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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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范本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范本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农业机械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业机械的维修工作,包括农业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处理等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加强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提高农业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维修质量,确保农业机械的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第四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应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合作,严格管理,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维修单位应加强维修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提高维修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维修工作应加强与农机使用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维修服务的及时、准确和适用。

第二章维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第七条维修单位应根据农业机械的维修需要,合理安排维修工作的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维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员的维修质量、效率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第九条维修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维修设施和工作环境,提供完备的维修工具和材料,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维修单位应加强与农机使用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农机的使用情况和维修需求,提供准确的维修服务。

第十一条农机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农机进行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单位,配合维修单位开展维修工作。

第三章维修工作的技术要求第十二条维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熟悉农机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掌握相应的维修技术和操作方法。

第十三条维修人员应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和设备,保障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遵循维修规范,严格按照农机的维修手册和维修指南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维修人员应加强材料管理,遵循材料的使用规范和保存要求,确保维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维修人员应做好维修过程的记录和报告,及时上报维修情况和维修结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细则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细则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细则维修人员的工资考核制度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工资考核公式实际发放的工资由个人基本工资和当月综合考评得分共同决定,公式为:实发工资=个人基本工资+(当月综合考评得分/100×奖金1200)。

二、个人当月综合考评得分构成当月得分由班组内考核20分、日常考核40分、工作成效考核25分、综合评定15分和奖励分数构成。

三、班组内考核打分--满分为20分每月月底,主管对维修成员进行评定打分,评定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任务完成、团队合作与配合以及技术进步与提高。

评定采用表格形式进行。

四、日常考核满分为40分,考核细则如下:1.工作消积怠工,不服从工作分配者次/扣10分;2.工作消积,敷衍工作任务者次/扣10分;3.因工作不认真、缺少责任心,而出现的维修质量事故,影响生产1小时以上者,或直接造成设备损坏(500元-800元)者。

次/扣10分(如果造成更大损失视情节另行处理);4.因工作不认真,马虎大意,而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累计三次者。

次/扣5分;5.接到报修后不能迅速到场处理故障,或者到场后不能立即处理故障,没有时间观念者。

次/扣3分;6.接到生产人员报修后,态度恶劣(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而对操作人员批评者除外),极尽推诿不修者。

次/扣10分;7.工作效率低,工作中经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视情节而定。

次/扣.3-5分;8.工作中不能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出现问题推卸责任,并造成影响生产1小时以上,或造成较坏的影响者。

次/扣6分;9.值夜班主管分配工作没完成者。

(视情节)次/扣6分;10.维修中浪费材料,没有节约意识的。

(视情节)次/扣3-10分;11.维修后现场清理不整洁的,(包括在维修班内的维修、制作、使用钻、刨机床等)。

次/扣2分;12.工作中不按公司要求佩戴劳保用品或不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的。

次/扣3分;13.在高空维修天车时,不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绳的。

机修工技术员考核比细则

机修工技术员考核比细则

机修工技术员考核比细则一、工作考核方面1.工作纪律:机修工、技术员需要准时上下班,按照公司要求执行工作任务。

2.安全操作:机修工、技术员需要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在工作中确保安全操作。

3.工作积极性:机修工、技术员应展现出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4.工作质量:评估机修工、技术员的修理、维护、安装等工作的质量,要求工作细致认真,确保质量。

5.工作效率:评估机修工、技术员的工作效率,能否按照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二、技术水平考核方面1.技术知识:评估机修工、技术员的相关技术知识,包括机械、电气、液压等方面的知识。

2.技术操作:评估机修工、技术员的操作技能,包括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方面。

3.技术难题解决能力:评估机修工、技术员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包括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技术创新能力:评估机修工、技术员的创新能力,能否提出改进和优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试用期考核方面公司通常会设定机修工、技术员的试用期,通过试用期的考核来评估工作表现和技术能力。

在试用期考核中,主要包括:1.试用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估试用期内机修工、技术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质量和效率。

2.试用期中的技术能力发展:评估试用期内机修工、技术员的技术水平是否有进步,能否掌握和应用新技术。

3.与同事的合作能力:评估机修工、技术员在试用期内与同事的合作能力,能否与团队成员协作顺畅。

4.试用期工作纪律和态度:评估试用期内机修工、技术员的工作纪律和态度,包括是否准时上下班、是否积极主动等。

四、奖惩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机修工、技术员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个人能力。

