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主要研究成果序号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及时间出版机构名称及时间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或被采纳情况等)注:.承担项目情况,纵向课题填报省部级以上(含)项目,横向课题填报经费超过万元的项目。
.成果名称后须注明第几作者、独著或主编等字样。
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注明出版社及出版时间、刊名及刊期;内部研究报告须注明报送单位及时间;引用、转载须注明引征著作或刊名、刊期;获奖情况只填省部级以上(含)政府奖;被采纳情况填完全采纳或部分采纳。
三、课题设计论证表.研究状况和选题价值填写参考提示:.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
.对已有相关代表性成果及观点做出科学、客观、切实的分析评价,说明进一步探讨、发展或突破的空间,详细说明本选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本项重点填写)表.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填写参考提示:.本课题内含的总体问题、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总体研究框架和子课题构成,子课题与总课题之间、子课题相互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本课题研究在学术思想理论、学科建设发展、资料文献发现利用、实践应用、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表.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填写参考提示:.本课题的总体思路、研究视角和研究路径,具体阐明研究思路的学理依据、科学性和可行性。
.针对本课题研究问题拟采用的具体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和技术路线,说明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项重点填写)表.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填写参考提示:.本课题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分别阐述提炼这些问题的理由和依据。
.本课题研究在问题选择、学术观点、研究方法、分析工具、文献资料、话语体系等方面的突破、创新或推进之处。
(本项重点填写)表.子课题结构和主要内容子课题名称(之一):负责人姓名承担单位本人签字填写参考提示:.本子课题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和任务分工,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
.子课题负责人学术简介和学术贡献、相关代表性成果及其主要观点、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
.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构成及相关代表性成果简介。
注:.子课题一般包含个。
请自行复制本表之二、之三。
.本表第二、三项所填内容须征得子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同意和确认,子课题负责人须签字。
表.参考文献填写参考提示:按引用文献规范列出本课题研究所涉及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四、研究计划表.研究进度和任务分工填写参考提示:. 本课题研究的实地调研(或实验)方案、资料文献搜集整理方案、总体进度安排和年度进展计划。
.首席专家和核心成员的具体任务分工和每年投入时间(月)。
.主要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名称、形式、字数,成果出版或发表、宣传推介的方式和计划。
五、研究经费表.经费预算表类别金额(万元)开支细目.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其他支出合计年度预算年年年金额(万元)经费管理单位名称经费管理单位账号注:.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编制,须注明开支细目。
.如有其他经费来源,请提供出资单位证明材料,附在本预算表之后。
六、单位承诺表.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之一)院系或研究机构名称相关研究基地名称相关国家级重点学科相关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本院系或研究机构现有工作基础和研究优势,承诺为该课题研究提供的支撑条件。
院系或研究机构公章负责人签章年月日注:如申报单位的二级机构有多个,请自行复制本表之二、之三……七、审核意见表.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填写参考提示:本表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保障,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为确保课题研究顺利实施而制定的特殊政策措施;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研究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措施等。
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单位法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