1.优秀员工奖励: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机修工、技术员,公司可以给予奖励,例如奖金、奖品或荣誉称号等。

2.薪资调整:根据机修工、技术员的考核结果,公司可以对其薪资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激励员工提高技术能力和工作表现。

3.培训机会:对于有发展潜力的机修工、技术员,公司可以给予培训机会,提供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的机会。

机修工段考核制度

机修工段考核制度

机修工段考核制度为了保障机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机修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公司实行了机修工段考核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内容。

一、考核内容机修工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能水平:包括机械基础知识、电气知识、液压知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调试等技能的掌握情况。

2.安全意识:包括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意识以及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的能力。

3.工作态度:包括对工作的认真程度、对客户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估。

二、考核方式机修工段考核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日常考核:每天工作结束后,班组长对机修工的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完成时间等方面的评估。

2.定期考核:每个月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机修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3.专项考核:针对具体的机修工作,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的专项考核,以验证机修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考核标准机修工段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能水平:根据机修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技能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操作、维护、调试等方面的技能。

2.安全意识:考核机修工的安全意识,包括对安全规定和安全制度的熟悉程度及执行情况,对应急处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

3.工作态度:考核机修工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包括是否认真负责、主动服务客户、遵守公司制度等方面。

四、考核结果处理机修工段考核结果主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1.考核合格:考核合格的机修工可以得到一定的奖励或提升机会,同时也是对机修工优秀表现的认可。

2.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机修工需要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训和提高,同时需要进行再次考核,只有通过再次考核才能重新获得合格评价。

五、总结机修工段考核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机修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有助于提高机修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能够对机修工作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范本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范本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范本一、维修管理概述农业机械在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保证农业机械的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修是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的关键。

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的维修管理工作,提高维修效率,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机械维修部门及职责1. 设立机械维修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维修、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农业机械的良好运行。

2. 制定机械维修计划,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 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的填写和维护保养工作的跟踪和总结等。

三、机械维修工作流程1. 接受维修请求:接受用户提出的维修请求,详细记录维修机械的型号、问题描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2. 维修评估:对维修机械进行评估,确定维修范围和维修工作所需的时间和材料。

3. 维修计划:根据维修评估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确定维修工作的优先级和维修人员的安排。

4. 维修工作:维修人员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维修任务。

5. 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进行验收,确认维修效果和维修质量,并记录相关信息。

6. 维修报告:编制维修报告,记录维修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7. 维修记录和档案:将维修记录和档案整理归档,便于查阅和分析。

四、机械维修管理的要求1. 维修人员要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维修水平。

2. 机械维修部门要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机械故障。

3. 维修部门要建立维修保养流程和标准,确保维修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维修材料和工具要按照规定进行配备和管理,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维修部门要加强与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合作,及时获取技术支持和维修说明,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

五、机械维修管理的考核与改进1. 定期进行机械维修工作的考核,评估维修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维修质量。

2. 对维修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积极激励和奖励表现优异的维修人员。

3. 定期召开维修工作总结会议,分析和讨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是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工作,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寿命,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而制定的规定。

下面是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维修人员资质要求: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维修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工作。

2. 维修设备和工具要求:维修工作需要用到的设备和工具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维修流程和标准:制定维修流程和标准,明确维修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维修人员应按照流程和标准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效率。

4. 维修记录和报告:对每次维修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维修内容、耗费时间和材料等信息。

这些记录和报告可以帮助管理者了解维修情况,并为维修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

5. 维修安全管理:制定维修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包括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维修现场的安全设施以及维修操作的安全规范等。

6. 维修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定维修计划和预算,根据农业机械的使用情况和要求,确定维修项目和预算。

维修计划和预算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

以上是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规定的执行,可以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维修质量,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范文(4篇)

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范文(4篇)

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机修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机修工的考核和管理,制定本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

第二条机修工绩效考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第三条机修工绩效考核应当与机修工的日常工作实际结合,综合考核机修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第四条机修工绩效考核应当不断完善和改进,采用科学的考核方法和手段,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机修工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能力:包括机修工掌握的机修技能、专业知识以及解决机修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二)工作态度:包括机修工对工作的热情、责任心、积极性、沟通能力以及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

(三)工作质量:包括机修工修理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可靠性以及维修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

(四)工作效率:包括机修工完成设备维修任务所需的时间、维修效果以及工作中的经济效益等方面。

第六条考核内容应根据机修工岗位要求和业务特点进行具体划分和细化,使考核结果更加准确和具体化。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七条机修工绩效考核应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综合考核机修工的能力和表现。

(一)定期考核:机修工绩效应定期进行考核,以年度为周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月度或季度的考核。

(二)日常考核:机修工绩效考核应结合机修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以日常工作记录、客户评价、领导评价、同事评价等为依据。

(三)专项考核:机修工绩效考核应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考核,例如技能竞赛、工程项目评估等。

第八条机修工绩效考核应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机修工绩效考核应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综合考虑不同方面的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条机修工绩效考核应有明确的程序,包括考核计划制定、考核指标确定、考核对象确定、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考核计划应提前制定,并告知机修工,明确考核的时间、方式、内容等。

乡镇农机管理及考核办法

乡镇农机管理及考核办法

办事处农机管理及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农机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建立健全农机管理、推广、监理体系为载体,以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农机化综合水平为目标,制定和落实农机重点工作责任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完成。

在考核项目设置上,以业务工作为基础,既注重工作的全面性和联系性,又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

在考核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定期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完成任务指标与增长幅度相结合的原则。

力求使考核工作全面、科学、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一)农机监理工作(40分)1、拖拉机到检率(15分)。

完成局下达任务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减分,超额完成1台加0.1分。

2、拖拉机注册率(10分)。

完成局下达任务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减分,超额完成1台加0.1分。

3、驾驶人持证率(10分)。

完成局下达任务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减分,每增加一人加0.1分。

4、拖拉机事故率(5分)。

全年无农机事故得满分,发生农机事故不得分,发生重大农机事故减5分。

(二)农业机械化工作(40分)1、政策宣传(7分)。

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到户,不留死角得满分,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户到总站咨询,发生一次减1分。

2、购机补贴工作及档案管理(8分)。

认真执行购机补贴政策,无上访,建立健全购机户档案得满分,发生上访减2分,档案不健全减1 分。

3、农机技术推广(12分)。

完成局里下达的任务指标得满分,完不成指标按比例减分。

没有推广任务的乡镇农机站,该项目分数加到其它项目中。

4、全程农机化项目建设(8分)。

按标准选定大户,建立大户档案,并搞好技术指导得满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减分。

5、农机维护管理(5分)。

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搞好农机维修点及农机商店办证工作,办证率达到100%得满分,反之,按比例减分。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查核办法 .doc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查核办法 .doc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失效]发文单位:农业部发布日期:1997-12-25执行日期:1994-9-2失效日期:2004-07-01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管理,进一步搞好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贯彻1993年劳动部、农业部共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农业)》,根据《工人考核条例》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业机构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工作的领导,调查从业人员状况,制定培训、考核计划,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审批成立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核发证件,并做好协调咨询工作。

第三条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的工人技师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委员会成员应相对稳定。

第四条凡在各级农机维修厂、点(包括国有企业、集体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从事拖拉机、内燃机、农用汽车、联合收割机、农用工程机械、农村机电设备及其他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的技术工人或从业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方能从事农机维修工作。

第五条已取得原八级制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按一、二、三级对应初级工,四、五、六级对应中级工,七、八级对应高级工,重新审核,办理换证手续。

第六条技术考核分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考试考核标准执行1993年劳动部、农业部共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农业)》,对未列入该《标准》的其他工种,按机械行业的标准考核。

第七条农业机械维修工人的培训使用全国统编教材。

以农机维修技术培训中心、农机培训学校为基地,师资以培训中心、农机校教师为主,也可聘请厂矿企业、科研等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育教师。

第八条技术考核由省(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命题,由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

逐步建立试题库,实现农业机械维修工人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第九条经农业机械维修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者,发给农业机械维修工人相应工种、级别的《技术合格证书》。

农机化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奖励办法

农机化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奖励办法

鱼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文件鱼农机字…2009‟3号鱼台县农机局农机化工作目标考核和奖励办法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农机局关于农机化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引导局各股室及直属单位围绕全县农机化工作目标任务抓好落实,鼓励各单位开拓创新、进位争先,推动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站股室及直属单位。

二、考核内容按照市局年度工作安排,着重对水稻生产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与推广、农机服务(跨区作业)与职业技能鉴定、农机法治化建设与农机安全生产、系统管理与基础性建设等内容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市局年初下达的目标和责任状等进行确定。

三、考核办法1、对农机局机关各站股室及直属单位,按市局“年度农机化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与县局签订的责任状中明确的各项考核内容进行全面考核。

2、各被考评单位半年进行一次自评、年底进行一次总评,并在7月10日和次年1月5日将考核有关材料报送县局办公室。

3、县局在各站股室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每一项考核指标进行评议计分,单项指标完成数达不到80%的,该项不记分。

四、考核组织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站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

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

2、考核时间:县局对各站股室及直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一般在次年的第一个月进行。

3、具体程序:先由各站股室及直属单位对照考评表和责任状自查,并向县局上报自评结果;后由市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评结果和表彰意见,并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励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设立综合先进集体和单项先进集体。

一般按得分多少取前三名作为综合先进集体,单项工作特别突出的可评为单项先进集体。

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2、县农机局对获得综合先进集体的站股及主要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为了提高设备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促进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制定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1.技能考核:包括设备维修人员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等方面的技能水平。

2.工作质量考核:包括设备维修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3.安全生产考核:包括设备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方法1.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设备维修人员的上级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

2.工作质量考核:采用定期抽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设备维修人员的上级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

3.安全生产考核:采用定期抽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设备维修人员的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

四、考核标准1.技能考核:设备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达到岗位要求,能够熟练操作设备,掌握设备维修的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完成设备维修任务。

2.工作质量考核:设备维修人员的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优秀,能够按照要求完成设备维修任务。

3.安全生产考核:设备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到位,能够保证设备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五、考核结果处理1.技能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合格者需进行再培训和再考核。

2.工作质量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种,不合格者需进行再培训和再考核。

3.安全生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合格者需进行再培训和再考核。

六、考核周期1.技能考核:每年一次。

2.工作质量考核:每季度一次。

3.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一次。

七、考核记录设备维修人员的考核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在档案中,以备查阅。

八、考核奖惩1.考核优秀者,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考核不合格者,应当进行再培训和再考核,多次不合格者应当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农机维修工作制度

农机维修工作制度

农机维修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农机维修质量,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农机维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农机维修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农机维修工作应当以人为本,注重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农机维修工作应当加强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维修技术,提高维修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机维修工作的领导,扶持和发展农机维修事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农机维修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农机维修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农机维修活动。

第八条农机维修技术培训应当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农机维修技术人员考核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条农机维修技术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农机维修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农机维修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确保农机具的安全性能和作业效率。

第十二条农机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维修过程控制,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三条农机维修经营者应当对维修后的农机具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出具维修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农机维修经营者应当承担维修质量责任,对维修后的农机具实行保修制度。

四、农机维修服务与监管第十五条农机维修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维修服务。

第十六条农机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维修质量等信息,接受农民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农机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机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扶持与发展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机维修事业的扶持力度,将农机维修纳入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

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前言设备操作维护是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寿命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设备操作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我们制定了本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管理制度1. 设备操作规程1.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设备。

1.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反规程进行设备操作。

1.3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2.1 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由专门的维护保养人员负责,禁止无授权人员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2.2 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2.3 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按时完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照规定填写维护记录。

3. 设备故障报修制度3.1 设备故障报修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上报,维护保养人员接到报修任务后必须及时处理。

3.2 设备故障报修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严禁拖延。

4. 设备操作纪律4.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设备操作纪律,如严禁操作设备时穿戴不符合要求的装饰品、衣物等。

4.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运行参数。

4.3 设备操作人员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分心做其他事情。

三、考核办法1. 维护保养考核1.1 每年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将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知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流程、常见故障处理等。

1.2 维护保养人员通过考核的标准是: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 设备操作考核2.1 每季度设备操作人员将进行一次设备操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流程等。

2.2 设备操作人员通过考核的标准是: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 故障处理考核3.1 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在处理设备故障报修时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故障处理速度、故障处理质量等。

机修班考核制度

机修班考核制度

机修班考核制度标题:机修班考核制度引言概述:机修班考核制度是指对机修班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通过考核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自身技能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详细介绍机修班考核制度的内容。

一、考核内容1.1 课堂表现1.2 实习表现1.3 专业技能二、考核方式2.1 日常考核2.2 期中考核2.3 期末考核三、考核标准3.1 准时出勤3.2 课堂积极参与3.3 实习成绩四、考核评价4.1 等级评定4.2 成绩通报4.3 考核奖励五、考核改进5.1 听取学生意见5.2 教师评估5.3 考核制度完善正文内容:一、考核内容1.1 课堂表现:包括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集中情况、积极回答问题的态度、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等。

1.2 实习表现:考察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工作态度、技能运用情况、安全意识等。

1.3 专业技能:考核学生的机修技能水平,包括机械加工、设备维护、故障排除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2.1 日常考核:每周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实习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学生表现情况。

2.2 期中考核:对学生在半学期的学习和实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后续学习提供参考。

2.3 期末考核:对学生整个学期的表现进行总结评价,确定学生的综合成绩。

三、考核标准3.1 准时出勤: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或实习场所,不得迟到早退。

3.2 课堂积极参与:学生应积极回答问题、与老师互动,提高学习效果。

3.3 实习成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认真学习,完成任务,遵守实习规定。

四、考核评价4.1 等级评定: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如优秀、良好、合格等。

4.2 成绩通报:将学生的考核成绩及时通报给学生及其家长,让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表现。

4.3 考核奖励: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

五、考核改进5.1 听取学生意见: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考核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制度。

5.2 教师评估:教师应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学生提高。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设备维修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设备维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直接影响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效益。

为了确保设备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和维修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考核目的和原则设备维修人员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估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提高维修质量。

考核方案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和可操作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1. 专业知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维修相关的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测试、口头问答等形式,以确保维修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2. 技能操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维修过程中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模拟维修、实际操作等形式,以评估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3. 问题解决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维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形式,以检验维修人员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考核标准和评价指标考核标准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维修任务的要求制定,评价指标应具体、明确、可量化。

可以根据维修工作的难度、工作量、维修质量、安全操作等方面进行评价,以便更全面、客观地评估维修人员的工作表现。

五、考核周期和频率设备维修人员的考核应定期进行。

具体的考核周期和频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建议每半年或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以及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维修质量的抽查。

六、考核结果处理和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给维修人员,并进行个别面谈,指出优点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培训建议。

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维修人员,应制定个别培训计划,帮助其提高维修技能和工作能力。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维修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作为晋升、奖惩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以激励维修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维修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考核结果也应作为改进设备维修管理和培训计划的参考,以提高整体维修效能和维修质量。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7.28•【文号】农办机[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做好《规定》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农机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和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吃透主要内容,把握相关要求,为实施《规定》奠定基础。

要把学习《规定》与学习《行政许可法》、《农机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依法开展农机维修管理工作。

同时,要广泛组织开展《规定》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机维修经营者,领会《规定》精神,遵守《规定》要求,依法取得农机维修经营资格,守法经营,维护广大农机使用者合法权益。

二、规范实施,公开便民为规范各地《规定》实施工作,我部制定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附件1,以下简称《技术合格证》)、《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填写说明》(附件2)、《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附件3)、《农业机械维修业户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附件4)和《农业机械维修记录》(附件5),以及《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审批程序》(附件6)、《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附件7)、《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附件8)和《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附件9)等格式和文件,并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业机械维修管理”专栏中公开,请各地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黑农委机发[2006]180号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黑农委机发[2006]180号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正文:----------------------------------------------------------------------------------------------------------------------------------------------------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2006年11月6日黑农委机发[2006]180号)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加强农业机械维修管理,保证维修质量,保护维修经营者和有机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机械维修,是指使用工具、仪器、设备,对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技术服务活动。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及相关的维修配件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国营、集体、个体私营的工厂、车间、综合修理部、专项维修点,统称农业机械维修企业。

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划分为一级维修厂、二级维修厂、三级维修厂和专项维修点。

农业机械维修企业的级别和种类,由当地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照《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划分标准》审验考核确定。

第四条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农机维修企业设备仪器配备要求》配备相应的维修设备、检测仪器和相应技术等级的修理人员。

第五条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开业前,须向当地县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考核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按对应本等级和专项经营范围开展维修业务。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按原申请程序重新办理延续手续。

第六条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

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范本

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范本

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范本以下是机修工绩效考核细则的范本:1. 目标达成率机修工的主要职责是维修和保养机械设备,因此他们的绩效首要考虑的是目标达成率。

考核机修工的目标达成率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设备故障修复率:机修工应该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设备故障,并确保设备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完毕。

1.2 设备保养和维护完成率:机修工应该按照预定计划完成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1.3 维修工时效率:机修工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避免因维修时间过长对生产工序产生延误。

2. 安全生产能力机修工的工作涉及到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在绩效考核中也要重点考虑他们的安全生产能力。

考核机修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安全操作规范遵守情况:机修工应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2.2 设备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机修工在维修设备时应该注意使用正确的工具、戴好防护设备,并遵循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过程中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2.3 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隐患:机修工应该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设备故障和潜在的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3. 问题解决能力机修工的工作需要他们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考核机修工的问题解决能力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故障判断准确性:机修工在面对设备故障时,应该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断故障的原因和性质,避免出现误判断和漏判。

3.2 解决方案的有效性:机修工在解决设备故障时,应该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并在有效时间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问题分析能力:机修工应该能够对设备故障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故障的根本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以避免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4. 团队合作能力机修工通常是与其他工种人员一起协作工作的,因此他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也是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 .doc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 .doc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失效]发文单位:农业部发布日期:1997-12-25执行日期:1994-9-2失效日期:2004-07-01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管理,进一步搞好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贯彻1993年劳动部、农业部共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农业)》,根据《工人考核条例》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业机构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工作的领导,调查从业人员状况,制定培训、考核计划,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审批成立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核发证件,并做好协调咨询工作。

第三条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的工人技师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委员会成员应相对稳定。

第四条凡在各级农机维修厂、点(包括国有企业、集体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从事拖拉机、内燃机、农用汽车、联合收割机、农用工程机械、农村机电设备及其他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的技术工人或从业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方能从事农机维修工作。

第五条已取得原八级制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按一、二、三级对应初级工,四、五、六级对应中级工,七、八级对应高级工,重新审核,办理换证手续。

第六条技术考核分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考试考核标准执行1993年劳动部、农业部共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农业)》,对未列入该《标准》的其他工种,按机械行业的标准考核。

第七条农业机械维修工人的培训使用全国统编教材。

以农机维修技术培训中心、农机培训学校为基地,师资以培训中心、农机校教师为主,也可聘请厂矿企业、科研等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育教师。

第八条技术考核由省(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命题,由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

逐步建立试题库,实现农业机械维修工人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第九条经农业机械维修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者,发给农业机械维修工人相应工种、级别的《技术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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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失效]
发文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1997-12-25
执行日期:1994-9-2
失效日期:2004-07-01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管理,进一步搞好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贯彻1993年劳动部、农业部共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农业)》,根据《工人考核条例》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业机构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工作的领导,调查从业人员状况,制定培训、考核计划,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审批成立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核发证件,并做好协调咨询工作。

第三条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的工人技师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委员会成员应相对稳定。

第四条凡在各级农机维修厂、点(包括国有企业、集体合
作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从事拖拉机、内燃机、农用汽车、联合收割机、农用工程机械、农村机电设备及其他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的技术工人或从业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方能从事农机维修工作。

第五条已取得原八级制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按一、二、三级对应初级工,四、五、六级对应中级工,七、八级对应高级工,重新审核,办理换证手续。

第六条技术考核分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考试考核标准执行1993年劳动部、农业部共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农业)》,对未列入该《标准》的其他工种,按机械行业的标准考核。

第七条农业机械维修工人的培训使用全国统编教材。

以农机维修技术培训中心、农机培训学校为基地,师资以培训中心、农机校教师为主,也可聘请厂矿企业、科研等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育教师。

第八条技术考核由省(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命题,由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

逐步建立试题库,实现农业机械维修工人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第九条经农业机
械维修工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者,发给农业机械维修工人相应工种、级别的《技术合格证书》。

《技术合格证书》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由省(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签发。

《技术合格证书》作为农机维修技术水平的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条对持有《技术合格证书》的农机维修人员,由发证机关每两年检审一次。

第十一条各省(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对在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表彰。

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工作中发生的农机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系统涉及农民负担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计价格[1994]400号)第二条关于农机服务费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8年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农村机械维修行业工人技术考核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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